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次任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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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对合同法法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文本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原材料,乙公司负责生产产品,并将产品销售给丙公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原材料,但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生产任务。

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拒绝接收产品,导致甲公司无法收回货款。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1. 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存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2. 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违约责任问题1. 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生产任务,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导致无法收回货款,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三)合同解除问题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2020秋《合同法》形考任务三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2020秋《合同法》形考任务三答案

若题目顺序有变化,可Ctrl+F在文档中搜索一、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题目1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B.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C.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题目2合同的履行原则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全面履行原则B.协助履行原则C.实际履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题目3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B.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C.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D.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题目4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

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B.在主从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甲方享有债务人的履行抗辩权C.债权人甲方和债务人乙方享有履行抗辩权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题目5根据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

选择一项或多项:A.即时买卖合同B.竞争性买卖合同C.非即时买卖合同D.非竞争性买卖合同题目6因租赁合同承租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停止侵害B.支付违约金C.恢复原状D.赔偿损失题目7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B.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C.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D.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题目8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构成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B.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C.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D.须有欺诈行为题目9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关于以上四种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合同纠纷法律案例分析(3篇)

合同纠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为甲公司与乙公司。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乙公司则是一家建筑材料供应商。

双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一批建筑材料,用于甲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约定了供应材料的种类、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将材料交付给甲公司。

但在工程使用过程中,甲公司发现部分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甲公司遂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如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3.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合理?三、案件分析(一)关于建筑材料质量问题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

甲公司提交的证据表明,部分材料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存在质量问题。

(二)关于乙公司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1. 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2. 退还已支付的货款;3. 赔偿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损失。

关于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乙公司应当履行。

关于退还已支付的货款,由于乙公司已履行了交付材料的义务,甲公司应退还乙公司货款。

关于赔偿工程损失,由于乙公司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合同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负责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

合同约定工期为一年,工程总价款为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施工方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

施工方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施工方遂停止施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增加的工程款和赔偿停工损失。

争议焦点:1. 由于设计变更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和工期延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2. 施工方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3. 开发商是否应当赔偿施工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案例分析:一、关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本案中,设计变更和材料价格上涨虽然属于客观情况,但并非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

关于情势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不可预见的、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设计变更和材料价格上涨虽然影响了合同的履行,但并非不可预见的、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变化,因此也不属于情势变更。

二、关于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因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增加合同约定工程款的,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

”在本案中,施工方要求增加工程款,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根据法律规定,施工方无权单方面要求增加工程款。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一、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1.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辆汽车,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在指定日期将汽车交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车辆证书。

然而,在约定日期到来时,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汽车。

2.法律问题•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是否构成违约?•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1.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租一间房屋,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房屋。

然而,在约定期限到来时,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也未能按时退还房屋。

2.法律问题•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是否构成违约?•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10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的生产和交付,甲公司应在收到设备后1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合同中还约定,如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2021年6月30日,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2021年7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遂拒绝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已经构成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拒绝履行,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本案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3. 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并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而是由于自身生产延误。

因此,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不成立。

三、结论综上所述,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

合同法第三次案例分析报告

合同法第三次案例分析报告

合同法第三次案例分析报告姓名:李时凯学号:1101301614本案争论的焦点是续租合同是否成立,作者试图运用法律方法课中学到的“六步骤”法律判断形成过程(如下图所示),对本案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该续租合同不成立(尽管与仲裁书的结论一样,但论证过程、法律依据却不一样),最后,作者就整个案件做了四点评价。

一、处理事实与提出案件问题(一)自然事实:1.2000年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清人签订一份编号为GM00100855的《厦门国贸大厦租赁合同》;2.申请人述称,2006年12月31号租赁合同期满后,因续租条件存在分歧,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原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后,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承租的房产;3.被申请人答辩称,申请人租赁部依约按其合同格式制作续租合同,并一式两份送交被申请人盖章,被申请人盖章后送还申请人,且被申请人已按续租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缴交租金,因此其与申请人的续租合同已经成立;4.申请人辩称,2006年4、5月间与被申请人仅就续租事宜进行口头协商,但未签署续租合同;5.申请人亦称,空白续租合同并非申请人制作,租赁期届满前未收到被申请人盖章的空白合同;6.申请人还称,被申请人非法占有申请人房产,给申请人造成了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二)证明事实:1.2000年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清人签订一份编号为GM00100855的《厦门国贸大厦租赁合同》,内容略;2.2005年12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关于申请延长租期至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函》,被申请人要求按原来的租金标准给被申请人延展五年租期;3.2006年7月9日和9月2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两份《关于国记大酒楼续签租约的申请报告》,报告第五项提出被申请人已于2005年12月给申请人发过一份申请延长租期的函,经申请人领导会议决定同意延长租期五年,并且拟好租赁合同在2006年5月份交给了被申请人,其中规定了租金条款;4.2006年11月27日,申请人与由宾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双方同意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解除原有劳动关系;5.2007年2月6日、2月28日、3月9日、3月19日、4月19日,申请人陆续发函给被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如果愿意继续承租,申请人能够接受的续约租金标准为第一年每月每平米28元,第二年起租金按照厦门市同类房屋租赁价格随行就市,如果被申请人不能接受,请与申请人办理交房手续,腾出房屋;6.2007年3月12日、3月28日、5月14日、7月12日回函给申请人,提出双方已于2006年5月商议确定续租,并约定租金,要求申请人遵守续租合同;7.2007年7月3日,申请人发函给被申请人,声明未就讼争房产续租条件达成一致,要求被申请人退还房屋,并按照现有市场行情结清场地占用费;8.截止2007年7月31日,被申请人已按每月59466元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款项共计416262元;9.2007年3月20日,由宾向申请人出具一份《说明》,证明2006年4、5月间其与被申请人就续租事宜的协商仅限于口头协商,双方未能就续租租金达成一致,并且未签署续租合同;10.2007年3月29日,由宾向被申请人出具一份《国贸公司与国记大酒楼续租合同事实经过》,证明2006年上半年,李云山、詹志东和其本人研究国贸公司与国记大酒楼续租事宜,经验就同意与国记大酒楼续签合同,租期五年,租金条款同证明事实3,当时租赁部按照上述研究决定,拟定续租合同送达陈志国;11.2007年3月29日,由宾出庭作证,陈述内容与《国贸公司与国记大酒楼续租合同事实经过》一致,并说明向申请人出具《说明》是迫于压力。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1: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

”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

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

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希望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

根据《合同法》第14,15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都告知备有A4型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法第三次合同3篇

合同法第三次合同3篇

合同法第三次合同3篇篇1合同法第三次合同指的是当一方主张合同的解除或者变更,对方同意后,再与对方签订新的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在合同法中是被允许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本文将围绕合同法第三次合同展开讨论,探讨其定义、适用条件、法律效力等方面内容。

一、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第三次合同是指当一方主张解除或者变更合同,对方同意后,再次签订新的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原有的合同被解除或变更,新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双方同意解除原有房屋租赁合同,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适用条件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或者变更原合同:在合同法第三次合同中,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并一致同意解除或变更原合同。

如果一方不同意,那么第三次合同就无法成立。

2. 满足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其他要件:除了双方一致同意外,还需要满足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其他要件,比如形式要件等。

三、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新的合同,那么新合同就取代了原有的合同,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当按照新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合同违约的风险。

总之,合同法第三次合同是一种常见且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当双方对原有合同达成解除或者变更意见时,可以通过签订新的合同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免产生纠纷和法律风险。

希望本文能为读者对合同法第三次合同的理解提供一定帮助。

篇2合同法第三次合同是指在同一合同关系下,当双方签署的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再次订立新的合同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次合同会涉及到对原合同的修改或补充,以适应双方需要的变化。

第三次合同常见于长期合作关系中,双方在实际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了需要修改或增加的条款。

合同法第三次任务案例分析

合同法第三次任务案例分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请就下类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答:1. 什么是合同的标的?(1)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2)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的必要条款。

传统民法认为,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中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

行为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

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3)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形考任务3(含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形考任务3(含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形考任务3(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以下哪种类型()A.一般买卖合同和特种买卖合同B.即时买卖合同和非即时买卖合同C.竞争性买卖合同和非竞争性买卖合同D.特定物买卖合同和种类物买卖合同正确答案: A2.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三分之一B.四分之一C.五分之一D.六分之一正确答案: C3.某大型国有企业与某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供电人由于需要检修供电设施,中途断电给企业造成损失()赔偿。

A.需要B.不需要C.须结合合同具体约定D.取决于供电局的诉求4.关于赠与合同,以下说法有误的是()A.可分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和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B.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C.属于单务无偿合同D.不属于诺成合同正确答案: D5.关于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以下说法有误的是()A.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B.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C.一般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D.分为动产质押和不动产质押正确答案: D6.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

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

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

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无需支付剩余20%的货款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7.甲乙双方签订预定书,约定双方于6个月后订立买卖合同,6个月后乙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甲方将乙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判决()A.不支持甲方请求B.仅支持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C.仅支持甲方主张损害赔偿的请求D.支持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请求正确答案: D8.以下哪项合同属于转移使用权合同()A.融资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C.赠与合同D.借款合同正确答案: A9.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以下说法有误的是()A.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不具有临时性C.诺成合同D.双务合同正确答案: B10.《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年,超过部分无效。

关于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位于某市某区的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双方在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方面产生了纠纷。

二、案情简介1. 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至2020年5月1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材料采购、工程进度款支付等工作。

2. 工程结算争议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结算产生了争议。

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实际造价高于合同约定。

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结算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且施工过程中已对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

3. 工程款支付争议在工程结算争议的基础上,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也产生了分歧。

开发商认为,由于建筑公司存在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建筑公司则坚持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争议焦点1. 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工程结算?2.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四、法律分析1.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整改,并扣除相应的款项。

2. 关于工程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依照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在本案中,双方对工程结算存在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关于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合同法案例分析(3)

合同法案例分析(3)
• B.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 的担保
• C.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 物
• D. 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 约责任
11
合同主体—运输合同
• 托运人宋某与南平铁路分局于1992年8月31日签订运输合同一份。约定:苹果1500箱, 纸箱包装,承运人运输期限6天,到达站为沙平车站,收费人为宋某本人。当天南平铁 路局配给宋某棚车一辆,宋某自行装车,装苹果2700箱,货物标明“鲜活易腐”。9月1 日18时挂有该棚的111次列车从南平车站出发,宋某派押运人一名,9月3日20时111次列 车到达汉平车站,该车站调度令111次列车在站停留。当时气温为摄氏37度,押运人多 次请示车站挂运无效,货车停留到9月9日挂出。9月10日到达沙平车站,卸车时发现很 多苹果纸箱外表有湿迹,经开箱检查,苹果有不同程度腐烂变色。经当地质检部门对 苹果腐坏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腐坏系运输时间过长,气温较高,包装不合格,堆 码紧密,影响通风所致。宋某将尚可食用的苹果进行处理得款9500元后,要求承运方赔 偿损失70500元(损失的计算方式为南平当地购苹果和付运费共计用款65000元,加上到 沙平销苹果可得利润15000元减去处理苹果所得9500元等于70500元)。承运方不同意, 纠纷未得解决。
• 问: 1、 本案中的合同纠纷是哪类合同纠纷?该合同是否属于有重 大误解的合同?为什么?
• 2、 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 3、 如乙起诉甲,应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 4、 本案应处理?
13
合同担保—留置权
• 1990年4月28日,陈某(零售服装个体户)请求汪某(某旅游公司负责 人)帮助找些生意做做。当日汪某与陈某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 同约定,由陈某为该旅游公司加工制作沙发套500个,布料由旅游公 司提供,加工费总额为7500元;交货期限为同年5月28日前,到期由旅 游公司派人提货。合同签订后,陈某如约按期加工制作完毕,而汪某 忘了此事。直到1991年1月汪某才派人前去提货。陈某告来人说,因 旅游公司半年时间未取货,已于两天前将500个沙发套卖给谭某(系 零售服装个体户)。事已至此,陈某建议,卖沙发所得的25000元中, 扣除加工费7500元,保管费1000元,其余部份共16500元归还给旅游公 司。旅游公司认为陈某无权处理这批货遂以陈某为被告,谭某为第三 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原物。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二、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甲年已六十,膝下无子女,有路边平房2间。

某乙为本村青年,常帮助甲打理日常生活。

为从长计议,现甲、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死后埋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2间归乙所有。

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1个月。

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问: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本合同为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中,应首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其实质主要为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完全有补充适用的余地,不受合同法第2条第2款关于身份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限制。

[案例二]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与乙自愿达成借腹生子(租借)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居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为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可获得报酬20万元,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答题要点:该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案例三] 2004年6月,甲经朋友乙介绍,与丙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丙将其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甲开办游戏厅,月租金为2000元;开办游戏厅的一切责任由甲承担,与丙无关;甲应先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以后按月付租。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7月、8月的租金,但以后并未按月支付租金。

同年12月,李某开办的游戏厅因涉嫌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查封。

后丙多次催要9月至12月的租金,甲皆置之不理,2005年3月,丙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查明,丙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介绍人乙询问过甲的情况,丙亦亲自问过甲租房的目的。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期限届满时,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经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支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违约,应当返还甲公司定金。

(2)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10万元。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200万元。

然而,在设备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设备,导致甲公司生产进度受阻,给甲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若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设备,已构成违约。

具体分析如下:1. 合同约定了交付设备的期限,乙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交付义务,已违反了合同约定。

2. 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

2. 请求乙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 请求乙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合同法案例分析报告

合同法案例分析报告

《合同法》案例分析报告一、讨论时间:x月x日晚上二、讨论的方式:约在学一食堂当面讨论三、参与人员:xxxxxxxx四、讨论过程记录:1.引入案例二:2008年7月1日,由于当地发生了一次火灾,部分供电设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损害,电业局决定对所有的供电设施进行一次检修。

7月10日,电业局决定检修水泥厂使用的电路,在没有通知水泥厂的情况下突然中途断电,致使水泥厂的一台价值6万元的机器设备被烧毁。

水泥厂为此要求电业局予以赔偿,电业局则认为检修线路是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再说自己检修电路也不可能遇见水泥厂的机器被烧毁,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问题:1、供电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2、电业局是否应当赔偿水泥厂的损失?假如供电设备由于遭遇水灾损坏,并由此造成了水泥厂突然断电,电业局没有及时抢修致水泥厂的生产受到了影响,并且造成了经济效益的损失,水泥厂是否有权要求电业局赔偿?为什么?3、如果水泥厂没有按时缴纳电费,电业局中止供电造成水泥厂设备烧毁,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4、如果水泥厂违章用电导致供电设备损坏,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2.讨论内容:问题1:供电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⑴xxx(小组组长):什么是供电合同呢?供电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有何权利和义务呢?我查了法条,在《合同法》的第一百七十六条中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电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指供电人和用电人。

⑵xxx:供电合同供电人的权利:行使不安抗辩权。

供电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标准供电;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对事故断电的抢修义务。

用电人的权利:安全获得电力的权利用电人的义务:按时支付电费的义务;安全用电义务;容忍与协助义务。

⑶xxxx: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

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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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请就下类问题进行讨论:
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答:1. 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1)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
利义务。

(2)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的必要条款。

传统民法认为,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中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物指民法意义的
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

行为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

智力
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
的、可能的。

(3)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
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实际上这样的事例是大量的,例如现实
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
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

但无论如何,出卖人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
有权处分,否则,适用有关无权处分的规定。

合同法在总则中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
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3条也规
定,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无权处置与该合同相关联之财产的事实本
身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订立后未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
人也未取得处分权时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则是另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
是指,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了标的物的善意第三人能否合法地保有标
的物的所有权。

有的学者认为,出卖人对买卖标的无权处分,却在交
易市场出卖他人的物,善意第三人是应当受保护的,其原理是为保障
交易安全。

买卖人在交易市场购物,无需调查该物的所有权。

只有该
物属于追赃物,物的所有权人方有权可请求买受人返还,但也应向买
受人支付买受人买受该物的价款。

(4)买卖合同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

(5)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作为买卖标的物,如淫秽书刊。

法律限制流通的物,只能在限定的领域流通,如枪支的买卖。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第一,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具体到本案,合同的标的就是蔬菜。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从上述材料来看,甲乙之间的合同对合同标的——蔬菜的具体种类约定不清,彼此的争端在于对蔬菜种类的理解不同,因此,需要依照《合同法》第125条对蔬菜种类进行解释。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彼此间有交易习惯——甲“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因此,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交付的蔬菜种类为大白菜、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

第三,对于双方的纠纷,各方最好通过协商和解或请第三方调解解决,毕竟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各自退让一步,尽快处理小白菜。

协商不成的或起诉或申请仲裁。

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合同,不能达成补充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
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并无太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本合同成立并生效。

当时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解决。

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60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释方法适用于所有合同。

根据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对方履行合同有无瑕疵。

甲公司需证明存在对己有利的交易习惯存在,对方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

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甲的主张。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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