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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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肥乡县工商局法制科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法律规范付诸于实施的活动。

我们工商机关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活动是我们的主要职责,因此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工商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目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能力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一是有法不依。

在日常执法中,一些干部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使执法工作混乱,动摇了执法根基。

具体表现为:有少数执法人员以言代法、人情执法;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有的习惯于以个人意志、行政手段解决处理问题,不遵循法规法则。

二是执法不严。

它主要体现为:在运用法律法规的尺度上表现出很大伸缩性,有的甚至脱离了法规规定的限度和原则。

如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使用、避重就轻使严重违法行为与所受到的制裁不对称、越权办案等;在执法程序和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不能完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执法行为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案件取证调查不充分,案件定性不准确,随意执法问题突出;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和措施,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

三是违法不究。

表现为:一些违法案件阻力重重,难以研究,最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交叉管理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而不能追究当事人违法责任。

2、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结构不合理、各项能力要素参差不齐。

综观目前的行政执法现状,从横向上看,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能力结构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业务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而与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其他能力相对薄弱或根本不存在。

从纵向上看,各能力要素较以往已有相当大的改变,但与实际的工作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例如,当前许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一旦关系协调不好,执法工作将难有进展。

而工商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协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一些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未完全尽人意。

浅谈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

浅谈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
二是在执法实践中,对公安行政相对人的实际处罚仍然存在着大量不适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有的在行政自由裁量权幅度范围内对该处以较轻处罚的却处以较重的重罚,该处以较重处罚的却处以较轻的处罚;有的对同类别、同情节的违法行为却处以不同的处罚;有的对同类别、不同情节的违法行为却做出相同的处罚;还有的处罚不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某些个人或者小团体的一己私利。
(四)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民警个人素质导致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对公安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了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是公安分局或者派出所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违法行使了依法应由公安局行使的公安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二是对公安行政管理中的某些严重违法行为擅自超越法定的最高限额(上限)实施处罚;三是超越职权行使法律、法规已授予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四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之一,承担了大量治安、交通、消防、户政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这些行政管理职权的适用,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联系十分密切。公安行政执法的内容、形式、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但是长期以来,公安行政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现就我局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作些分析、研究和探讨。
三是缺乏责任意识。一些民警怕出事,因循守旧,就案办案,目光短浅,思路局限,不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大局意识差,不能从全局的高度来修理具体的执法事项。缺乏程序意识,重实体,轻程序,证据意识淡薄,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
四是缺乏创新精神。有的民警不善于研究新时期公安执法工作的特点和对策,以各种理由强调执法的难度,满足于被动应付,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和压力认识不足,不能与时俱进,思维方式落后,执法方式滞后。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工作体会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工作体会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自**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在城管执法收到这些显而易见的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城管执法队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老同志,他们工作热情高,有着丰富的城管工作经验,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在法制意识渐强的今天,这与执法者身份不符,更与法制社会不符;还有一部分是新城管,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同样有着满腔的工作热情,然而由于执法的特殊性,也使得这些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

如:自卑心理:部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都不同程度的给城管执法者带来了自卑心理;矛盾心理:城管执法的对象一般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中很多一家子就靠一个无证小摊点谋生,境况十分困难,这就使得执法队员在对他们执法时同情心与职责与法律相矛盾;厌烦心理:由于城管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权心理:执法队员执法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执法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国徽,身穿制服,可以高高至上;不安心理:城管执法中常见的暴力抗法给城管队员心理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行政执法相对人存在的一些问题。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外来工涌入**,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私开无证诊所,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屡见不鲜。

在他们想来,他们是靠劳动来养家糊口,既不偷又不抢,城管就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城管队员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依法教育时,他们表面接受教育,实则跟城管队员玩起了游击战术,反正摊照摆,你城管队员到东,我就到西,你到西我就到东,这样对他们长期教育无用后,城管队员对他们的执法方式就容易变的简单粗暴的怪状中去。

对他们来说,一个小摊点可以是他们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城管队员在对他们取缔时,会表现出强大的抵触情绪,“谁断我生路我就与谁拼命”的想法就会产生,这就又陷入了暴力抗法的怪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的基础,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却存在着诸多矛盾。

在新形势下,如何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本文提出要有效克服城市执法随意性,杜绝不文明执法,防止暴力抗法等,并提出了如何改进的措施及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问题;措施及对策中图分类号: f29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3-0047-01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的课题。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立法不健全、不科学、不规划,城市管理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中后期,只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难以承担城市整体的管理职能,也只是整体中的局部。

大量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加大了行政成本,往往都是需要政府出面来协调。

降低了行政效率、工作效率,甚至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十分严重,频频发生。

管理技术含量低,不讲效率,简单重复工作,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现象十分严重。

工作人员素质极差,甚至超出执法权限,人民群众对目前城市行政执法意见很大,如果不能及时纠正,不能正确处理上述问题,就不利于城市总体的发展,就有损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一、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现状透析城市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化程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

牵扯到方方面面,难度相当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日益增多的新问题、新压力、新矛盾。

(一)不文明执法。

“城管”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简称。

另外,城管是一个执法主体,其在执法过程中形成下列现象:一方面执法水准不高,素质差,着装不整等现象。

另一方面,执法难度大,往往出现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出现对立、敌视,逐步形成敌我矛盾,形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现象。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

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

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

浅谈新形势下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新形势下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新形势下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我国的经济建设不断加速推进,但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工作依然需要不断的加强。

社会消防安全问题的客观存在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多样性、全面性与统一性特点。

由于消防救援机构改革前对于消防行政案件办理一直沿用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程序规定,缺乏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

因此,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做论述。

标签:新形势;消防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引言消防法制工作必须要保证能够有法可依和有据可循,这也就需要立法工作能够具备更高的前瞻性,并全面掌握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发展情况,充分的预防消防执法监督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已经出现的问题,不断地创新立法的思想和立法的先进观念。

从根本上去提升消防法律法规与实际的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性和契合性。

1健全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性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完善和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能够有效提高防火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帮助消防人员树立正确工作态度。

具体来说,在防火监督管理实际工作中,需要坚持贯彻和落实规范的执法方式,并提高防火监督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实地演练,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从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从而有效提高防火监督综合水平。

另外,健全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还能够有效提高工作素养,使防火监督人员能够潜移默化中转变思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同时正确认识自身的作用和价值,从而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其次是能够更好适应消防监督任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活动逐渐增多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管理人员作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执行者,所面临的工作压力也与日俱增,其中包括:防火宣传工作、火灾调查工作以及行政处罚工作等。

为了能够保证防火监督人员尽快适应现阶段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需求,不仅需要提高人员的专业能力,还要重视管理人员的心态疏导和身体检查等工作。

而通过健全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管理人员更好的适应消防监督任务。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中文摘要】当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人大监督零碎化、检察监督单一化、行政监督分散化、社会监督滞后化等问题,产生问题主要有人大监督力不从心、检察监督力量不足、行政监督各自为政、社会监督间接属性等原因,提出了突出人大的统一协调作用、突出检察机关的重点监督作用、突出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突出发挥社会监督的广角效应等有针对性的对策。

【中文关键字】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原因;对策【全文】一、我国行政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人大监督零碎化、检察监督单一化、行政监督分散化、社会监督滞后化等问题。

1、人大监督零碎化。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肩负着对“一府两院”监督的神圣职责,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是人大的职责之一。

但当前受种种条件限制和影响,人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还存在零碎化的问题。

基本停留在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一个或者数个行政执法机关专题汇报,另加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某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零碎化层面上。

各地人大常委会听取行政执法机关专题汇报一年才一个或者几个,相比于庞大的行政执法机关而言,监督面实在太小太小。

上级人大常委会蜻蜓点水式的调研监督本身次数很少,此类零碎化的监督效果自然也不能过分乐观。

2、检察监督单一化。

虽然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理应对包括行政执法在内所有国家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但是一直以来,我国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履行基本的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都捉襟见肘,根本没有更多的力量和时间去监督庞大的行政执法活动。

当前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主要表现在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对公安机关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尚且不是很全面深入,更遑论对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

检察机关对其他行政执法的监督也仅仅是对该机关涉嫌渎职或者贪贿犯罪的查处,外加上级检察机关偶尔组织开展的专题监督活动上。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XX年十七大过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不仅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日益的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有了快速的发展,城市的内涵日益丰富,城市的规模正在日趋的扩大。

对于政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来打造好城市、管理好城市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一)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公私个人和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事务的许多方法的总和。

它是一个连续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使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都得到考虑,并且可以采取合作行动。

它包括正式机构和非正式安排以及市民的社会资本。

(二)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

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等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三)城管执法的作用自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来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

来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

来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篇一: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调研报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任务不断加重,我国入世后,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

尤其是“两费”停征后,工商工作已由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无论是监管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都发生了变化。

近年来,全国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卓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以此为契机,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但通过我局对各办案机构的调研,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执法环境难点突出(一)不能够理清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的关系有些工商执法人员片面的认为,工商工作从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的重点就是搞好服务,只要搞好服务一切市场秩序就会改善,而忽视了执法的重要性。

轻执法、重服务理念的大有人在。

(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基层工商所许多执法人员从事的是个体专管和市场巡查工作,主要还是从事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很少涉足于对企业的监管;很多人也从来没有查处过案件,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办案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制作处罚文书等专业知识;有些执法人员趋于老年化,不主动学习,对新法新规认识不够,因此,这一部分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有些想在执法办案有所作为的执法人员,受大气候影响,士气低迷,不求上进。

(三)重处罚、轻纠正实践中一些办案机构在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

这一现象的表现形式有:一是只罚不纠。

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和没收销售的商品,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二是罚款放行。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网络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迫切地摆在各级安监组织面前。

各地虽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规范运行。

这些问题主要有:一、发展与安全的矛盾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

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

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二、法制建设滞后,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

一是目前的安全生产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

二是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及时修改。

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如何监管缺乏具体法规。

三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有法难依”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三同时”如何具体实施没有配套规定。

四是法律、法规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

许多法规、规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是随着烟花爆竹和职业危害监管职能列入安监部门,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而各级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

浅谈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低下以及执法标准不统一等方面。

为了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有必要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执法制度不完善目前,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执法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备,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责任不够明确等方面。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以确保执法的基础和依据。

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标准和要求,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还需要明确执法责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执法责任制度,保证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二、执法力量不足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执法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数量不够、专业素质不高等方面。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加大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还要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建立起一支高效、稳定的执法队伍,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法效率低下当前,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效率较低,这主要表现在立案办案速度慢、执法结果难以落实等方面。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和惩处。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

还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执法审批程序,加快案件的立案和办理速度,以确保执法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

四、执法标准不统一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执法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混乱和障碍。

执法标准不统一不仅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果,还容易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引发社会质疑和不满。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大兴安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就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体会和看法。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相对薄弱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重结果而轻过程。

四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谨,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二是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三是健全法制机构或落实专职人员。

目前大部分地方未设法制机构,有些虽设有但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做到公正、合理、客观,正确行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至关重要。

一是执法要公平公正,此权乃国家民众所给,此法为国计民生所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可偏私。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鉴于其重要性,各地交通部门纷纷加强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从现状和对策两个方面来进行浅谈。

一、现状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 执法人员队伍不足目前,很多地区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有限。

在一些重点路段,如高速公路、国道等,执法人员数量有明显不足,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 执法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如公安、交通、城管等,这些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在执法中,一些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也会导致执法行为的不一致。

3. 技术手段不够完善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交通违法手段也不断更新和升级,许多违法行为难以通过传统的执法方式进行查处,需要依靠科技手段来进行。

但是,一些地区的科技手段落后,无法有效地进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

二、对策为了解决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应该加大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同时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的建设,缓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从而提高执法效力。

2.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部门职责划分和执法联动机制,解决执法中的协调问题,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协同作战的格局,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3. 提高科技手段的应用水平应该加强对科技手段的投入,提高科技手段的应用水平,让其在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人员素质,发挥他们的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手段在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中的应用。

总之,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执法效力,需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提高科技手段的应用水平等措施。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城管执法观念落后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

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

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容易引发矛盾甚至冲突。

城管执法暴露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仅仅看成是政府的管理。

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一部分执法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

有些素质较低的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不懂法规,不讲方法,不讲策略,简单地处理矛盾,宣传解释不到位,缺乏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

有些责任心不强的城管队员,不能正确对待管理对象的牢骚、指责和过激行为,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发生纠纷时对管理对象态度蛮横、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最终酿成恶性事件。

(三)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代表政府,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很多执法人员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程序违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推翻、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

(四)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全国还没有出台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因此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

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但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内容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想认真贯彻,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从行政执法的定义、特征、原则入手,然后再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利益驱动,使执法目的脱轨,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低下,是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重要原因;领导决策机关“依法治理”的观念不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不足;立法中的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实,使一些行政管理事项,实体上有法可依程序上无法操作。

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要性。

最后,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粗浅看法。

关键字:行政执法特征原则问题建议随着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施,近年来,我们的国家在立法、司法及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基本达到了逐步建全、完善并日趋成熟。

开创了各项管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社会局面。

特别是在涉及面最为广泛的国家行政事务管理领域,立法数量和执法力度均是空前的。

几年来,通过中央及地方立法体系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艰苦努力的工作,切实加速了国家政府法制建设的进程,为实现依法治国,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其功绩不可忽视。

但是,由于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再加上几千年封建统治的历史根源和国民法制素质相对较差的特点,虽然在行政立法、执法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轻视。

现本人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本质、内核入手,从行政执法的定义、原则、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表现及本人的几点建议入手阐述、论证。

一、行政执法的定义、特征、原则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得到行政授权的非行政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亦称具体的行政行为,或行政管理职能活动。

浅谈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浅谈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浅谈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摘要:文章首先论述了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执法不规范和力度不够等问题。

然后分析其中原因,最后提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理念、健全消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提高执法主体整体素质等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行政执法;执法理念;执法监督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修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消防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形成了我国新的消防法律体系,为消防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因此,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是切实推进消防工作规范化,实践依法治火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路径。

一、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管理的实践证明,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要障碍。

目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还有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防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消防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1.消防行政执法中程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程序是一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加以实施的过程,是行政机关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到具体人或事时应当遵守的步骤、方法和时限所构成的连续性过程。

现代行政执法的一个特点是建立在法治和科学原则基础上的程序性。

行政执法与行政程序是行政法制系统工程中两项有着密切联系的子工程,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存在形式,没有行政程序,行政执法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进行。

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或缺失,或不规范,具体体现在①对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准搞不清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

浅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一支集多项执法功能于一身的执法队伍,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

但在城管执法实践中却时常遭受来自主观、客观、内部、外界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干扰,在执法过程带来一定的消极被动和难以作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也凸现出来,再也不能等闲视之,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对此,本文试从几个执法难的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形成起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

一、执法难的成因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1、城市管理各方面条件发展不完善造成难管理的局面。

城市管理是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管理工作,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从而使各地区和每个人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大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好,居民素质也比较高,大的城市管理理念也深入人心,但在中、小等发展城市,许多普通市民的城管管理观念意识还没有跟上,更不要提大城市管理理念了。

而且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完善,因此国家也缺乏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典,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这就造成了城市管理者的管理困难。

2、外部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观扰法情况造成执法人员难管理局面。

在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一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

例如嘉兴市秀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建设中队对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发生买卖纠纷,周围群众反应强烈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当我们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时,往往就经常有一大帮的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指责执法人员欺负老百姓,欺负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处理等,在社会中造成对执法人员和城管部门的不良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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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肥乡县工商局法制科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法律规范付诸于实施的活动。

我们工商机关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活动是我们的主要职责,因此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工商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目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能力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一是有法不依。

在日常执法中,一些干部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使执法工作混乱,动摇了执法根基。

具体表现为:有少数执法人员以言代法、人情执法;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有的习惯于以个人意志、行政手段解决处理问题,不遵循法规法则。

二是执法不严。

它主要体现为:在运用法律法规的尺度上表现出很大伸缩性,有的甚至脱离了法规规定的限度和原则。

如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使用、避重就轻使严重违法行为与所受到的制裁不对称、越权办案等;在执法程序和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不能完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执法行为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案件取证调查不充分,案件定性不准确,随意执法问题突出;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和措施,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

三是违法不究。

表现为:一些违
法案件阻力重重,难以研究,最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交叉管理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而不能追究当事人违法责任。

2、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结构不合理、各项能力要素参差不齐。

综观目前的行政执法现状,从横向上看,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能力结构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业务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而与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其他能力相对薄弱或根本不存在。

从纵向上看,各能力要素较以往已有相当大的改变,但与实际的工作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例如,当前许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一旦关系协调不好,执法工作将难有进展。

而工商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协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一些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未完全尽人意。

又如,在一些职责不清的交叉管理领域中,工商部门找不准自己的准确定位,又苦于无法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3、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执法的能力令人堪忧。

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为数不少的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不配合,调查取证难开展;对执法程序不清楚,听证复议不出席;对执法强制手段不理解,干扰扣押、没收强制措施的实施。

并且,甚至还会出现谩骂、殴打、围攻执法人员等现象,致使
行政执法无法进行,工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

行政相对人之所以出现上述阻挠执法的行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法律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知识有限,接受行政执法的能力不足,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二、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能力现存问题的原因剖析
造成目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整体能力不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

由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林立、监管任务层出不穷,行政执法工作量逐年加大。

与此同时,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反映经济违法违规的举报、投诉、信访逐渐增多。

但实际上,现有的工商执法装备与人员力量同目前的监管任务严重失衡,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导致工商行政执法的内容、范围、质量及执法检查的频次都大打折扣。

对工商违法问题的发现、解决和处理呈现滞后性,甚至出现工商执法“真空地带”。

2、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缺陷。

众多的工商行政执法实践表明,来自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能力,导致行政执法工作难以纵深开展。

一是,现行的工商法律法规不完全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第一,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权力、执法手段及
强制措施有限,对某些违法行为软弱无力或无能为力。

例如,对于蓄意阻挠工商行政执法的行为、商品质量抽检的法律效力等问题,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的措施与手段,一些工商监管职能难以到位。

第二,由于立法盲区未出台新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造成这些领域的监管无法可依。

例如,对金融、证券、科技等要素市场的监管,难以找到确切的法律法规作指导。

二是某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

例如,《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规定的弹性太大,自由裁量权不好把握,给实际操作增加了难度。

三是法律法规条文交叉。

对于同一问题,往往不少的法律法规都做了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很难把握,极易出现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

3、工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整个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业务不精、行政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

究其根源,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知识薄、执法实作能力弱以及公务员素质低造成的后果。

工商行政执法涉及市场经济的方方面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种类繁多,一直以来,由于历史及人员结构的因素,一些工商执法人员对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不够透彻,又加之近两年,《行政许可法》、新《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继出台,使原本就不甚牢固的法律根基更显薄弱。

从现有的工商行政执法实践来看,不少工商执法人员即使掌握了法律法
规的条文内容,但由于缺乏适当使用法律的能力,执法实作技巧差,很难做到法律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执法不严、执法过度的现象屡见不鲜。

并且,个别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陈旧、社会服务能力不济,行政执法方式野蛮,言行举止粗暴,酿成了行政执法进程受阻、群众暴力抗法以及工商形象受损的严重后果。

4、相关部门缺乏配合。

工商部门自实行省以下机关垂直管理以来,就从地方政府的管辖中脱离出来,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在某种程度上略有减弱。

实际运行中,受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限制,部门间难以建立互帮互助的协作机制,使相关部门间的联合执法、专项整治难以取得实效。

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工作脱节,给工商执法带来了人为的困难。

在出现问题、发生事故时,部门之间又相互推委,不能协力合作,不能形成执法合力,大大削弱了工商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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