对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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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衡付广

【摘 要】:在我国,开展高校教学评估已有20多年历史,首轮周期性评估也已基本完成,积极探索评估专业化发展之路,对推进评估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从评估制度、评估方案、评估机构、专家队伍、评估方式、评估技术、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对推进评估专业化建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专业化建设

评估专业化即在一定制度保证的前提下.评估职业个体和群体逐渐符合专业标准,社会地位和专业地位不断获得提升的过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实践的不断深入,其专业化的要求与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主要体现在评估法规的建立完善,评估机构的正确定位.评估方案的针对性强.评估专家的专业素养高,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深化.评估的国际认可度不断提升等方面。

一、评估制度与评估方案:完善评估法律法规.加强评估分类指导

1.完善评估法律法规,为依法评估提供保障

任何一个领域,其政策法规都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在我国高校教学评估研究和实践过程中,评估的政策与法规建设也在不断推进。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高等教育评估的概念;1990年,原国家教委出台了针对高等教育评估的首个专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1999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为开展教学评估提供了法律依据;2004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咨询机构.实行以五年为一周期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不同阶段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高等教育评估面临了新的形势,这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及时跟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等教育评估法制建设与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评估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依法评估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保证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体现。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促进评估的顶层设计.依法系统推进,保证各种评估相互协凋。各实施主体合理分工,共同为社会提供丰富的质量信息;进一步明确政府、评估机构、高校在评估中的地位、角色、责任和义务.保障他们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责任、承担义务.同时享有评估的成果;明确哪些内容可以评估,哪些内容

不能评估,高校有义务接受哪些评估.可以选择参加哪些评估,可以明确拒绝哪些评估。只有这样.才能规范评估市场,减轻学校负担,为高校全身心地投入本职工作提供保障。

2.加强分类指导,促进高校多样化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居世界第一,多样化发展是长期以来所遵循的基本方针。教学评估在高校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能否很好地体现评估的针对性,对高校能否办出水平和特色至关重要。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已经初步实现了分层评估,且不同层次评估重点也不同,有针对本科院校的.有针对高职高专院校的,也有针对独立学院的,还有专业的认证与评估和专项的评奖与评审等。但就具体到某一类型的评估,其中的分类指导问题则显得比较突出。分类涉及到学校办学历史、办学水平、主体学科专业、地域环境等多种因素,如何找到一种科学的分类方法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课题。

在以往的评估中,就有以学科专业为依据、以办学水平为依据和以办学历史为依据等多种分类方法.但这些分类方法又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今后的评估分类,对新建本科院校,其重点应是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教学管理的规范,评估周期宜短不宜长;对一般本科院校重点是办学条件的完善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与有效运行;对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因其办学水平较高.自我监控和发展能力较强。应着重评估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评估周期宜适当延长。但必须认识到.所有的分类都是有限的,评估需要从国家层面考虑高校普遍面临的共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依据国家评估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所建立起来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是最适合自己的评估方案。今后评估中,应通过加强考察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水平和运行效果.弥补国家层面分类指导的不足。

二、评估机构与评估专家:强化评估机构中立性质.建立专家资格认证和工作反馈机制

1.强化评估机构的中立性质,保证评估的公平公正

目前,世界上各国开展的评估有政府主导型.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型,还有民间为主型.不同的模式各有优缺点。政府主导型能够很好地反映政府意志.体现政府对教育质量的关注和负责,推进速度快,社会成本低,但社会参与和监督不够.不利于评估市场的形成,高校的选择空间较小。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型,其优点是为社会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高校办学质量信息.但不足是容易带来评估机构职能的重复.也需要高校有一定的选择能力。美国在20世纪高等教育大发展时期,政府曾花费30年左右的时间主导进行了院校质量调查,待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评估工作逐渐转向以民间为主,如今美国已成为民间评估的典型.这

种类型有其优势所在,但近年来政府与评估机构之间的协调难度越来越大,美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认证标准的干预。因此.每个国家的质量评价体系都是由该国的政治、文化、教育传统等因素决定的,并且在不断地自我完善。对比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我国高等教育在由精英化转向大众化的历史时期,评估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政府主导型的评估模式还是比较合适的。

不论是政府主导评估,还是政府、社会、高校共同参与,还是民间机构评估,其多少都要体现政府的意志,世界上非政府主导的评估模式,多数也是通过政府对评估机构进行认证,来体现政府的意志和要求。对欧洲各国教育质量机构调查显示.29个机构中,有20个大部分或所有资金来源于国家,虽然这些机构在形式上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说.其存在都因为政府和社会的需要,其驱动力出自政府和社会对大学的关注。⋯但从长远发展来说,政府主导的评估将会逐步弱化。

作为评估机构,应该坚持客观公正、中立求存的原则,通过自身专业化的评估服务.来获得各方经费的支持和业务的认可。在我国政府应当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认证、监管和引导.建立行业标准和业务准则,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评估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和交流。同时,评估机构也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2.建立专家资格认证和工作反馈机制,提高专家队伍整体水平

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关键。在本轮评估中,教育部建立了2000多人的本科评估专家库.累计派出专家6000多人次.这些专家完成了各项工作,为被评学校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赢得了被评学校的尊重和肯定。但在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首先,在专家库的组成上,目前担任行政职务的专家居多.今后应适当增加教学方面的专家.如教改委成员、教学名师、学科专家,还要适当增加行业领域的专家和用人单位的代表,以便评估更加贴近教学和社会需求。其次,建立专家培训基础上的资格认证制度。实践表明.评估人员需要接受较长时间的培养并不断参与评估实践,因此,应在以往侧重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增加对评估专业知识、技术的培训,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的专家才能参与评估,今后应该成为一种制度。最后,还需建立专家工作反馈机制,由专家组成员和参评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反馈专家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实现对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另外,专家选派也要更加透明,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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