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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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2-18 访问次数:929 信息来源:司法局字号:【大中小】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年轻优秀、经得起考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
后备干部的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双推双考一公示”的方式公开选拔,即群众民主推荐、党支部把关推荐、素质考试、组织考察、公示。
1、推荐预告。各党支部要根据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向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的资源、条件,民主推荐的时间、方式、数量等。
2、干部职工推荐。推荐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依据干部职工民主推荐的结果,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标准,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4、组织考察。由政工股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在组织考察并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后,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拟定人选。
5、公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局班子集体研究,研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以应到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确定拟定人选。对拟定人选,公示7天。对民主推荐中串联、拉票、贿选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核查不属实的,确定为正式人选。
二、后备干部的培养
后备干部的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摆在首位,有计划地加强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
1、丰富培训内容。要对后备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培训;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及现代科技、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力求使培训内容更加适应工作需要和干部的思想实际。
2、改进培训方式。根据实际需要,选派后备干部到县委党校学习,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参加县级有关部门的学习培训;采取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方式,
努力改造后备干部的世界观、人世观和价值观,提高后备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如《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学习情况跟踪考评档案管理制度》等,以提高学习培训的实效性。
4、实践锻炼。组织后备干部到业务部门、工作一线和基层锻炼学习,给台阶、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加阅历、丰富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5、述职总结。后备干部每年年底要向局政工股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建设、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知识水平、工作思路创新和勤政廉政情况等。后备干部所在单位或党支部承担主要的培养教育义务,分管领导每年要与后备干部进行不定期谈话,次数不少二次,并负责指导后备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每年年底,各单位或党支部要向局人事股提交对后备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的书面报告。
三、后备干部的管理
后备干部的管理要坚持“严把进口、畅通出口”的原则,实行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模式。
1、档案管理。建立后备干部管理档案,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民主推荐和考察、公示情况、培养提高和奖惩情况、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情况等。后备干部档案由局党组统一管理。
2、动态管理。根据培养提高、跟踪考察的情况,按年度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和充实,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1)考核淘汰。后备干部队伍原则上按年度进行考核调整,选优汰劣、优进劣出。后备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工作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群众意见大、威信不高的;年度工作考核等次不称职的;由于健康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
(2)合理配比。按照干部队伍的结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使后备干部队伍的总量和结构适应实际需要。按照“一年一考察,年年小调整”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后备干部队伍数量和结构科学合理。
(3)备用结合。要坚持不经过“双推双考一公示”选拔的不作为让后备干部培养;没有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的,原则上不提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