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9.13•【字号】沈教发〔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的通知沈教发〔2016〕99号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办法》(教职成〔2014〕12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4〕4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归口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并印发给你们。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文件学习和政策研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学籍档案管理,并纳入到学校档案管理。
要有明确的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组织机构成员由主管校长、主任和专职干事等组成。
要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要确保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避免随意性。
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规范学籍注册、学籍情况统计和上报、学籍变动手续的审核与办理、毕业生学籍资格审核及毕业证办理发放、学籍档案建设和管理、办理学生证,为毕业证书丢失者补办学历证明书等工作。
要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抓细抓好。
各校要建立学籍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沈阳市教育局2016年9月13日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除外)。
规范没有涉及到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职成〔2010〕7号)和教职成〔2014〕12号文件执行。
一、学籍注册管理1.学籍注册分为书面注册和电子注册两种形式。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沿河县第四完全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为了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学生巩固率。
根据沿教发【2014】220号文件,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
一.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崔德凤(校长)副组长:安锐(副校长)成员:冉茂文李清周陈柏冉旭刚何秀国侯红霞崔议霞肖锋张加利学籍管理工作设在均衡办公室,由张加利具体办公。
(二)、工作职责1、学籍管理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组织学籍管理员、班级教师、学生及家长完成电子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更新,看展一下业务工作:第一、审核新生学籍;第二、审核关键信息变更、处理各类问题学籍学生;第三、审核学生学籍校内变动、转学及其他异动等;第四、查看、统计各类学生数据。
2、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校校长、分管学籍校级领导的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和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第一、录入在校学生、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信息;第二、确认、核实本校学生学籍信息,在校级领导审核学生学籍后上报学籍主管科室;第三、承担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籍信息系统维护、关键信息变更、校内学籍变动、转学及其他异动等;第四、实施学生毕业信息处理;第五、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本校招生后的学生学籍信息处理;第六、通过全国统一的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开展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咨询服务;第七、建立、和收集有关学籍方面的档案资料。
3、班主任工作职责:第一、组织采集并核实本班级学生信息;第二、沟通联系家长(监护人),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第三、更新维护本班级学生学籍信息。
4、家长(监护人)职责;第一、配合学校和班主任完成学生信息采集;第二、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学生信息采集须经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第三、学籍信息存在问题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学校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实验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实验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我校在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山东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济宁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工作。
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以下简称教育科)负责本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五四学制初中)负责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严格执行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年秋季开学时,根据学校公布的平行分班名单,各班主任组织新生入班就读。
第七条学校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初中学籍。
根据学校要求,班主任及时收交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以便学校核对学生的信息。
如重新分班,学校学籍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则及时调整学生所在班级。
第八条根据教育科通知要求,管理员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逐个调取学生的小学学籍号,并及时统计汇总,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按时上报,等候教育科审核确认。
第九条教育科审核确认后生成初中学籍号,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山东省学籍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多数学生在小学阶段已生成),终身不变。
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管理中小学学生的学籍信息,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一、学籍信息采集1. 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应在学年初进行,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健康信息等内容。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信息数据库,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学籍信息采集应采用电子化方式,学校可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如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学籍管理软件等,提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效率。
二、学籍信息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学籍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学籍信息管理应及时更新,对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处理,保证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三、学籍信息利用1. 学籍信息应用于学生的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学籍证明开具等工作,学校应建立健全相关流程和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利用。
2. 学籍信息还可用于学生学业规划、心理辅导、健康管理等方面,学校应积极探索学籍信息的多元化利用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学籍信息保护1. 学校应加强学籍信息的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2. 学校可采用加密、备份、权限管理等技术手段,加强学籍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五、学籍信息监督1. 学校应建立学籍信息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籍信息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
2. 学校可通过内部审核、外部评估等方式,对学籍信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促进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六、学籍信息公开1. 学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和家长对学籍信息的知情权,建立健全学籍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学籍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 学校可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学籍信息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促进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
七、学籍信息应用1. 学籍信息应用于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学生发展等方面,学校应加强学籍信息的应用研究,推动学籍信息在学校管理中的更广泛应用。
学籍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学籍管理具体实施方案一、学籍管理的重要性。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管理秩序。
良好的学籍管理能够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
二、学籍管理的具体内容。
1. 学籍档案管理。
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生涯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录入、存储、查询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学籍异动管理。
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原因而发生的学籍变动。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籍异动管理流程,确保学籍异动的合规性和及时性,减少因异动而带来的管理混乱和风险。
3. 学籍信息管理。
学籍信息管理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考勤情况等信息的录入、更新和统计分析。
学校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自动化收集和处理,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准确性。
4. 学籍监测管理。
学籍监测是对学生学籍情况进行定期、全面的监测和分析。
学校可以通过制定学籍监测计划、建立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学籍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和管理。
5. 学籍管理的信息公开。
学校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学籍管理相关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制度、学籍异动情况、学籍信息公示等,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籍管理政策和学生的学籍情况,增加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学籍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制定学籍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学籍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程序等,确保学籍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加强学籍档案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籍档案的建立、归档、借阅、销毁等流程,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健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学校可以引入信息化技术,建立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籍信息的自动化采集、处理和查询,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学籍管理实施方案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统计,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学生个人发展的全面指导。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籍管理,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规范学生学籍信息管理1. 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情况、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建立学籍信息录入规范:制定学生学籍信息录入标准,要求信息录入人员按照规定录入学生信息,并进行审核和验证,确保信息的真实可信。
3. 定期更新学生学籍信息:每学期结束后,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更新,包括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二、强化学生学籍管理1. 加强学籍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学籍信息保密措施,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露和滥用。
2. 加强对学籍信息的监管和审核:建立学籍信息监管机制,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建立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异动情况,如转学、休学、退学等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学籍信息,并做好相应手续和记录。
三、优化学籍管理服务1. 提供学生学籍查询服务:建立学生学籍查询系统,方便学生和家长随时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2. 加强学籍咨询和指导:为学生提供学籍管理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籍情况,规划个人发展方向,并针对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3. 建立学籍评估和跟踪机制: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四、强化学籍管理责任意识1. 加强学籍管理培训: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学籍管理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2. 建立学籍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学籍管理考核制度,对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工作进行改进。
3. 定期组织学籍管理交流会议:定期组织学籍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和学习,分享经验和做法,提高学籍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校管理的不断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亟待完善和提升。
因此,制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对于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三、实施方案1.建立学籍管理工作机构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学籍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学籍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应当制定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学籍变动管理、学籍信息统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
3.加强学籍信息采集和整理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同时,要加强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学籍信息泄露和丢失。
4.规范学籍变动管理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包括学生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各种情况,确保学籍变动的合法、规范和及时。
5.加强学籍信息统计和分析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6.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四、保障措施1.加强学籍管理人员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宣传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学籍意识,促进学生和家长的积极参与学籍管理工作。
3.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学校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籍管理涉及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各个环节,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进行全面管理和记录,是学生学习生活的档案和证明。
因此,学籍管理的规范与完善对于学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目标。
1.规范学籍管理流程,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和繁琐的手工操作;3.加强学籍管理的安全性,保障学生信息的保密性和不被篡改性;4.提升学籍管理的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实施措施。
1.建立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生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学生入学时,由学校将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入学考试成绩等;学生休学、退学时,也应及时更新系统中的学籍信息。
同时,学籍管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行信息的录入和修改。
2.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应与学校的教务系统、图书馆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
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录入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制定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生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规定,防止信息录入错误和遗漏。
4.加强学籍管理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确保学生信息不会因为系统故障而丢失。
同时,应当加强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和被非法篡改。
5.加强学籍管理的服务意识。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学籍查询、证明打印等服务。
学校还可以通过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生信息的自助查询和在线申请,提高学生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四、实施效果。
经过学校学籍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
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得到了有效保障,学籍管理的效率得到了提高,学籍管理的安全性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学校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学校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学籍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学校学籍管理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学籍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建立信息采集和更新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完善学籍异动管理制度,对学生的休学、退学、复学等异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情况。
4. 加强学籍信息查询服务,建立方便快捷的学籍信息查询渠道,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需求。
5. 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籍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和便捷管理。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学籍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 加强学籍管理监督检查,建立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完善学籍管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学籍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学籍信息不被泄露和篡改。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能够建立起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籍管理服务。
六、结语。
学校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籍管理服务,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016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归纳
2016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归纳在2016年,学籍管理工作如何进行?本文将对2016年度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归纳,在这一年度中学籍管理工作所达到的成果。
1. 信息化建设在2016年,学校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宿舍管理系统等的建设。
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工作负担。
同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也为学籍管理工作提供了更为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手段。
2. 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管理是学籍管理的基础。
在2016年,学校加强了对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学籍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学籍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
3. 学籍注册管理学籍注册是学籍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
在2016年,学校加强了对学籍注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构建了严格的注册流程和规范的注册制度,确保了学籍注册工作的精准化和规范化。
4. 毕业生信息管理毕业生信息管理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16年,学校建立了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毕业生信息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
同时,学校积极与用人单位对接,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和用人标准,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实习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率和竞争力。
5.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学籍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2016年,学校加强了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框架、建立学籍管理制度的问责机制,保障了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学籍管理人员培训学籍管理人员的培训是学籍管理工作的关键和保障。
在2016年,学校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提高了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
同时,学校注重对学籍管理人员的激励和评价工作,激发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7. 绩效考核与管理绩效考核与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
学籍管理工作也应该通过绩效考核与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016年,学校开展了学籍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明确了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提高了学籍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一、学籍管理的重要性。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学籍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学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偏私。
2. 严格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个性化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当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采取个性化的管理措施,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4. 教育导向原则,学籍管理应当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全面培养。
三、学籍管理的具体措施。
1. 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学籍异动的及时处理,学校应当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异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做好相关手续和档案的移交工作。
3. 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学籍信息的查询和使用权限。
4. 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5. 学籍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学籍意识,提高他们对学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学籍管理的评估与改进。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同时,学校还应当积极借鉴其他学校的学籍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结语。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经2016~2017学年度第25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清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全校本科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由我校正式录取的本科生新生,应当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录取学院、学系(以下简称院系)按要求正式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和学校录取信息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当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五条的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应当于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前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秋季学期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向所在院系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凭《深圳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于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及所在街道、乡镇(或原单位)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办理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入学体检复查由深圳大学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组织进行。
对患有疾病(包括新患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通过治疗在一年内可达到招生体检标准者,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按下一学年新生入学标准重新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内到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未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未经注册的学生,学校将撤消其选课资格。
(一)学生注册时须持本人学生证,由注册人员在学校注册系统中为学生注册并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和学生证有效凭证。
(二)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须事先请假(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说明请假时间。
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周。
因病确需续假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1.29•【字号】珠教基【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珠教基【2016】3号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属各学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教育局2016年1月29日珠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基础教育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学生须在实际就读学校获得学籍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学籍系统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统筹全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属学校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并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所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培训学校学籍管理人员,督促所属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学生个体发展的全面展现。
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学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学生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3. 强化学生学籍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和录入制度,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考勤情况等进行及时准确的录入,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完善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和保密机制,保障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3. 推进学生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学校应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籍信息的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监督;2.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素养和技能水平;3.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的学籍管理意识和责任感;4. 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的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和约束学籍管理工作人员。
五、总结。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学生个体发展的全面展现。
只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制定了小学学籍管理方案,以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为目标。
首先,我们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规定。
学校领导要分管学籍管理工作,教导处主抓,设立一名专职学籍管理员和一名计算机教师负责技术支持,班级主任协助落实,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其次,我们要统一管理,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的建立、确认和异动等学籍管理操作程序。
对于入学和转学建立学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和转入学生凭学生入学通知书和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可取得学籍。
学校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籍信息,报教育局审核。
最后,我们要严格管理小学学籍档案表册,包括《新生名册》、《在校生名册》、《毕(结、肄)业生名册》、《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休学证明》和学生奖励、处分等其他资料。
学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籍档案进行管理,由学校永久保管,不得销毁。
具体要求包括:在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一式二份的《新生名册》,在学期初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的《在校生名册》,在学年终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的《毕(结、肄)业生名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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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第四完全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学生巩固率。
根据沿教发【2014】220号文件,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
一.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崔德凤(校长)
副组长:安锐(副校长)
成员:冉茂文李清周陈柏冉旭刚何秀国侯红霞崔议霞肖锋张加利
学籍管理工作设在均衡办公室,由张加利具体办公。
(二)、工作职责
1、学籍管理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组织学籍管理员、班级教师、学生及家长完成电子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更新,看展一下业务工作:
第一、审核新生学籍;
第二、审核关键信息变更、处理各类问题学籍学生;
第三、审核学生学籍校内变动、转学及其他异动等;
第四、查看、统计各类学生数据。
2、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校校长、分管学籍校级领导的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和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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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录入在校学生、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信息;
第二、确认、核实本校学生学籍信息,在校级领导审核学生学籍后上报学籍主管科室;
第三、承担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籍信息系统维护、关键信息变更、校内学籍变动、转学及其他异动等;
第四、实施学生毕业信息处理;
第五、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本校招生后的学生学籍信息处理;
第六、通过全国统一的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开展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咨询服务;
第七、建立、和收集有关学籍方面的档案资料。
3、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组织采集并核实本班级学生信息;
第二、沟通联系家长(监护人),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
第三、更新维护本班级学生学籍信息。
4、家长(监护人)职责;
第一、配合学校和班主任完成学生信息采集;
第二、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学生信息采集须经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三、学籍信息存在问题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学校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二.电子学籍建立
每学期开学后15日之内进行核对,对新生进行上报注册学籍、流动的学生学籍作出相应的处理,确定本期一年级学生人数,并以此为标准经学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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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申报,完成一年级新生电子学籍建立工作。
三.转学(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日常管理工作
1.转学
(1)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转学。
却因家长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到转入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到转出学校签字盖章,然后由转入学校在网上提出学生异动申请。
(2)其他转学按照沿教发【2014】2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程序执行。
2.休学
学生因病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凭县级以上医院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由学生家长提出休学申请,经学校初审批准后,带以下材料到教育局审核、办理休学。
(1)中小学学生休(复)学申请表;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疾病证明书)和相应的治疗凭证、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事件证明材料。
3.复学
(1)休复:对办理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结束后持中小学学生休(复)学申请表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经学校领导审核签章后,到教育局审核签章,然后交学校由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发起复学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
办理时实行垂直休学、复学,如在三年级(4)班休学,复学在三年级(4)班。
(2)辍复:对天灾人祸、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辍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签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公章后,持申请到教育局审核办理复学证明书,复学年级不得低于辍学时的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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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校学生
学校要对离校学生作好跟踪调查,安排班主任老师进行家访等工作,尽量动员返校,提高巩固率。
凭《离校学生调查表》进行审核,否则一律按辍学处理。
四.纪律要求
1.凭证明材料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凭办理的手续管理学籍。
否则不给予注册学籍、注销学籍和过籍等。
2.学校凭此方案公平、公正进行初审、申报、办理相关学籍手续。
3.杜绝不经过学校领导审核,直到办理学籍现象。
沿河县四完小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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