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合集下载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本条规定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人。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页 下页 返回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 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4.2.3

上页 下页 返回
招标最高限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 本规则; 2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4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5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 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 合理的施工方案。
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确定原则:投标人自主
上页 下页 返回
报价。 同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 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招标投标法》第41 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的规定, 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上页 下页 返回
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内容和要
求。

由于其他项目清单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 标报价和竣工结算时要求不一样,因此本条具 体规定了其在不同实施阶段的计价原则。
4.1.8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 材料、设备暂估价的,其单价可根据省市造价 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并反映当期市场价格实际水平。提供专 业工程暂估价的按有关计价依据确定。
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组成。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为了准确计算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工程量的范围和项目组成;
2.统一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分类编制;
3.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工程构成,并按照工程项目施工
工艺的要求进行细分;
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应具体明确单位工程量,例如长度、面积、体积等。

二、计价方法的确定
1.直接计价法: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目按照预先确定的单价进行
计算,并累加得出工程总造价;
2.地区定额法:根据地区的特点和统计数据,编制出标准的地区定额表,并根据工程量进行计算;
3.综合单价法: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综合考虑材料、人工、机
械设备等因素,确定单价进行计算。

三、工程量计价规则举例
1.土方工程量计价规则:土方工程量应按照填土和挖土的实际情况进
行计算,其中填土应按照标准压实度进行计价,挖土应按照挖掘深度和类
型进行计价;
2.混凝土工程量计价规则:混凝土工程量应按照实际施工情况计算,
其中水泥、砂、石、水等的用量和质量应具体计价;
3.钢筋工程量计价规则:钢筋工程量应按照实际用量进行计算,不同
规格和品种的钢筋价格应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总结起来,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是对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
的具体规定,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方法的确定和具体的计价规则。

只有按照规则进行计价,才能准确地计算出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确保工程
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资料文档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资料文档
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 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 合理的施工方案。
4.2.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符合该 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并应包括招标文件 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 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确定原则:投标人自主 报价。
上页
同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
下页 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招标投标法》第41
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 返回 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
下页
返回
上页 下页 返回
4.3.3 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 本规则; 2 企业定额。或参考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计价费率中规 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3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4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 6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7 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 程造价信息; 8 其他的相关资料。
上页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 下页 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
人修改。
返回
4.3 投标价
本节共8条,全部为新增条文,其中强制性 条文2条。对投标报价的编制规定做了更加具 有可操作性的完善,对于编制“投标报价”做 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

陕西省清单计价规则简介

陕西省清单计价规则简介



五、关于正在修订的新《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是工程造价领 域的第一部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只是修改了 03规范的条文部分,附录部分只做了个别修改。 这次新规范按原来的安排,只修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2008)的附录部分,2010年底已经完成, 但是没有出台。 现在征求意见稿的“新规范”对原来的08规范做了全面修 改,把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按专业分编)分开编制,内 容变化都很大......。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 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二是明确了“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 性由招标人负责”。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 实用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 目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 程量清单。 竞争性: 1)“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 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各不相 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措施项目是最有竞争力项目,如果 说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相对的比较“有章可循”的话,而措施项目才是自主报价的主要 内容) 2) “计价规范”中的人、材、机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定额和市 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报价,“计价 规范”将报价权交给企业。 通用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全国通用。符合工程量清单计算方 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规定。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简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设计图纸、计价规范(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提供编制标底和供投标单位填报单价。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

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项目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实体项目”中规定的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五个要件)。

(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过去称为“四统一”)(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规定编码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前9位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编码选择与设置的原则:一是准确,二是后三位不同的项目特征、不同的工程内容应不同编码(不同的编码反映不同的项目特征和不同的工程内容)例如:01 04 01 002 001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 01为建筑工程三、四位为专业顺序码(章) 04 是第四章砼及钢筋砼工程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节) 01 第一节现浇砼基础七~九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项目名称) 002 独立基础十~十二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清单编制人依据项目特征的区别设置,由001开始,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 总则1.0.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2 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 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如不能统一怎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因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进行项目划分,一般包含了多项工程内容,所以《计价规则》中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均为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

而《消耗量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是按施工工序来进行项目划分的,其包含工程内容也是单一的,所以《消耗量定额》中规定工程量应按形成工程实体数量再加规定余量计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用《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时,应按《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并将余量计入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不实或有误差,应如何处理?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即招标方编制并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嫁风险因素。

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3.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工程结算时的工程实际数量不符,其相应综合单价是否可做调整?答:按《计价规则》第4.2.8条规定办。

招标最高限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不得上调或下浮。

公布的招标最高限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

招标人应将招标最高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由于参考费率中没有规定其参考费率,应如何计价?答:编制标底时,应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计算,而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参考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自主报价。

5.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如有漏项,应如何处理?答:《计价规则》中规定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组成,因此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参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详细列出符合拟建工程实际的措施项目清单。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 总则1。

0。

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

2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

0。

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

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

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

0。

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

0.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

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

0.1 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

2 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

3 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5.2出现本规则第3.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国家、省政府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列项。
3.6税金项目清单
3.6.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3.6.2出现本规则第3.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3.2.9招标人若提供材料、设备暂估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还应提供材料、设备暂估单价明细表。
3.3措施项目清单
3.3.1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3.3.2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3.1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
4工程量清单计价
4.1一般规定
4.1.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4.1.2工程量清单讲价程序见下表:
工程量清单讲价程序表表4-1
序号
内容
计算式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2
措施项目费
∑(综合单价×工程量)&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陕西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则1.0.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l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D 附录4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2 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 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2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4.1.13 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按差价计列。 差价不计入综合单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序号 1 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 计算式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1+2+3)×费率 1+2+3+4 5×税率 5+6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2
措施项目费
上页 下页 返回
3 4 5
其他项目费 规费 工程不含税造价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1+2+3)×费率 1+2+3+4
6
税金
工程造价
5×税率
5+6
4.1.3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分部分 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表组成: 以直接工程费为基础综合单价的组成
2
上页 下页 返回 3 4 5 6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 工程不含税造价 税金 工程造价
4.2 招标最高限价

上页 下页 返回
本节共9条,强制条款两条。全部为新增条 文,这是此次新规范的最大亮点之一。并且本 节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做了更加具有可操 作性的完善,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做了更 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 报价。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本条为强制条款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 提供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 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

陕西地区清单计价计量原则

陕西地区清单计价计量原则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2)营改增执行陕建发【2019】45号文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陕建发【2019】1246号文、实名制按陕建发【2019】1246号文,治污减霾执行陕建发【2017】270号文,人工费执行陕建发【2018】2019号文,人工费执行市场价取费模式,新冠肺炎防疫执行陕建发【2020】34号文及【2020】1027号文执行,劳保统筹费用按陕建发2021【1021】号文及陕建发2021【61】执行,同时执行政府部门及造价主管相关部门下发的价格调整配套文件。

(3)施工期间发生的变更、签证、认质认价单、工程联系单、工程量报表等在监理人与发包方签字后生效。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上页 下页 返回
4.2.5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 清单按本规则第4.1.5、4.1.6和4.2.3条的规定计 清单按本规则第 、 和 条的规定计 价。 4.2.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 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 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 估算; 估算; 2 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单价应根据省、市工 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单价应根据省、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 价格估算; 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 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 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 要求估算。 要求估算。
上页 下页 返回
4.1.12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工程计价风险应遵 发包人、 循以下原则: 循以下原则:
1. 发包人、承包人均不得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无 发包人、承包人均不得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 限风险。 限风险。 2. 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因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约 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因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 定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及其风险内容、幅度。 定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及其风险内容、幅度。约定 内的风险由承包人自主报价、自我承担, 内的风险由承包人自主报价、自我承担,约定外的风 险由发包人承担。 险由发包人承担。 3. 法律、法规及省级或省级以上政策规定的强制性价 法律、 格调整导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格调整导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4. 承包人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等风险由承包人承 承包人自主控制的管理费、 担。 5. 以上四款原则应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以上四款原则应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1.7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则第 4.2.6、4.3.6、4.8.6条的规定计价。
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内容和要 求。
由于其他项目清单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 标报价和竣工结算时要求不一样,因此本条具 体规定了其在不同实施阶段的计价原则。
4.1.8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 材料、设备暂估价的,其单价可根据省市造价 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并反映当期市场价格实际水平。提供专 业工程暂估价的按有关计价依据确定。
本条规定了投标人对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 的原则。
分项利润 a×费率 A2
分项综合单价 A+A1+A2
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础综合单价的组成
项目
计算式
分项直接工程费 a+b+c+d
其中
合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一定范围内的 风险费
A a bc
d
分项管理费
(a+c) ×费率
A1
分项利润
(a+c) ×费率
A2
分项综合单价 A+A1+A2
4.1.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 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 成的工程量确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 量的计量不得违背本规则3.1.2条规定。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1+2+3)×费率
5 工程不含税造价 1+2+3+4
6 税金 工程造价
5×税率 5+6
4.1.3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分部分 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表组成:
以直接工程费为基础综合单价的组成
项目
计算式
分项直接工程费 a+b+c+d
其中
4.2.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 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最 高限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 算审批或核准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 招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本条为强制条款,规定了编制和使用招标 最高限价的原则。
4.2.2 招标最高限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 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工 程招标代理人编制。
4.1.9 材料、设备的暂估价应计入分部分项工程 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4.1.10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省政府和省级 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为不可竞争费。
4.1.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对工程计 价风险实行发包人、承包人合理分担,发包人 承担工程量清单计量不准、不全及设计变更引 起的工程量变化风险,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 风险内容、幅度内自主报价的风险。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则
2010年下半年造价员培训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本章共9节68条,是09《规则》的重中之重。
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 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 现场签证到竣工结算办理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全部 环节。主要章节如下:
4.1 一般规定
合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一定范围内的 风险费
A a bc
d
分项管理费 A×费率 A1
分项利润
(A+A1) ×费率
A2
分项综合单价 A+A1+A2
以人工费为基础综合单价b+c+d 分项管理费 a×费率
其中
合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一定风范险围费内的
A a bc
d
A1
本条文为原有条文,做了局部修改。 本条规定了措施项目的不同计价方式和包含的 内容。
4.1.6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 按照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为不可 竞争费。
本条为强制条文
本条文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对于安全文 明施工费,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 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目费用参 与市场竞争。
4.3.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及自主确定的综 合单价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符 合该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并应包括招 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设备, 按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材料、 设备单价可按当期市场价格水平适当浮动,但 不得过低(高)于市场价格水平。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计价费率中规 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3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4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 6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7 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 程造价信息; 8 其他的相关资料。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 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 人修改。
4.3 投标价
本节共8条,全部为新增条文,其中强制性 条文2条。对投标报价的编制规定做了更加具 有可操作性的完善,对于编制“投标报价”做 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
4.3.1 除本规则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 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 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 承包人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等风险由承包人承 担。
5. 以上四款原则应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1.13 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按差价计列。 差价不计入综合单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序号
内容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施项目费
3 其他项目费 4 规费 5 工程不含税造价 6 税金
工程造价
计算式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设备,按暂 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2.5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 清单按本规则第4.1.5、4.1.6和4.2.3条的规定计 价。
4.2.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 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 估算;
2 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单价应根据省、市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 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 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 报价。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本条为强制条款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 提供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 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
4.3.3 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 本规则; 2 企业定额。或参考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本条是新增的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 单在招标阶段的作用以及在竣工结算阶段的确 定原则。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 预计工程量。
发、承包双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经发、 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 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
4.1.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 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 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 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4.1.12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工程计价风险应遵 循以下原则:
1. 发包人、承包人均不得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无 限风险。
2. 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因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约 定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及其风险内容、幅度。约定 内的风险由承包人自主报价、自我承担,约定外的风 险由发包人承担。
3. 法律、法规及省级或省级以上政策规定的强制性价 格调整导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1+2+3)×费率
1+2+3+4
5×税率 5+6
4.2 招标最高限价
本节共9条,强制条款两条。全部为新增条 文,这是此次新规范的最大亮点之一。并且本 节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做了更加具有可操 作性的完善,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做了更 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
4.3.5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 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或 调整。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 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按本规则第4.1.5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本规则第4.1.6条的规定确 定。
增补或调整的措施项目在报价单中应单列并 予以说明。
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 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 合理的施工方案。
4.2.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符合该
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并应包括招标文件 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3 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 要求估算。
4.2.7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则第4.1.10条的规定 计算。
4.2.8 招标最高限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不得上 调或下浮。公布的最高限价,一般应包含总价及分 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税金。招标人应将招标最高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 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