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粤财工〔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5〕66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顺德区财税局、商务主管部门,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2015年4月8日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现代服务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综合引导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是商贸服务业),优化现代服务业结构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扶优扶强、区域平衡、竞争分配、绩效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具体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牵头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配合省商务厅印发申报指南,组织项目评审,下达项目计划。
服务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政策背景。
2013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成旅游强省的意见》(鲁政发〔2013〕16号),提出要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强化品牌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要以游客为中心,强化服务理念,实现旅游消费更加安全、便利、舒适。
要坚持文化引领,推动旅游与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融合发展。
要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起来,统筹规划,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要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力争到2017年,将山东建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旅游强省,成为我国重要的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目的地。
2014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文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1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要求转变理念,促进旅游科学发展;深化旅游改革,持续扩大开放;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加快转变旅游服务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发展政策。
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委《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6〕40号),明确近一段时期内总体发展思路,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为导向,以提高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不断扩大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类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将山东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作为旅游大省、消费大省,我省持续加大对旅游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先后制定《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02•【字号】皖发改贸服〔2016〕328号•【施行日期】2016.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皖发改贸服〔2016〕328号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现将《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2日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程序,提高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资金安排制度,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资金安排管理规定(皖发改投资〔2014〕559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省统筹投资中,用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省级引导资金。
设立引导资金,旨在贯彻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发展提升,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引导资金安排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程序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引导资金采取切块安排方式。
各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服务业投入机制。
采用投资补助方式支持的,单个项目(事项)资金安排额度最低不得少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一般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或总费用的10%。
湖北省服务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附件5: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一、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1、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从事的行业(类型)、主营业务、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等。
2、单位财务状况: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税及分配情况;所有者权益(或权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3、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流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1)自筹资金万元,(2)申请服务业引导资金万元,(3)银行贷款万元(4)其他投资万元。
4、经济效益分析。
分析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项目建成后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新增营业收入(服务功能):项目建成后新增利税:5、社会效益分析:阐述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三、服务业引导资金建设内容及引导规模(1)引导资金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2)引导资金主要建设内容:(房屋、设备、软件系统、其他);(3)引导资金绩效、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四、申请理由及主要政策依据1、发展规划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2、产业政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行业准入分析: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4、提出项目申请政策依据:五、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1)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者备案证;(3)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4)项目土地证或建设经营场所五年以上租赁合同;(5)项目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声明;(6)其它所需材料。
服务业发展资金(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山东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金〔2016〕2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全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金融创新引导推广、金融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引导支持。
(二)项目预算2016年9月2日,省金融办上报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情况的报告》(鲁金办字〔2016〕180号),经省财政审查,于2016年9月28日下达《2015年度山东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金指〔2016〕10号),预算指标为6500万元。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根据文件规定,引导资金使用范围为:1、地方金融企业发展,主要包括金融人才补助、新设金融机构总部补助、地方金融企业规模增量奖励、双优小额贷款公司定向费用补贴等;2、金融创新引导推广,主要包括资本市场发展引导资金、金融创新试点奖励资金等方面;3、金融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金融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设备购置费用、软件研发费用和运营维护费用。
其中金融人才补助和新设金融机构总部补助本次未涉及。
(四)项目组织管理1、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由省金融办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并提出资金使用意见。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和审定下达工作。
省金融办、省财政厅负责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组织管理各金融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参照引导资金使用范围和具体条件,以法人(或省级管理总部)为单位组织资金申报,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同级金融办提出资金申请。
县(市、区)金融办汇总金融企业和地方金融组织引导资金申请后,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联合出具审核意见,并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市金融办。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10.23•【字号】豫财贸( 2014) 86 号•【施行日期】201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 20 1 4 ) 86 号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快离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合理配置服务业资源,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指导意见) (豫政( 20 1 3 ) 6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 (豫政( 2014) 42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豫政(2014)16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附件河南省省级内成妖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离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合理配置服务业资源,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指导意见) (豫政( 2013) 6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 4) 42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政( 2014 ) 16 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设立、整合的. 主要用于支持高成长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传统支柱服务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州市财政局关于鄂州市使用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州市财政局关于鄂州市使用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9.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州市财政局关于鄂州市使用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鄂州市使用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我市使用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附后)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发改委或市财政局。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30日。
市发改委联系电话:************市财政局联系电话:************邮箱:ezsfwy 附件:鄂州市使用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鄂州市发改委鄂州市财政局2022年9月26日附件:鄂州市使用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我市获得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698万元。
5月31日,市发改委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共两家企业申报了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别为:湖北枫树线业有限公司申报的纺织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集成应用创新平台项目、鄂州临空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空港综合保税区(一期)口岸作业区项目。
两个项目符合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属于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
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完成组织申报阶段全部流程,包括企业申请、区级审核推荐、市级复审和第三方机构评审工作,现依据专家评分结果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建议,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按照得分和权重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如下:1.鄂州市纺织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集成应用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72.32万元;2.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一期)口岸作业区建设项目320.76万元;3.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项目评审服务费4.92万元。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
效评价报告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30
【实施日期】2016.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有关要求,我委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6年4月至6月对我委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省发改委现有3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法规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招投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农村经济处、基础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
办公室(对外称湖南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口支援处(省援藏援疆办公室)、价格调控处、商品价格管理处、服务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处、湘西地区开发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2、省发改委现有下属二级预算编报与执行单位15个。
其中3个行政单位、1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表1 湖南省发改委机构设置一览表。
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引言养老服务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着重大挑战和良机。
为了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省级财政不断增加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特别是通过专项补助资金的形式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本报告通过对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为今后继续发挥专项补助资金的作用提供参考依据。
二、申请与拨付情况自2024年起,省级财政开始实施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项目的申请与拨付机制逐步健全,补助资金的申请程序规范,拨付及时到位。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累计拨付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约XX亿元。
三、项目实施状况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和质量监督等方面。
截至目前,已有数百家养老服务机构受益于该项目,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人员培训能力不断增强,质量监督及评估机制也得到了有效建立。
通过补助资金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资金使用效果在使用效果方面,通过对受益机构的调查和评估,表明该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确实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供给水平。
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改善,为老年群体提供了更加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人员培训提升了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了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质量监督及评估机制的建立,促使了养老服务机构提高了服务规范和质量管理水平。
同时,通过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还刺激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五、问题与建议尽管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仍然需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改进方向。
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补助资金分配不够精准,一些贫困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得到的资金较少,限制了其发展;二是资金使用中存在浪费和滥用的情况,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一些质量不过关的问题;三是养老服务机构之间发展水平不均衡,部分机构的发展效果较差。
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201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2〕50号),2014年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自2013年起,省财政设立“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项目预算和计划实施内容2016年,据各市备案情况,省财政实际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76607.1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补助项目、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补助项目、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补助项目、“互联网+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补助项目等方面。
(三)项目组织管理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民政厅共同制定了《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5〕28号)、《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16〕44号)等制度,分别作为本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实施管理制度。
(四)项目绩效目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提出了到2020年山东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可视为本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具体见下表。
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30%以上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85%以上提供就业岗位数量100万个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通知》,提出了2016年度山东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其中主要目标见下表。
2016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性质资金投向绩效目标新增养老床位6万张,其中:护理产出指标养老机构补助项目型床位3万张。
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补助项目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处;新建农村幸福院2000个。
服务业发展资金(外经贸和商贸流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外经贸和商贸流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7号文件促进全省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6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服务业(外经贸和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企〔2016〕22号)等精神,2016年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安排服务业(外经贸和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42500万元,用于推动全省外经贸、商贸流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预算。
2016年经山东省人大批复的省级预算草案,安排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42500万元,其中,省本级资金15600万元,分配各市资金26900万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山东省商务厅,项目具体承担单位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筛选的企业。
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业务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对各自的项目负责,包括业务管理及财务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资金拨付。
二、评价基本情况主要对评价依据、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评价过程等内容进行概述。
(一)评价依据。
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绩〔2016〕6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17〕16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17〕17号)等制度与政策规定。
(二)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绩效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绩效相关原则。
评价主要针对项目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清晰地反映支出、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方法。
商务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分别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规范研究与专家座谈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服务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
服务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一、项目背景和意义服务业是一个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生活水平、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服务业发展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等。
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本项目旨在通过资金投入和相关支持措施,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项目目标和内容本项目的目标是提升我国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水平,通过改善服务品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提升服务创新能力,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通过引进先进的服务技术和设备,提升服务业的效率和质量水平,提供更加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务。
2.人力资源培训与能力提升: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
3.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推动服务业向高端、特色化、创新型的方向转变,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服务产业,提升服务业结构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4.服务创新与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促进服务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系统。
三、资金使用计划本项目拟申请专项资金5000万元,预计使用计划如下:1.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3000万元,用于引进先进的服务技术和设备,提升服务业的效率和质量水平。
2.人力资源培训与能力提升:1000万元,用于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800万元,用于推动服务业向高端、特色化、创新型的方向转变,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服务产业。
4.服务创新与协同发展:200万元,用于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促进服务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
四、项目预期效益和可行性评价本项目的预期效益包括:1.提升服务业整体质量和水平,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4•【字号】鲁政办发[2007]97号•【施行日期】2007.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是全省上下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省直部门承担着促进和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职能,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把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抓实干,开拓创新。
各部门要按照《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分工责任,把监督管理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监管促发展,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服务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省服务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尽快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规范的考核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全省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
省有关部门承担着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职责发挥情况直接关系服务业发展的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推动全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概述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一项旨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政府基金。
该基金的目标是鼓励和支持符合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推动服务业向高端、智能化发展。
本指南旨在为有意向申请该基金的项目单位提供详细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申请条件1、项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需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2、项目应符合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
4、项目应具有明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能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5、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计划。
三、申报流程1、网上申报:项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纸质材料申报:项目单位需将申请所需的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指定地点。
3、评审:上海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包括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多个环节。
4、公示:经过评审的项目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具体拨付方式将在申报指南中另行说明。
四、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实施周期等基本信息。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等。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单位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1、项目单位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3、申请项目应注重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4、申请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前景和商业计划,确保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六、总结本指南为有意向申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提供了详细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项目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资金支持。
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基本情况(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17年市财政安排了总额度为3000万元的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
《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该资金包括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资金、新进“四上”服务业单位奖励资金三部分:1、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过项目单位公开申报、区县(市)园区初审、专家评审、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的系列程序后,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查,呈报市主要领导批示同意,确定2017年现代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表,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7】280号),共计64个项目,资金总额1378万元。
2、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资金。
目前该资金的使用安排已呈报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正在审批中。
3、新进“四上”服务业单位奖励资金。
该资金共800万元,为专款专用。
资金安排方案与综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安排方案一并呈报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作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产业发展。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本次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单位共64家,下达资金总额1378万元,项目单位已经全部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提交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市级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规范化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项目单位严格按要求使用。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专项资金引导,促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科学认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专款专用等。
2、评价方法:区县(市)、园区现场评价100%全覆盖;市级现场评价与资料核实相结合方式。
(三)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委办公室统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8】40号),处室成立专项绩效自评小组,通知各区县(市)、园区组织好各自辖区内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落实具体负责人。
对照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情况
对照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情况绩效管理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组织目标、提升绩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时,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准确、公正的原则,确保绩效评价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一、绩效运行监控的重要性1.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运行监控可以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提供数据支持。
绩效运行监控可以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为绩效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使绩效评价更具说服力。
3.促进绩效改进。
通过对绩效运行的监控,可以及时发现绩效差距和不足,从而推动绩效改进,提升绩效水平。
二、绩效运行监控的内容和方法1.绩效指标的选择和建立。
根据引导资金的特点和目标,选择适当的绩效指标,并制定绩效目标和标准。
2.数据收集和分析。
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机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比对,发现问题和不足。
3.问题识别和解决。
及时识别出绩效运行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4.绩效报告和沟通。
定期编制绩效报告,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反馈,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绩效的改进。
三、绩效评价的重要性1.客观评价绩效水平。
绩效评价可以客观地评估绩效水平,为领导层和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他们了解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2.推动绩效改进。
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提升绩效水平。
3.增强工作动力。
绩效评价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1.评估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和标准,评估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确定绩效达标率和差距。
2.数据收集和分析。
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比对,评估绩效达成的程度。
3.问题识别和解决。
发现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4.绩效报告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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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服务业即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国家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
2006年起,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深化社会分工,山东省级财政安排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山东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
(二)项目预算:2016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财政投入19560万元。
专项资金的分配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因素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共同确定。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设立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鼓励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服务业工程符合全省服务业发展需要,主要用于对现代服务业、四大载体、服务业创新等典型示范类项目进行扶持,发展新兴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态,支持服务业进行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重点支持“一1业一策”典型示范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服务业创新团队建设、服务业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第三期“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金融奖励补助等。
(四)项目组织管理:根据《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办…2014‟35号)相关规定,服务业资金由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以下统称“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服务业资金管理制度、组织服务业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组织实施服务业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等。
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服务业资金管理制度,负责申报和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实施服务业资金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对服务业资金支持的建设事项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安全有效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从长期来看,项目长期目标为:服务业总量显著扩大,就业容量明显增加,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开放水平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总体发展规模、质量和层次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相适应,基本形成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2从年度发展情况来看,2016年项目绩效目标为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工程。
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较为合理,与立项相关性较好,设立、测算依据较为充分,所申报的产出指标较为细化、量化,可考核性强,但部分指标有待完善。
三、评价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由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组成,实际绩效评价工作中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
现场评价。
现场调研选点保证覆盖省直项目与市级项目,按照经济水平和东、中、西部地域分层抽样,尽量兼顾各类型支出方向,原则上覆盖抽取地市的全部项目,重点倾斜资金量大的地市和项目单位,最终确定了济南、威海、淄博、德州、泰安、菏泽共42个项目开展现场调研,调研结束后专家出具现场评价意见。
每个专家根据指标体系,结合自身参与的项目情况进行打分。
非现场评价。
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各地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料汇总情况,由非现场评价项目单位提交资料电子版,专家组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出具非现场评价意见并根据指标体系进行相应打分,打分方式同现场评价。
评价结束后,汇总整理工作底稿和相关3材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结合专家评价意见形成评价报告框架。
本次评价结果以现场评价为主,最后计算分值时,现场评价得分占比70%,非现场评价得分占30%。
四、评价结论(一)综合评价结果及得分在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该项目各指标得分和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如下:投入方面。
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80分。
该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申报内容符合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发展规划,绩效目标较合理,绩效指标较明确,但应将中长期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更为细化的年度发展目标;财政资金投入分配合理性有待提高。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高,但到位时间相对滞后。
过程方面。
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99分。
该项目省级层面管理制度较健全,各市、区、项目单位能够按照制度有效执行。
市级层面应将省级管理制度细化分解,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同时部分项目单位未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大多直接采用集团的制度规范。
产出方面。
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80分。
本次评价项目大多处于在建期,现场调研发现除个别地市整体进展相对较慢外,其余地市项目执行进度基本符合实施计划。
由于尚4未完工,没有验收环节,对于完成质量和预期可实现绩效判断依据不足。
效果方面。
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6.64分。
该项目实施预期带来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带动多领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助力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双向互动方面效益较显著,受扶持企业对专项资金满意度较高。
综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8.23分,综合绩效级别为“良”。
(二)项目主要绩效1、立项规范,扶持范围广根据现场调研和资料评审结果,省、市、区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表现出了高度的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经过了较为详细论证和专家评审,项目单位前期立项申报材料基本完善。
专项资金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助推供给侧和需求侧协调平衡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缓解产业深层次矛盾,积极应对产业周期性规律,缩短产业衰落周期。
2、服务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山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5见》、《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6号文件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山东培育了一批生产性服务业支柱产业,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实现新提升。
随着互联网、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立足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研发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服务业出现了知识密集度高、资本和技术双聚集、资源消耗低的新特点,推动了服务业产业结构升级。
3、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显著,有效彰显社会效益根据现场调研和资料评审汇总收集数据来看,2016年度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入为17470万元,115个项目总投资额超过900000万元,财政资金投入占总资额比1.9%,反映山东省服务业专项投入达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财政“小资金”撬动社会“大资本”效果显著。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1、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有待提高,过程性管控机制有待加强本次评价材料中所涉及的目标多为专项中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不明确,有关部门对这些项目目标的实现缺少明确的跟踪监督措施。
同时现场调研发现,存在“重立项,轻过程”的现象,各企业相关人员绩效管理意识相对欠缺,个别企业财务人员不了解专项资金专项核算概念,未制定专项业务、资金6管理办法。
2、资金管理水平待提高,个别项目财务处理欠规范本次现场调研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总体与预算相符度较高,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较规范。
但多数企业是首次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不太熟悉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监控机制不健全,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对财政资金的定期监督检查。
3、项目决策机制待完善,项目统筹规划有待加强根据《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各市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后,均由有关专家进行立项申请的审核评审、论证,由于各地评审只通过书面评审,较难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同时对其他各市情况掌握不足,尽管单个项目立项申报材料较为完整,实施方案可行性高,但从全省情况综合来看,个别扶持内容存在一定风险。
4、专项资金使用机制有待完善,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有待完善。
部分项目财政资金到位时,企业已用自有资金垫付,因此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进行支付存在困难;个别工程类项目,根据规定需要完成审计后才可拨付财政资金,但审计费用需要企业担负,对于企业自筹资金比7例较大的项目,审计费用与财政扶持资金数额相近,较难达到扶持效果。
五、相关建议(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增强相关人员绩效意识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山东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将中长期计划分解细化至年度目标。
对专项总体层面的绩效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加强各市、各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的绩效指标联系性以及对总体目标的支撑作用。
对具体的项目而言,根据执行周期制定通盘计划,明确各级单位在各时间节点上的工作内容,增加项目过程中的各方约束性以及项目绩效的可考核性。
同时根据调查问卷反馈,企业相关人员对于绩效管理工作目的、意义不了解,建议财政部门能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从而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
(二)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增强风险控制机制有关部门应根据省级相关要求,结合各市实际情况,建立适用性、针对性更强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结合绩效目标,加强对项目执行中的过程性监管,及时发现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加以辅导,并及时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协助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把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8算,在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合规的前提下,更好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转变资金扶持方式,增加资金分配合理性财政资金投入为了规避风险,往往投入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已开工在建的项目,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如财政资金到位较晚,而企业已用自筹资金垫付,同时财政资金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不便捷性。
建议有关部门针对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方式。
对于财政资金投入占比不到5%的大型基建类项目,可以从原来的补贴建设费用调整到补运营,或综合运用减免税后等多种方式达到鼓励、扶持、引导作用。
(四)加强专项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产业政策制定政府应在充分掌握服务业发展规律的同时,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宏观调控:做好科学合理中长期规划,并明确年度目标,增加对重点领域的后续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品牌化优势,扶持领域不宜更换过快;同时政府也应充分的认识到,服务业是一个高成长、高风险同时也是高回报的领域,因此政策性的支持建议适当的向具有潜力、缺少资金来源的中小微企业倾斜,鼓励市场多元化,更有利于撬动社会资本、激发民间资本注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