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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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补充规定

1.若采用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分工作票上应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人员在分工作票上签名。

若采用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任务单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任务单上应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各任务单的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人员在任务单上签名。

2.指定专责监护人:工作负责人认为需指定专责监护人时,应填写专责监护人名字,并明确监护的地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未指定专职监护人时本栏可空白。

设立专责监护人的工作:

2.1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的高空作业;

2.2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同杆双回、平行或临近带电线路的登杆作业;

2.3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位的工作;

2.4一个工作任务包含保护、检修、试验等不同性质的工作;

2.5变电站内或电力设施附近的起重作业;

2.6有临时工人员的分散工作;

2.7危险性较大需设专责监护人的其他工作;

2.8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设专责监护人的其他工作。

3.盖章

3.1已执行的变电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保存的工作票在“工作终结时间”栏右下侧加盖“已执行”章,工作许可人保存的工作票在“工作票终结”栏右下侧加盖“已执行”章。对未执行的工作票,在其编号上加盖“未执行”章,在备注栏说明原因。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配电工作票“已执行”章盖在“工作票终结”栏右下侧。

3.2已执行的事故紧急抢修单在“抢修结束汇报时间”上加盖“已执行”章。

3.3因故作废的工作票应在每页右上角处加盖“作废”章。

3.4变电倒闸操作票、配电倒闸操作票在最后一项上(向上)加盖“已执行”章。

4. 设备双重编号前冠电压等级,设备运行编号含有电压等级者不再填写电压等级。主变填写高压侧电压等级。方110东表、方351不视为含电压等级。

5.设备双重编号使用开关、刀闸。电压等级使用千伏,3号地线写为“#03”,25号杆写为“25#”。

6.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6.1“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已执行栏”打“√”应手工进行。

6.2“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栏”无内容时应填写“无”。

6.3“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有变动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所持票均应填写。

6.4“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有变动时只在工作负责人所持票填写即可。

6.5工作票终结栏未拆除的工作地点接地线、接地刀闸、绝缘隔板数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7.线路名称

7.1主干线路需全部或部分停电线路名称填写变电站出口线路名称。例如:“35千伏社城线”,“10千伏城供一线”。

若为双(多)电源线路,中间有多个分段断路器(刀闸)将线路分为多段,任意两(多)个分段断路器(刀闸)之间有工作,填写停电线路名称加电压等级,还要填写工作地段各侧分段断路器(刀闸)名称。

7.2如果主干线路不停电,只停支线及以下线路上的柱上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令克)时只填支线及以下线路名称。

7.3 如果线路不停电,只停一台配电变压器只填写该配变的线路名称、配变名称和编号。

7.4同杆(塔)双回或多回线路均应注明双重名称,左

(右)线(从小号侧向大号侧看)或上(下)线。

7.5如果停电的线路与其它线路同杆(塔)架设、交叉跨越或邻近需停电时,应填入此栏。例如:10千伏社供一线有工作、与10千伏社郊一线同杆架设或两条线路均有工作则应填为:10千伏社供一线、社郊一线同杆架设。

7.6 T接的输电线路写法。例如:110千伏青潘社T线。

8.对于既有电缆又有架空线路的输配电线路停电的工作,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工作票。

8.1变电站内部电力电缆停电的工作(指内部联络电缆、电容器、消弧线圈、站用变、配电变压器用电力电缆),应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由变电站许可。

8.2变电站20千伏以下出线电缆或变配电站与变配电站之间20千伏以下电缆上工作,办理配电工作票。

8.3对于既有电缆,又有架空线的输电线路,全线有工作时,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若线路中某一段电缆线路有预试、更换电缆头等工作时,应办理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9.配合线路停电工作的规定

9.1配合停电线路系指与停电检修线路相平行、交叉跨越、同杆(塔)架设及邻近的需进行配合停电或接地的其他电力线路。

9.2配合停电线路及其安全措施应列入工作票相应栏目。

9.3本单位调度有调度管辖权的配合停电线路:由调度值班员(许可人)对配合停电线路许可工作。

9.4本单位调度无调度管辖权的配合线路(其他配合停电线路):由本单位调度、营销、农电或检修施工单位协调停电工作,并将协调结果及时汇报值班调度。

9.5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接地线的拆除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6有配合停电线路的第一种工作票终结后,调度许可人通知协调人员,本单位工作终结,所做的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具备送电条件,并在工作票上填写双方姓名。

10.电力线路、配电、电缆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栏中“执行人”的填写规定:

10.1工作负责人保存的工作票填写工作许可人。

10.2工作许可人保存的工作票填写操作的受令人。

10.3用户自调的配合停电线路填写停电联系人;若要单独办票,填写配合停电线路工作负责人。

11.工作票延期手续原则提前半小时办理。

12.双重许可的电力线路、配电、电缆工作票终结时在变电站终结手续后方可向调度办理终结手续。

13.使用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和配电工作单时任务单内的安全措施必须包含在工作票内。

14.填用紧急抢修单的工作:电气设备或电力线路发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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