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及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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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怎么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怎么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引言: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人力资源产业中常用的两种业务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容易混淆这两个概念。

本文将从定义、特点、法律法规等多个角度,对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进行详细的区分,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定义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派遣方与被派遣单位作为用工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部署、管理、监督被派遣员工的工作。

2.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招聘需求,匹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人事代理公司作为人事代理方与员工作为用工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人事代理公司在员工入职后,由用工单位负责部署、管理、监督员工的工作。

二、特点1. 劳务派遣的特点:- 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员工在劳务派遣单位的指导下工作。

- 工资支付: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 岗位灵活性:被派遣员工根据用工单位的具体需求,弹性调动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员工。

2. 人事代理的特点:- 劳动关系:人事代理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用工单位的指导下工作。

- 工资支付:用工单位负责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 招聘匹配:人事代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筛选匹配合适岗位的人员进行招聘。

三、法律法规1. 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包括劳动关系的确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等。

-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责任和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 人事代理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同样适用于人事代理行业,包括劳动关系的确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等。

- 《人事代理服务管理办法》对人事代理公司的资质、责任和行业规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区别比较1.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派遣方与被派遣单位之间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是人事代理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一、概念解析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其拥有的劳动力派遣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以派遣工作为目的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并由用工单位支付相应的人工报酬。

人事代理是指由人事代理机构为用工单位提供相关的人力资源服务,代替用工单位进行招聘、员工培训、岗位分析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及提供相关的人事咨询和建议。

二、合同形式劳务派遣合同一般采用派遣劳动合同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人事代理合同一般采用委托代理合同形式。

人事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为目的,代表用工单位进行相关人事工作。

三、合作内容劳务派遣的主要内容是将劳动力派遣给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并由用工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是为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支持用工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四、权益保障劳务派遣制度下,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社保等权益,用工单位也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权益保障责任。

在人事代理模式下,人事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合同,具体的员工权益保障责任由用工单位负责,人事代理机构提供的是相关的服务和咨询。

五、责任归属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负有责任,派遣劳动者的违规行为或工作问题由用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事代理模式下,人事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有委托代理关系,人事代理机构对于员工的违规行为或工作问题,需与用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由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经济成本劳务派遣在用工单位需要雇佣劳动力但又不愿意直接承担雇佣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劳务派遣,以减少劳动力管理方面的成本支出。

人事代理在用工单位需要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但又不具备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能力、经验或人员时,可以选择人事代理,以减少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成本支出。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跟劳务派遣是什么关系?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跟劳务派遣是什么关系?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跟劳务派遣是
什么关系?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都是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但它们的本质和实施方式有所不同。

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一部分或全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管理和处理企业的人力资源事务,例如招聘、培训、薪资管理等。

人事代理机构与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

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其他企业工作,由接受派遣的企业向派遣企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派遣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由派遣企业负责,但接受派遣的企业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虽然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都是通过委托关系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但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

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是企业,主要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是接受派遣的企业,主要提供劳动力服务。

此外,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相对更加广泛和复杂,而劳务派遣的服务内容相对更加简单和明确。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瑞方人力多年来专注于人力资源流程外包服务,协助了大量企事业单位客户。


业务合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客户对人事代理的概念,以及它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并不是
很清楚。

其实,这两项业务之中有很多共通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

厘清两者的概念
和区别,才能按需所取,选择最适合企业的业务。

要区分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不同,简单概括:看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里
我们分开来说:在劳务派遣中,员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是由人力资源
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是员工跟企业签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代理企业社保薪酬培训等一系列人事事务性工作。

部分企业没有社保开户而且人员编制有限,或者不愿去承担用工风险等等,就会选择劳务派遣的合作方式;另一部分企业由于人员配置不足而人事事务性工作繁重,就应考虑人事代理的合作方式。

总结起来:在劳务派遣合作中,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为劳动关系,与企业为合作关系,员工与企业之间为工作关系。

而在人事代理合作中,代理公司与企业是服务关系,员工与企业才是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现代企业用工模式中使用较为广泛的两种形式。

它们在雇佣劳动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能,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用工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概念、特点、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企业将其雇佣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企业从事特定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企业作为雇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工企业签订派遣协议,承担管理和支付劳动者的薪资、福利等责任。

劳务派遣的特点和优势在于灵活度高、人员供给快速、运营成本低。

对于用工企业来说,劳务派遣能够满足短期或季节性用工需求,避免了因业务波动导致的用工过剩或不足的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灵活性和稳定性。

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问题,劳务派遣企业往往存在拖欠工资、缴纳社保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

其次是用工不稳定的问题,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周期较短,劳动者容易陷入频繁更换工作的困境,缺乏稳定性和发展空间。

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一部分或全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委托给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其代为处理人力资源相关的事务。

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招聘、薪资福利、培训发展、绩效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解决方案。

人事代理的特点和优势在于专业性强、效率高、成本可控。

通过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给专业机构,企业能够更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并且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和经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难题。

然而,人事代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信息泄露的风险,人事代理机构处理企业的人力资源信息,可能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对企业的商业机密和隐私构成威胁。

其次是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虽然人事代理机构具备专业能力,但有时服务质量、响应速度与企业的要求不一致,导致管理效果不佳。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企业用工模式中常见的两种形式。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第一章定义及概念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与外部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将自己招聘录用的劳动者派遣到外部用工单位从事工作的一种劳动用工形式。

人事代理是指由人事代理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单位在法定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开展人事代理活动,按照代理协议的规定,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代为管理用人单位的人事工作。

第二章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人事代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单位因业务需求而需要临时性用工的情况,适用于特定行业中需求有一定波动的用工单位。

人事代理适用于用工单位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管理人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招聘、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管理等。

第三章区别点详解1.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劳务派遣单位与外部用工单位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

而人事代理的劳动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单位之间。

2.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外部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并列适用,既可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外部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而人事代理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代理协议,不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3.工资支付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同时向外部用工单位收取服务费用。

而人事代理单位与用人单位根据代理协议进行费用结算,用人单位直接向人事代理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4.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外部用工单位无需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人事代理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根据代理协议约定社会保险责任划分的具体方式。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法:________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两种常见的劳动关系模式,在现代劳动力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定义、优缺点以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对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进行探讨,并对其在劳动力管理中的作用与挑战展开分析。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及应用领域劳务派遣是指将使用单位所需的劳动力从服务单位调配并提供相应的劳动服务的一种模式。

在劳务派遣中,使用单位与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期限、劳动报酬、责任承担等关键条款。

劳务派遣的应用领域广泛,包括工业生产、农业劳动、服务业等不同领域。

劳务派遣的优点在于对使用单位灵活用工提供了便利,能够快速满足工作需求、解决用工短缺问题。

同时,对于个人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也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强了灵活就业的选择性。

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争议。

部分人认为,劳务派遣虽然满足了灵活用工的需求,但也容易导致个体劳动者权益受损,特别是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二、人事代理的概念及应用领域人事代理是指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职能委托给专业机构来完成的一种形式。

在人事代理中,使用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约定委托事项、服务期限、费用等重要条款。

人事代理的主要优点在于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交由专业机构负责,能够提高效率、减轻企业的管理负担。

人事代理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咨询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挑战和困难。

然而,人事代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限制。

委托给人事代理机构后,企业可能对部分人力资源决策失去直接掌控权,需要与代理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监督。

此外,人事代理的成本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三、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在劳动力管理中的作用与挑战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在劳动力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应对用工需求变化、提高劳动力的灵活性。

然而,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劳动法律和政策对于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监管需要更加完善和明确,以保障个体劳动者的权益。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1. 概述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两种在劳动力管理领域常见的服务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招聘和用工的问题,但在具体的运作模式和法律规定上有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重点介绍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区别,并从定义、权益保障和法律层面进行比较。

2.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自己名下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由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劳务派遣机构充当了将劳动者派遣给用户单位的中介角色。

劳务派遣的特点包括: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在劳务派遣的模式下,劳动者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了雇佣关系,而非直接与用工单位雇佣关系。

这也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负有责任。

3.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招聘、筛选和管理人事工作委托给专门的人事代理机构。

人事代理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办理相关手续等。

与劳务派遣不同的是,人事代理并不直接雇佣劳动者,而是辅助用工单位进行人才管理工作。

人事代理的特点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招聘、筛选和管理人事工作人事代理机构并不直接雇佣劳动者人事代理机构的角色主要是协助企业进行人才招聘和管理,其收费一般是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并不涉及直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

4. 区别比较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4.1 关系链条劳务派遣的关系链条为劳务派遣机构劳动者用工单位,而人事代理的关系链条为人事代理机构用工单位。

4.2 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建立了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而人事代理并不与劳动者建立雇佣关系。

4.3 权益保障劳务派遣机构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负有责任,包括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有哪些区别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两个不同的劳动力供应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有着明显的区别。

下面将从法律定义、权责关系、人员管理等方面对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进行比较,帮助读者全面了解两者的区别。

1. 法律定义: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是指用工人、员工作为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指派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行为。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则未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定义,一般意义上理解为由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例如猎头公司、招聘中介机构等)为企业提供招聘、培训、人事管理等服务的行为。

2. 权责关系: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派遣合同关系。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机构与企业之间一般是通过服务合同进行约定,双方更多是属于委托代理的关系,企业将招聘等人力资源相关事务委托给人事代理机构负责。

3. 人员管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对所派遣的劳动者负有员工管理的职责,包括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保护等。

同时,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安排、监督管理等负有主要责任。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机构一般只负责为企业进行招聘等人力资源相关工作,不涉及直接的员工管理责任。

4. 劳动保障:劳务派遣:劳动派遣合同的存在与终止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一般是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提供服务,对于人事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员工,在一般情况下,权益保障由双方的合同约定来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派遣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存在法律限制和监管要求,对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来说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而人事代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则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二者都是劳务派遣行业内比较热门的服务方式,也得到了司法机关和劳动者的关注和
重视,但是二者在法律意义上有一定的区别。

主要特征:
1、用人主体不同:人事代理是用人单位自行行使人事外包的行为,派遣的用人单位
是劳务派遣单位。

2、人力资源管理不同:人事代理,雇主是合同签署单位,劳务派遣,雇用单位是劳
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安排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3、合同形式不同:代理的文书材料以聘用合同形式,试用期仅限3个月;而派遣的
试用期以协议形式,可以根据需要延长。

4、法律责任不同:代理责任是由工作地的双方负责,即雇主和代理单位,派遣的责
任则由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承担。

5、成本不同:代理的服务费用低,派遣则费用较高,在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时,派
遣单位需要考虑政策和市场定价等因素。

6、社会保险不同:代理人要按照法定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而劳务派遣人员只需要参
加由派遣公司办理的商业保险
虽然二者在外观上很相似,但实行以上提到的特征可以很好地辨别出两者的异同。


人主体不同,在管理上也有所不同,特别是社会保险,两者的具体表现也会有区别。

此外,法律责任也不同,归属关系不一样,应根据所需要判断此处是否有必要参考法律规定,进
行细节分析,才能对二者的差别进行详细的界定。

人事代理_劳务派遣_合同

人事代理_劳务派遣_合同

一、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用人单位将员工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人事管理事务委托给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管理。

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人事关系归代理机构管理。

1. 法律地位: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的人事关系归代理机构管理。

2. 劳动关系: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员工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

3. 权益保障: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1. 法律地位: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归派遣机构管理。

2. 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

3. 权益保障: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负责劳动者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法律地位: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

2.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

3. 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息、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结: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在法律地位、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在选择用工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合理选择合适的用工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三种用工方式的主要区别:1. 人事代理:适用于用人单位对员工人事管理有较高要求,希望将人事管理事务外包给专业机构的情况。

2. 劳务派遣:适用于用人单位需要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劳动力,希望降低用工成本的情况。

3. 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权益的情况。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在当今的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两种常见的用工形式。

虽然它们都涉及到人力资源的调配和管理,但在实际操作和法律关系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劳务派遣,简单来说,就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这种模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在用工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就像是一个“中间人”,负责招聘、管理劳动者,并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将其派遣出去。

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能够满足其短期、灵活的用工需求。

比如,在业务旺季时,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完成订单,但又不想长期雇佣这么多人,此时劳务派遣就派上了用场。

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由于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归属感和忠诚度较低。

而且,如果劳务派遣单位管理不善,可能会出现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

与劳务派遣不同,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用人单位将人力资源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人事代理机构来完成。

人事代理机构通常会负责员工的档案管理、社保缴纳、薪酬核算与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人事代理可以将繁琐的人事管理工作外包出去,从而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

同时,由于人事代理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更规范、高效的服务。

然而,人事代理也并非完美无缺。

在选择人事代理机构时,如果没有进行充分的考察和评估,可能会遇到服务质量不高、信息泄露等问题。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劳务派遣中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和管理。

而在人事代理中,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人事代理机构按照协议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仍然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两种常见的用人方式,尤其在一些企业需要外部劳动力时,经常会考虑这两种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解决企业用工需求而存在的,但在具体操作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下面将从定义、职责、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进行比较。

1. 定义1.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户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自己的员工派遣给用户企业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

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力归用户企业支配和管理,但其实际用工关系仍属于派遣企业。

派遣员工依照用户企业的要求工作,用户企业支付劳务派遣费用给派遣企业。

1.2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机构与用户企业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为用户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招聘、选拔、培训和管理员工,这些员工是归人事代理机构直接管理和雇佣的,与用户企业不存在直接用工关系。

用户企业向人事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

2. 职责2.1 劳务派遣的职责劳务派遣企业的主要职责在于提供劳动力资源给用户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需要根据用户企业的用工需求,筛选出合适的员工并完成派遣。

劳务派遣企业需要负责员工的薪资福利、社保缴纳和用工安排等事项。

2.2 人事代理的职责人事代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用户企业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人事代理机构需要为用户企业进行人员招聘、岗位培训等工作,并负责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绩效考核和员工关系管理等。

3. 法律法规3.1 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务派遣企业要依法设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运营。

劳务派遣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3.2 人事代理的法律法规人事代理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人事代理机构需要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才能进行人力资源代理服务。

人事代理机构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合法利益。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有哪些区别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两种在劳动力市场中常见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尽管它们都与雇佣劳动力有关,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区别,以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的特点和应用场景。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及特点劳务派遣是指将劳动者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单位工作,由单位对派遣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而劳务派遣公司向单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劳务派遣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单位工作,单位对派遣工作者进行实际管理和指导;2.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3. 劳务派遣公司与单位通过派遣合同明确派遣工作者的工作内容、期限等事项;4. 劳务派遣公司向单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人事代理的概念及特点人事代理是指雇主将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给专门的人事代理机构来承担。

人事代理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人事代理机构与雇主签订代理合同,明确代理范围、服务内容、费用等事项;2. 人事代理机构负责为雇主招聘、筛选、培训员工,并协助雇主进行薪酬、绩效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 雇主与人事代理机构就员工的劳动关系进行签订用工合同,并向人事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4. 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之间由人事代理机构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并履行雇主责任。

三、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区别1. 派遣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是派遣公司与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单位对派遣工作者进行实际管理和指导;人事代理机构与雇主之间建立代理关系,人事代理机构负责为雇主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 资源配置不同:劳务派遣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单位工作,对劳动力进行资源配置;人事代理是将雇主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给人事代理机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 法律责任不同: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工作者负有法律责任;人事代理中,人事代理机构对员工负有法律责任。

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动派遣

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动派遣

人事代理合同与劳务派遣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两种重要方式,它们在用工形式、待遇、职责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两种方式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区分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务派遣。

一、定义及背景1. 人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是指企业与人才代理机构之间签订的一种用人协议,企业将部分非核心业务或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人才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事宜。

人事代理合同在我国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的多样化,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的用工方式。

2.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将部分用工需求委托给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提供相应的劳动力。

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劳务派遣逐渐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用工方式。

二、用工形式及职责1. 人事代理合同(1)用工形式: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主要是企业将部分非核心业务或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人才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事宜。

(2)职责: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事宜,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企业则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开展,减轻人力资源管理的负担。

2. 劳务派遣(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企业将部分用工需求委托给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提供相应的劳动力。

(2)职责: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事宜,为企业提供劳动力。

企业则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出用工要求,并对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三、待遇及权益保障1. 人事代理合同(1)待遇:人事代理合同员工的待遇通常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当,享有相同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晋升机会等。

(2)权益保障:人事代理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权益,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

2. 劳务派遣(1)待遇: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通常低于企业正式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可能有所不同。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区别一、概述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劳动力市场中两种不同的就业形式,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对这两种形式进行比较和区分。

二、定义1、劳务派遣:指用工单位将自己招聘的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机构作为中介协调双方的就业关系。

2、人事代理:指用工单位将用工需求委托给人事代理机构,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招聘、管理和发放薪酬等人事工作。

三、双方关系1、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2、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负责代理用工单位的人事事务。

四、合同关系1、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派遣协议的一部分。

2、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独立于劳动合同。

五、用工单位选择1、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可以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机构,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调配劳动力。

2、人事代理:用工单位可以选择合适的人事代理机构,委托其代理人事工作,节省用工单位的人力成本。

六、用工关系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派遣协作关系。

2、人事代理:用工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人事代理机构与招募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七、薪酬发放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向派遣劳动者支付薪酬,一般根据派遣岗位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向劳动者支付薪酬,一般根据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的约定进行支付。

八、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将劳动者派遣到特定用工单位从事特定工作。

2、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机构为用工单位招募劳动者,用工单位自行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附件:本文档没有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务派遣: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务派遣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劳动者派遣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相似之处在于: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两者之外的第三方(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都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人事代理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

尽管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存在着上述相似之处,但本质上是两种制度完全不同,其所具有的法律意义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完全不同,其不同之处有如下几点:1、劳动者与代理(派遣)机构法律关系不同。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和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并不一致。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

而在人事代理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若人事代理机构为劳动者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甚至代缴社会保险,则在劳动者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若人事代理机构受企事业单位委托提供人才测评、人才招聘等服务,则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在人事代理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3、调整劳动者与其间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调整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4、承担雇主责任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对于雇主责任的理解更为复杂,在单纯的劳动关系的理解中,劳动者只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雇主责任自然只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在双重劳动关系的理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均应承担雇主责任,劳务派遣关系单位与用工单位均应承担雇主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作为两个分别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由于这是两个有关联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而在人事代理中,由用人单位来承担雇主责任,代理机构完全不承担雇主责任。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用工形式,它们在职业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就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两个概念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帮助读者了解这两种用工形式的含义、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

一、劳务派遣的定义和特点劳务派遣是指一家用工单位将其员工租赁给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

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充当中介角色,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需要劳动力的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导员工的工作。

劳务派遣的核心是通过派遣劳动力满足用工单位的劳动需求,实现灵活用工。

劳务派遣的特点之一是雇佣关系的存在。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派遣员工由用工单位管理和指导,但派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依然保持雇佣关系,负责员工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法律义务。

另外,劳务派遣的特点还包括弹性用工、灵活性高、职业代理等方面。

二、人事代理的定义和特点人事代理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人员招聘和人事管理服务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人事代理中,代理机构负责为用工单位选择和招募合适的员工,进行员工的薪酬管理、绩效评估、培训发展等工作。

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处于合同关系,为用工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事管理支持。

人事代理的特点之一是把人力资源管理集中在代理机构。

用工单位只需向代理机构提供招聘需求和相关要求,由代理机构负责员工招聘和管理等工作,大大减轻了用工单位的负担。

此外,人事代理的特点还包括专业性强、解决用工单位用工难题、降低用工单位用工风险等方面。

三、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都受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派遣单位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有责任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人事代理则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的用工单位都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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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及派遣业务知识培训材料第一章:人事代理业务知识(人事代理部提供)人事档案的接收一、档案存放的三种形式为:单位委托、个人委托和单纯托管。

二、办理接收档案的程序:(一)开具《委托存档商调函》、根据存档形式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

开具《委托存档商调函》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符合单位委托存档和个人委托存档条件的按《商调函》的第一项办理。

二是符合单纯托管档案条件的按《商调函》的第四项办理。

(二)接收审核档案、核发《存档凭证》。

具体步骤:1、根据存档形式分别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或者个人)一式二份。

注意:单位登记表要在“聘录用单位意见上”盖章。

2、根据存档人员填写的《存档人员登记表》,审核档案并在《存档人员登记表》上对档案要件情况做标记;如符合档案要求要在表上加盖“有”章,否则写“缺”。

3、登记发放《存档凭证》。

(三)审核档案的主要材料:1、参加工作前毕业生登记表:工作前的最后一个学历,后取的学历程度要注明。

2、参加工作手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工作分配介绍信/毕业生录干登记表/招工通知/参军入伍登记表/下乡登记表/劳动合同/经鉴证的就、失业证/招工备案凭证。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表/见习期鉴定表/工资定级表。

4、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工人介绍信/行政介绍信/军转干部自谋职业通知单/退伍军人自谋职业通知单/如果是学生分配:报到证(蓝)/经鉴证的就失业证/合同。

5、工龄审定表:1992年12月31日以前在企业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调出参保的人员/在外省市缴费的人员。

6、工资关系:工资转移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

(多用于企事业单位调转和外省市人才调转)人事档案的转出一、档案转出应提供以下材料:1、原为单位委托存档,现应聘到新的单位需要办理档案转移的,须有原单位《解聘证明》和具有存档资质的接收单位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以及三资、民营和私企等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出具的其所委托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商调函》及身份证。

注意: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和本人写的委托函。

2、原为个人委托存档,现应聘到新的单位需要办理档案转移的,须提供《存档凭证》和接收单位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商调函》以及三资、民营和私企等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出具的其所委托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身份证。

3、个人要求将档案转移至街办事处的,原为单位委托存档须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为个人委托或单纯存档的,须提供《存档凭证》及身份证。

二、办理转移档案的程序:1、审核档案转出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2、审核结清存档费用。

3、审核档案有无遗留问题、留取承办材料。

4、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

5、转出登记。

6、微机录入, 在“个人提档”模块操作。

7、将转出卷入库保存。

对要求将档案转至街办事处的和单纯存档的人员,填写《档案转出申请表》,不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原为干部身份的,需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中注明“自愿放弃干部身份”。

三、凡养老保险关系、集体户口关系、党组织关系存放在北方人才市场的,先办理上述关系的转移手续,再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四、流动人员档案接收单位要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必须是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及他人人事档案。

五、可以接收档案的单位:1、人事局和各区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经济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才服务中心。

3、津轻人才、市政人才、教委人才、科委人才。

外经人才。

4、立达集团、一轻控股集团、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等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注意:如果是市政、教委、科委人才的商调函,一定要注明他们的单位名称,是事业单位方可开具人事关系。

人事档案的借、还一、借档的适用范围1、需去劳动局审核工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调动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接收单位需调阅档案。

3、办理户口迀移外地,需异地商调办理档案借出。

二、所需材料1、审核工龄:单位委托的需提供单位的介绍信,注明借出原因及归还时间。

个人委托的需提供原单位的介绍信,注明借出原因及归还时间。

2、市内商调:需提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调函(根据选项按借出办理)。

3、异地商调:需提供外省市商调函(根据选项按借出办理)。

4、应提示:按规定还档时间(一般7天最长15天)。

注意:市内或异地商调的,个人存档办理需带存档凭证、身份证、结清存档费;单位委托需有解聘证明或同意调出函。

三、步骤1、借档:在“借、还档案登记本”填写存档编号、姓名等,取得借档“文号”。

2、留取不转出的材料,个人存档需要把存档凭证暂时收回。

3、微机录入。

4、将借出卷入库保存。

四、还档步骤:1、检查档案是否密封。

2、根据档案编号,查出借档文号。

3、从档案室取出借出卷。

4、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还档人签名。

5、微机录入,还档,入库存档过程的变更需要的材料:个人转单位:1、存档凭证;2、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盖章);3、结清存档费。

单位转个人:1、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同意调出函;2、结清存档费。

单位转单位:1、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同意调出函;2、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盖章);3、原单位结清存档费。

注意:存档形式变更的首先要结清存档费,如可以做欠费的单位转出的时候需在解聘证明上标注。

接受各类入档材料可以作为入档材料的包括:1、存档时审核档案需补充的材料。

2、存档期间新产生的材料,包括:转正定级表,各类全国职称统考的报名表,职称外语统考的报名表,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职称评审材料,第二学历学籍档案(教委承认的学校),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等按国家规定应该进入的材料。

注意:如果是职称或学历等变更材料,一定要变更相应的信息。

公积金立户手续一、公积金立户所需材料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年度检验)登记表》一式二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带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二、按月缴存所需材料1、《缴存汇总表》:单位缴存人员本月无增减变化的,《缴存汇总表》根据上月汇缴人数及金额填写。

单位缴存人员本月有增减变化的,《缴存汇总表》根据上月汇缴人数及金额和以下2、3、4项相应清册填写。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本月有增加的,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表》。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表》根据单位本月新开户、转入、启封职工填写。

其中,转入职工按《转移通知书》、《集体转移清册》填写。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本月有减少的,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减少清册》。

《汇缴减少清册》根据单位本月销户、转出、封存职工填写。

其中,转出职工按《转移通知书》、《集体转移清册》填写。

4、单位为职工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

《个人补缴清册》根据单位本月补缴职工及补缴金额填写。

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一、条件: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原始学历)。

2、国家干部身份。

3、35岁以下,如已婚,并夫妻同时办理引进;需夫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35岁以上40岁以下需具备中级职称)。

4、40岁以上45岁以下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1、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2、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3、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在津有本人户主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如无落户地可将户籍落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1、档案须先存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2、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3、如已婚或全家人随迁入津的,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4、先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

5、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6、经审符合条件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由接收单位加盖公章。

7、将整理好的材料(以上2、3、5、6项)上报到天津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8、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

接收毕业生业务流程一、条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有学士学位。

二、单外毕业生落户时:(单外系指在本市院校上学,原户籍为外地的)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盖章后交回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2、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相片一张;户口页;就业协议书一份,到我处报到后连同本人档案办理落户手续。

(注:如由学校邮寄档案的,应本人档案已到)三、外地院校毕业生落户:1、由接收单位每年年初报计划申请《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简称进津申请表)。

2、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由接收单位盖章后交至北方人才。

3、领取进津申请表,由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盖章后回学校盖章。

4、持进津申请表到大中专指导中心办理进津手续(盖章)。

5、持《毕业生就业协议》\进津申请表回学校办理报到及户籍迁移手续。

6、经审核无误,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到大中专指导中心编号备案(在报导证上加盖市教委公章)。

7、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到天津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8、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相片两张;落户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一份,到我处报到后办理落户手续。

三、接收党员关系时需材料:党员关系介绍信,一寸相片一张。

注意:1、介绍信台头: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外地院校:市委组织部)去向: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2、预备党员需距转正日期三个月以上才可接收。

3、接收组织关系时,必须由本人办理。

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工作一、职称认定办理程序1、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职证明。

2、由工作人员阅档,核实情况。

(1)毕业生登记表(核实学历及毕业时间);(2)报到证(核实参加工作时间);(3)转正定级表(核实转正时间)。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业绩考核表》,逐项认真填写。

单位在“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处加盖公章交回,经我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呈报市职称办报批备案。

5、领取《职称证书》。

原则上由单位人事部门领取。

如个人领取需持有效证件或存档证。

领取时需在《初聘专业技术领证登记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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