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认知隐喻识别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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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第31卷第1期2018年1月

Vol.31No.1Jan.2018

国外认知隐喻识别研究述评

姚志英

(滁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摘要]隐喻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认知模式。近年来,认知隐喻一直是国内外认知语言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国

内学界并没有对隐喻识别(隐喻分析的关键步骤)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此,首先梳理了隐喻识别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然后介绍和评述了国外隐喻识别方法,以期对隐喻识别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从而更好地进行隐喻分析。[关键词]

认知隐喻;隐喻识别;述评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

A

[基金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SK2015B03);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2017A0422);

外研社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项目(2017050902)[作者简介]

姚志英(1969-),女,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应用语言学。

随着认知科学和语言学的蓬勃发展,认知隐喻理论及其应用早已成为一个研究热点。认知隐喻理论研究成果十分丰硕,并得到了各个学科领域的广泛关注和应用。可是,隐喻研究和分析必然涉及的一个关键性前提问题——隐喻识别的方法或程序,学界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完全达成共识。但是,也有少数国外隐喻研究者意识到或提出这个问题。Deignan ,Charteris-Black 和Koller 均指出,隐喻性表达的识别(尤其是在语料库中)之所以复

杂困难,是因为缺乏一个统一的隐喻识别标准。

[1-4]

隐喻概念的理解和定义、隐喻分类标准等因素都会对隐喻识别的过程和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事实上,在进行隐喻分析之前,隐喻研究者必须明确其研究所涉及的隐喻标准(即:什么算作是隐喻)。明确隐喻标准有利于保证研究的客观性,有助于其他学者对该研究进行重复验证性研究。但是,很多研究者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没有在自己的研究中非常详细地陈述其对隐喻的理解及识别标准,而是直

接呈现分析结果(相关的隐喻性表达、概念隐喻或分析数据)。目前,也有一些比较具有影响力,并广为其他学者所采用的隐喻识别方法,例如:Char⁃teris-Black 及Deignan 的基于语料库的隐喻识别

法,[3,5]Pragglejaz Group 的MIP ,[6]

Steen 团队的MIPVU 。[7]然而国内很少有学者对隐喻识别问题

进行深入探讨。本文梳理了隐喻识别所涉及的基本理论知识,介绍和评述了国外的隐喻识别方法,指出了隐喻识别中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以期对以后的隐喻识别工作和研究有所启示。

一、隐喻识别涉及的相关概念

(一)隐喻的定义

在隐喻识别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必然影响我们对隐喻构成的直觉判断。如果想识别语篇或话语中的隐喻,首先要明确隐喻的定义,即什么样的语言(思维概念的表征)才能被称为隐喻。传统语言学认为:隐喻是一种修辞格,纯粹的语言现

象,说话人为了制造特殊的修辞或交际效果而使用的可有可无的一种语言表达形式。Aristotle指出,隐喻就是用其他事物的名称命名这一事物[8];1989年版本的《牛津英语大词典》对隐喻的定义如下:隐喻是一种修辞手段,是把一个描述性的词语并不是十分恰当地转移应用到其他事物上面的过程。后来,很多学者不断地质疑和批评传统隐喻观,主要是因为其对隐喻的理解局限于纯语言层面,忽略了隐喻的认知和语用特点。作为从认知角度研究隐喻的代表人物,Lakoff,Johnson于1980年出版了研究隐喻的经典著作《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9]他们认为,隐喻的本质是通过另一类事体来理解和经历某一类事体;隐喻是一种通过语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模式,是人们通过简单而具体的事物理解和表达复杂和抽象事物的基本能力。隐喻的形成离不开两个概念域之间的投射,一般是通过由近及远、由实体到非实体、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的方式实现从来源域到目的域的映射。概念隐喻理论强调认知主体(即人)在隐喻理解中的重要积极作用,是当代隐喻研究的重要理论。

(二)广义的隐喻范畴

当代认知语言学对隐喻的研究范围已大大拓展,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隐喻。认知隐喻研究对象是指任何隐喻性表述,即广义的隐喻范畴,如转喻、拟人、类比、明喻、夸张、反讽、提喻等。虽然这些语言表达都是隐喻识别对象,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拟人、明喻、类比和夸张都是隐喻,只有存在构成源域和目的域之间的跨域映射潜能的语言表达才能称为隐喻。

(三)语言隐喻和概念隐喻

Cameron和Deignan指出,隐喻是从语言和思考的动态作用中浮现出来的,同时具有语言属性和概念属性。[10]概念隐喻(conceptual metaphor)是概念系统中的跨领域映射,属于概念层面的概括;隐喻表达式(metaphorical expressions)则指跨领域投射的表层体,也就是语言层面上的个别表达式,即语言隐喻(linguistic metaphor)。一个隐喻概念可能产生大量的、彼此和谐的语言表达式(其中包括隐喻表达式);一个概念隐喻可以解答一组隐喻的语义张力问题。隐喻在不同层面(语言和概念)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属性,因此语言隐喻和概念隐喻的识别方法并非相同。虽然“概念”层面的隐喻和“语言”层面的隐喻关系复杂,甚至二者会被合并,但是为了更好地考察它们在语言和思维中的运行情况以及认知隐喻理论的深远发展,二者必须在不同层面上分开。

(四)隐喻的归约性

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基于不同的标准、运用不同的方法对隐喻作出了不同的分类。Lakoff 和Johnson根据规约程度的不同将语言中的隐喻表达分为两类:规约隐喻和新奇隐喻。[9]规约隐喻是指那些已被语言社团广泛使用和接受,并成为日常语言的一部分的隐喻,其意义已成为约定俗成的字面意义,语言使用者也已经忽略或意识不到其语义张力的存在。新奇隐喻是指那些刚刚被创造出来或虽已存在一段时间,但尚未被大部分语言使用者所认可的隐喻。新奇隐喻的语义张力和可阐释性依然明显。说话人在理解新奇隐喻时要比理解常规隐喻付出更大的努力,隐喻的新奇程度越高,语言的隐喻性就越强,听话人理解该隐喻所需付出的努力就越大。学界普遍认可这一隐喻分类方法,其中有些学者倾向于把规约隐喻称为“死隐喻”。在总结和反思前人有关隐喻规约程度的研究的基础上,Müller基于一系列相似但不相同的标准,提出两个分类方法:(1)基于系统的三分法。根据隐喻的规约化、新奇感以及透明度程度,把隐喻划分为死亡、根深蒂固和新奇语言隐喻。死隐喻是规约程度很高并已变得不太透明难以辨认的隐喻;根深蒂固隐喻则是部分程度上的规约,但依然透明可鉴。隐喻性有程度之分。隐喻性是一个连续体,一端是已经失去隐喻性的死喻,另一端是隐喻性极高的活喻。(2)基于生命形式的两分法:静态和动态。基于规约和透明程度标准的死亡、根深蒂固和新奇隐喻均属于静态隐喻;对于特定时间内的特定说话人或听话人来说,根据隐喻性的激活程度(从睡眠到苏醒),隐喻可以看作是动态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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