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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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一个有用的历史分析范畴
琼·W·斯科特
Gender, 名词,仅为一语法词汇。如果用该词指人或生物拥有男性或女性的属性,即男性或女性的性别,一般表示戏谑(根据上下文决定是否有这个含义),或者属于用词错误。
——《牛津现代英语用法词典》,1940,福勒出版社
那些规定词义的人是在打一场输定了的仗,因为词语,就如词语所指涉的观点和事物一样,有着自己的历史。不论是牛津大学教授,还是法兰西学院院士,都不能不受人的干预和想象力的影响去阻挡历史潮流,去抓住或者固定某个词的意义。玛丽·沃特利·蒙塔古(Mary Wortley Montagu)在风趣地指责“女性”时用下面的说法添了一丝尖刻:“我作为那个gender(社会性别)中的一员的唯一安慰,就是知道我不会和她们中的任何人结婚。”1在这里,她故意误用了这个语法词汇。长期以来,人们一直用语法范畴的术语来制造一些形象化的隐喻,来表现性格或性存在方面的特点。例如,1876年出版的《法语词典》给gender 的用法是:“人们这样议论一个自我隐匿、感情不外露的男人:‘我们不知道他的社会性别(gender)是什么,是男性还是女性’。”21878年,格拉斯通(Gladstone)做了以下的区分:“雅典娜除社会性别(gender)外并无性别(sex),除形状外没有什么是女人的。”3最近,女权主义者开始以更严肃的态度从字面意义上使用“社会性别”这个词,用它来讨论对男女关系的社会组织。这种新用法刚出现不久,所以还没进入词典和《社会科学大百科》。这个词与语法的关联很明显,而这个关联也充满了尚未经过审视的多种可能性。说其语法意义明显,是因为这个词在语法上的用法涉及到与男性或女性的命名相应的正式规则;说其充满未经审视的可能性,是因为在很多印欧语言中,的确存在一个第三类别,指无性或中性。在语法中,社会性别被理解为一种把现象分类的方式,是一种社会约同的区分制度,而不是对固有特点的客观描述。此外,分类意味着不同范畴间的一种关系,它使得对群体的区别和分隔成为可能。
“社会性别”一词的最新用法看来首先由美国女权主义者提出。这些女权主义者坚持认为性别是社会性质的区分的基础。“性别”或者“性别差异”这些词汇在使用时,总隐含着生物决定论的意思。“社会性别”一词的使用意味着对生物决定论的摒弃。“社会性别”同时也强调对女性特质规范定义中的关系性方面。有些人担心妇女学的学术过于狭窄或片面地只关注妇女,所以她们用“社会
性别”一词,把一个关系性概念引入我们的分析词汇中。根据这种观点,女人和男人是互为界定的,要理解其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做完全分开的研究。因此,1975年,纳塔利·戴维斯(Natalie Davis)指出,“看来,我们应该对女人和男人的历史都感兴趣,我们不应该只重视对第二性的研究,就像我们在研究阶级问题的时候,不能仅仅聚焦在农民身上。我们的目标是解释历史上性别、社会性别群体的意义。我们的目标是发现不同社会和历史时期中,性别角色和性别象征意义的不同种类,去理解它们的意义何在,以及它们如何起到维持社会秩序或促进社会变革的功能。”4
更重要的是,“社会性别”作为一个术语,是由那些坚信妇女的学术会从根本上改变学科范式的人提出来的。女权主义学者早就提出,对妇女的研究不仅会增加新的研究主题,而且会重新批判性地审视现在已有的学术研究的前提和标准。三位女权主义历史学家写道:“我们认识到,将妇女写入史册必然意味着重新定义和拓宽关于历史意义的传统观念,意味着在公众和政治活动之外还要包容个人的和主体的体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尽管在开始时举步维艰,但是,这种方法论意味着这不仅仅是在撰写新的妇女史,也是在撰写全新的历史。”5这种新史学将如何包括妇女和解释妇女的体验,取决于“社会性别”一词能在多大程度上发展成一个分析范畴。在这里,“社会性别”与阶级以及种族之间的类比关系非常明显;实际上,最具有政治包容性的妇女学学者总是将种族、阶级和社会性别作为书写新历史最重要的三个范畴。6对阶级、种族、社会性别的兴趣说明:一,学者致力于把被压迫群体的故事,以及对这种压迫的意义与性质的分析纳入历史;二,一种学术理解,即权力的不平等至少是围绕这三条轴线组织起来的。
阶级、种族和社会性别的连缀使用意味着这几个词语的相等,但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在大部分情形中,“阶级”是基于马克思精心阐释(以及被后人再阐释)的经济决定论和历史发展理论,而“种族”和“社会性别”却不具有这样的联想。在使用“阶级”这个概念的学者中,也没有一致性。有的学者运用韦伯式观念,有的学者则把阶级当作临时的启发性教学工具。尽管如此,在我们使用“阶级”一词时,我们总是或者遵循或者对反对一套定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阶级”一词总是涉及到经济因果关系的思想,以及历史的辨证发展道路的展望。种族和社会性别这两个概念却没有这样的清晰性或连贯性。就社会性别而言,该词的用法涉及到各种不同的理论立场,也有的仅仅用来描述男女关系。
女权主义历史学家和其他历史学家一样,她们所受的训练使她们精于描述而疏于理论概括。但是,她们日益关注寻找合适的理论模式。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两个原因促使她们这样做。首先,妇女史个案研究的迅猛增长在呼唤某种综合性
的观点,来解释历史的连续性与间断性,解释始终存在的不平等和迥然不同的社会体验。其次,近年来妇女史有很多高质量的著述,但妇女史在整个史学领域中却继续处于边缘地位(这从教材、课程大纲和专著中都可看到),这之间的不一致凸显了史学描述方法的局限性,它们没有去针对这一学科的主导性概念,或者至少没能以动摇、改造这些主导概念的方式来做这项工作。对研究妇女史的历史学家来说,仅仅证明妇女有其历史,或者仅仅说明妇女参与了西方文明的主要的政治动荡,那是远远不够的。在妇女史问题上,大部分非女权主义的历史学家承认妇女有历史,他们或者持分离论观点,或者认为不必对其加以考虑(“妇女有独立于男性的历史,所以让女权主义者去研究妇女史吧,和我们没关系”;或者“妇女史是关于性别和家庭的,应该和经济史、政治史分开来研究。”)在妇女参与问题上,史学家最好的反应也是无甚兴趣(“即使知道妇女参加了法国大革命,也丝毫不会改变我对大革命的理解”)。归根结底,这些反应所提出的都是理论上的挑战。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分析过去男性和女性经历之间的关系,也要分析过去的历史和今天的历史实践之间的关系。社会性别在人类社会关系中究竟如何发挥作用?社会性别如何对历史知识的组织和知识观念的产生赋予意义?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有赖于把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分析范畴。
历史学家对社会性别所做的理论探索,大部分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社会科学的框架里,通过长效的公式法则来提供普世性的因果解释。这些理论都有局限性,因为它们倾向于含有简约化或过于简单化的归纳,这不仅削弱了历史学科中对社会因果关系复杂性的理解,也削弱了女权主义对导致变革的分析方法的投入。我们先对这些理论做个回顾,来暴露它们的局限性,以便我们能提出一种不同的方法。7
大部分历史学家采用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主要是描述性的,即指出现象或现实的存在,而不做任何阐释、说明,或解释现象产生的前因后果。第二类方法是因果法,它对现象或现实的本质进行理论化,试图理解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过程。
“社会性别”一词最新、最简单的用法,就是作为“妇女”的同义词。在过去几年里,很多研究妇女史的书籍和文章都在题目中将“妇女”换成了“社会性别”。在有些情况下,这种替换虽然模糊地涉及到某种分析概念,但实际上是为了在这个领域的政治里更容易被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社会性别”是为了表示一部著述的学术严肃性,因为“社会性别”听上去比“妇女”更为中立、客观。“社会性别”似乎同社会科学的科学术语很相称,于是它把自身从(听上去刺耳的)女权主义政治中分离出来。在这种用法里,“社会性别”既不携带着关于不平等或权力的必要声明,也不去识别受到不公正对待(及迄今为止被历史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