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
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创业协会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活动内容,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创业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为广大会员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共享和资源对接的平台。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创业协会”,英文名称为“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实践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团结创业人士,弘扬创业精神,搭建创业平台,促进创业创新,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国家关于创业的政策法规,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二)举办创业培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创业能力和素质;(三)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创业交流活动,拓展会员的视野和资源;(四)开展创业项目评审、推荐和孵化工作,助力会员项目落地;(五)提供创业融资、投资对接服务,帮助会员解决资金难题;(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七)开展与创业相关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条件:(一)个人会员:具有创业意愿或正在创业的个人,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二)单位会员:从事创业服务或与创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优先推荐创业项目;(六)其他合法权益。
创新创业联盟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创新创业联盟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的宗旨是:以服务学生、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创业实践为出发点,通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为我国创新创业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本社团的性质是:非营利性、自愿性、群众性、学术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接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全体大会,全体大会由社团成员组成。
第六条全体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通过社团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3. 审议和批准社团工作报告;4. 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5. 讨论并决定社团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七条本社团设以下组织机构:1. 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规划、决策和协调工作;2.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3. 秘书处:负责社团文件的起草、归档、管理,以及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4.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收支管理,保证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5.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6. 活动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7. 外联部:负责社团的外联工作,包括与校内外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及各部部长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九条本社团开展以下活动:1. 创新创业讲座、研讨会、培训等;2. 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竞赛、展示等活动;3. 创新创业团队组建、项目孵化等;4. 创新创业论坛、沙龙等活动;5. 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的对接与分享。
第十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2. 服务学生,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3.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 节约资源,提高活动效益。
第四章社团经费第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2. 社团活动收入;3. 社团成员自愿捐赠;4. 社会赞助。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创新创业协会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会员权益,促进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推动创新创业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创新创业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在校大学生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旨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服务有志于创新创业的青年学生为目标,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及若干理事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三)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四)决定本协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五)决定本协会的经费使用;(六)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各部部长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在校大学生,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五)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六)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为本协会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四条本协会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竞赛、实践活动等,提高会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创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业协会的组织管理,规范会员行为,提高协会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业协会的全体会员。
第三条创业协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以服务创业者、推动创业创新为宗旨。
第四条创业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开放、公平、公正、自愿和互利。
第五条创业协会的工作任务是:为会员提供创业服务,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创业项目的落地与成功。
第六条创业协会的管理机构是协会理事会,行政机构是秘书处。
第七条创业协会所在地为注册地,工作范围包括全国。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和普通会员。
创始会员由发起人组成,普通会员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申请程序加入。
第九条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向协会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要求,并要求协会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第十一条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向协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第十三条会员应当主动缴纳会费,并按照协会的要求参与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创业协会的活动第十四条创业协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营销推广、投融资对接等。
第十五条创业协会应当依法组织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创业协会应当及时向会员发布活动信息,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活动。
第十七条创业协会可以按照需求组织线上和线下的活动,为会员提供更多的交流和合作机会。
第四章会费和资金管理第十九条会员应当按照协会的规定及时缴纳会费,会费的数额由理事会确定。
第二十条创业协会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做好会费和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协会应当定期对会费和捐赠资金进行财务审计,并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第二十二条会员有权利了解协会的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相关财务文件和报告。
山西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 章程
第一条 活动 第一款 协会的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临时性活动项目。常规活动在个部 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临时性活动有主席带头,各部门配合的原则进 行。 第二款 每年开始时由各部门部长提交工作计划,有理事会负责审议。 计划包括前期准备,负责人名单,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 动地点,活动预算,注意事项等实质性内容。 第三款 协会会员可以提出活动项目,由理事会审议并及时给予负责的 答复。如果理事会讨论通过,则由提出建议的会员负责此次活动的开 展,如果不同意则有理事会给出合理的解释。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对创业有浓厚的兴趣,并能希望在创协得到相应的知识。 2.为人诚实,做事认真,踏实。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心态积极,进取。 4.维护本协会的章程。 5.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二条 会员入会程序 1.协会每年发展新会员,需提出个人申请,招新当场或平时联系协 会,协会考核通过后即可。. 2.缴纳会员费(新会员会费20元) 3.工作人员登记档案并分发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按照章程担任本会职务承担相应职 责的权利。 2.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会员有权了解和建议修改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制度,并对其执行监 督的权利。 4.会员有对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5.享有本协会组织交流,经济信息和及时资料的权利。 6.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权利。 7.享受本协会提供的个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8.取得被协会提供的资料及刊物的权利。 9.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所享受的优惠权利。 10.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会员大会审批的决议。 2.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创业协会章程范文
创业协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业协会是为了引导、支持和促进创新创业活动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创业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支持创业者,推动创业活动的发展,提升创业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会员资格的获取: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可以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1.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2.具备正当的创业经验或资源;3.自愿遵守本章程以及协会的相关制度。
第五条会员权益:会员享有以下权益:2.获取创业资源和信息;3.参加协会的决策,行使选择和监督权利;4.享受其他与创业相关的权益。
第六条会费:会员应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缴纳会费,支付标准由协会理事会决定,并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执行。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自行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共计五名理事。
第八条理事会行使以下职责:1.决定协会的发展战略、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2.监督和检查协会的日常运营和项目实施;3.制定和修改协会的规章制度;4.决定成立专门工作组和委员会,负责相关事务。
第九条协会设立以下专门工作组或委员会:1.培训工作组:负责开展创业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3.创业资源库:负责整理和更新创业相关资源;4.宣传推广工作组:负责协会的宣传和推广;5.其他根据需要设立的工作组或委员会。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协会每年应编制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使用。
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和审计。
第五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三条协会在创业活动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章会章的修改第十四条对于会章的修改,需征得协会理事会的多数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创业协会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创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创业热情,推动创业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具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个人或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1. 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为会员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2. 促进会员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助合作;3. 培养会员的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4. 提升会员的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5. 推动创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1. 开展创业培训、咨询、交流等活动;2. 组织创业项目评审、展示和推介;3. 促进创业投融资对接;4. 推广创业成功案例和经验;5. 开展与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5. 制定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的职责:1. 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2. 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3.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4. 处理协会的对外联络事务;5. 管理协会的财务和资产。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资格:1. 个人会员:具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个人;2. 单位会员:支持创业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协会工作的监督权;5.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和资源。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 支持协会的工作;4. 不得损害协会的合法权益;5.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5篇)
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5篇)第一篇: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
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创新创业协会
创新创业协会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第一章?总?则一、协会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口号改变就业观念、学习就业规划三、协会简介本协会于2017年成立,并于2017年10开始第一届招新。
三、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社会实践类的学生社团四、协会精神放我的真心在你手心,因为同样的大学梦,让我们彼此同行......多一份谅解,多一份支持,多一份信心,我们的团队因你而美丽。
五、协会宗旨学习、交流、锻炼,以丰富、实在的活动倡导创业精神,引导创业思潮,营造创业环境。
热情真诚的为广大学子服务,以会员为核心,为会员将来的就业与创业奠定基矗六、协会凝聚有理想、有热情、有能力、勇于表现自己、永不言弃、积极乐观的人才。
七、协会各部分工不分家,实施资源优化配置,营造“家”的氛围,让每一个成员都能感到幸福和温馨。
八、协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此章程第二章?组织机构一、协会的结构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下辖部门设有办公室。
部门部长一名,设副部长一名。
二、工作分工1.会长:?负责协会内部事情的决策;协会内部与外边的交往。
2、副会长(1人):(1)指导、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协调各部门交流与合作,开展就业创业活动。
(2)参与办公室工作,负责协会对外交流工作。
3.办公室是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机构,整理学生会人员的档案和文字资料。
2.对各部门下达通知、统计人员信息,值班人员的安排、文件的签字和修改。
3.负责协会所有成员的考勤工作、各类活动的签到。
4.完成学校、团委、老师等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一、会员分类:团队和个人1.团队:团队又分为盈利型和非盈利两种。
盈利型又有正式期会员,正式期会员名额有限。
而非营利性有预备会员名额不限。
2.个人:个人也分为盈利型和非盈利。
要求于团队相同。
二、协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高校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高校创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便于发挥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潜能,促进校园内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互助,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本协会名称为“某某大学创业协会”。
第三条成立宗旨本协会的宗旨是:鼓励并支持广大学生创业,培养其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创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发展,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四条主要任务(一)开展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二)搭建学生创业平台,促进创业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三)组织各类创业活动,丰富学生创业体验;(四)加强国内外创业资源对接,推动创业项目国际化发展。
第五条遵循原则(一)坚持政治立场独立,坚持学术独立,坚持学生自治;(二)遵循科学公正原则,促进民主决策;(三)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加强学风建设,维护社团声誉。
第六条组织形式本协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学生代表会议三权分立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七条组织架构本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财务长、宣传部长等职务。
各部门设立具体的部长和干事,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第八条职责分工(一)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三)秘书长:负责协会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四)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五)财务长:负责协会会计及财务管理;(六)宣传部长:负责协会对内外宣传工作。
第九条职责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及干事要结合协会工作需求,明确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条常设机构本协会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学院教师、创业导师等组成,为本协会提供指导与支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资格凡本校在校学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者,均可向本协会申请成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服务;(二)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三)主动参与协会各项工作,有权享有参与工作的机会。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服从协会管理;(二)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保护和发展协会利益;(三)维护协会形象,提高创业精神和创业素质。
创业协会章程
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业精神的传播与培养,搭建创业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提升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创业协会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旨在服务创业者,并以培育创新创业文化为核心。
第二章协会名称第三条本协会名称为“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
第三章协会宗旨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创业者互相交流,分享经验,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创新创业项目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第五条会员资格:(一)协会会员应具备独立创业的意愿和能力;(二)协会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规章制度;(三)协会会员应为创业者,包括个人创业者和创业团队。
第六条会员权益:(一)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二)协会会员享有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益;(三)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管理的权益;(四)协会会员享有使用协会资源和设施的权益。
第七条会员义务:(一)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三)协会会员应支持和推动协会的工作发展;(四)协会会员应尊重其他会员的权益和利益。
第八条会费:(一)协会会员应按照协会的规定缴纳会费;(二)协会会费的具体金额由协会管理层决定。
第五章管理机构第九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理事会由协会会员组成,成员由会员推选产生;(二)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三)理事会由一名理事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第十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一)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会的日常活动、管理会员信息、协助理事会工作等;(二)秘书处负责保持协会章程的更新和版本管理,确保协会运作的规范。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
(一)监事会由协会会员推选产生;(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三)监事会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汇报监督情况。
创新创业社团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创新创业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管理制度以及成员权益,以推动社团内部民主、团结、和谐、高效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二条本社团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为目标,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广大学子提供创新创业交流平台。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团所有成员,任何成员均有遵守本章程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全体成员大会(以下简称“全体大会”),全体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并通过社团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3. 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社团的合并、分立、终止等重大事项;5. 审议并通过其他需要全体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社团理事会是全体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
第六条社团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全体大会;2. 执行全体大会的决议;3. 制定和修改社团内部管理制度;4. 组织和实施社团活动;5. 决定社团的经费预算和使用;6. 审议和决定社团内部重大事项。
第七条社团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八条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普通会员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对创新创业有兴趣和热情;3. 承认本社团章程;4. 经理事会批准,缴纳会费。
第十条荣誉会员具备以下条件:1. 在创新创业领域有突出贡献;2. 对本社团有重大贡献;3. 经全体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社团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4. 优先获得本社团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第十二条会员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本社团章程;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3. 按时缴纳会费;4.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三条本社团开展以下活动:1. 创新创业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2. 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比赛等活动;3. 创新创业团队组建、项目孵化等活动;4. 创新创业资源共享、交流合作等活动。
创新创业社团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理念的传播和实践,鼓励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社团宗旨第二条创新创业社团是一个志愿组织,旨在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平台,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推动学生创业项目的启动和发展。
第三条社团宗旨是在学校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创新创业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社团组织第四条社团设立指导老师一名,由学校指定,负责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社团成员在学校的指导下,自愿组成社团,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共同参与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四章社团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社团有发布创新创业信息的权利,有开展各项创新创业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社团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社团有接受同学、老师和社会的监督的义务。
第九条社团有维护学校和社团声誉的义务。
第十条社团应当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社团成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第五章社团管理第十一条社团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由社团成员自行推举产生,并经过学校的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处理社团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社团设立财务部,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社团设立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的活动和宣传创新创业理念。
第十五条社团设立策划部,负责策划和组织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在社团成立后,由主席负责组织成员的入团仪式。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要服从组织纪律,遵守《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章社团活动第十八条社团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创新创业项目,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创新创业沙龙。
第十九条社团每学年应当组织一次创新创业比赛,评选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
第二十条社团应当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高社团成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社团应当定期进行社团活动规划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社团工作。
第七章社团解散第二十二条社团成员如有五分之一以上要求解散社团,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社团成员的同意后,向学校申请解散。
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校创协〔2015〕1号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精神,在中国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正确指示下,为规范和促进协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学生组织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为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Student innovate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创业协会(SIEA)。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一)突破思维定势,提倡以新的思维模式为导向,更新、创造、改变;(二)表达创新创业想法,维护会员正当利益,构建和谐学习交流环境;(三)组织学校挑战杯、创青春等全国大赛的校内选拔工作,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等课余和校外活动。
第四条本会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的学习型群众组织。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及所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各系分会。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具有唐山师范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通过本协会最终考核,并承认本会章程的人员均可为本协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有知晓协会事务和内部运作的权利;(二)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三)有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举报的权利;(四)有要求本会提供信息、联络、权益保障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本会各种组织的权利;(五)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休学和留校查看处分期间者除外)。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义务;(二)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三)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文体活动,全面发展的义务;(四)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并支持本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的义务。
平和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平和县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平和县青年创新创业协会。
英文名称:Pinghe County Youth Innovate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英文缩写:PCYIEA)。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为平和籍或在平和县自主创业的个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创新、服务、共享、共赢。
通过服务会员单位,搭建青年创业交流平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调与会员有关的事务,促进平和县青年创业的健康和规范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共青团平和县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住所和主要活动地域:平和县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六条协会的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发展青年创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1(修)定有关青年创业的政策、法规、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二)开展青年创业领域基本情况调查,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青年创业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及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制定青年创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三)积极开展青年创业学术交流;推动创新创业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青年创业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四)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以资源整合为主题、诚实守信为基础,合作双赢为目标,积极开展企业资源对接和产业提升,组织或参与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推广适合我县中小企业的新技术;(五)指导企业单位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参加有关青年创业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推进优秀企业、平台、团队和个人的典型案例;(七)积极开展协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根据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为青年创业投资开发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论证与咨询;(八)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青年创业书刊、声像资料;(九)完善行业规约,禁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知识产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十)完成政府或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创新创业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创新创业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以服务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目的的校级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弘扬创新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第四条本社团的地址:XXX大学XXX学院。
第五条本社团的成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第六条本社团的法定代表人:XXX。
第七条本社团的组织形式:社团理事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理事会办公室、各职能部门。
第九条理事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社团章程,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理事会主席:1名,负责主持理事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二)理事会副主席:若干名,协助理事会主席工作;(三)理事会理事:若干名,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包括:(一)秘书部:负责社团档案管理、会议记录、文件起草等工作;(二)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宣传、媒体运营等工作;(三)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社团活动;(四)财务部:负责社团财务管理、经费筹集等工作;(五)外联部:负责社团与外部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六)会员部:负责会员管理、活动报名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社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二)承认本社团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社团;(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一)对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二)对本社团发展有重要帮助的个人或单位。
第十六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领取会员证。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三)对本社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四)获得本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
创新创业者协会章程
创新创业者协会章程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促进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维护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创新创业者开展交流合作,建立创新创业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推动创新创业者的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创新创业者的培训、指导和资源支持;- 组织创新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的评选和奖励;- 维护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创新创业相关的研究与咨询。
第四条协会的会员资格开放给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组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企业;- 相关创新创业领域的专业机构或组织;- 具备创新创业经验或潜力的个人。
第二章 - 组织架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特定领域的相关事务。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的日常事务,承担会员管理、会务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 - 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决策的权利,并有权利就自身创新创业领域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应当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利用协会的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章 - 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会员的会费;- 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的资助;- 经济活动所得的收入。
第十三条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进行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
第五章 - 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协会成员大会上进行讨论。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失效前的事项仍适用原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可以由协会理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决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协会,简称“创协”,成立于2001年,经校团委批准。
第二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协会是针对当前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而创建的,一个旨在激发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激情,为有志大学生提供创业相关信息和创业模拟训练环境,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大学生创业信心的实践性、服务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协会以“活跃大学生学术氛围,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指导思想,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学术性、知识性、实践性的课外活动,调动全校同学学习的积极性,为同学们进行科技创作创造条件,为促进学校人文建设,营造学校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做出贡献。
第四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协会本着“合作、创新、服务”的宗旨,以“创新引领时代,创业书写未来”为口号,对外主要开展诚询商业策划、学生产品开发代理、校园兼职服务等业务;对内主要开展创业培训、企业家论坛、融资讲座、职业导航设计、企业参观、创业经验分享等提高在校大学生创业能力的活动,通过整体规划和落实,力争在校园内创建培训、实践、服务为一体的校园团队和交流平台,成为学生联系社会的有力载体。
本协会将在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高举“创新创业”励志旗帜,为广大学生创业能力的提高贡献力量。
第二章会员第一条入会条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思想端正,认真负责,品学兼优,对创业有着浓厚的兴趣,并志愿自觉履行协会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面试合格者,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二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接受各方面的培训;2、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社团换届时,会员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协会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参加工作;3、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协会的名誉;4、服从协会组织的决定,执行协会组织的决议,维护协会组织的合法权益;5、完成协会组织交办的工作;保护协会组织的机密事件;6、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创新创业社团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创新创业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为核心,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学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由学生自愿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如下:(一)审议和批准本社团章程的修改;(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社团的终止。
第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
(一)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负责本社团对外联络和对外交流;(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三)秘书长: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四)各部部长:负责本社团各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本社团设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本社团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本社团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组织创新创业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二)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竞赛,选拔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为项目提供孵化支持;(三)搭建创新创业交流平台,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四)加强与校外企业、高校等机构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五)宣传创新创业政策,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第九条本社团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策划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二)宣传部:负责本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海报、宣传册、网站等;(三)活动部:负责组织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包括讲座、培训、研讨会等;(四)项目部:负责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筛选、孵化等工作;(五)会员部:负责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会员招募、培训、考核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
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三)通过社会调查,进行小规模创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走向社会做好过渡。
(四)组织、宣传和鼓励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创业者设计大赛,并先在本院校策划、组织创业设计大赛。
以此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五)充实学生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要求会员系统的参与,担任各自角色,培养会员策划、组织能力、协调指挥和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共同公关能力。
(六)通过积极联合同类组织的其它院校,构筑经验与信息交流合作平台。
(七)努力为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寻找一些兼职机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的困难。
第三章:部门建设(一)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
经济与管理系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
1.协会会长:协会的核心和代表。
领导协会最高决策机构及最高决策机构的执行计划。
有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权和组织机构人事任免权;主持工作例会;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2.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并对分管部门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协助。
3.部长会议/最高执行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组成。
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的执行机构。
负责执行工作计划,分配工作安排。
各部门互相配合工作,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各自为战。
其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受部门内部监督,各部门部委有权通过表决对本部门部长实行弹劾。
(三)协会架构由办公室、活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信息部组成。
各部门职能具体为:1.办公室下分设监督考核机构、秘书处、财务管理机构等。
监督考核机构具有成员考核制度和活动进展监督职能;秘书处负责通知会议和会议记录;财务机构负责本协会的财务方面。
包括:1)、负责本协会的财务工作,负责保管本协会的财产、财务登记和检查;2)、购置必需品,明确资金收支情况;2.组织活动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活动,并且撰写开展活动的计划、总结;3.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和网站的动态的信息更新;4.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为协会的活动和发展联系赞助,代表协会与协会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交往;和外校的相关协会进行联谊和举办活动5.信息部:负责公布国家的创业优惠政策和鼓励支持政策;负责公布各种兼职信息方便有需要兼职、创业的学生更好的找到理想的兼职岗位;(四)各部由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和若干成员组成。
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各部可以自主决定本部门的事务。
各部受部长会议领导。
部长会议可撤销各部不合理的决议。
(五)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自己部门内的工作制度,但不得与协会相关制度相抵触。
第四章:会员制度(一)协会面向全院学生招收会员凡是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在校学生,只要遵守本协会章程各条款,愿意参加协会活动并按期缴纳会费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对创业的爱好和探索精神,对大学生创业有比较独到的见解,思维开阔头脑灵活,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二)入会步骤:(1)凡在协会招新之时报名登记的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在籍大学生先进行规定面试以及相应笔试的考核;(2)考试通过后,交一寸照片2张和10元会费,领取协会会员证之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1)全体会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2)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参加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3)会员有建议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4)会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协会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协会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应履行的义务:(1)会员应遵守协会基本章程,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2)会员之间应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3)会员有及时反馈协会干部工作失误或者考虑不周的义务,有积极宣传、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4)对一切利用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创业协会名义做不法活动的行为和言论有及时制止和向协会反馈的义务。
(5)按相关规定交纳会费;(6)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坏国家、社会、本协会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正当权利。
(五)会员退会:毕业生自动退会。
学生休学期间视为退会。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
(六)会员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协会章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1)被学校开除学籍的;(2) 学校勒令退学或劝其退学的;(3) 行为严重违背协会宗旨或恶意损害协会名誉的;(4) 长期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
(七)会员激励机制:(1)会员的评分标准:设原始分制(针对会员)每人原始分为10分,每次加扣分范围为0.5到2分;(2)会员每次参加协会活动加0.5分(参加之前必须携带会员证签到、登记,会员证不得借用他人,如有损坏,可申请补办),出勤率将作为协会考核会员的重要因素之一;(3)向系刊投稿每次加0.5分,登上系刊的加1分。
向学院学报投稿的每次加1分,登上学报的加1.5分;(4)若是协会规定会员参加的活动,而会员没有出席,则予以扣0.5分。
(八)奖励规定:(1)本协会将设立若干优秀会员奖项(比例为会员的20%,奖项的评选是主要由秘书处根据积分,积分成绩占80%,会员投票结果占20%)并在会员表彰大会或在大型活动中对获奖会员公开进行表彰,奖予奖状和丰富的奖品,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分,并由协会进行记录备案,在系宣传栏、刊物、网站予以公布。
(2)基础分10分被完全扣完,此会员不再被纳入评优人选。
(3)协会高度重视内部激励机制,秘书处为激励机制执行部门,在其他部门配合下落实会员激励制度,为会员的表现进行备案、存档,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干部队伍程序(一)协会鼓励会员加入协会干部队伍中,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二)不具有会员资格的同学不能加入协会干部队伍。
(三)协会干部每届任期一年。
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会长、副会长可根据学业情况及上级请示选择连任与否。
(四)协会必须注重接班人的培养,协会应定期组织干部培训和联谊。
(五)协会干部竞选制度:1.在选拔前将协会副部及以上三分之一的竞聘岗位对外公示:(1)竞选对象:协会内部优秀成员。
(2)竞选基本条件:一学年无重修挂科,无通报违规记录,在协会担任干部或干事一年及一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2.参选者报名:有意竞选者在公示下发或者专项公布会议后一周内来校社联办公室报名说明竞选职位并上交个人材料(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等)。
由校社联人资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对外竞聘干部报名表》)3.整体选拔:(1)由校社联内部抽调主要干部组成评审小组(建议各部门和主席团各抽调一名代表组成)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不合格者竞选失败,筛选出名单。
表现优秀、工作能力强、获奖学金者优先。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审小组人员对通过后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或竞选演说筛选,重点考察干部责任意识、社团管理认知、计划统筹安排、文案书写等能力,同时了解分院或者校级社团方面对该干部的评价,评审小组通过面试和了解情况作一个评估,得出名单。
(3)然后根据需要是否采用适当的方法继续考察(如笔试、专项技能测试),初步得出确定竞选。
(4)正副会长、各部正副部长必须同协会签订任职协议书,备案后给予聘书,在任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必须按协议条款执行。
(六)协会干部评优工作:优秀干部由评优选举与评优系统相结合产生。
注:评优系统记录干部上学期的综合表现:出勤、工作表现(态度、成绩)、对协会的特殊贡献。
1.为了更好地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协会在每一学期初对上学期表现优异的干部进行评优。
2.凡是上学期期末考试没有不及格,并且未受纪律处分的协会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3.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由全体干部投票选举。
4.优秀干事选举以部长、副部长提名和个人自荐结合的方式进行。
5.选举一律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每个人可投票人数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二。
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干部总数三分之一的可以成为优秀干部。
6.协会应对优秀干部进行适当的奖励。
得票数过半的可适当增加奖励。
优秀干部名单由资讯部在网站上公布。
并且由秘书处向干部所在学院提供优秀干部证明。
(七)协会干部辞退制度:1.为了更好地保证干部队伍的战斗力,维护协会的形象,协会可对不适合继续担任协会干部的干部予以辞退。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干部资格,不再享有干部待遇:1)遭受学院或者协校纪律处分的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会长批准,可取消其干部资格:(1)工作效率低下,严重拖累工作进度或者造成工作混乱的;(2)学习成绩差,继续担任干部会有损协会形象;(3)破坏协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4)故意不参加协会会议,在干部中造成恶劣影响的;(5)不按时缴纳会费,经提醒后仍不交的;(6)破坏协会内部工作,影响干部之间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