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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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模板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模板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PN)的使用,确保患者安全有效地接受肠外营养支持,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外科术后、严重创伤、慢性消耗性疾病、肠功能障碍等。

三、组织管理1. 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营养师、医师、护士、药剂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 定期组织培训,更新肠外营养相关知识和技能。

四、肠外营养方案制定1. 由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生化指标等制定个体化肠外营养方案。

2. 方案应包括营养目标、能量计算、营养素组成、输注方式和速度等。

五、肠外营养产品管理1. 确保所有肠外营养产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

2. 按照规定储存肠外营养产品,避免污染和变质。

六、配制与输注1. 肠外营养液的配制应在洁净环境下进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 输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调整输注速度,防止并发症。

七、监测与评估1. 定期监测患者的营养状况、生化指标、体重等,评估肠外营养效果。

2. 对于出现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八、记录与文档管理1. 详细记录肠外营养的配制、输注、监测和评估过程。

2. 所有记录应按照医疗文档管理规定进行保存。

九、患者教育1.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肠外营养相关知识的教育,包括输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可能的并发症等。

2. 鼓励患者参与自我管理,提高治疗依从性。

十、质量控制与改进1. 定期对肠外营养管理流程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收集肠外营养相关的临床数据,进行效果分析,不断优化治疗方案。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肠外营养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肠外营养管理小组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医疗机构的要求和患者的具体需求。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肠外营养作为一种重要的营养支持手段,在附属医院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肠外营养的操作流程,提高营养支持效果,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肠外营养管理组织架构1.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临床营养科、外科、内科、儿科、ICU等相关科室组成。

2.设立肠外营养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临床营养科作为肠外营养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制定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培训医护人员、监督肠外营养的实施等。

4.各相关科室设立肠外营养小组,负责本科室的肠外营养管理工作。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不能耐受胃肠道营养的患者。

(3)围手术期营养支持。

(4)急性胰腺炎、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等。

(5)其他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疾病。

2.禁忌症:(1)严重心功能不全。

(2)严重电解质紊乱。

(3)严重感染。

(4)严重出血倾向。

(5)其他不宜使用肠外营养的情况。

四、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制定1.根据患者的病情、营养状况、体重等制定个体化的肠外营养治疗方案。

2.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营养液配方、输注途径、输注速度、输注时间等。

3.营养液配方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重、疾病种类、营养需求等制定,遵循“全面、平衡、适量”的原则。

4.肠外营养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的营养状况、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指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肠外营养操作流程1.肠外营养液的配制:(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肠外营养液的无菌、安全。

(2)按照营养液配方,准确称量、配制各种营养成分。

(3)配制过程中,注意营养液的均匀混合,防止沉淀、分层。

(4)配制完成后,立即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营养液的稳定性、安全性。

2.肠外营养液的输注:(1)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如周围静脉、中心静脉等。

(2)遵循“先慢后快、先淡后浓”的原则,逐渐增加输注速度。

(3)输注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理。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导言肠外营养是指通过非口服途径输送养分,满足身体正常生理活动所需。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有效且安全的肠外营养支持的一套系统性管理规定,是重要的临床工作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原则。

一、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目的1. 保证患者能够获得有效的营养支持,促进身体康复。

2. 防止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的并发症发生,确保治疗的安全有效。

3. 规范和提高医护人员对肠外营养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二、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临床评估:对需要进行肠外营养的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患者的病情、营养状态、肠道功能等方面,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进行肠外营养治疗。

2. 营养处方:根据患者的临床病情和营养状态,制定合适的肠外营养处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和微量元素等的摄入量。

3. 营养产品的选择: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医疗机构要求的肠外营养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营养治疗方案的执行: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和处方要求,严格执行营养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支持。

5. 营养监测:对接受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营养监测,包括体重、血常规、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指标的监测,评估治疗的效果和患者的营养状态。

6. 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对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并及时处理已经发生的并发症。

7. 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负责肠外营养管理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8. 营养支持的终止和转归:当患者病情好转或者肠道功能得到恢复,应及时终止肠外营养治疗,转入口服或者肠道营养支持。

三、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实施原则1. 个性化化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状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专业团队的合作:肠外营养治疗需要多学科的配合,包括营养科、消化内科、护理科、药学科等,确保全方位的治疗支持。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在医学领域中,肠外营养治疗是指通过静脉途径提供营养支持的一种方法,用于患有消化道功能障碍或无法正常摄入食物的患者。

为了确保肠外营养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需要遵守规范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本文将重点探讨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肠外营养治疗的目的及适应症肠外营养治疗的目的是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维持或恢复患者的营养状况。

适应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重度消化道功能障碍、吸收不良、胃肠道功能丧失、严重脓毒症或创伤等。

二、肠外营养治疗的团队进行肠外营养治疗需要组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多学科团队。

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营养科医师、肠外营养治疗专家、临床药师、营养师、注册护士及临床病理学家等。

三、营养评估及配方制定在开始肠外营养治疗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营养风险等因素。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配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电解质和微量元素等。

四、肠外营养治疗的操作肠外营养治疗需要精细的操作技巧和严密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清洁操作环境:术前和术后需要做好手卫生,器械和药品应当储存于干净无菌的环境中。

2. 导管插入:选择适当的导管插入部位,并在操作过程中遵循无菌原则,减少感染的风险。

3. 营养支持:根据患者的特殊需要,合理选择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和方案。

4. 监测与调整: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代谢情况,及时监测并调整营养配方中的营养成分和剂量。

五、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肠外营养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包括感染、肝功能异常、电解质紊乱等。

为了预防和处理这些并发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感染预防: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定期更换导管和换药,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2. 肝功能保护:根据患者的肝功能情况,合理调整脂肪的摄入量,避免脂肪肝的发生。

3. 电解质监测:密切监测患者的电解质情况,及时调整营养配方以维持正常的电解质平衡。

肠内肠外营养临床管理制度

肠内肠外营养临床管理制度

肠内肠外营养临床管理制度一、绪论肠内肠外营养是一种特殊的临床治疗方式,适用于消化道功能不全或无法进食的患者。

肠内肠外营养的临床管理制度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肠内肠外营养的临床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评估、操作和监测等内容。

二、肠内肠外营养的适应症1. 消化道功能不全: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肠梗阻、炎症性肠病、出血性肠炎等。

2. 无法进食:重症患者、手术后恢复期、重度肝病、肿瘤患者等。

3. 营养不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蛋白质、热量等营养素摄入不足。

4. 代码:ICD-10编码为Z53.7、Z98.891、Z98.89、Z98.8、Z98.4等。

三、肠内营养的管理制度1. 适应症评估: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确定患者是否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2. 营养支持团队:综合性医疗团队包括营养医师、临床药师、护士、麻醉医师等,对患者的肠内营养进行全面管理。

3. 营养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个性化的营养方案,包括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的配比和总量。

4. 营养素补充:通过口服、胃管或肠胃造口等途径,给予患者所需的营养素补充,包括医院内的肠内营养和日常生活中的膳食。

5. 监测评估:对患者的营养状况、生化指标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调整营养方案,确保患者得到有效的营养支持。

四、肠外营养的管理制度1. 适应症评估: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患者是否适合接受肠外营养治疗。

2. 营养支持团队:综合性医疗团队包括营养医师、外科医师、护士、临床药师等,对患者的肠外营养进行全面管理。

3. 营养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个性化的营养方案,包括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的配比和总量。

4. 术前准备:对患者的术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准备,包括手术方式的选择、特殊口服医学用品的准备等。

5. 术中操作:对患者进行术中的操作和监护,确保肠外营养的安全和有效性。

肠外营养疗法分级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疗法分级管理制度

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肠外营养疗法分级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支持是纠正和救治营养不良的有力措施,但使用和管理不当可引起较多且严重并发症。

为实现住院患者营养支持治疗的合理、安全的目标,制定本规定。

一、对于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患者,肠外瘘患者,炎性肠道疾病患者、严重营养不良的患者的肠外营养支持需主治或主治以上医师实施。

二、对于合并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如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炎性粘连性肠梗阻;重症急性胰腺炎患者的肠外营养支持;应用特殊肠外营养制剂: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脂肪乳注射液(C14-24)、中/长链结构脂肪乳注射液(C6-24)需副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实施。

三、医院营养科定期对全院医师进行肠外营养支持疗法进行培训和指导。

四、医务科、药学部和营养科对全院肠外营养的处方及合理性应用,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肠外营养工作,保障患者营养治疗的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和医护人员。

第三条肠外营养治疗是指通过静脉途径,将营养素输注到患者体内,以满足患者营养需求的治疗方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确保肠外营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院长或其授权代表;2. 临床营养科主任;3. 内科、外科、儿科等相关科室主任;4. 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5. 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

第六条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肠外营养治疗工作的实施情况;3. 对肠外营养治疗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4. 定期评估肠外营养治疗效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章肠外营养治疗流程第七条患者入院后,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营养状况,评估是否需要肠外营养治疗。

第八条确定需要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由医生开具肠外营养处方,并经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九条药剂科根据肠外营养处方,调配相应的肠外营养液。

第十条护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肠外营养液的输注。

第十一条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营养指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患者出院前,医生应评估肠外营养治疗效果,并制定出院后的营养指导方案。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肠外营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对肠外营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护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肠外营养疗法管理制度范本

肠外营养疗法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肠外营养疗法(以下简称肠外营养)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肠外营养疗法的所有科室、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肠外营养疗法的宗旨是:确保患者营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促进患者康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负责肠外营养疗法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内科、外科、儿科等相关科室主任担任;(二)副组长: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士长担任;(三)成员:由相关科室的医生、护士、营养师等组成。

第六条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肠外营养治疗方案、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负责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采购、储存和使用;(三)负责对医护人员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四)负责监督肠外营养治疗工作的实施,确保患者安全;(五)定期对肠外营养治疗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第三章肠外营养治疗操作规程第七条肠外营养治疗前,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营养状况和过敏史,评估患者的营养需求。

第八条肠外营养治疗方案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并经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

第九条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肠外营养治疗操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肠外营养治疗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记录,包括患者病情、营养指标、用药情况等。

第四章肠外营养药品与器械管理第十二条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三条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储存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第十四条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滥用和浪费。

医院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肠外营养药物的应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范围内肠外营养药物的应用、储存、配送、使用及质量控制等环节。

第三条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患者营养需求得到合理满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小组,由药剂科、临床科室、护理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及质量控制;3. 对肠外营养药物应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4. 对肠外营养药物应用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5. 定期对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药剂科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及质量控制。

其主要职责如下:1. 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肠外营养药物;2. 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储存、养护,确保药品质量;3. 配送肠外营养药物至临床科室,确保药品安全;4. 对肠外营养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临床科室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如下:1.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肠外营养药物处方;2. 对患者进行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3. 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4. 对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第七条护理部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护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肠外营养药物输注的操作和护理;2. 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3. 对肠外营养药物输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三、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与储存第八条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质量可靠的药品;2. 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品种和数量;3. 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政策,确保药品质量。

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规范

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规范

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规范一、前言营养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条件,合理的营养摄入对患者的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肠内肠外营养作为临床营养支持的主要手段,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缩短住院时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提高临床营养支持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肠内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肠内营养适应症:(1)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如口腔、咽喉部疾病、食管癌等。

(2)胃肠道功能不全或部分丧失的患者,如重症胰腺炎、胃肠道手术后等。

(3)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患者。

(4)需要增加营养摄入的患者,如烧伤、创伤、感染等。

2.肠外营养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患者。

(2)胃肠道功能障碍、胃肠道手术后等不能耐受肠内营养的患者。

(3)重症胰腺炎、重症感染等严重疾病患者。

(4)新生儿、早产儿等特殊情况。

3.禁忌症:(1)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者。

(2)严重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者。

(3)急性胃肠道穿孔、梗阻等。

三、肠内肠外营养管理流程1.营养评估:(1)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全面营养评估,包括体重、身高、体质指数、营养状况、疾病情况等。

(2)定期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了解营养状况变化。

2.营养治疗计划:(1)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胃肠道功能等制定个性化营养治疗计划。

(2)选择合适的营养支持方式,如肠内营养、肠外营养或两者联合。

3.营养制剂选择:(1)根据患者病情、营养需求选择合适的营养制剂。

(2)肠内营养制剂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应根据患者需求调整配方。

(3)肠外营养制剂包括葡萄糖、脂肪乳、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应根据患者需求调整配方。

4.营养支持实施:(1)肠内营养:通过鼻胃管、胃造瘘、空肠造瘘等途径给予营养支持。

(2)肠外营养:通过中心静脉或外周静脉给予营养支持。

5.并发症预防与处理:(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一、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合理应用肠外营养药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1.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1)营养支持应有适宜的适应证。

(2)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3)根据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2.肠外营养药物的配置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的操作规程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配置,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3.肠外营养药物的管理3.1定期对胃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

3.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同医务部每年1-2次对各临床科室的胃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并在办公网上通报检查结果。

3.3定期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关于胃肠外营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办公网上公示。

二、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一、总则1、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科室较多、临床应用较广。

为规范其临床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参考《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2008版,中华医学会编)》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临床营养支持(nutrition support, NS)是指经口、肠道或肠外途径为患者提供较全面的营养素。

目前临床上包括肠内营养(enteral nutrition, EN)支持和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支持。

肠内营养是指经消化道给以较全面的营养素;肠外营养是经静脉为无法经胃肠道摄取或摄取营养物不能满足自身代谢需要的患者提供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及矿物质在内的营养素,以抑制分解代谢,促进合成代谢并维持结构蛋自的功能。

所有营养素完全经肠外获得的营养支持方式称为全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TPN)。

3、按照循证医学原则,以当前最佳证据为依据,按照系统和规范方法,对临床营养支持按A、B、C、D四级进行推荐使用。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背景肠外营养是指在口腔胃肠道无法正常吸收、消化食物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方式给予营养支持,维持患者生命活动所必需的营养素和能量的供应。

肠外营养的应用已经广泛应用于重症、手术后等患者的治疗和恢复。

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能够提高肠外营养应用的效果,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帮助医务人员掌握肠外营养的应用技巧和注意事项,促进临床医疗质量的提高。

二、制定目的为了规范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提高临床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质量,本医疗机构确定了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执行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的医务人员。

四、制定者本管理制度由本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部门和临床营养师制定。

五、应用条件与注意事项1、应用条件(1)口腔胃肠道不能正常吸收、消化或肠道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

(2)需要通过肠外营养维持生命的患者。

(3)未满足正常饮食需求的患者。

2、注意事项(1)对于每位使用肠外营养药物的患者都必须建立个人化的治疗方案。

(2)在选择肠外营养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状况进行选择,根据患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用药方案,并注意与其他治疗药物相互作用。

(3)肠外营养药物应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身体反应,及时调整营养方案。

(5)肠外营养药物应在清洁的条件下制备,并采取无菌操作。

(6)应当平衡营养,避免过量应用单一成分,避免药物过敏和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

(7)使用肠外营养药物的患者应当配合进行营养干预和营养监测。

六、管理要求1、督导检查医疗管理部门和临床营养师应定期对使用肠外营养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完善。

2、培训临床营养师应定期为使用肠外营养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技能。

3、记录每位使用肠外营养药物的患者需要建立个人病历并进行记录,包括患者的个人情况、治疗方案、药品使用记录、疗效评估等信息。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和管理规定,以保证医疗机构在进行相关治疗时能够遵守标准操作流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肠道外营养治疗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能够为病患提供充足的营养支持,对于不能通过口服摄取食物的患者尤为重要。

2. 规范要求2.1 临床适应症肠道外营养治疗适用于以下病情:- 无法通过口服获得足够营养的患者,如消化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 经口摄食无法提供足够能量的患者,如慢性消瘦等;- 必须暂时或长期禁食的患者,如手术、重症监护等。

2.2 专业人员要求进行肠道外营养治疗的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主治医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整个治疗过程的设计和监督;- 营养师:负责制定患者个体化的营养方案,并监测治疗效果;- 护理人员:熟悉肠道外营养装置的使用和维护,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 药师:提供合适的肠道外营养药物,并监督用药过程;2.3 治疗设备要求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肠道外营养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营养泵:能够精确调控营养液的输注速度和剂量;- 输注管路:应使用专用的无菌管路,保证治疗过程的安全性;- 营养袋和瓶: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保存效果,避免污染和营养丢失;- 导管: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产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和过水处理。

3. 管理规定3.1 治疗过程肠道外营养治疗的实施应按照以下过程进行:1. 患者评估:确定患者是否适合接受肠道外营养治疗,评估患者的营养需求和治疗方案;2. 营养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方案,包括能量、蛋白质和微量元素的供应;3. 治疗实施:将营养液通过肠道外管路输注给患者,按照医嘱要求进行治疗;4. 治疗监测:定期检测患者的营养指标和康复效果,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5. 治疗终止:根据患者的康复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治疗,必要时过渡到口服摄食。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PN)是指通过外源性途径向人体提供营养物质,以满足患者无法通过肠道消化和吸收的营养需求。

肠外营养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重度消化道疾病、肠梗阻、胃肠外科手术后、严重创伤、急性胰腺炎等。

为确保肠外营养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建立一套完善的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目的及意义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肠外营养服务,确保患者在肠道功能受损的情况下获得充分的营养支持。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医疗机构规范肠外营养的应用程序和操作,减少潜在风险,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二、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内容(一)患者评估和筛选患者的评估和筛选是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中的关键步骤。

通过评估患者的疾病状况、肠道功能、营养需求等,确保肠外营养的适应症与患者的实际情况相符。

同时,还需对患者进行评估,包括身体指标、消化道功能、肠道通透性等多个方面,以确定患者是否适合接受肠外营养。

(二)肠外营养处方和监测肠外营养的处方和监测是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制定肠外营养处方时,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需求,合理设置肠外营养的组成和剂量。

同时,还需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化指标、营养状态等,及时调整肠外营养处方,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营养支持。

(三)肠外营养的配制和输注肠外营养的配制和输注是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在配制肠外营养液时,需要遵循相关的配制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肠外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输注肠外营养液时,需要严格控制输注速度和输注时间,同时注意监测患者的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四)肠外营养的并发症管理肠外营养的并发症管理是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在肠外营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并发症,如感染、血栓、电解质紊乱等。

为了降低并发症的风险,需要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并发症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临床营养治疗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附属医院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肠外营养治疗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利益。

第四条附属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肠外营养治疗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附属医院应当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营养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肠外营养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监督实施情况,协调解决肠外营养治疗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营养科负责肠外营养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营养评估、营养配方、营养治疗实施、营养监测等。

第八条临床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等方面的评估和处理。

第三章营养评估与配方第九条肠外营养治疗前,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包括营养状况、营养需求、营养风险等。

第十条营养科根据患者营养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肠外营养配方,包括营养素种类、剂量、比例等。

第十一条肠外营养配方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营养状况调整,确保营养治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营养治疗实施第十二条肠外营养治疗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实施,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营养科负责肠内营养液的配制和发放,确保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临床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的观察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第十五条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应当定期监测患者营养状况、电解质平衡、肝肾功能等,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第五章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第十六条附属医院应当建立肠外营养治疗质量控制体系,对肠外营养治疗的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肠外营养管理小组定期对肠外营养治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肠外营养治疗水平。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前言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PN)是指通过静脉途径给予患者所需的营养素,以维持或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肠外营养在临床治疗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为确保肠外营养的安全、有效实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临床科室、药剂科、营养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肠外营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设立肠外营养专业小组: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医护人员组成,负责肠外营养的处方、配制、监测和评估。

3. 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院领导:负责制定肠外营养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肠外营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临床科室:负责评估患者营养状况,提出肠外营养需求,执行肠外营养方案,监测患者营养状况及并发症。

(3)药剂科: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和质量管理。

(4)营养科:负责肠外营养处方的制定、营养制剂的配制和营养监测。

(5)护理部门:负责肠外营养的护理操作、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 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或无法通过胃肠道摄入足够营养的患者。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无法使用胃肠道进行营养支持的患者。

(3)围手术期、重症患者、恶病质患者等。

2. 禁忌症:(1)严重心肺功能障碍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3)严重电解质紊乱者。

(4)其他不宜使用肠外营养的情况。

四、肠外营养处方与配制1. 处方原则:(1)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病情、体质等因素制定个体化肠外营养处方。

(2)遵循营养平衡、适量、有序的原则,确保患者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

(3)根据患者的营养状况、并发症等情况调整处方。

2. 处方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体重、身高、诊断等。

(2)营养需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电解质、维生素、矿物质等。

(3)营养制剂:品种、规格、剂量、用法等。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引言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PN)是指通过静脉途径为患者提供营养支持的方法。

随着临床营养学的不断发展,肠外营养已成为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肠外营养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接受治疗,特制定本制度。

二、肠外营养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临床营养科、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 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肠外营养政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对肠外营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评价。

3. 临床营养科作为肠外营养管理的专业科室,负责肠外营养的日常工作,包括患者营养评估、肠外营养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等。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 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或无法通过胃肠道摄入营养的患者。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无法耐受胃肠道营养的患者。

(3)围手术期、重症患者、烧伤患者等需要额外营养支持的患者。

2. 禁忌症:(1)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2)严重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的患者。

(3)严重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肠外营养操作规程1. 营养评估:(1)对患者进行全面营养评估,包括体重、身高、体质指数、血红蛋白、白蛋白、淋巴细胞计数等指标。

(2)根据营养评估结果,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肠外营养。

2. 肠外营养方案制定:(1)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肝肾功能等制定个性化肠外营养方案。

(2)肠外营养方案包括营养素种类、剂量、输注方式、输注速度等。

3. 肠外营养实施:(1)建立静脉通道,确保肠外营养液输注的顺畅。

(2)按照肠外营养方案输注营养液,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3)定期监测患者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等指标,调整肠外营养方案。

4. 肠外营养并发症处理:(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2)对于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调整肠外营养方案,必要时停止肠外营养。

五、肠外营养质量控制1. 肠外营养液的质量控制:(1)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储存、输注过程符合无菌操作规程。

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肠外营养药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其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

肠外营养药物安全与合理使用列入科室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二、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肠外营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三、肠外营养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肠外营养药物。

四、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肠外营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肠外营养药物品种。

五、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肠外营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七、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营养支持要有适宜的适应证.八、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肠外营养药物,配制时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进行配制,保障静脉用药安全.十、加强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医师、药师、护士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方能处方、审核调配和配制使用肠外营养药物。

十一、加强肠外营养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二、开展肠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

医院药剂科要定期对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肠外营养药物使用适宜性,对肠外营养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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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合理应用肠外营养药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1.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1)营养支持应有适宜的适应证。

(2)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3)根据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2.肠外营养药物的配置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的操作规程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配置,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3.肠外营养药物的管理3.1定期对胃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

3.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同医务部每年1-2次对各临床科室的胃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并在办公网上通报检查结果。

3.3定期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关于胃肠外营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办公网上公示。

二、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一、总则1、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科室较多、临床应用较广。

为规范其临床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参考《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2008版,中华医学会编)》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临床营养支持(nutrition support, NS)是指经口、肠道或肠外途径为患者提供较全面的营养素。

目前临床上包括肠内营养(enteral nutrition, EN)支持和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支持。

肠内营养是指经消化道给以较全面的营养素;肠外营养是经静脉为无法经胃肠道摄取或摄取营养物不能满足自身代谢需要的患者提供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及矿物质在内的营养素,以抑制分解代谢,促进合成代谢并维持结构蛋自的功能。

所有营养素完全经肠外获得的营养支持方式称为全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TPN)。

3、按照循证医学原则,以当前最佳证据为依据,按照系统和规范方法,对临床营养支持按A、B、C、D四级进行推荐使用。

最高等级(A)的推荐至少有一项随机对照研究;最低等级(D)的推荐以专家观点为基础,包括无研究证据的共识意见(附表一)。

三、确定毎天的营养素需要量,是营养支持的基本要求。

肠外营养因缺乏人体自身调节的过程,使用不当可造成营养素过量;但若补充过少,则又可能导致营养状况的进一步恶化。

故应进行个体化营养评估。

成人营养素需要量推荐意见如下:1、确定营养素需要量应当根据疾病状况、体重与体成份组成、生理功能变化等方面进行个体化评估,制定合理化配方。

(B)2、大部分住院病人实际能量消耗通常低于经典的方程式或教科书上的公式推算出来的值。

(D)3、在败血症或创伤的急性代谢期,不主张采用高热卡营养支持获得正氮平衡或氮平衡。

(C)4、允许性低摄入有益于围手术期患者临床结局。

(A)5、水、电解质生理需要量是维持生命所必需。

(A)6、无论肠内或肠外营养支持患者,都需要监测出入液量、水肿或脱水症状体征、血电解质水平等,并及时调整补充剂量,根据病情,选择肠内或肠外途径补充。

(A)7、重症疾病状态下是否需要增加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供给量,目前无确定性结论。

在合理用药的前提下,可参照美国FDA推荐剂量,根据医生的判断,结合患者需求,调整部分维生素的应用剂量。

(D)四、对于住院患者可行营养风险筛查(NRS 2002,2002年欧洲肠外肠内营养学会大会推出,营养风险筛查评分简表见附表二)。

对于总评分大于等于3分的住院患者结合临床要求制定营养支持计划;对评分暂时低于3分者,可以定时进行再次营养风险筛查。

推荐意见如下:1、NRS 2002采用评分的方法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医患有沟通,有临床随机对照的支持。

(A)2、在临床上,医生/营养师/护士都可以进行操作,目前是有关肠外肠内营养支持适应证的有用工具。

(A)五、常用肠外营养药物推荐使用意见(一)氨基酸1、对于有重度营养风险,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如果没有特殊代谢限制的话,推荐选用所含氨基酸种类完整的平衡氨基酸溶液。

(C)2、对于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外科术后患者,推荐在肠外营养配方中添加谷氨酰胺双肽。

(A)3、接受肠外营养支持的重症患者,肠外营养配方中也应包括谷氨酰胺双肽。

(A)(二)脂肪乳1、应用肠外营养的成人患者其肠外营养配方中常规推荐使用脂肪乳。

(A)。

2、但对于有高脂血症(甘油三酯>3.5mmol/L)或脂代谢障碍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代谢状况决定是否应用脂肪乳,使用时应充分权衡其可能的风险与获益。

(D)3、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4~5mmol/L)应避免使用脂肪乳。

(D)4、脂肪乳在肠外营养中的供能比例应根据患者的脂代谢情况决定,一般应占非蛋白热量的20%~50%。

无脂代谢障碍的创伤和危重症患者建议选择高脂肪乳配方,可使用中长链脂肪乳或用鱼油脂肪乳替代部分长链脂肪乳(D)5、鱼油脂肪乳有益于减少腹部大手术患者的感染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

(C)六、肠外营养输注途径用于肠外营养输注的静脉置管途径可分为周围静脉导管(PVC)与中心静脉导管(CVC)。

中心静脉置管又可分为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直接经皮穿刺中心静脉置管、隧道式中心静脉导管(CVTP),输液港(port)。

选择何种输注途径,需考虑以下因素:患者以往静脉置管病史,静脉解剖走向,出凝血功能,预计肠外营养持续时间,护理环境,潜在疾病等。

推荐意见如下:1、经周围静脉缓慢均匀输注能够耐受常规能量与蛋白质密度的肠外营养配方全合一溶液,但不建议连续输注时间超过10~4天。

(C)2、如果经周围静脉输入出现三次以上静脉炎,考虑系药物所致,应采用CVC 或PICC置管。

(D)3、肠外营养支持时间预计>10~14天,建议采用CVC 或PICC 置管。

(B)4、成人患者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血管条件、可能需要的营养液输注天数、操作者资质与技术熟练程度,谨慎决定置管方式。

(C)5、若静脉置管单纯为输注肠外营养,通常不推荐采用输液港。

(D)6、成人患者周围静脉穿刺常规首选上肢远端部位。

(C)7、PICC穿刺常规首选肘窝区,应尽可能避免选择接受乳房切除术和/或掖窝淋巴结清扫、接受放射治疗的患侧上肢。

(C)8、CVC穿刺部位首选锁骨下静脉。

(B)9、超声引导颈内静脉置管成功率显著高于体表标志法,而行锁骨下静脉置管体表标志法成功率高于超声引导置管法。

(A)10、中心静脉置管后(包括PICC)应常规行影象学检查,确定导管尖端部位,并排除气胸。

超声导引穿刺例外。

(A)11、PICC导管尖端必须位于腔静脉内。

(A)12、中心静脉置管须严格按无菌操作规范进行。

(B)13、穿刺局部消毒2%洗必泰优于10%聚维酮碘。

(A)14、纱布敷料和亚聚氨酯透明敷料均可用于穿刺部位。

(A)15、如果穿刺部位有出血或渗出,纱布敷料较亚聚氨酯敷料为佳。

(C)16、敷料一旦发生潮湿、松脱,需要及时更换。

(C)17、不推荐穿刺部位使用抗菌素药膏,这样做反而增加真菌感染和耐药的发生,并可能破坏亚聚氨酯敷料。

(B)18、小剂量肝素可能有效预防导管堵塞。

(A)19、头端剪口与侧向瓣膜PICC导管相比,对预防血栓发生无影响。

(A)20、PICC置管及置管后护理应由经专门培训,具有资质的护理人员进行。

(B)21、长期肠外营养建议选用硅胶、亚聚氨酯材料。

(C)22、CVC和PICC的体内最长保留时间尚无明确报道。

美国AVA曾建议不超过1年,但未成文件。

但应当经常对穿刺部位进行监测,怀疑导管感染或其他相关并发症时,应立即拔除导管。

(C)七、常见疾病营养支持推荐意见(一)术后糖电解质输液1、推荐对所有外科住院患者在入院后,采用NRS工具进行营养风险筛查,无营养风险的患者结合临床分析,用糖电解质输液(一般是指经外周静脉途径输注葡萄糖、电解质液体,为患者提供一定的能量底物,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保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A)。

2、术后应给予满足成年患者维持生理基本需要的水和电解质。

(A)3、成人(以体重60kg为例)糖电解质输液治疗的推荐方案:水必需量为2000~2500ml,电解质Na+为50mmol,Cl-为50mmol,K+为20~50mmol(A)。

配方合理、输注安全和使用方便的产业化的复方糖电解质输液产品进行维持输液是国际上广为接受的方案。

推荐根据患者的水电解质平衡状况及需要量,给以复方维持输液(参见本部分“表1、表2”)。

(D)表1:人体正常需要量、不同维持补液电解质含量及简便方案Water(ml)Na╋(mmol/L)K╋mmol/L)60kg成人生理需2100~240080~12040要量复方糖电解质输200010040液5%葡萄糖盐水2000308-10%葡萄糖2000--表2:几种补充输液的电解质含量及简便方案Na╋(mmol/ L)K╋(mmol/L)Cl╋(mmol/L)Ca2╋(mmol/L)HCO3-(mmol/L)血浆1424103 2.2527乳酸林格液1304109 1.528林格液1474155 2.25-复方电解质输液602549-25(二)围手术期肠外营养1、围手术期有营养不良或有营养不良风险的患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连续5~10天无法经口摄食达到营养需要量的患者,给予肠外营养支持。

(A)2、围手术期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可添加特殊营养素:谷氨酰胺(Gln)。

(A)3、围手术期有营养不良或有营养不良风险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尤其是危重症患者可添加特殊营养素:ω-3脂肪酸。

(C)(四)危重病1、对于危重病患者,营养支持只有在生命体征稳定(血流动力学、呼吸功能稳定——包括药物、呼吸机等治疗措施控制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A)2、危重病患者既往健康评分-Ⅱ(APACHE II)>10存在重度营养不良风险,需要营养支持。

(A)3、早期营养支持有助于改善危重病患者的结局。

(A)4、在生命体征稳定的条件下,危重病患者在入ICU后24~72小时开始。

(C)5、只要胃肠道解剖与功能允许,应首选肠内营养。

(A)6、经胃肠道不能到达营养需要量的危重病患者,应考虑肠外营养支持,或肠内外营养联合应用。

(A)7、存在严重胃潴留或胃食管反流的患者,可尝试应用辅助胃动力药物(胃复安等)改善胃肠道动力。

(C)8、危重病患者急性应激期营养支持热量目标为20~25 kcal/(kg·d);在应激与代谢状态稳定后,能量供给量需要可适当增加至25~30 kcal/(kg·d)。

(D)(五)成人烧伤1、烧伤患者应该接受营养风险筛查,必要时给予营养支持,尤其是烧伤面积大于20%~30%或重度烧伤患者。

(B)2、接受营养支持的烧伤患者,应定期评估营养状况,若有可能应采用间接测热法每周1~2次测定患者的热能需要量来调整营养支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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