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沿海滩涂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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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2023年6月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No.16June,2023作者简介:肖洁(1981 ),女,江苏南通人,会计师,本科;研究方向:会计管理,档案管理㊂江苏省沿海滩涂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研究肖㊀洁(河海大学财务处,江苏南京210024)摘要:为了研究江苏省海洋滩涂对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为江苏省在 十四五 时期的滩涂管理和开发提供建议,文章通过梳理江苏省改革开放以来省级滩涂管理机构的变革㊁管理机制㊁政策和沿海三市的滩涂开发利用模式,对江苏省滩涂管理及开发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㊂研究表明,江苏省滩涂管理机构呈现简约集中化的趋势,管理机制愈发完善,政策上滩涂开发得到了更加重要的地位,而沿海三市则根据各自的地理条件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㊂总体上,江苏省滩涂管理和开发体现了其区域发展的特色及优势,但仍存在一些不足㊂文章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调整对策和建议,旨在促进江苏省滩涂管理和开发的可持续发展㊂关键词:沿海滩涂;滩涂管理;滩涂开发;江苏中图分类号:F127㊀㊀文献标志码:A 0㊀引言㊀㊀沿海滩涂作为一种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拥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和经济价值,除了提供粮食㊁水果㊁蔬菜等基础生活物资,还可以进行滩涂水产养殖㊁农业种植等㊂沿海滩涂不仅是当地居民安身之业,也为沿海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建设土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地矛盾[1]㊂因此,沿海滩涂对第一㊁二㊁三产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尤其为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㊂江苏地处黄海之滨,北起苏鲁交界绣针河口,南至苏沪交界长江口,具有888.95km 长的海岸线[2],拥有面积达5001.67km 2的沿海滩涂,主要分布在连云港㊁盐城㊁南通等地[3]㊂其中连云港海洋滩涂面积为213km 2,盐城1337.2km 2,南通1390.8km 2,另有2017.53km 2的辐射沙脊群[4],总面积占全国滩涂总面积的1/4,居全国首位,相当于江苏省现有耕地面积的1/7[5-6]㊂因此,对江苏省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的研究有利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江苏省沿海滩涂资源,同时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㊂早在1979年,江苏省政府就根据全省滩涂围垦工作需要,设立江苏省围垦指挥部㊂后又更名为沿海滩涂开发服务管理局,是全国沿海省市中第一个成立的滩涂开发专业管理机构,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滩涂开发的统一规划㊁综合管理工作[7]㊂目前,江苏省沿海滩涂主要着眼于淤泥质空间资源开发,利用途径包括滩涂养殖㊁港口航运㊁海水制盐㊁可再生能源㊁围海造地㊁旅游娱乐等[8]㊂笔者拟梳理江苏省改革开放以来对沿海滩涂的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模式,探讨 十四五 时期江苏省沿海滩涂管理与开发的走向,以期促进沿海地区更好地发展㊂1㊀沿海滩涂资源综合管理1.1㊀管理机构及变革㊀㊀江苏省自1979年设立滩涂管理机构以来,相关机构增撤㊁职能划分在1996年和2018年经历两次较大变动㊂1979年成立江苏省围垦指挥部后,经批准先后改名㊁合并为江苏省沿海滩涂港口研究所(1982年)㊁江苏省沿海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局(1983年)㊁江苏省沿海滩涂开发服务中心(1984年)㊁省农业资源开发局(1996年)和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09年)㊂此外,1980年江苏省政府根据国家综合调查海岸带和海涂资源工作部署,成立了江苏省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领导小组㊂综合调查结束后,1986年由海涂办改名为江苏省科委海洋局,江苏省科委海洋局于1995年与江苏省水产局共同组建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并于2018年并入自然资源厅㊂目前,江苏省沿海滩涂围垦管理与开发由过去发展改革部门㊁沿海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㊁财政部门㊁海洋渔业部门㊁国土资源部门㊁农业资源开发部门㊁环境保护部门等各级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逐渐过渡为由省农业农村厅和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解决了权责交叉㊁办事流程烦琐等问题,呈现集中化趋势,有利于减少权力交叉,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㊂1.2㊀出台政策及管理机制1.2.1㊀滩涂开发规划政策㊀㊀1985 2015年的30年内,为了保障江苏省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数部法规㊂1985年㊁1991年㊁1999年分别出台了‘江苏省滩涂海岸带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这些法规的实施保障了江苏省滩涂资源的依法有偿㊁有序㊁有度开发㊂2004年,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5 2015年)“,明确了2005 2015年期间的围垦规划和设想以及规范管理㊁完善政策和坚持科学围垦的措施与建议㊂2009年实施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以来,省及沿海市(县)积极启动滩涂围垦开发相关工作,加快推动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模式创新实践,着力提高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效益㊂2010年,江苏省编制了‘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2010 2020年)“,重点明确了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的目标任务㊁空间布局㊁功能定位㊁开发方式㊁实施步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㊂2011年,江苏省以加快沿海城市化进程,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为重点,提出了‘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具体包括12项工程建设㊂1.2.2㊀开发资金支持政策㊀㊀为加快江苏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江苏省政府发布了‘江苏沿海开发系统性融资规划(2011 2015年)“,指出要立足沿海开发开放和融资发展实际,坚持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并进㊁政策倾斜和加大投入并重的方针,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积极利用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全方位㊁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支持和保障㊂1.2.3㊀沿海城市的滩涂开发管理机制㊀㊀2017年,为加强海州湾生态保护㊁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响应国家关于开展 湾长制 试点工作的号召,率先启动 湾长制 的试点工作,成为全国首批5个 湾长制 试点地区之一㊂为进一步推进湾长制建设,组织编制‘江苏省湾(滩)长制实施工作指南“,经江苏省委㊁省政府批准印发,推动湾(滩)长制标准化建设在沿海各地实施㊂2019年末,南通㊁盐城均建立了湾(滩)长制架构体系,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湾(滩)长,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共治,实现江苏省沿海湾(滩)长制建设的全覆盖㊂2020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苏省设区市湾(滩)长制工作评估考核办法(试行)“和‘江苏省2020年度 湾(滩)长制 工作要点“,适用于连云港㊁盐城和南通,明确了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湾(滩)长制组织体系㊁严格陆海污染物管控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㊁强化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管控㊁防范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和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㊂2 江苏沿海滩涂开发利用模式2.1㊀江苏沿海滩涂主要开发利用途径㊀㊀江苏沿海滩涂具有潜力巨大的空间资源,利用途径主要包括滩涂养殖㊁港口航运㊁海水制盐㊁可再生能源㊁围海造地㊁旅游娱乐等㊂滩涂养殖包括围海养殖和浅海(含滩涂)养殖㊂港口航运包括江苏沿海地区连云港港㊁盐城港和南通港3个海港㊂海水制盐主要方法是利用太阳能蒸发海水浓缩制盐,根据盐田结构又可分为分散式盐田制盐㊁集中式盐田制盐㊁半集中式制盐[9]㊂江苏滩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类型主要为风能㊁太阳能㊁潮流能等,主要分布于潮间带以上区域及浅海;城镇建设包括港城㊁滨海园区㊁滨海新城等,主要分布于潮间带滩涂及浅海;此外滩涂旅游资源也非常丰富,以滩涂沙洲及河口地貌㊁滩涂特殊生物资源㊁沿海森林草地景观等特色旅游资源为依托开发建设了多个典型的特色旅游景区㊂2.1.1㊀滩涂养殖㊀㊀滩涂养殖包括围海养殖和浅海(含滩涂)养殖,围海养殖主要集中于外滩,潮汐影响严重,养殖品种为白虾㊁梭子蟹㊁银虾等㊂浅海养殖主要是通过滩涂围垦池塘并经人工脱盐后进行生态养殖,养殖品种为鲫鱼㊁草鱼㊁花鲢㊁青鱼等㊂近些年,滩涂渔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加速了滩涂开发模式由农业转向渔业[10]㊂江苏沿海水域滩涂广阔,内陆水域资源丰富,初级生产力较高,水生生物种类繁多,资源水平较高,且水文㊁气候等条件适宜,海洋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具有发展渔业,特别是水产养殖的良好条件㊂江苏滩涂渔业开发包括潮上带的鱼虾养殖㊁潮间带的贝类开发,浅海滩涂的紫菜㊁海带养殖以及网箱养鱼等㊂养殖用海主要分布在连云港市海州湾-10m(理论基面)等深线内浅海域,以及盐城市和南通市近岸和岸外辐射沙脊群0m等深线以上滩涂㊂2.1.2㊀港口航运㊀㊀港口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㊂ 十三五 期间,江苏沿海港口飞速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自2016年至2020年,由20208万吨提升至32447万吨,占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的比值由2.50%上升至3.42%;江苏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自2016年至2020年由469万TEU提升至507万TEU,占全国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比值由2.41%下降到2.16%㊂由此可见,江苏沿海港口发展虽然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纵观全国,发展仍然不足[11]㊂2.1.3㊀海水制盐㊀㊀海水制盐是沿海地区的传统产业之一,但是因为利润低㊁劳动密集且易造成污染,因此需要不断创新盐产品发展模式,开发多种盐化产品㊂江苏省是中国海盐生产的主要省份之一,盐业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制盐经验和技术,如传统的晒盐㊁漏膜制盐㊁真空蒸发结晶制盐等多种制盐工艺均得到广泛应用;但是从盐化产品产量来看,近年来江苏省盐化产品产量呈现下降趋势[12]㊂2.1.4㊀可再生能源㊀㊀得益于江苏沿海地区地质特点和资源禀赋,江苏省沿海新能源发展迅速㊂江苏陆地可开发的风能资源越来越少,而海上风电能量效益比陆地风电场高30%~50%,且具有不占地㊁风速高㊁电量大㊁运行稳定等优势㊂江苏省沿海三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省比例常年稳定在50%以上㊂近3年来,在沿海新能源装机容量基数较大的情况下,其发展速度仍能与全省新能源保持一致,沿海三市占全省新能源装机容量的百分比也趋于稳定㊂由此可见,江苏省沿海新能源产业在全省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㊂2.1.5㊀围海造地㊀㊀围海造地是一种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方式,通过填埋海洋来扩大陆地面积㊂根据围填海后的用途,可以分为港口建设围填海和城镇建设围填海两种类型㊂在江苏海岸,港口建设围填海用海主要分布在连云港港的连云港区㊁赣榆港区和徐圩港区,盐城港的滨海港区,南通港的洋口港区㊁吕四港区和通州湾港区等地㊂围海造地对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㊁增加港口货物吞吐量㊁优化港口布局具有重要意义㊂但同时,围海造地也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㊂2.1.6㊀旅游娱乐㊀㊀江苏沿海地区的滩涂是一种具有丰富的自然风貌和特色的旅游资源,其中包括滩涂沙洲及河口地貌㊁滩涂特殊生物资源和沿海森林草地景观等㊂这些资源为游客提供了多样化的旅游体验,并且在沿海地区建设了多个典型的特色景区,如废黄河口风景区㊁大丰荷兰花海㊁江苏黄海海滨国家森林公园㊁如东小洋口风景区和圆陀角风景区等㊂这些景区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㊁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㊁休闲和度假㊂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旅游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㊂这些特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既可以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也可以实现当地经济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目标㊂2.2㊀江苏省沿海三市沿海滩涂开发利用情况㊀㊀除上述6种滩涂开发利用方式外,江苏沿海三市近年来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及区域条件,在滩涂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不断创新政策理念,成效显著㊂2.2.1㊀南通㊀㊀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部,沿海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丰富的滩涂资源和大量的土地储备㊂南通市滩涂开发的优势主要在于其大部分岸段为淤长型,渔业资源丰富㊂南通市在滩涂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开发模式实现了因地制宜的合理精准开发㊂具体措施包括:(1)拓展土地利用空间㊂南通市在 十二五 期间通过围垦新增建设用海65km2,减少了对内陆土地的占用,为项目落户腾出建设用地空间㊂做强沿海增长极㊂南通市以通州湾港区为龙头,洋口港㊁吕四港为两翼,沿海匡围区重点发展能源㊁石化㊁物流等产业,构建起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现代临港产业带㊂(2)促进 优江拓海 ㊂南通市通过沿海匡围区 腾笼换凤 筑巢引凤 ,有序推进沿江部分产业向沿海转移,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沿江㊁沿海产业互动㊁协作㊂(3)强化承接上海产业和功能溢出㊂南通市沿海匡围区充分利用 靠上海 优势,重点承接上海高端装备㊁电子信息等先进产业,增强了沿大通道辐射带动力㊂同时,南通市沿海匡围区交通网络的形成,促进了符合交通运输特点㊁适应沿线资源环境的大宗物流㊁专业市场㊁机电设备等产业的落户发展㊂通过拓展土地利用空间㊁做强沿海增长极㊁促进 优江拓海 和强化承接上海产业等措施,南通市成功地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和陆海产业合理布局㊂2.2.2㊀盐城㊀㊀盐城近年来重点强调滩涂生态保护,呈现滩涂围垦全面停止㊁沿海渔业养殖面积减少㊁辐射沙洲可利用面积锐减㊁滩涂生态保护力度加大等特点[13]㊂大丰区坚持 保护优先㊁持续发展㊁合理布局㊁政府主导㊁社会参与 原则,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推进湿地城市建设,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海岸线修复改造,探索湿地利用模式,不断加大黄海湿地保护工作㊂东台市坚持多元化管理㊁多渠道筹资㊁多借点开发,探索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新模式,组织实施了条子泥匡围(一期)项目㊂此外,盐城市发展沿海风电资源禀赋优越,拥有13.3万公顷潮汐沙洲作为理想风电场址,具备建500万千瓦装机风电的潜能㊂风电资源作为环保新能源以及重要的滩涂工业,可作为盐城市在滩涂开发利用板块的有利竞争力,也是盐城市在资源高新科技板块实现发展的突破口㊂盐城在滩涂开发利用的同时结合其他产业,盐城的大丰港是滩涂+港口业成功案例代表,近几年发展势头迅猛,具有广阔的陆域空间,疏运和库场用地充足,具备相当的发展潜力㊂2.2.3㊀连云港㊀㊀受制于淡水资源紧缺㊁滩涂需水量大㊁土壤条件较差,以及由以上缺陷造成的资金投入大㊁回报周期长等问题,连云港的滩涂开发利用更加注重在保护中发展,克服盐碱地㊁咸水等生产束缚条件㊂同时,连云港结合当地丰富的卤水资源,大力发展制盐产业,政府和企业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利用卤水资源㊁调整产业结构㊁加强技术创新等,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㊂近年来,连云港的制盐产业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的盐场制盐向现代化制盐的转型,盐化工业㊁盐湖化工等新型制盐企业也在逐步发展壮大㊂连云港政府根据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来制定相关开发理念㊂其中,赣榆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㊁绿色发展道路,统筹陆海资源,编制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实现离岸养殖,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打造集深海养殖及渔旅休闲综合开发的产业高地;徐圩新区狠抓环境污染问题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水环境㊂针对连云港的滩涂资源和临海条件,政府相关工作确定了因地制宜的滩涂开发模式㊂根据不同岸段的围垦条件㊁土地需求状况等,确定围垦岸段㊁围垦范围㊁开发方案㊂对于连云港滩涂盐碱地资源,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㊁水产养殖㊁晒盐场㊁滨海旅游等产业㊂对于重度盐碱化土地以保护为主,引入耐碱植被改善土壤条件进行生态恢复,集中力量适度开发中轻度盐碱化土地㊂综上所述,江苏省沿海滩涂开发利用除滩涂养殖㊁港口航运㊁海水制盐㊁可再生能源㊁围海造地㊁旅游娱乐等主要途径外,南通㊁盐城㊁连云港等三市在滩涂开发利用上各有其自身的特色㊂江苏沿海三市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创造了其独特的发展模式㊂南通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经批准征收㊁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 先补后占㊁占补平衡 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㊂近年来,盐城着重滩涂生态保护,沿海渔业养殖面积减少,减少了人类活动对滩涂的影响,增加了滩涂生态保护力度㊂连云港推动河海环境保护协同共治,实现河长制湾长制 两制 同频共振㊁同向发力;全面启动蓝色海湾㊁滨海湿地㊁健康养生等海洋旅游项目,岸线利用由滩涂养殖㊁盐业等传统项目向城市建设㊁港口及临港工业等领域优化配置㊂3 综合管理和开发的制约因素㊀㊀沿海滩涂开发是中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省的滩涂开发已经相对完善,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㊂(1)在滩涂开发体制上,缺少牵头机构㊂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滩涂开发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间职能混乱,这种各自为政㊁各显其能的工作模式导致事务处理起来较为烦琐,增加工作周期㊂(2)沿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退化㊂一是泥沙来源减少造成海岸侵蚀,导致滩涂湿地底质流失㊁坡度变大㊁潮间带区域变窄,影响了沿岸水动力格局,增强了波浪作用,对盐沼湿地侵蚀加剧㊂二是引入互花米草挤占其他本地生物的生存空间,改变了本地生物多样性㊂三是围垦工程减少滩涂湿地面积,加剧滨海湿地景观破碎化,干扰滨海湿地的自然演变,降低生物多样性㊂四是工农业废水导致海岸污染,破坏滩涂湿地的生物群落结构,加速生态系统的退化㊂(3)滩涂开发的利用率不高㊂沿海滩涂开发多为传统的种植㊁养殖业,开发层次不高,利用方向单一,虽然新能源㊁旅游方面也有涉足,但总体利用率不高㊂同时,缺少科技支撑,沿海滩涂利用的科技研发水平有待提高,沉降㊁盐土改良的技术有待进步,许多地方还在沿用过去的方式,浪费严重㊂(4)沿海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㊂围垦造成了陆源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导致围垦区的生物多样性在不断降低㊂对围垦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重视不够,保护措施不力,近海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滩涂围垦尚不能实现海洋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沿海生态文明建设有待加快㊂长期以来,滩涂开发利用以围垦为主,虽然农业上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是围垦也耗费了大量的工程量,而且围垦还可能造成水质的富营养化,对滩涂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挑战㊂4 对策与建议㊀㊀沿海滩涂是连接陆地和海洋的重要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经济㊁社会和生态价值㊂它们为众多动植物提供栖息㊁繁衍和迁徙的场所,是重要的渔业㊁畜牧业和农业生产基地,同时也为旅游业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资源㊂滩涂还具有调节气候㊁保护海岸㊁净化海水和维护生态平衡等重要功能㊂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沿海滩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如土地开发㊁围垦造田㊁废弃物排放㊁水污染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滩涂的生态系统健康和功能,甚至对沿海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㊂因此,保护和合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已经成为当今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㊂针对江苏省沿海滩涂开发利用现存的问题,在总结该领域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㊂4.1㊀针对开发体制,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法制保障㊀㊀完善海洋生态文明的制度和法制保障㊂按照 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后果严惩 的思路,建立完善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用海审批程序,集约节约利用滩涂资源的同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㊂针对渔民用海补偿㊁民生就业㊁社会保障等问题,制定长期有效的对策方针,提高用海补偿标准,建立经济补偿制度,完善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㊂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增强公众参与海洋管理的意识,形成政府㊁企业㊁公众共治体系,全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㊂4.2㊀针对开发理念,生态用海,陆海统筹㊀㊀注重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海洋环境质量㊂建立生态损害补偿㊁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实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立海洋生态示范区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措施,同时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改善海洋环境质量[10]㊂从严从紧㊁生态优先已成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管控的政策导向,依照 生态用海 理念,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注重滩涂资源的存量利用,制定全区填海造地规划,建立海陆统筹㊁区域联动机制,明确海陆界限,解决陆海统筹和陆海衔接的问题,全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江苏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㊂4.3㊀针对开发政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㊀㊀找准政府在沿海滩涂资源开发中的角色定位,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㊂政府应与市场投资充分结合,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使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与吸纳国内外资金特别是苏南地区投资有效结合起来㊂此外,政府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适当增加省补资金,并整合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沿海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省级以上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㊂还应提高审批效率,将较小规模的海域使用权限下放,建立省级层面的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协调小组,探索试行重大项目联审绿色通道,并将审批事项下放到沿海县(市㊁区)或试验区管委会㊂为了加强滩涂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政府应防止滩涂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㊂4.4㊀针对开发技术,提升科技投入,高效开发㊀㊀增加科技投入,切实优化海洋产业结构㊂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效综合开发㊂政府应引进和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出台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并设立专项基金以完善滩涂资源科学生态利用的交流合作㊂此外,应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机会,提高其新技术和新技能的获取机会,同时加快海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㊂政府还应该及时更新海洋信息数据,提高海洋信息处理和共享能力,保障信息安全㊂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政府应摒弃高能耗㊁高污染㊁高排放产业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和绿色旅游产业,并加强海洋交通运输业㊁滨海旅游业㊁海洋生物制药业及海洋文化产业等的发展㊂同时,政府应积极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涉海高新技术产业在涉海产业中的占比㊂注重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㊂4.5㊀针对开发模式,探索最优途径,保护与开发并重㊀㊀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㊂尽管近年来滩涂开发不断推进,但总体上仍是一种低层次㊁低效率的开发活动,对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尚未真正实现㊂因此,开发模式的创新是实现沿海滩涂开发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㊂要把当前产业结构不合理㊁科技成果采用率低㊁技术创新缺乏㊁低质高耗的开发模式,建设成为能够广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㊁持续稳定发展的新型开发模式[14]㊂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的创新应以可持续思想为指导,以科技为依托,全方位㊁高起点㊁多层次加快滩涂开发,并重视开发与保护㊂在此基础上,。
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水基[20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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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水基〔2001〕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全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在全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排水、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滩涂开发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
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㈠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㈡水利水电、交通、房屋建筑等行业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㈢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及其他文件。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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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23【实施日期】2018.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一、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已经围垦或者圈圩养殖的,批准湖泊保护规划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和恢复湖泊生态条件的需要,制定实施退田(渔)还湖、退圩还湖方案的计划。
湖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施退田(渔)还湖、退圩还湖方案的计划确定补偿标准,明确有关部门和沿湖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和分工。
实施退田(渔)还湖、退圩还湖计划所需的安置补偿资金应当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
”(二)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围湖造地或者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圈圩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三)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湖泊禁采区内采砂、取土、采石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和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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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修正)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修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3月3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岸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海岸带在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岸带,是指本省海陆相互作用的过渡地带及沿海岛屿和辐射沙洲。
海岸带资源是指海岸带内的滩涂(包括荒地、草地)、水体、山岭、矿藏、砂砾、动物、植物、名胜古迹、风景旅游疗养地等资源。
第三条海岸带资源属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或者破坏海岸带资源。
第四条凡在本省海岸带内从事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海岸带实行省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与沿海市、县人民政府分级管理和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海岸带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列入省及沿海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海岸带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利用、配套建设、分步实施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对海岸带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应当给予鼓励并依法保护。
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岸带的义务和责任,有监督和检举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八条省及沿海市、县人民政府的海岸带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海岸带的行政主管部门。
下级海岸带行政主管部门接受上级海岸带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九条海岸带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海岸带实行综合管理和协调监督,其主要职责:(一)监督有关海岸带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二)组织拟定海岸带总体规划,参与制定有关海岸带的专业规划,负责专业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协调工作;(三)编制海岸带开发基金使用计划;(四)依据海岸带总体规划,审查海岸带内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项目,并监督实施;(五)组织拟定海岸带科学研究规划,监测海岸带的自然变化,搜集、传递、交流有关海岸带的信息;(六)依法检查监督开发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地区、部门解决边界和资源等各种纠纷;(七)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海岸带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管理事项。
江苏省沿海滩涂湿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及治理措施
![江苏省沿海滩涂湿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及治理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c20780d3a58da0116c174934.png)
未 围潮上带 ,位 于 平 均 高 潮 线 以 上 ,面 积 共 达
63 . 2万h , 占滩 涂 总 面积 的 9 6 ;三 是 潮 m .9
1 江苏省 沿海 滩涂 的土地资 源及 利用概 况
1 1 江 苏 沿海 滩 涂 现 状 .
江 苏沿海 滩 涂 ,北 起 苏 鲁交 界 的绣 针 河 口,
江 苏省 沿 海 滩 涂 湿 地 地 处 杭 州 湾 以北 ,主要 由
长江三 角 洲 和 黄 河 三 角 洲 的 一 部 分 构 成 ,仅 海
滩面积就达 5 5万 k , 主要 由盐 城 地 区湿 地 、 m。
1 2 江 苏 省 沿 海 滩 涂 围垦 开发 利 用现 状 .
江 苏 沿 海 滩 涂 围 垦 起 源 于 汉 、 唐 、 宋
2 2 工农 业生产 、 生活污水 对滩涂 湿地 的影 响 .
度 也 因此 而变 慢 。
1 . 4 引。 9 4 %[
1 3 江 苏 省 滩 涂 湿 地 生 态 现 状 .
目前 ,江 苏 省 滩 涂 湿 地 的利 用 ,除 了 港 E l 等 重点工 程 之外 ,也 重 视 了生 态 保 护 区 的建 设 , 建 立 了盐 城 珍 禽 保 护 区 ,长 江 北 支 生 态 保 护 区 等 多个 不 同类型 ,不 同等 级 的滩 涂湿 地 保 护 区 , 同时还 注 重 人 工 湿 地 的建 设 ,把 生 态 效 益 和 经
许 祝 华 ,等 :江苏 省 沿 海 滩 涂 湿 地 利 用 现 状 、存 在 问题 及 治 理 措 施
3 9
共 约
1.8 万 26
h , 占 滩 涂 总 面 积 的 mz
使 黄泛 平 原 三 角 洲前 缘 的 湿 地 日益 后 退 , 目前 已后退 l m 以上 ,而 滨 海 平 原 的滩 地 扩 展 速 Ok
促进江苏沿海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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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江苏沿海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作者:暂无来源:《大陆桥视野·经济瞭望》 2012年第9期文古璇古龙高江苏沿海开发的大趋势之一,就是促进海域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国务院在《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将“加快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和促进海域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作为江苏沿海地区建设的两大重点。
对此,我们要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
促进海域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全局意义江苏绵延约954 公里的海岸线上,沿海滩涂面积达1000 万亩之多,总面积占全国的1/4,并且每年仍以2 万多亩的速度淤涨,是得天独厚的土地资源。
江苏沿海滩涂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热充裕、无霜期长的气候优势,滩涂其他资源种类众多等资源优势,地处我国沿海经济带的中部、位于沿江经济带和沿陇海经济带的节点上的区位优势,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力。
开疆辟土,特别是在经济相对发达、自然条件相对优越的东部地区拓展发展空间,更是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国工程院《江苏省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战略研究》提出:江苏沿海地区近期可考虑形成270 万亩左右的垦区。
远期可以在江苏沿海地区形成围垦总规模达到700 万亩的土地后备资源。
随着“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根据国家战略部署,作为重大土地储备战略,江苏沿海滩涂近期围垦270 万亩,远期形成700 万亩。
江苏沿海滩涂开发与利用更被赋予了新的历史意义与实践价值。
“规划”提出,到2020 年,规划围填270 万亩海域滩涂,按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占围填面积的60%、20%和20%安排,未来12 年江苏沿海地区将新增农业、生态、建设用地162 万亩、54 万亩和54 万亩。
在全国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建设用地日趋紧张的背景下,这是非常可贵的战略资源。
按照发展规划,促进海域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将是江苏沿海开发的重中之重。
科学、集约、环保、开放地开发江苏沿海滩涂资源,对于资源利用、农业增效、经济社会、粮食安全、耕地战略、生活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4号——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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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4号——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28•【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4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4号《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石泰峰2017年2月28日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内河水域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是指利用船舶或者浮具(以下统称船舶)在河道、湖泊、水库、滩涂、湿地、公园、景区等区域从事水上游览观光、休闲竞技等经营活动的总称。
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问题。
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水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旅游景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长江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备案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负责指导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内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工商、质监、体育、渔政渔港监督等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b0e9710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5c.png)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14.07.25•【字号】苏海规[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海规〔2014〕1号)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建立和完善渔业水域滩涂流转机制,完善养殖权物权体系,规范养殖管理,我局依法制定了《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7月25日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渔业水域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以下简称养殖权)的流转。
养殖权的流转,包括转让、互换、入股、继承、出租、抵押或者其他合法形式。
第三条养殖权的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经依法流转取得的养殖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当事人经依法流转取得养殖权从事渔业养殖生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保护渔业养殖水域,禁止擅自改变渔业养殖水域的用途。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养殖权流转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太湖、滆湖、骆马湖、高宝邵伯湖、洪泽湖、蒋家沙竹根沙海域等省管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第七条养殖权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养殖权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94修正)
![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94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724d598b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87.png)
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94修正)【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2.22【实施日期】1994.02.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1987年6月26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1989年6月30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1994年2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陆地、水域、滩涂等一切土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依法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被征地单位和承包经营土地的个人,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碍阻挠。
国有土地和集体所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是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土地的国家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管土地调查、登记、统计,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土地征用、划拨和权属变更的审查报批、公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保护依法进行检查和监督,查处违法占地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做好协调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乡(镇)应在行政编制人员中指定专人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村设兼职土地管理员。
江苏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研究_刘友兆
![江苏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研究_刘友兆](https://img.taocdn.com/s3/m/1f694951804d2b160b4ec055.png)
海洋海涂俗称海涂、滩涂,主要是指淤泥质海岸的潮间带浅滩,广义的海涂还包括未被开发的生长着 一些低等植物的潮上带及低潮时仍难以露出水面的水下浅滩。作为中国拥有滩涂面积最大的省份,江苏省 土地资源稀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开发滩涂资源已成为缓解人地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A , , "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上苏东”工程以来,沿海滩涂已成为农业开发的热点和江苏省经济发 !, ! 滩涂 展的新增长点。 “九五”期间共开发滩涂资源* “十五”期间计划仍将开发利用* ’ B万 6 E ’ B万 6 E 资源。纵观江苏沿海滩涂开发利用,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仍处于粗放型、低层次、传统式初 期阶段。研究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促进“十五”期间的滩涂开发向集约型、高效益、现代式转换具 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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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 $ $ ’年
理利用。 三是前期基础工作薄弱。滩涂资源的综合调查评价和测绘是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江苏省虽 然已对滩涂的土壤资源、生物资源等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调查工作,但部门之间调查标准、调查范围、研究 手段、研究深度各不相同,对滩涂资源环境缺乏综合评价,难以满足开发利用的需要。 四是开发盲目性大。大部分开发经营单位仍以海涂养殖业或种植业为主要开发形式,缺乏全方位的开 发指导思想,产业发展盲目性较大,缺乏长远规划,海涂的利用效率较低。此外,在养殖过程中,缺乏科 学技术的指导,育种、养殖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许多地区多年在同一片海涂上养殖同一品种 的海产品(如对虾) ,由于病害及营养物质的消耗,产量起伏很大。 五是科技投入不足。滩涂开发程度的大小与效益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投入,目前江苏省滩涂 开发的科技投入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 ( )科技含量高、实用性强的科研成果不多。以对虾、紫菜等项 ! 目为例,尚未研制出有效的防治病害的办法,每年因之而造成巨大的损失; ( )专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 " 缺乏,科技培训力度不够,决定了滩涂工作者素质不高,直接从事滩涂开发的生产者大多是未经专业培 [ ] 训、没有掌握先进技术的农民和渔民,中专以上文化层次的人员仅占滩涂地区总人数的 # / !$ $ $ 左右 # ; ( )科技投入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问题是导致滩涂低层次开发的主要原因。 # 六是存在多重约束。第一是资金制约。沿海滩涂从自然沉积状态到开发利用、产生效益,一般需经过 匡围、公用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 、淋盐洗碱、种植作物或水产养殖等过程,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 特别是在启动阶段,必须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匡围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开发为例,仅围垦和基础 [ ] " 耕地约需 设施配套投资,一般建成 ! % & ’ ( ) 万 !* 万元 ! 。“十五”期间江苏省将继续开发利用滩涂 ",计划投入 * ( * + 万% & + ( ,亿元,其中财政投资#亿元,集体与农民自筹’ ( ,亿元。长期以来,滩涂开发 以财政投资为主,这部分投资主要用于围垦和已围滩涂的基础设施建设。自围滩投资由国家无偿拨款改为 有偿使用后,围滩难度加大。目前,省财政资金尚未完全落实;商业银行由于滩涂开发周期长、风险高和 见效慢而不愿冒高风险借贷;地方自筹、群众集资和企业参与都存在一定困难;已开发项目的自我积累、 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因此,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滩涂开发利用的一个瓶颈,地方开发滩涂的积极性也因此 而受到影响。第二是基础生态因子制约。沿海滩涂土壤基本是滨海盐土,含盐量高,限制了作物的生长; 已垦殖利用的土地因土壤有机质、全氮以及速效磷的含量都很低,给种植业带来困难。在利用滩涂种植作 物之前必须进行土壤改良与培肥。其次,沿海地区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经常受来自海上台风的袭击,易造 成人畜伤亡,破坏生产。 ! , ) $ ! ! , , ’年间,仅直接登陆的台风大约每 ! $ 年 ! 次,而未直接登陆但造成沿 [ ] # 海地区灾害性影响的热带气旋每年有! ( ’次 ,进行滩涂开发时需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第三是水资源制 约。江苏省滩涂大部分为淤泥质沙滩,开发利用中的盐土改良任务艰巨,引水洗盐需大量的淡水资源。离 开淡水,滩涂开发无从谈起。一般新围垦区的用水量约为内地同面积土地用水量的#倍,但江苏省部分沿 [ ] ! 海地区水资源不足,苏北灌溉总渠以北和斗南片(大丰、东台境内)均存在缺水现象 ,严重短缺的水 # #, 资源已成为滩涂开发的最大瓶颈。以大丰市为例,年平均缺水 + ( ) 亿 & ,中等干旱年缺水 ( ’ -亿 & [ ] # # 特大干旱年缺水! # ( "亿 & 。
滩涂地的法律规定(3篇)
![滩涂地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b14f528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0d.png)
第1篇一、引言滩涂地是指潮间带潮上带,指海面上升潮时被淹没,退潮时露出水面的地带。
滩涂地在我国沿海地区分布广泛,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
然而,滩涂地的开发利用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对滩涂地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滩涂地的开发利用提供法律依据。
二、滩涂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1. 滩涂地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据此,滩涂地属于国家所有。
2. 滩涂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所有土地,可以依法出让、出租、抵押或者划拨等方式供单位和个人使用。
”据此,滩涂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出租、抵押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
三、滩涂地的开发利用1. 滩涂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五)符合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要求。
”据此,滩涂地的开发利用应编制相应的规划。
2. 滩涂地的开发利用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开发利用土地,应当依法申请土地使用许可证。
土地使用许可证应当载明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权人等事项。
”据此,滩涂地的开发利用需依法申请土地使用许可证。
3. 滩涂地的开发利用方式(1)滩涂地出让:指国家将滩涂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和个人,由其依法开发利用。
(2)滩涂地出租:指国家将滩涂地使用权出租给单位和个人,由其依法开发利用。
(3)滩涂地抵押:指单位和个人将其依法取得的滩涂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
(4)滩涂地划拨:指国家将滩涂地使用权划拨给单位和个人,由其依法开发利用。
四、滩涂地的环境保护与修复1. 滩涂地的环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年修正)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b6ee03d2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4a.png)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12.18•【字号】•【施行日期】1988.12.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88年12月2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2月18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管辖的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以及与渔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安排捕捞业,积极发展加工业,加速发展渔业生产。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水利、交通、环保、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都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渔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执行。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渔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养渔业人才,努力提高渔业生产和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六条省、市、县应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渔政机构),在所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渔政监督管理权。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修正)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05e638cb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cd.png)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修正)【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6.03【实施日期】2017.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86年9月9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6月25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保护第三章工程管理第四章防洪与清障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六章奖励和惩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完好和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湖泊、堤防、水库、涵闸、抽水站、水电站、灌区、沟渠、塘坝等各类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和设施。
第三条水利工程是抗御自然灾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利部门,是水利工程的主管部门,并可根据工程管理需要,设置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维护工程完好,制止破坏工程的行为;制定和执行水情调度方案,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为工农业生产、交通航运和城乡人民生活服务;加强经营管理,实行有偿供水,开展多种生产经营;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
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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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海洋资源【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1998.11.30【实施日期】1998.11.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要害保卫工作规定》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11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代省长季允石1998年11月30日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滩涂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滩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沿海滩涂的促淤、围垦、利用和保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滩涂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滩涂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滩涂。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滩涂,谁投资、谁收益。
国家依法保护从事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开发利用滩涂应当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开发、讲求效益。
第六条省及沿海市、县(区)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七条全省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由省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应当与水利、航道、港口、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林业、渔业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省及沿海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开发利用滩涂资金。
开发利用滩涂资金来源主要有:(一)农业重点发展资金中用于滩涂开发的部分;(二)土地出让金及有偿划拨资金中用于滩涂开发的部分;(三)围垦造地专项资金中用于滩涂开发的部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3]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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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3〕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实施四年多来,沿海地区积极抢抓政策机遇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规划确定的第一阶段主要目标,正在形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为进一步深化沿海开发,以更大力度支持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确保国家规划和《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就2013年至2015年沿海开发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一)凡属沿海地区鼓励发展的优势产业和优质项目,优先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大项目计划,已经列入《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在产业引导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用地指标点供、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引导石化、原油和煤炭战略储备、冶金等重大项目布局沿海,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统筹省内钢铁产能向沿海地区转移。
继续推进连云港炼化一体化项目。
(二)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形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重型装备、纺织服装等4个产值超2000亿元的产业和节能环保、资源加工、高档冶金、新能源、新医药等5个产值超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
支持盐城东风悦达起亚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如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和南通海洋工程产业国家创新高地建设。
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对沿海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确保沿海开发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到位。
江苏省滩涂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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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滩涂开发的政策选择滩涂开发政策是国家解决滩涂社会问题,调整滩涂利益关系,实现开发目标的规范和指南。
滩涂开发政策的选择就是对滩涂开发侧重点(开发取向)和滩涂政策的完善选择,它包括滩涂政策规划、评估和调整等过程。
滩涂开发政策的选择是减少行政成本,实现最佳政策效应,确保政策顺利贯彻的关键。
一、当前滩涂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江苏是海洋大省,也是全国滩涂开发历史最悠久的省份。
在滩涂开发史上,江苏曾是全国第一个制定海岸带条例--《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省份。
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滩涂开发高潮迭起。
1951年如东县政府组织匡围老北坎1.8万亩潮上带滩涂,开创了解放后全省自办围垦工程的先例。
1995年江苏率先在全国兴起群众集资开发万亩滩涂的高潮。
到2001年,江苏已先后围垦潮上带滩涂350多万亩,滩涂社会总产值达238亿元,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滩涂开发认识不统一对滩涂开发的认识,目前尚存三种错误观念。
一是认为滩涂开发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短期难有作为,难见政绩,不必“劳民伤财”;二是认为滩涂是资源,只要把资源变成经济效益,不管什么开发方式,能发展经济,政府就应支持;三是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滩涂开发是市场行为,滩涂开发要找市场不要找市长。
由于以上观念,部分地方政府放松对滩涂开发的管理,导致无序竞争开发的局面。
使江苏“海上苏东”建设6年来,效益不明显,办法不多,经济比重不大。
特别是全国第一个海岸带法规《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颁布10多年,至今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很多实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全省滩涂经济发展。
2、滩涂开发管理矛盾严重,难度加大一是滩涂开发管理机构重叠,多头管理。
长期以来,与滩涂相关的管理部门有国土、农林、盐业、水利、农业资源、环保、交通、海洋水产、国防等10多个。
这些部门从各自利益出发,各管一方,自成系统,造成多头领导,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局面,滩涂管理也逐渐成为争“利”管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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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4•【字号】苏政办发[2010]109号•【施行日期】201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编制的《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四日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开发是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科学开发沿海滩涂资源,着力提高滩涂资源开发效益,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期为2008年,规划期到2020年。
一、条件与基础(一)滩涂资源概况江苏大陆海岸线长约954公里,其中粉砂淤泥质海岸线长884公里,约占海岸线总长的93%,是江苏最主要的海岸类型。
中部近岸浅海区发育有南黄海辐射沙脊群,南北长约200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
江苏沿海地区独特的动力地貌蕴育了(二)围垦的历史与成效江苏沿海滩涂开发历史悠久。
经历了兴海煮盐、垦荒植棉、围海养殖、临港工业等为主要利用方式的多个阶段,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滩涂围垦开发活动。
自11世纪范公堤修筑以来,共垦植开发了近3000万亩沿海滩涂。
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围海造地,1951年-2008年累计匡围滩涂207个垦区,总面积412万亩。
滩涂围垦开发的成效。
通过滩涂围垦,增加了大量土地,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形成各类农业用地约209万亩,其中,增加耕地86万多亩。
建设了海淡水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粮棉种植、畜牧业及林业生产基地,特别是“九五”以来实施两轮百万亩滩涂开发工程,有效增加了农业供给,有效推进了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有力支持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
江苏沿海滩涂地貌及资源开发利用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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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滩涂地貌及资源开发利用途径刘群;殷勇【摘要】阐述了江苏沿海滩涂地貌特点以及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提出了江苏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途径.根据连云港、盐城、南通各分区资源优势及存在问题,提出连云港应以港口开发和盐业--海洋化工为主,滨海旅游为特色,滩涂养殖为辅;盐城应以滩涂农业为主,自然保护区为特色,逐步开发港口和临港工业;南通应以港口资源开发和滩涂养殖以及水产品加工为主,大力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期刊名称】《河南科学》【年(卷),期】2010(028)011【总页数】9页(P1482-1490)【关键词】江苏沿海;滩涂;滩涂资源;开发利用途径【作者】刘群;殷勇【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海岸与海岛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210093;南京大学海岸与海岛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21009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O175.23江苏沿海多粉砂淤泥质海岸,加上新洋港到吕四港岸外辐射沙洲的掩护,形成广阔的滩涂.江苏沿海潮间带滩涂面积0.5×104km2,占全国滩涂面积的24%,接近江苏国土面积的33.3%,而且每年还在以<13.3 km2的速度向外淤涨.江苏标准岸线长954 km,每千米拥有滩涂面积7.2 km2,居全国之冠.江苏滩涂位于北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带,气候温润、降水适中、四季分明、光热水充足,适合农、林、果、蔬、草的种植以及贝、虾、蟹和紫菜的滩涂养殖.除了巨大的土地开发价值,江苏滩涂还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咸淡水资源、港口资源、旅游资源以及风能、潮汐能和波能资源.江苏沿海岸线长,海岸类型多样,从苏鲁交界的绣针河口到苏沪交界的启东咀沿岸滩涂地貌有显著差异.另外,由于江苏滩涂位于北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地带,从南到北,滩涂气候、滩涂资源类型、滩涂环境以及沿岸社会经济都有显著的差异,因此造成滩涂资源利用的多样性和地域分布的差异性.因此必须结合不同地域滩涂自然环境和资源分布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探讨其开发利用途径,以达到滩涂资源利用的集约性、高效性和安全性.江苏沿海大规模滩涂地貌调查始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包括沿海滩涂地貌特点、形成演变、资源状况、岸线淤蚀、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等.调查获得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为江苏滩涂资源开发奠定了基础[1-11].滩涂地貌调查促进了滩涂围垦以及滩涂开发利用,新中国成立后江苏共围垦土地2 560 km2.1950—1970年围垦滩涂1 680 km2,用于开发盐业资源,发展盐业生产以及增加农用耕地面积;1980—1995年围垦386.7 km2,用于发展盐业、粮棉、林果、芦苇种植业,以及对虾、鳗鱼、文蛤和淡水鱼养殖;1995—2000年共匡围滩涂360 km2,为建设“海上苏东”,开发600 km2滩涂用于建设粮棉基地;2000—2005年共匡围土地133.3 km2,用于发展工厂化养殖、无公害农业、苗种繁育、火电、风电以及化工园区;2005—2010年,规划匡围266.7 km2,主要用于工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包括港口、能源、化工、物流、城镇和生态旅游建设.江苏沿海的围垦走的是一条从单一利用到多样化利用,从简单利用到高技术利用,以及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与合理化的滩涂开发之路.但是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大开发,江苏沿海滩涂开发利用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开发的目的和针对性不强,沿海市、县在开发上往往一哄而上,互相攀比;单纯追求围垦土地面积,开发内容和开发手段单一,综合开发能力不强;对开发港口资源重视程度不够,开发过程中忽略了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型海洋产业的发展.上述问题不解决将极大影响沿海战略开发的实施.本文主要从江苏滩涂地貌的特点和滩涂资源利用的多样性出发,探讨江苏沿海不同地域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差异性和有效途径,为江苏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江苏沿海大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江苏沿海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中心,东濒黄海,介于东经116°18′~121°57′,北纬30°45′~35°20′. 海岸线北起苏鲁交界的绣针河口,南至长江北口启东咀,大陆标准岸线长954 km,分属于连云港、盐城、南通3个地级市的县、市.江苏沿海有粉砂淤泥质海岸、砂质海岸和基岩港湾海岸,不同的海岸滩涂地貌特点也不尽相同.连云港东西连岛、连云港西墅至烧香河口段为基岩海岸,岸线长40 km;海州湾兴庄河口以北至锈针河口发育江苏唯一的砂质海岸,岸线长30 km,其余93%为粉砂淤泥质平原海岸,长 884 km(图 1).江苏潮滩通常发育4个水平沉积相带:草滩带、盐蒿泥滩带、泥-砂混合带、粉砂滩带[12].草滩带位于大潮高潮位以上,其主要特征是滩面近于水平,生长多种盐生植物,沉积物为淡棕色黏土质粉砂,具有水平层理,有植物残体及腐殖层,沉积速率小,仅潮水沟周围有沉积作用.目前江苏沿海的草滩带大多已被围垦,作为种植或养殖用地进行开发.盐蒿泥滩带位于潮间带上部大潮高潮位至平均高潮位.滩面平坦,以生长大片盐蒿为特征.潮滩物质组成以浅棕黄色粉砂为主,夹有黏土质粉砂,分选中等,形成水平纹层.滩面周期性地干湿变化生成龟纹状裂缝,缝内常填有细粒物质,盐蒿多沿此缝生长而呈六边形图案.泥-砂混合带位于平均高潮位至小潮高潮位之间,主要由浅棕黄色黏土与粉砂组成,平均高潮位附近滩面为淤泥沉积,最为稀软,现多为大米草种植带.滩面泥沙沉积量大,潮水沟最为发育,滩面凹凸不平,下部发育冲刷体.混合滩平均坡度0.7%,在潮滩所有部位中坡度最大,涨潮时带来的悬浮泥沙大多在此沉积,滩上生物极丰富,各种生物构造也较多,如虫孔、植物根穴、根斑、生物扰动构造等.粉砂滩带位于小潮高潮位至大潮低潮位,并可一直延伸到潮下带均为粉砂细砂,该带宽度最大,占整个滩涂宽度的一半或更多,由灰黄、灰黑色粉砂或细砂组成.滩面平坦,该处泥沙来自外海,以底砂为主,横向向岸搬运,使低潮线向外淤长,而滩面高程并无明显增高,常见对称波痕、舌状流痕、菱形流痕和不对称沙波,滩面上有浅洼的潮沟.上述滩面底形造成了砂质沉积带内的各种交错层理.粉砂滩上没有植被发育,但各种底栖生物十分繁盛,使砂层中产生一系列的生物扰动构造.连云港粉砂淤泥质滩涂主要发育在兴庄河口到连云港西墅之间以及烧香河口到灌河口之间,前者处于缓慢淤涨状态,后者处于缓慢蚀退状态.临洪河口两侧潮滩长26 km,宽1.8~2.8 km,河口东侧潮滩宽度超过河口西侧,临洪河口向北到青口河闸,全长约8 km.这段潮滩原先宽2 km,围垦以后岸滩已十分狭窄,且多为人工岸段,原先的潮滩自然分带已不明显.随着黄河北迁,石梁河水库、小塔山水库的兴建以及沿海大河口建起挡潮闸,使本段海岸的泥沙供应大为减少,目前本段海岸处于淤涨平衡状况[13],临洪河南岸从河口向东到西墅西侧的大口港闸长约9 km,潮滩宽度将近3 km,沿岸多为盐田,由于大规模的围垦,米草滩面积已大为减少.1850年后此段海岸向北推进150 m,平均每年的淤积速率为150 m.1950—1960年据盐业部门反映,每年淤积速率为60~80 m,年淤积速率仅为过去的一半,1960年则降为10 m以下,淤积速率已大为减慢.灌河口两侧岸线平直,为北西—南东走向,属粉砂淤泥质海岸,潮间带较窄,一般宽度在500 m左右,由于强烈的侵蚀作用,沉积物明显粗化,岸滩地貌呈现出典型的侵蚀形态[14].灌河口向西到埒子河口长约12.5 km,潮滩宽1~2.5 km[15],潮滩宽度窄,有些地段大堤直逼海岸,米草滩不发育,大堤坡脚下直接为潮间带下部,接近埒子口潮滩才开始变宽,并开始出现米草滩.盐城市海岸由于历史上受黄河入海改道以及近海潮汐动力的影响,岸线自北向南呈有规律的变化,射阳河口为“北冲南淤”的分界点.射阳河口以北,为侵蚀型粉砂淤泥质海岸,潮间带一般宽0.5~1 km,黄河改道后,由于泥沙来源断绝,岸线受侵蚀而后退,最大蚀退率达30 m/a左右,地面物质组成多为黏土和亚黏土,沿岸地势平坦,为大片盐田和沼泽.射阳河以南为堆积型粉砂淤泥质海岸,滩面宽度大,一般宽10~13 km,最宽可达30 km,最大淤进率为100 m/a左右,是近千年来海岸不断淤积而形成的滨海平原,岸外有辐射沙洲掩护.江苏大丰潮滩是发育典型的堆积型潮滩,滩面宽阔平坦,平均宽度8~10 km,平均坡度0.5%.滩面沉积物以粉砂为主,由海向岸颗粒逐渐变细,潮沟发育良好.大丰潮滩由陆向海可依次划分为芦苇滩、碱蓬滩、大米草滩、互花米草滩、泥砂混合滩和粉砂细砂滩.碱蓬滩位于潮间带上部,大潮被水淹没,小潮上水较少,滩面生长大量的碱蓬植被和底栖动物,底栖动物以锥螺、泥蟹和弹涂鱼为主[16].由于岸外辐射沙脊群的掩护,南通沿海多为淤涨型潮滩,从北至东灶港126 km长的岸线为淤涨型岸段,平均每年以25~30 m的速度向外淤涨.东灶港至蒿枝港30 km岸线为侵蚀型岸段,蒿枝港至启东寅阳50 km为稳定型岸段.沿岸地形低平,潮间带浅滩宽8~10 km,其中潮上带宽约2 km,潮上带基本成陆,土质坚实,表层为粉砂黏土层,下部为砂层及粉砂互层.潮间带宽4~6 km,中潮位以下为粉砂带.小洋口为南通沿海淤涨型潮滩地貌的典型代表(图2),野外调查显示:高潮滩下部—中潮滩上部,滩面物质为青灰色淤泥质粉砂,滩面见小沙纹,局部见有机质斑块(可能为大米草根腐烂所致),滩面有大米草分布,平均高度 0.5 m,最高1.2 m,见少量锥螺、螃蟹洞和生物爬痕,稀疏碱蓬;中潮滩中部,滩面物质为青灰色淤泥质粉砂,表面分布大大小小的积水洼坑,未见波痕,但有1~2 mm厚的潮汐韵律层发育,见有底栖动物洞穴、粪球粒、鸟足印以及稀疏的米草;中潮滩和低潮滩交界处,滩面物质为土灰—青灰色粉砂,表层被2 mm的淤泥质粉砂覆盖.发育小型链状波痕,波长2 cm,波高3 mm,潮水沟发育,沟底见有圆脊波痕;低潮滩上部,滩面物质为土黄色细砂(俗称铁板砂),颗粒分布均一,泥质含量明显减少,发育链状波痕和削顶波痕,波长5 cm,波高5 mm,见完整贝壳壳体及碎片,滩面上有螃蟹洞分布,7个/m2.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江苏沿海滩涂总面积7 620 km2(表1),主要集中在粉砂淤泥质海岸段,约占全国滩涂总面积的25%,由已围潮上带、未围潮上带、潮间带和岸外辐射沙洲组成.其中未围垦的滩涂4 446.7 km2,现在仍然以每年12.7 km2的速度淤长,成为开发潜力巨大的国土资源.连云港北起绣针河口,南至灌河口(市区和赣榆、灌云、灌南3县),拥有大陆岸线176.5 km,占全省海岸线总长的18.5%.沿海滩涂面积1 066.7 km2,其中潮上带860 km2,潮间带206.7 km2.在已围800 km2滩涂垦区中,有6 km2以上的垦区18个,还有200 km2的低产盐田可供开发利用.沿海淤积型滩涂还在不断生长,每年增长约1.3 km2.盐城海岸线长582 km,滩涂面积达4 553.3 km2(含辐射沙洲),占江苏全省的66%.目前潮上带已围1 333.3 km2,潮间带以及辐射沙洲尚有2 880 km2有待围垦,再加上每年仍以13.3 km2的速度淤涨,开发潜力巨大.南通海岸线长206 km,滩涂面积2 000 km2,其中潮上带面积近200 km2,潮间带1800 km2(含0 m以上的辐射性状沙洲近666.7 km2),潮上带已围186.7 km2,每年淤涨的滩涂面积约为4.7 km2.江苏沿海滩涂潮上带已围垦殆尽,所剩406.7 km2,即使按照每年淤涨13.3 km2速度到2014年可框围面积仅为473.3 km2,围垦潜力已不大.江苏潮间带滩涂总计2 953.3 km2,且大部分都没有围垦,如果将起围高程定在中潮滩,可框围面积将超过1 333.3 km2.辐射沙洲滩涂总面积1 933.3 km2,为江苏沿海最具开发潜力的后备土地资源,如辐射沙洲中的条子泥和东沙中潮位出露面积已相当大,具备较大的围垦潜力,特别是位于辐射沙洲根部的条子泥,中潮滩以上的面积约为233.3 km2.江苏沿海除7 620 km2滩涂土地资源以外,还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港口资源、风能、潮汐能和波能资源.江苏沿海滩涂生物品种繁多,有海藻84种、贝类87种、鱼类150种,适合进行滩涂养殖.江苏沿海滩涂类型多样,沿岸景观多样,构成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海州湾的砂质海岸、连云港的基岩海岸,滨海林带、滨海草场、芦苇湿地和广阔的淤泥质滩涂具备发展滩涂旅游的优良条件.江苏沿海还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射阳丹顶鹤自然保护区和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可以和生态旅游结合起来进行适度的开发.江苏沿海港口资源丰富,除基岩海岸港连云港以外,还有燕尾港、陈家港、滨海港、大丰港、洋口港、吕四港等渔港.江苏海岸外辐射沙脊群由70多条潮流沙脊和脊间的潮流通道组成,水深条件好、离岸近的潮流通道是江苏沿海的稀缺资源,可作为港口航道加以开发;冲淤动态平衡、稳定性好的沙岛则可以开发为人工岛,用作港口作业区和物流区.江苏的风能资源蕴藏量约有238×104kW,风能资源较丰富,是我国较早利用风能的地区之一.除了沿岸滩涂可开发风能资源以外,辐射沙洲风能资源更为优良,是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场的理想场区.江苏沿海具备开发潮差能的地方有长江口北支汊道、小洋口和吕四港、灌河口的燕尾港和射阳河口;江苏海域潮流较大的地方有小庙洪海域、东台南部—小洋口—北坎辐射沙洲海域和长江口北支.整个江苏沿岸波能总通量为70×104kW,具有巨大的开发利用价值,其中,连云港、开山岛、东沙都是波能开发利用较好的区域[17].2.2.1 连云港连云港全市标准海岸线全长162 km,沿海滩涂1 066.7 km2.连云港滩涂开发从20世纪50年代加固盐场海堤、建设国营农场,60—70年代改造盐碱地建农田,到80年代粮棉和养殖为主,农林牧渔盐综合开发,90年代注重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起了全省最大的苗种繁育基地.目前,随着城市发展重心向东转移,滩涂开发向沿海基础设施建设、临港工业、深水航道和滨海旅游转移[18].2010年连云港沿海开发面临港口提升、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临港工业提升和滩涂农业提升等重点工作.盐业仍是连云港滩涂开发的主要产业,目前有盐区面积约333 km2(徐圩盐场、台南盐场等),占全省盐区面积的63%,年产原盐200多万t,海洋化工有20多个品种,是全国重要的原盐及苦卤化工生产基地.连云港碱厂年产纯碱60×104t,是国内重要制碱工业基地.连云港具有丰富的港口资源,港口岸线12.2 km,高公岛以东基岩岸线具有湛泊20×104t级以上船舶的能力.截至2005年底,连云港共有生产性泊位34个(含2个待泊泊位),码头岸线约6.8 km,综合通过能力3 802×104t(含集装箱74×104TEU);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8个,最大靠泊吨级10×104t级.目前年货物吞吐量已经超过10×107t,主要运输煤炭、矿石、化肥和粮食等大宗散货.开辟外贸航线达到20条,其中干线包括美西、美加、地中海、欧洲和东南亚5条. 2.2.2 盐城传统盐业和农业是盐城最主要的滩涂利用方式,盐田、养殖和种植岸线长217.75 km,占全市可利用岸线的66.4%(表2).盐城滩涂开发以来,绝大多数时间都以盐业和农业开发为主,大致经历了原始粗放利用—海盐生产—盐、农并举的阶段.近代开发则形成了淮北以海盐为主,淮南以农垦为主的开发格局[19].滩涂围垦促使盐城形成多个盐、渔、粮、棉种植等传统产业基地,对耕地的占补平衡起到很大的作用.目前,盐城沿海形成了灌东、滨淮、新洋、方强、大中、淮海、临海、海丰、上海、川东等大型农场以及新洋港、斗龙港、王港、弶港等渔港.农业经营方式由渔民、农民个体和农场集体向公司化转变.盐城市沿海地区现有12个通海港口,规模较大的有陈家港、滨海港、射阳港和大丰港等,其中大丰港为国家一类口岸,其他3个为二类口岸,新洋港、斗龙港、王港等已成为重要的地方小型渔港.盐城沿海具有特色的滩涂自然保护区资源,即射阳的丹顶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大丰的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丹顶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 841.79 km2,核心区面积218.89 km2,这里是东北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路线的重要栖息地,现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等9种,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等29种.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6.7 km2,核心区面积10.8 km2,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麋鹿数量居世界之冠.以丹顶鹤自然保护和麋鹿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盐城的滩涂旅游已经起步,并结合海盐文化和渔港文化,使滩涂旅游更具备文化气息.盐城沿海风力资源丰富,经沿海测风塔测定,盐城市582 km海岸线大多位于风能丰富区,其中东台沿海70 m高平均风速为8 m/s,射阳沿海30 m高平均风速为6 m/s以上,滨海沿海的风速也达到5~7 m/s.另外,位于东台市、大丰市东部海域一带的辐射沙洲是全球难得的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场的理想场区.目前,5个20×104kW的风电场(东台、大丰、响水、滨海、射阳风电场)建设已经启动.2.2.3 南通南通在“十五”期间共围垦滩涂66.7 km2,开发潮间带(贝类养殖)累计达到800 km2.在滩涂种植方面,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结构,科学地推广优良品种,包括绿色食品种植、滩涂农业试验、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和海水灌溉农业试验等.在启东兴隆沙建成大型绿色食品基地,在海门港建成4个大型特种经济作物种植基地.推广滩涂综合开发,扩大特种水产品养殖面积,紫菜养殖面积逐年增加,紫菜产量逐年提高,正在逐渐成为南通沿海的特色支柱产业.南通现有国营盐场4个,盐区面积46.7 km2,盐业结构逐步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得到重视,形成以国营盐场为龙头的盐业生产.南通滨海旅游得到快速发展,如东利用滩涂资源开发出独具特色的“海上迪斯科”(采文蛤)项目,圆陀角的旅游景点建设正在顺利推进.以洋口港为代表的港口开发已成为南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沿海战略大开发的重大举措.目前,洋口港人工岛一、二期工程已完成,共围筑面积1.44 km2.人工岛通过12.6 km长的黄海大桥与陆地联通,形成人工岛—栈桥—陆地港口开发模式.10×104t海轮在不乘潮的情况下已实现通航.江苏沿海3市滩涂自然条件、环境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存在显著差异,江苏沿海北部(连云港、苏北灌溉总渠以北)滩涂类型多样,滩涂面积小,滩涂狭窄,降雨量不及南部,滩涂土壤长期受到海水冲渍作用,含盐量较高,不适宜大规模开垦农田,应大力发展盐业和海洋盐化工,有些地方还应实行退田还盐.江苏中部气候温润、降雨量大、沿海淡水资源丰富,在辐射沙洲掩护区域滩涂不断淤涨,土地资源丰富,可大力发展滩涂大农业,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江苏南部咸淡水交汇区域,滩涂和浅海地区生物资源量丰富,宜开展滩涂养殖和浅海捕捞.辐射沙洲区域潮汐汊道和沙岛资源宜作为航道资源和港口码头资源进行开发.对沿海3市滩涂资源开发利用途径如表3.连云港沿岸滩涂类型多样,既有砂质的,也有粉砂淤泥质的.沿海侵蚀岸段居多,以沙性土为主,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易板结,不宜开发滩涂农业,应以发展临港工业和制盐业为主.根据连云港沿岸滩涂地貌,气、土、水条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应形成以港口开发和盐业—海洋化工为主,滨海旅游为特色,滩涂养殖为辅的滩涂资源利用途径.作为欧亚大陆桥东方桥头堡,陇海—兰新沿线最便捷的出海口,连云港有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但是连云港缺少10×104t级以上的深水航道,无法适应全球海运向大吨位海轮发展的趋势,因此连云港要发展成为中国中东部重要的枢纽港,必须首先开发深水航道,对原有航道进行开挖和浚深.目前,连云港主航道已开挖至16.5 m,可实现15×104t海轮的通航,未来主航道将开挖至22 m,将实现30×104t级海轮的通航.连云港虽有不错的港区条件,但是背靠云台山,缺少足够的陆域面积.以连云港主港区为主体,徐圩港区和赣榆港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开发方案可以利用烧香河口—埒子河口沿岸广阔的滩涂解决临港工业的用地问题.发展临港工业,对于实现“以工兴滩、以港兴城”的战略目标,带动海洋经济园区和滨海新城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临港工业发展应优先考虑海洋化工、机械制造、海洋医药、纸浆、核电、粮油、集装箱以及大型冶金、石化和原材料加工和仓储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制盐业是连云港的传统产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目前连云港的制盐产业链比较短,必须引进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精细盐化工系列产品,同时改造原有盐田,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使制盐效率不断提高.连云港旅游资源在江苏沿海非常有特色,海州湾柘汪—海头有江苏惟一的砂质海滩,西墅—烧香河基岩海岸有鸽岛、竹岛、羊山岛、连岛海蚀地貌以及连岛旅游度假区、黄窝风景区和高公岛风景区,可提供丰富多彩的滨海旅游产品,临洪河口、埒子河口、灌河口的湿地景观可形成以滩涂自然风光为特色的绿色旅游,将海岛旅游和海岸旅游串联起来组成具有特色的旅游线路.盐城滩涂资源丰富,射阳河以南多淤涨型岸段,滩涂平坦宽阔、土质松软、有机质含量高,适合滩涂种植.因此盐城沿海应以滩涂农业为主,以自然保护区为特色,逐步开发港口和临港工业.根据盐城沿海滩涂地貌和沿岸水、土、气分配和组合特点,淮北应以制盐为主,这是盐城的传统产业,但应改变传统增长方式,以发展现代海盐精细化工为主带动产业升级.对土壤偏砂性和气候条件不利的盐场,可以逐步转为海水、淡水养殖或列为港口开发和城镇建设的备用地.淮南沿海淡水资源丰富,有利于土壤脱盐脱碱,滩涂开发以农垦为主,打造超大规模农业基地,以现代科技支持滩涂大农业和立体农业开发,开发有市场前景的名贵花卉和药材,开发耐盐植物和生物质能源,逐步引入海水灌溉技术.有专家指出,海水灌溉农业是今后滩涂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耐盐作物的选育和盐土栽培技术是发展海水灌溉农业的关键所在.南京大学从2001年开始就在盐城试种美国引进的耐盐油料植物海锦葵,通过滩涂试种发现,海锦葵对江苏沿海中度到重度盐土有很好的适应性,种子含油量可达14.85%,具有非常好的开发前景.盐城沿海形成了以保护区为核心的滩涂生态系统,为滩涂珍稀动物保护、维护滩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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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滩涂内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 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商投资开发利用滩涂的,享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第十八条 参加滩涂开发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级、工资、津贴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六)损毁护岸防浪植物或者砍伐堤防防护林;
(七)破坏滩涂内的自然保护区。
第二十一条 滩涂围垦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在垦区内移民并设置居民点或者进行重要设施建设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未达到安全标准的,不得设置居民点或者进行重要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对在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省及沿海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开发利用滩涂资金。
开发利用滩涂资金来源主要有:
(一)农业重点发展资金中用于滩涂开发的部分;
(二)土地出让金及有偿划拨资金中用于滩涂开发的部分;
(三)围垦造地专项资金中用于滩涂开发的部分;
(四)财政拨款;
(五)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81130(颁布时间)
19981130(实施时间)
20110107(失效时间)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文号)
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11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滩涂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滩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从发放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免缴国有土地使用费10年;
(二)围垦滩涂形成土地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法律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开发滩涂发展农业项目,从有收入年度起,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3年;
(四)滩涂内农业灌溉取用地表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第十一条 滩涂围垦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返工重建。返工重建的经费,由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围垦滩涂形成的土地,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三条 滩涂开发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应当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省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围垦、利用和保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省滩涂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滩涂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滩涂。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滩涂,谁投资、谁收益。
国家依法保护从事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滩涂行政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开发利用滩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九条 促淤和围垦滩涂必须符合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的要求,经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促淤和围垦滩涂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五条 开发利用滩涂应当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开发、讲求效益。
第六条 省及沿海市、县(区)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七条 全省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由省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应当与水利、航道、港口、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林业、渔业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 使用滩涂从事养殖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给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跨行政区域的滩涂养殖的使用证,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核发。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滩涂项目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除不可抗力外,逾期不开工建设的,滩涂开发利用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 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享受下列权利或者优惠待遇: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
第二十条 开发利用滩涂,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破坏沿海军事设施;
(二)影响行洪、防汛、防台、防潮以及河道整治和水工程运行管理;
(三)妨碍港口建设和航运安全;
(四)非法占用渔港港区及其设施;
(五)倾倒废液、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污染滩涂;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促淤和围垦滩涂的,由县级以上主管滩涂开发利用工作的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滩涂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第二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进行的罚款,应当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