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建议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一)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横向补偿类型、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确保补偿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初步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公平合理、运作规范、相互衔接、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
1.权责统一,合理补偿。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加快形成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机制。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泉水保护、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扶贫等紧密结合,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促进绿色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着眼于解决当前紧要的实际问题,在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间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二、落实重点任务(一)重点领域。
1.森林生态保护补偿。
建立完善破坏森林资源责任制度。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凭证运输制度、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遏制毁林开山和乱占林地行为,杜绝林地非法流失。
继续实施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生态效益补偿。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补偿方式与途径
直接补偿
政府或企业直接向森林经营者或所有者支付补偿 费用。
间接补偿
通过提供技术援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间接 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
市场化补偿
利用森林生态产品或服务交易市场,实现生态效 益的货币化补偿。
补偿资金来源与使用
政府财政拨款
各级政府应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 算。
03 阿坝州实施了生态护林员项目,聘请当地居民担 任护林员,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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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培训、装备和补贴等支持,确保护林员能够有效履 行职责。
该项目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与当地居民生计的双赢,提高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可持续性。
07
结论与建议
工作成效总结
森林覆盖率提高
01
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有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增加了森林资源
监管机制不完善
在实施生态补偿过程中,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存在一 些管理漏洞和违规行为。
对策与建议
拓展资金来源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补偿,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
完善补偿标准
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充分考虑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和市 场变化等因素。
加强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 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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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福建省永安市的林业碳汇项目
永安市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通过植树造林、 森林经营和保护等活动增加碳汇。
与企业合作,开展碳汇交易,实现林业碳汇价值 的货币化。
成功案例分享
01 政府给予林农和林业企业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促进碳汇林业的发展。
02
案例四:四川省阿坝州的生态护林员项目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实施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实施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呢?又该如何完善并实施这一机制呢?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的受益者向保护者支付相应费用,从而激励各方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制度安排。
它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给予生态保护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提高他们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其次,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一些地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可能会限制一些产业的发展,导致经济相对滞后。
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区的经济损失,促进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
此外,还能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法律法规不完善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虽然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到生态补偿,但还不够系统和具体,缺乏可操作性。
这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责任不明确、补偿标准不统一等情况。
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也是一个难题。
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这使得补偿资金有限,难以满足生态保护的实际需求。
补偿标准的确定缺乏科学性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一些地区的补偿标准过低,无法充分体现生态保护的价值和成本,难以有效激励保护者的积极性。
而在另一些地区,补偿标准又过高,给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
监测评估体系不健全也是影响生态补偿机制有效实施的因素之一。
由于缺乏科学准确的监测和评估手段,无法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难以对补偿效果进行准确评估和调整。
为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制定专门的生态补偿法,明确生态补偿的主体、对象、范围、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几点建议
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几点建议1. 引言1.1 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重要性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林业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为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具有调节气候、保护水土、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
森林还是很多动物的栖息地,是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前全球环境日益恶化、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管理,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重建,促进森林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监督与执法力度,提高森林经营者意识和技能,都是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只有不断完善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护好森林资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后代留下更美好的环境和资源。
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未来展望依赖于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与行动,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家园作出更大的贡献。
2. 正文2.1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管理是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的基础。
我们应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全面调查和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为科学合理地制定保护和管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和调控,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对非法砍伐、烧毁等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者,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损失。
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等工作,积极开展森林抚育和培育工作,提高森林的恢复和更新能力。
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价值评估和监测,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统计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通过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管理,可以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2.2 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重建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重建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作者:喻醯之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04期摘要:森林资源具有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以及净化空气的作用,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属于国家的重要资源和资产,具有经济和生态两大效益,因此可以对其功能的不同进行重视,并将其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两大类。
森林生態效益补偿主要是对林业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有效的维护,希望能够对现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和完善措施进行重视,促进林业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合理开发。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完善措施引言为了对农户的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性进行有效的提升,若尔盖县从2010年开始就每年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通过对2019年的资金兑现工作进行关注之后可以发现,农户的信息和资金的录入系统主要是通过办理“社保卡”来进行实现。
但是对于乡下基层工作来说,需要对一些实际性的问题进行重视和注意,因为这也可以对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满意度进行反映。
1.若尔盖县林地森林资源的现状若尔盖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地带,属于黄河、长江上游地区。
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北部,处于昆仑山、巴颜喀拉山东缘余脉与秦岭山脉西端、岷山山脉北端的汇合部。
若尔盖县总面积1032472.54hm2,其中林地面积394286.83hm2,占国土总面积的38.2%;非林地638185.71hm2,占61.8%。
在全县林地面积中,国有林地面积375474.71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95.2%;集体林地面积18812.12hm2,占4.8%。
若尔盖县从2018至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使用都是按照相关标准来执行的,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但是在补偿方式方面依旧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1]。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2.1补偿支付的主体比较单一森林生态系统的主要目标就是造福整个社会,因此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就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
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几点建议
林业经营与森林生态发展的几点建议作为全球最大的森林资源国家之一,中国的林业经营和森林生态发展面临着各种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我给出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必须加强对砍伐、采矿、垃圾倾倒等行为的监管。
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要加强对非法狩猎、野味贸易的打击,提高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识,从而避免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2. 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推广高效林业种植。
(2)加强林木质量管理,增强木材附加值和木材品质。
(3)推动林下经济、林企联营和林家庭联营。
3. 发展森林旅游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森林旅游成为了一种新的发展方向。
要加强对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提高森林旅游的质量和水平,对森林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不断丰富森林旅游的内容和形式,以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感受大自然的魅力。
4. 推进生态补偿政策生态补偿政策可以激励生态保护和恢复的有效实施。
加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鼓励企业和政府投入生态补偿,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5. 强化森林防火南方常年雨季短暂,森林火灾成为一大难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逐渐加重,我国森林防火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
为了避免林火对森林资源的破坏,要加强林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林区防火意识,加强预防、监控、报警等措施的建设,及时处理林区火灾,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
总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森林旅游,推进生态补偿政策和强化森林防火,这些都是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关键措施。
我们需要积极推动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共同致力于构建美丽中国。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一、引言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生态系统往往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旨在探讨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促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和实施。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一)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出台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生态补偿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等,为生态补偿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二)生态补偿实践不断推进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例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对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资金来源多样化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生态受益者付费、社会捐赠等,但财政资金仍然是主要渠道。
三、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一)补偿标准不合理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未能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和生态保护的成本,导致补偿不足或过度补偿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资金来源有限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难以满足生态补偿的巨大资金需求。
(三)补偿方式单一主要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技术、政策等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影响了补偿效果。
(四)监管机制不完善对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生态保护效果的监管不够严格,存在资金挪用、生态保护目标未实现等问题。
(五)利益相关方参与度不高生态补偿涉及多方利益,部分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受到影响。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科学制定补偿标准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的特点,实行差异化的补偿标准。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补偿。
可以通过发行生态债券、建立生态基金、开展生态保险等方式,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中国生态补偿的政策实践与几点建议
补 助 标 准 为 每 亩 每 年 3元 , 央 财 政 森 林 生 态 效 中
专栏 1
森 林生态 效益 补偿政 策
19 9 8年修 改的《 森林法》 出, 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 金 , 于提供 生态效 益的防护林 和特种用 提 “ 用
途林 的森林 资源 、 林木的营造 、 抚育 、 护和 管理” 保 。
锯轩 研宪考 21 年第1 总第21 期) 考 02 期( 47
态 效益 补偿 基 金 、 林抚 育补 助 费 、 会 保 险补 森 社 助费 、 策性 社会性 支 出补助 费 ) 预算 管理 、 政 的 各 项 经 费 补 助 标 准 、 用 管 理 等 进 行 了进 一 步 的 系 使 统 规 范 。 集 体 和 个 人 所 有 的 地 方 公 益 林 管 护 费
益 补偿基 金 的标 准 为每 亩 每 年 1 0元 , 林 抚 育 森 补 助 费 标 准 为 每 亩 1 0元 。社 会 保 险 补 助 费 , 2 以 各 省 20 0 8年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的 8 % 作 为 社 会 保 险 0 年 缴 费 工 资 总 额 , 助 比 例 合 计 为 缴 费 工 资 总 额 补
退 耕 还 林 政 策 的 核 心 内 容 包 括 : 家 无 偿 向 国 退 耕 户 提 供 粮 食 、 金 补 助 。 粮 食 和 现 金 补 助 标 现
准 为 : 江 流 域 及 南 方 地 区 , 亩 退 耕 地 每 年 补 长 每 助粮 食 ( 粮 )5 原 1 0公 斤 ; 河 流 域 及 北 方 地 区 , 黄
森 林 与 自然 保 护 区 的 生 态 补 偿 工 作 起 步 较 早 , 年 来 国家 投 入 已有 数 千 亿 元 之 巨 , 得 了 明 多 取 显 成 效 。 防护 林 体 系建 设 、 土 流 失 治 理 、 漠 化 水 荒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税 费 使用 中用 于 生 态 补 偿 的 比 重 ,并 向欠 发 达 地 区 、 重 要生 态 功 能 区 、 系 源 头 地 区和 自然 保 护 区倾 斜 。 水 目前 , 内学 者 对 生 态补 偿 概 念 的理 解 有 广 义 和狭 义 之 分。 义 国 广 23 建立 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的投资融 . 的生 态 补 偿 , 括 污 染 环境 的补 偿 和 生 态 功 能 的 补偿 , 包 即包 括 对 损 害 资体 制 。建 立健 全 生 态 补 偿投 融 资体 制 , 要坚 持 政 府 主 导 , 力 增 既 努 资 源环 境 的行 为进 行 收 费 或 对 保 护 资 源 环境 的行 为进 行 补 偿 , 以提 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 , 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 方参与 , 探索多 高该 行 为 的成 本 或 收益 , 到保 护资 源 的 目的 。 义 的生 态 补 偿 是 指 达 狭 渠 道 多 形式 的生 态 补 偿 方 式 , 宽 生 态 补偿 市场 化 、 会 化运 作 的 路 拓 社 生态功能的补偿 , 即通 过制度创新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 的内部化 , 让 子, 形成多方并举 , 合力推 进。逐步建立政府引导、 市场推进、 社会参 生态 保 护 成 果 的 受益 者 支 付 相 应 的 费 用 。 与 的生 态 补 偿 和 生 态 建 设 投 融 资机 制 ,积 极 引 导 国 内外 资金 投 向生 1我 国的 生 态 补偿 工 作 存 在 的 不 足 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 谁投资、 谁受益 ” 的原则 , 支持鼓励社会资 我 国 的 生态 补 偿 工 作 才 嗣 刚 起步 。 已实践 多年 、 得 了 很 大成 绩 取 金参与生态建设、 环境污染整治的投资。积极探索生态建设、 环境污 的退 耕还 林 , 执 行过 程 中存 在 着 贯 彻 “ 态 目标 不 到 位 ” “ 农 民 在 生 和 给 染 整 治 与 城 乡土 地 开 发相 结合 的有 效 途 径 ,在 土地 开 发 中积 累 生 态 的补偿 不 到位 ” 问题 。 前 者 表 现 在 护林 环 节上 , 民 出钱 出 力确 保 的 农 环境保护资金。积极利用 国债资金、 开发性贷款 , 以及国际组织和外 生 态 效 益 的动 力 不 足 ,后 者表 现 为经 济 补 偿 没 有 及 时 全部 兑现 给 农 国政 府 的贷 款 或 赠款 , 力 形成 多 元化 的资 金 格 局 。 努 民, 加上 后 续 产业 开 发 未跟 上 , 些地 区尤 其 是 少 数 民 族地 区 出现 了 一 24 积极 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 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 . 贫 困 面增 大 的趋 势 。 作 为 中 国第 一 个 大 规 模 生 态 补偿 实践 ,生 态 目 “ 护和生态建设。 培育资源市场 , 开放生产要素市场 , 使资源资本化、 生 标” 不能 实 现 , 影 响 到 这 一政 策 的成 败 。 由于 生 态林 的成 长和 生 态 将 态资本化 , 使环境要素的价格真正反映它们 的稀缺程度, 可达 到节约 效 益 发挥 需 要 近 十 年 的 时 间 , 态效 益又 主 要 是 公 益 性 的 , 生 因此 生 态 资源和减少污染 的双重效应 , 积极 探索资源使( 用权 、 取) 排污权交 易 目标在其他 目标中最为脆 弱, 很容易成 为急功近利 的牺牲品。而“ 经 等市场化的补偿模式 。 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 用制度 , 加快建 济补偿” 实不到位 , 落 不仅 会 使 退 耕 还 林 难 于 持 续 或 出现 反 复 , 可 还 立水资源取 用权 出让 、 转让和租赁 的交易机制。 索建立 区域内污染 探 能 在 一 些地 方加 剧 社 会 矛 盾 。 也说 明 , 正 的 生 态补 偿 机 制 的建 立 这 真 物排放指标 有偿 分配机制 , 逐步推行政府管制下的排污权交易 , 运用 是 一 种远 比想 象 深 刻 的社 会利 益大 调 整 S N 度创 新。 n 市场机制降低治污成本 , 提高治污效率。 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 退耕还林政策只是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还有 受 益者 之 间通 过 自愿 协 商 实 现 合理 的 生态 补 偿 。 许多方面都需要生态补偿机制。 城市水源地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 江河 25 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 的立法工作。环境财政税收政策 . 上游水资源利用与中下游用水的矛盾 , 生态屏障的建设与投入 的矛盾, 的稳定 实施 , 生态项 目建设 的# N 进行 , l l  ̄ 生态环境 管理 的有效开展 , 喀斯特地区过度开垦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沙漠化问题 ,草原过度放牧或 都 必须 以法律为保障。为此, 必须加强生态补偿立法工作 , 从法律上 过度耕种带来的风沙问题 ,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问题等。虽然 已有许 以及 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生态主体 的义务 ,为生态补偿机制的规范化 多政策 措施 , 由于 没 能从 机制 上解 决 生态 价值 补 偿 问题 , 使一 些地 但 即 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应尽快制订《 可持续发展法》 《 、西部地区环境保 方的保 护与 发展 关 系得 到协 调 , 有许 多不稳 定 因 素 , 响 可持 续发 也还 影 护法》 对生态、 等, 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 出全局性的战略部署 , 对 展 。这 正是 近年来 人们 纷 纷呼 吁解决 生 态补偿 问题 的原 因。 西部 的生态环境建设做 出科学 、系统的安排。同时修订 《 环境保护 2 建 立 生态 补偿 机 制 的 思 考 法》 使其更加关注农村 生态环境建设 ; , 完善环境污染整治法律法规 , 建 立和 完 善 生 态 补 偿 机 制 , 须 认 真 落 实科 学发 展 观 , 必 以统 筹 区 把 生 态 补 偿 逐 步 纳 入 法 制化 轨 道 。 域协调发展为主线 , 以体 制 创 新 、 策 创 新 和 管理 创 新 为 动 力 , 持 政 坚 27确定 西部生态补偿重点 , . 突破领域。生态补偿点多面广 , 任 “ 开发谁保护 、 受益谁补偿 ” 谁 谁 的原 则 , 因地 制 宜 选 择 生 态 补 偿 模 务 艰 巨 。 西部 生态 保 护 与建 设 亟 需 在 一 些领 域 重 点 突 破 , 以点 带 面 , 式, 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 的调控 手段 , 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 充 推 动 生 态 补偿 发展 。 应按 照 西部 大 开 发 战 略 的 总体 部署 , 西部 地 区 以 动 员 全社 会 积 极 参 与 ,逐 步 建 立公 平 公 正 、 积 极 有效 的生 态 补 偿 机 尤 其 是 西 部 贫 困和 生 态 脆 弱 区 为重 点 , 生 态补 偿 纳 入 “ ~ 五 ” 把 十 规 制 , 步 加 大补 偿 力度 , 力 实现 生 态 补 偿 的 法 制 化 、 范 化 , 动 各 逐 努 规 推 划 ,加 强 规 划 引导 ,提 出各 类 生 态补 偿 问题 的 优 先 次序 及 其 实施 步 个 区域 走 上 生 产 发展 、 活 富 裕 、 态 良好 的 文 明发 展 道 路 。 生 生 骤 , 紧研 究 制定 比较 完 整 的生 态 补 偿 政 策 。 抓 21加快建立 “ . 环境财政 ” 。把环境财政作 为公共财政 的重要组 28 加 强 组织 领 导 , 断 提 高 生态 补 偿 的综 合 效 益 。 立 和 完 善 . 不 建 成 部 分 , 大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中 生态 补 偿 的力 度 。 照 完 善 生 态 补偿 机 加 按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开创性 工作 , 必须有强有 力的组织领导。 制 的要 求 , 一 步调 整优 化财 政 支 出结 构 。 资金 的安 排 使 用 , 进 应着 重 综上所述 , 生态补偿机制 ~方面靠的扶持 , 步还 清老帐 , 逐 并承 向 欠发 达 地 区、 要 生 态功 能 区 、 系 源 头地 区 和 自然 保 护 区倾 斜 , 重 水 担公益事业所应承担的义务 。从长远看 , 要规范补偿机制 , 科学地确 优 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显的区域性、 流域 性重点环保项 目, 加 定补偿标准 , 充分利用市场机 制, 拓宽投资渠道和群众 参与力度 , 采 大对区域性 、 流域性污 染防治 , 以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 发和应 用税费和法律等手段 , 使得经营部fS 个人得到合理的补偿 , qn 并激发 用 的 资 金支 持 力 度 。 重点 支 持 矿 山生 态环 境 治 理 , 动矿 山 生态 恢 复 推 群 众 在 保 护环 境和 生
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
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意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的趋势加剧,生态保护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中国,由于人口密集、资源消耗大,加之长期以来忽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导致了许多严重的生态问题。
为了对抗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推行生态补偿机制,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
但是,当前生态补偿机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环境。
一、当前生态补偿机制的不足1. 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目前生态补偿项目和标准缺乏基于真实自然资源评估、科学合理的定价标准和效益评价体系。
同时,地方政府也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各地实施的生态补偿项目存在较大差异。
2. 生态补偿资金有限:由于各地政府生态补偿项目经费的来源和分配方式不同,导致生态补偿资金不充足。
3. 参与度不高:目前参与生态补偿的主体为政府和企业,而普通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人民群众的意识与参与度的提高可以缓解许多生态和环境问题。
4. 制约措施缺乏:除了在生态补偿方案中明确一些条款之外,基本没有据以管理和约束的有效手段,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5. 动机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为了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可能会故意损坏环境资源,以获得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因此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也就难以切实实行生态补偿。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1. 完善生态补偿标准和项目管理:建立科学的资源评价、合理的定价和生态补偿项目效益评价体系,实现统一标准管理,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的发展。
2. 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管辖谁补偿”的原则,便于有利于生态保护和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的区域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
3. 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对于综合管理生态补偿项目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4.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定更严格的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便于实行。
5. 强化奖惩措施:加强对不遵守环境保护和生态法律法规的制裁和惩罚,同时完善对遵守规定、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人员或组织给予奖励的相关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和推广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和推广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对因保护生态而付出代价的地区和个人进行合理补偿。
然而,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推广,以更好地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与问题(一)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当前的生态补偿标准往往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未能准确反映生态服务的价值和保护成本。
例如,在一些森林生态补偿项目中,补偿金额可能不足以覆盖造林、护林的实际投入,导致保护者的积极性不高。
(二)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
这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限制了补偿资金的规模和可持续性。
(三)补偿范围有限目前的生态补偿主要集中在森林、湿地等少数生态系统,对于一些重要但尚未纳入补偿范围的生态领域,如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关注不足。
在生态补偿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对生态补偿效果的评估也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加强对生态服务价值的研究和评估,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类型、面积、质量、生态功能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例如,可以运用生态经济学的方法,对森林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生态服务价值进行量化评估,为确定补偿标准提供依据。
(二)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补偿。
可以通过发行生态彩票、设立生态基金、开展生态补偿PPP项目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生态资源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筹集补偿资金。
(三)扩大补偿范围将更多的生态系统和生态服务纳入补偿范围,实现生态补偿的全覆盖。
例如,加强对农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补偿,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友好型的种植方式;对城市中的公园、绿地等生态空间进行补偿,提高城市生态品质。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胡林一、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性1、促使生产实践需求得以满足森林生态效益是公共商品,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以至于无法使得经济主体获得收益。
要想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必须通过针对性的计量方法计量其价值,而生态效益补偿作为补偿方式,通过商品经济的方式转变森林生态效益,促使生态效益获得回报。
为了改善目前眼下日益恶劣的生态环境以及相关林业部门管理财力投入的欠缺,必须采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2、促使生态公益林补偿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一直在致力于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同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每年每亩只有15元,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不利于调动区域农户参与生态补偿的积极性。
生态公益林所有者在建设和保护中还要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同时,由于不能采伐木材,导致没有经济收益,资金短缺问题凸显,使得森林管护存在困难。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生态效益补偿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对于社会资本的利用极为有限。
因此,如果补偿不到位则无法顺利开展工作。
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扶持,例如森林防火、虫害防治、人工管护等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
针对该方面资金的投入,在国家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应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获得多方面的资金支持,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调动公益林所有者的积极性,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1、获得了良好的成效下拨的补偿资金全都实行专款专用,自2001年我国开始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在实践基础上逐步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运作机制。
目前,生态效益补偿均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下拨到专门的账号。
伴随资金系统的优化完善,促使资金补偿能够一次性发放到位。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通过经济手段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
首先,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缺乏科学依据,未能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生态保护的成本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
例如,在一些地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补偿仅仅基于简单的面积计算,而没有考虑到森林的质量、生态功能以及当地居民为保护森林所付出的机会成本。
这就导致补偿金额不足以激励保护者的积极性,也无法有效地弥补生态保护带来的经济损失。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价值评估体系,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多种服务功能,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以及不同地区的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从而制定出更加精准、差异化的补偿标准。
其次,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
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这不仅给政府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也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规模和效果。
为了拓宽资金渠道,可以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吸引社会各界的捐赠和投资;同时,通过发行生态债券、开展生态彩票等方式,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生态保护。
此外,还可以建立生态服务市场交易机制,例如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等,让生态资源的提供者能够通过市场获得合理的回报。
再者,生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扩大。
当前的生态补偿主要集中在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流域,而对于城市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等的补偿相对较少。
同时,对于生态保护中的一些间接贡献者,如生态移民、生态志愿者等,也缺乏相应的补偿机制。
因此,应当逐步将更多类型的生态系统纳入补偿范围,并对在生态保护中做出不同贡献的主体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另外,生态补偿的监管和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在一些地区,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存在不规范、效率低下的问题,甚至出现挪用、截留等现象。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健全和完善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健全和完善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对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间的公平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及问题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现有的补偿标准往往基于简单的核算方法,未能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生态保护的成本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
这导致一些地区的生态保护者无法得到足够的补偿,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其次,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不足。
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生态补偿的巨大需求,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规模和效果。
再者,补偿方式较为单一。
多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技术、政策等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这种单一的补偿方式难以满足不同地区和群体的实际需求,也不利于生态保护效果的长期维持。
此外,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约束,导致生态补偿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二、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看,它能够激励各方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对于区域协调发展而言,通过合理的生态补偿,可以缩小地区之间因生态资源禀赋差异而导致的发展差距,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的均衡发展。
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让生态保护者得到应有的回报,让生态受益者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助于保障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三、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应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如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条件价值法等,全面准确地评估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
五措施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时兑现
五措施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及时兑现对于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五个措施,以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时到位:1.完善政策和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明确补偿对象、标准和程序,并将其纳入国家法律体系,确保补偿金及时兑现。
特别是要加强对生态效益的测算和评估,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准确。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将此事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加快补偿金的发放进度。
2.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个人等的责任,推动补偿金及时兑现。
对于责任不明确或拖延发放补偿金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补偿金可以如期发放。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督,确保补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加强资金管理和调配: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专项资金。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加强财务监管,减少虚报、滥用和挪用现象的发生,严惩财务违法行为,确保补偿资金的有效使用。
4.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认识和认同度,增强大家参与的积极性。
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解释政策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各界宣传补偿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向公众公开补偿金的使用情况,增强社会监督。
5.增加补偿标准和范围:适当增加补偿标准,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根据不同类型的生态效益和损失程度,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扩大补偿范围,不仅仅限制在森林资源的保护上,还可以考虑补偿森林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方面的生态效益。
通过以上五个措施,可以有效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及时兑现,激励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林业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
林业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林业生产和保护活动进行补偿,以激励和引导各方面参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制度安排。
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林业生态补偿的机制林业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包括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两种方式。
直接补偿是指国家对林业生产者和保护者给予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因参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活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间接补偿是指国家通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为林业生产者和保护者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以提高其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林业生态补偿的政策林业生态补偿政策是国家为实现林业生态补偿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林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
林业补贴政策是指国家对林业生产和保护活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以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参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对林业生产和保护活动给予税收减免优惠,以降低其生产成本和财务负担。
金融支持政策是指国家通过加大林业信贷投放、优化林业金融服务等方式,为林业生产者和保护者提供金融支持。
林业生态补偿的效果评价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价是检验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手段。
效果评价应从生态环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进行。
生态环境效益评价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增长、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经济效益评价主要包括林业生产者收入增加、产业发展等方面;社会效益评价主要包括就业、民生改善、社会参与等方面。
林业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复杂问题,需要从多角度进行深入研究。
在实践中,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林种、不同树种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和政策体系,以提高林业生态补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各方面对林业生态补偿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林业生态补偿的良好氛围。
林业行业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
林业行业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显得尤为重要。
林业作为一个关键的环保产业,也在不断探索和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以促进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林业行业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进行探讨。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定义与意义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补偿具有生态价值的事物或行为,以达到保护、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这种机制可以用来弥补由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从而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目标。
生态补偿机制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公共利益和公平分配。
通过给予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相应的经济、社会或政治利益,促使其采取行动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共同福祉。
二、林业行业生态补偿机制的目标与原则林业行业是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实施领域之一,其目标是通过补偿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所产生的成本,鼓励林业从业者和相关利益相关者采取积极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在制定和实施林业行业的生态补偿机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各方的权益平等,公正分配生态补偿资源,避免相关利益相关者受到不公平待遇。
2. 资源优先原则:将有限的生态补偿资源重点投入到对林业生态环境贡献更大的项目和地区。
3. 政府引导原则:政府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定和实施中起到引导和协调作用,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
4. 多元参与原则: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沟通和协商,形成多元参与的机制,提高机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林业行业的生态补偿政策为了推动林业行业的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地和实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提供经济和技术支持,激励各方参与到林业生态补偿中。
1. 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政府对于具有生态价值的林业项目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鼓励林业从业者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这可以包括补贴、奖励和税收优惠等形式。
2. 生态工程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资助生态工程项目的实施。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措施我国森林资源有限,并且大多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然而森林生态效益的受益者主要是江河中下游地区,一般属于经济较发达地区。
因而如何给森林生态效益提供者实施补偿,实现生态公平,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十分必要。
这也是当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本文从我国生态不产工作的不足之处着手,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措施。
标签: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目前,国内学者对生态补偿概念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生态补偿,包括污染环境的补偿和生态功能的补偿,即包括对损害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对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以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
狭义的生态补偿是指生态功能的补偿,即通过制度创新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才刚刚起步。
已实践多年、取得了很大成绩的退耕还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贯彻“生态目标不到位”和“给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的问题。
前者表现在护林环节上,农民出钱出力确保生态效益的动力不足,后者表现为经济补偿没有及时全部兑现给农民,加上后续产业开发未跟上,一些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贫困面增大的趋势。
作为中国第一个大规模生态补偿实践。
“生态目标”不能实现,将影响到这一政策的成败。
由于生态林的成长和生态效益发挥需要近十年的时间,生态效益又主要是公益性的,因此生态目标在其他目标中最为脆弱,很容易成为急功近利的牺牲品。
而“经济补偿”落实不到位,不仅会使退耕还林难于持续或出现反复,还可能在一些地方加剧社会矛盾。
这也说明,真正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一种远比想象深刻的社会利益大调整和制度创新。
退耕还林政策只是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还有许多方面都需要生态补偿机制。
城市水源地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江河上游水资源利用与中下游用水的矛盾,生态屏障的建设与投入的矛盾,喀斯特地区过度开垦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沙漠化问题,草原过度放牧或过度耕种带来的风沙问题,以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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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建议
【摘要】在森林生态效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就如何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补偿;法规制度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1.扩大补偿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我国《森林法》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所实行的生态补偿,资金大多数来自国家财政,再由地方财政配套负担一部分。
通过财政拨款来扶持生态林的建设与维护,固然可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也十分有限,一旦政府财政状况不好,承诺的资金就得不到保障,林业基金就很有可能被搁浅。
同时,补偿需要的资金数额大,单单依靠政府则会因政府投入资金数额有限而导致补偿标准偏低或补偿不能及时兑现,达不到补偿的目的,不能反映生态效益应有的价值,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
此外,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森林生态补偿金基本上演变成了林业部门、林场、保护站等林业职工
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开支的主要资金渠道,林农最后得到的补偿金可能只是其中的小部分,这也极大地挫伤了当地群众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森林资源保护的效果。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措施,除了加大财政支付力度,还应通过其它方式扩大补偿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加大财政支付力度。
森林生态效益是一种公益效益,属于公共产品。
长远来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必须通过政府行为来实现基础保障和宏观调控。
然而仅仅依靠当前从财政中划拨出部分资金作为林业基金不能满足补偿的需要,应该设立“森林生态补偿税”,向受益人和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征收,用以补偿生产森林生态效益所耗费的成本,维持生态产品的再生产,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2)设立受益部门补偿基金。
可以由环保部门牵头建立“森林建设补偿基金”,从育林基金、征占林地费等收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建立补偿基金。
也可考虑从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生态补偿基金。
(3)应用bot融资模式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bot的实质是政府将本该由财政投资、公营机构承担建设和经营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授权方式特许给外商或私营机构来投资建设和经营。
这样可以在减轻政府负担和扩大外资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及投资建设规模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的资金、技术支持和积极性,降低建设
成本,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而且利用bot模式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建设,不同于完全的商业化或私有化,政府对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建设仍掌握战略控制权,待特许期满后,整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将移交政府所有。
(4)接受捐助。
社会捐助可以为环保人士提供表达心愿的途径,也开辟了环保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单位、个人的捐助或援助。
环保ngo组织的发展也为社会捐助环保资金提供了保障。
2.建立科学的核算体系,引入市场机制
我国现行的森林生态补偿采用一刀切的形式,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体系和价值核算体系。
不同的树种,不同的林区所耗费的抚育成本也不同,不同地区的群众的发展机会损失也不同。
这些都应当纳入补偿标准的考虑范围。
因此,我们认为确定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应该核算好森林的生态价值,将其生态效益合理量化,而不应单纯地考虑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
成本核算包括公共建设资金、劳务投入、风险投入以及为保证生态体系稳定失去商品经营机会的损失。
这应当是补偿标准的底线,也是对林农利益的最低保障,若补偿低于这个标准,则是对林农利益的剥夺。
对森林生态效益成本和价值的量化只能构成补偿的最低标准,补偿标准的确定还应当在此基础上由交易双方进行博弈与协商。
“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的参与来弥补政府补偿管理成本高,速度效率低的弊端,并依托市场法则来规范市场行为,将生
态服务功能或森林生态效益打包推入市场。
因为市场补偿机制具有补偿方式灵活、管理和运行成本较低、适用范围广泛等特点,可以通过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这样,在保证最低补偿标准基础上,实现生林生态效益的自主经营,从而更有效的落实补偿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完善补偿机制
当前主要是资金补偿,应该补偿方式多样化,拓展到技术,发展机会补偿等。
森林作为林区农户的生活空间和场所,是林农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对森林具有高度的依赖性。
同时,林业也是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进行森林保护后,不但直接减少了林农的收入,而且会影响当地林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减少了林农的间接收入。
所以实施森林生态补偿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需求,通过优惠政策帮助其改变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并积极寻求森林多效综合利用途径,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佳结合。
建立造血型补偿机制是对现有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和补充。
造血型补偿是指政府或补偿者运用项目支持的形式,将补偿资金转化为技术项目安排到被补偿方(地区),帮助生态保护区群众建立替代产业,或者对无污染产业的上马给以补助以发展生态经济产业。
建立造血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是为提供生态屏障的欠发达地区构
筑一个发展平台和空间,为其提供发展机会,激活其发展潜力,从而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我们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探索“造血型”补偿机制:(1)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保障措施,允许源头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招商引资和异地发展,调整经济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并以发展所取得的利税返回,支持这些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
(2)通过技术援助,虽然不直接投入资金,通过技术的提高,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谋生手段达到改善生活的目的。
技术援助可以包括技术支持和农经教育,增强林农致富的本领。
(3)基础设施援助,为这些地区填补基础设施,丰富其业余生活,提高偶啊生活质量,激励其保护森林生太效益。
这将有利于调动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增加财政收入,形成生态保护和建设投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造血”机制;通过发展促进保护,依赖保护促进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4.法规制度相对滞后,应加快立法进程
我国目前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没有专门的立法,现行包含“生态效益补偿”原则性条文的法律法规也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
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进程起步晚,这样就注定关于森林的生态补偿制度的确立相应“迟到”。
《森林法》中明确的确定了森林生态补偿的原则,但是这一条文过于原则性和概括性,并且该法确立森林补偿制度后迟迟没有相关配套规定出台。
这也使得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森林生态补偿方面有规定,但无可实际操作的依据的情况。
随着立法进程的推进,在《森
林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后,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内容才渐渐有了增加。
另一方面,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条中不难发现,我国现阶段的“森林生态补偿”仍然还是一种财政补贴的形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补偿”。
法律本身的特征就决定了它不能朝令夕改,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这些特点都避免了政策指导和原则指导的较大随意性。
加快建设整个森林生态补偿制度从上到下的连续、贯通,避免现在各自为政、操作管理混乱等现象。
另一个方面,环保评价作为一个工程和规划开始的先决程序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此,笔者也建议将森林生态补偿融入到对森林的开发和规划之中,这既有利于环保制度之间的衔接和配合,也有利于相关部门成系统的管理。
5.结束语
总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对改善人民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重要作用。
对促进我国环境资源的改善,生态环境水平的提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此外,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我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为实现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林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不仅仅是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提供资金来源,实质是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承认,是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
巩固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