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杭州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作为一座发展中大城市,城市轨道交
通的建设重要地推动了杭州的发展。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加强
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应运而生,规定轨道交通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的原则和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是指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规
及其他一般规范后期交通安全监测要求、技术指标、管理及验收标准。
规范包括对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的监测要求与措施、设施、设备、车辆
及安全防护的监测要求与措施,以及各种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操作
程序。
首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工
程完工和竣工验收之前,应进行有关设施及设备功能试验及质量安全
验收,确保设施及设备按规定的技术标准拼装安装。
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还规定,应防止地下轨道
交通管道隧道施工及使用中发生的地质灾害等隐患,采取有效的防护
措施和监测措施,不断提高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性能,确保人员和车
辆安全通行。
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还规定,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应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环境污染及灾害等因素进行监测,
确保设施及设备状态和质量良好。
总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出台对杭州的轨道交通
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要求轨道交通项目的安全取决于各方的严格把关,并要求参与此类项目的技术人员熟悉相关的规定,以便确保在设计、
施工和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要求的满足。
只有立足于安全,确保设施及设备质量,才能最终实现杭州轨道交通建设的理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3.09.06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1号
•【施行日期】2014.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11-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9.1.1、9.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总结课件 (一)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总结课件(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愈发突出。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提高轨道交通的服务水平,轨道交通监测技术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而在实际应用中,与轨道交通运营有关的监测数据的采集、处理、评估和维护均需要依照规范进行。
本文主要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总结课件。
一、监测技术规范概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监测对象:轨道交通安全是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的重点,因此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对象是重点关注的区域,包括轨道、车辆、供电系统、通信信号设备等。
2. 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主要分为现场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两个方面。
现场监测是指对监测对象进行实时观测、测量和测试,以获取所需数据,包括温度、湿度、振动、位移等。
数据收集分析主要是针对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存储、处理、分析和维护等工作。
3. 总体监管:在实际监测应用中,需要对监测备件、仪器设备、监测人员以及监察与评估等方面进行总体监管,以确保监测体系的健康稳定运行。
二、监测技术规范的应用在实际应用中,监测技术规范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预警:通过对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可以尽早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出相应的技术措施,以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
2. 维护计划:通过对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可以及时发现轨道、车辆、供电设备等方面的损伤、故障等情况,据此进行相关的维修和保养计划制定,以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全面、及时、高效的维修保护工作。
3. 运营优化:监测技术规范可以从源头上检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为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提供更加有据准确的技术支持,实现更好的运营效率。
三、总结与展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已经成为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必备技术。
除了解决当前的监测问题之外,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提高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水平,结合新兴监测技术,实现ICT技术的应用,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发展需求,打造优质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环境,并为可持续城市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监测仪器及建议监测频率表
备注:1、现场监测将采用定时监测与跟踪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监测频率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进行适当调整。
3、监测数据有突变时,监测频率应加密直至跟踪监测。
4、各监测项目的开展、监测范围的扩展,随施工进度不
断推进。
平面控制网技术要求表
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
4L或n
监测点沉降技术指标及精度要求表
基坑工程影响分区表
注:1 H—基坑设计深度(m),φ—岩土体内摩擦角(°);
2 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基岩时,H可为覆盖土层和基岩强风化层厚度之和;
3 工程影响分区的划分界线取表中或H·tan(45°-φ/2)的较大值。
(2)工程监测等级和范围确定:考虑本项目基坑施工特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第条规定,工程监测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本项目基坑设计深度、周边环境发生变形或破坏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工程自身风险等级为一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为二级。
综合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本项目工程监测等级定为一级。
监测范围为基坑周边2H(坑深H=范围内,即坑外。
(图纸设计值与建议值)对比列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一级监测控制值: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一级监测报警值:。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i角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i角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The standards for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monitoring technology should conform to 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2.监测技术标准应包括测量精度、设备要求、数据处理方法等内容。
The monitoring technology standards should include measurement accuracy, equipment requirements, data processing methods, and other content.3.工程监测技术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时性。
The engineering monitoring technology standards should be scientific, operable, and real-time.4.监测技术标准应遵循工程监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The monitoring technology standards should follow thebasic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engineering monitoring.5.监测技术标准应考虑不同地质和工程条件下的监测要求。
The monitoring technology standards should consider the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under different geological and engineering conditions.6.监测技术标准应包括监测方案的编制、监测指标的确定等内容。
The monitoring technology standards should include the compilation of monitoring plans, the determination of monitoring indicators, and other content.7.监测技术标准应明确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存储要求。
地铁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地铁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篇一: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第一章定义、术语1.1 定义1.1 监控量测地铁工程施工中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动态进行的经常性观察和量测工作。
1.2 施工监控量测土建承包商按施工合同有关要求在满足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下,自行组织对地铁工程实施的监控量测工作。
1.3 第三方监控量测由业主通过招标或委托形式引入的有关资质的单位对其签订的承包合同范围实施的监控量测工作。
1.2 术语2.1 地铁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并位于隧道内或地铁转到地面和高架桥上的轨道交通。
2.2 应测项目保证地铁周边环境和围岩的稳定以及施工安全应进行的日常监测项目。
2.3 选测项目相对于应测项目而言,为了设计和施工的特殊需要,由设计文件规定的在局部地段进行的检测项目。
2.4 浅埋暗挖法在浅埋软质地层的隧道中,基于喷锚技术而发展的一种矿山工法。
2.5 盾构法使用盾构机械进行开挖并采用管片作为衬砌而修建隧道的施工方法。
2.6 明挖法由地面开挖的基坑中修筑地铁构筑物的方法。
2.7 隧道周边收敛位移隧道周边任意两点间距离的变化。
2.8 水平位移监测测定变形体沿水平方向的位移值,并提供变形趋势及稳定预报而进行的量测工作。
2.9 垂直位移监测测试那个变形体沿垂直方向的位移值,并提供变形趋势及稳定预报而进行的量测工作。
2.10 拱顶沉降隧道拱顶内壁的绝对沉降(量)。
2.11 地表沉降地铁工程施工中地层的(应力)扰动区延伸至地表而引起的沉降。
2.12 隧道围岩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对洞身产生影响的岩土体。
2.13 围岩压力开挖隧道时围岩变形或松散等原因而作用而支护、衬砌上的压力。
2.14 初期支护隧道开挖后即行施作的支护结构。
2.15 二次衬砌初期支护完成后施作的衬砌。
2.16 衬砌沿着隧道洞身周边修建的永久性支护结构。
2.17 管片是一种在工厂制作的圆弧形板肋状并由钢筋混凝土、钢、铸铁或其它材料制作的预制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引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益。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监测、运营监测和维修监测。
2. 监测目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工程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确保工程安全稳定地运营。
监测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程结构和设备的安全性•线路和车辆的运行状态•效率和质量的保障3. 监测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整个工程的各个环节。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施工监测施工监测是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监测活动。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测:包括土壤和地质条件、基础和结构的稳定性等方面的监测。
•施工进度监测: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进度监测,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安全监测: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风险评估。
3.2 运营监测运营监测是在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运营后进行的监测活动。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轨道和设备监测:包括轨道和设备的磨损程度、运行状态等。
•车辆运行监测:包括车辆的运行速度、稳定性、乘客负荷等方面的监测。
•安全监测:包括运营过程中的事故和风险评估。
3.3 维修监测维修监测是在轨道交通工程运营过程中进行的监测活动。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监测:包括设备的损坏情况、维修周期和维修质量。
•工程维护监测:包括工程的维护保养情况和维修人员的操作。
•安全监测:包括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
4. 监测方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
根据不同的监测内容和要求,可以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
常用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传感器监测:使用传感器和测量仪器进行实时监测,如加速度计、温度传感器等。
•数据处理和分析:通过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相关指标和结论。
•图像监测:使用摄像机等图像采集设备对工程进行实时图像监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
技术规范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监测仪器及建议监测频率表7. 1
2、监测频率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进行适当调整。
3、监测数据有突变时,监测频率应加密直至跟踪监测。
4、各监测项目的开展、监测范围的扩展,随施工进度不断推进。
平面控制网技术要求表6.1
监测点沉降技术指标及精度要求表6.3
基坑工程影响分区表3.1
注:1H—基坑设计深度(m),φ—岩土体内摩擦角(°);
2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基岩时,H可为覆盖土层和基岩强风化层厚度之和;
3工程影响分区的划分界线取表中0.7H或H·tan(45°-φ/2)的较大值。
(2)工程监测等级和范围确定:考虑本项目基坑施工特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第3.3
条规定,工程监测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本项目基坑设计深度、周边环境发生变形或破坏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工程自身风险等级为一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为二级。
综合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本项目工程监测等级定为一级。
监测范围为基坑周边2H(坑深H=24.8m)范围内,即坑外49.6m。
(图纸设计值与建议值)对比列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一级监测控制值: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一级监测报警值:。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地面平面控制测量1.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2.精密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3.水平角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4.水平角观测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相关规定:3.1照准部旋转轴正确性指标:管水准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泡在各位置的读数较差,1〃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2〃级仪器不应大于1格,6〃级仪器不应超过1.5格。
3.2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大于1〃,2〃级仪器不应大于2〃。
3.3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10〃,2〃级仪器不应超过15〃,6〃级仪器不应超过20〃。
3.4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旋转时的位移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0.3〃,2〃级仪器不应超过1〃,6〃级仪器不超过1.5〃。
3.5光学对中器的视轴与竖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mm。
4.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二、地面高程控制测量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水准测量测站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度的要求(m)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mm)各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mm)光电测距三角高程导线技术要求三、联系测量1.隧道贯通前的联系测量工作不少于3次,宜在隧道掘进到100m、300m以及距贯通面10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
当地下起始方位角较差小于12〃时,可取各次测量成果的平均值作为后续测量的起算数据指导隧道贯通。
2.隧道内定向边边长应大于60m,视线距隧道边墙的距离应大于0.5m。
3.隧道内控制点间平均边长宜为150m。
曲线隧道控制点间距不应小于60m。
4.水准线路往返较差、附和或闭合差为土8V Lmm o5.水准测量应在隧道贯通前进行三次,并应与传递高程测量同步进行。
重复测量的高程点间的高程较差应小于5mm,满足要求时,应取逐步平均值作为控制点的最终成果指导隧道掘进。
四、暗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1.地下施工高程测量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水准点宜每50m设置一个。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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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本规范用于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改造、运营阶段的工程监测技术要求,旨在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行中的安全性。
一、基本原则(一)建立健全科学的工程监测体系,依托规范、技术及基本数据经加核、备案、审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性,并为调整优化整体运营方案提供技术参考。
(二)实施多集成的智能化监测,适时安排监测点,搭建实时采集数据的监测网络,及时汇总分析跟踪控制,多指标实时全面、逐层连续评估,确保安全性及质量合格性。
(三)正确处理工程监测结果,将监测结果保存起来,归档备案,以便后期检查查阅。
二、监测范围及要求(一)施工阶段1. 轨道交通路堤排水沟及路堤基础施工前、中、后期的地质导线形状及测量水准变化的监测;2. 地铁路基路堰施工比例及压力位置的监测;3. 天桥、桥梁等结构施工灌次的形变量及施工工艺的分析监测;4. 站厅、洞口及设备室的湿度、温度、振动、杂质浓度及噪声等与安全性相关的指标的监测;(二)运行阶段1. 交通密集区块电磁场辐射监测;2. 山体滑坡和地壳变形及新补植地质类型的监测;4. 电缆气象温度、湿度、绝缘电阻、阻抗噪声及结冰等监测;5. 客车安全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三、实施细则(一)工程监测技术负责人应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现场监督检验工作规程》,将安全监测数据及时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部门备案;(二)交通密集区块电磁场辐射监测,应当使用监测仪器进行检测,并经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并备案;(三)接触网施工及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温度、湿度、阻抗噪声及结冰等监测,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实施,并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四)对与安全相关的结构地质类型以及运营段路面积水、湿度、温度、杂质浓度和噪声等监测,应统一采用智能系统,实现实时反馈;(五)客车安全监控及视频监控系统数据的实时采集,需安装安全报警仪器,以实现事故实时反馈及自动预警处理;(六)正确存档备案,避免数据丢失。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监测仪器及建议监测频率表7.1
2、监测频率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进行适当调整。
3、监测数据有突变时,监测频率应加密直至跟踪监测。
4、各监测项目的开展、监测范围的扩展,随施工进度不断推进。
平面控制网技术要求表6.1
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6.2
监测点沉降技术指标及精度要求表6.3
基坑工程影响分区表3.1
注:1 H—基坑设计深度(m),φ—岩土体内摩擦角(°);
2 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基岩时,H可为覆盖土层和基岩强风化层厚度之和;
3 工程影响分区的划分界线取表中0.7H或H·tan(45°-φ/2)的较大值。
(2)工程监测等级和范围确定:考虑本项目基坑施工特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第 3.3条规定,工程监测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本项目基坑设计深度、周边环境发生变形或破坏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工程自身风险等级为一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为二级。
综合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本项目工程监测等级定为一级。
监测范围为基坑周边2H(坑深H=24.8m)范围内,即坑外49.6m。
(图纸设计值与建议值)对比列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一级监测控制值: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一级监测报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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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基本情况(1)任务来源2009年11月20日向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提交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申请;◆2010年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了建标[2010]43号文件—“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同意了主编单位的编制计划;纳入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计划,并鉴定了合同 协议。
期限是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基本情况(2)审查与报批2012年6月7日~8日,在北京召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送审稿)专家审查会。
2012年9月完成报批稿,报批。
本规范为新编制规范,共有11章和4个附录,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监测项目及要求☐5. 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布设☐6. 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7.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8. 监测频率9. 监测控制值与警情报送☐10. 运营阶段监测☐11. 监测成果及信息反馈☐附录A 监测项目代号及图例☐附录B 基准点、监测点的埋设☐附录C 现场巡查报表☐附录D 监测日报表☐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从内容来看本规范主要特点和创新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基坑、隧道工程施工影响程度,将影响范围划分为主要影响分区、次要影响分区和可能影响分区,并根据影响区来确定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应包括主要影响区和次要影响区。
2)根据基坑、隧道工程自身风险等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将工程监测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针对明(盖)挖法、盾构法和矿ft法三大工法及周边环境分别确定了监测对象和项目、监测点布设要求以及监测频率,使轨道交通的监测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4)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类型的选择及监测点布设原则是依据监测等级划分的,而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类型的选择及监测点布设原则是按照影响分区确定的。
5)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根据不同区域的地层条件按中软~软弱和坚硬~中硬土两类土质,分别给出了不同工法施工支护结构、围岩体及周边环境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原则和参考值范围。
6)规定了监测预警等级及分级标准的依据和原则,并明确了须立即报警的几种情况,可有效规范和统一各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处置管理工作。
7)规范中首次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阶段应开展监测工作,并明确了监测工作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2)从规范结构来看☐无论明(盖)挖法、矿ft法施工,还是盾构法施工,被监测对象都可归结为三大类,即:支护结构、围岩地质体和周边环境。
☐由于围岩地质体与支护结构的监测项目确定及布点位置选择密不可分,因此,本规范编写时将支护结构和围岩地质体放在一章,周边环境单独成章。
1 总则1.0.1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果可靠,确保工程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运营阶段的监测工作。
1.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应编制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为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或安全运营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成果。
1.0.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 基本要求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3.1.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应在施工阶段对支护结构、周围岩土体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3.1.2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在施工单位监测的同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委托内容及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3.1.6工程监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分析研究工程风险及影响工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有针对性地编制。
监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场地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风险特点;3监测目的和依据;4监测范围和工程监测等级;5监测对象及项目;6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方法与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图;7监测方法和精度;8监测频率;9监测控制值、预警等级、预警标准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10监测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要求;11监测信息反馈制度;12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及人员的配备;13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管理制度。
3.1.8监测点的埋设位置应便于观测,不应影响和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受力和使用。
监测点应埋设稳固,标识清晰,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1.9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量测、现场巡查、远程视频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方法进行信息的采集,对穿越既有轨道交通、重要的建(构)筑物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周边环境宜采用远程自动化实时监测。
3.1.11 监测信息应及时进行处理、分析和反馈,发现影响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
3.1.14 城市轨道交通应在运营期间对线路中的隧道、高架桥梁和路基结构及重要附属结构等的变形进行监测,为分析线路结构安全及对运营安全的影响、制定线路结构维修加固方案及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等提供资料。
3.2工程影响分区及监测范围3.2.1工程影响分区应根据基坑、隧道工程施工对周围岩土体扰动和周边环境影响的程度及范围划分,可分为主要、次要和可能三个工程影响分区。
3.2.2基坑工程影响分区宜按表3.2.2的规定进行划分。
表3.2.2 基坑工程影响分区注:1 H—基坑设计深度(m),φ—岩土体内摩擦角(°);2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基岩时,H可为覆盖土层和基岩强风化层厚度之和;3工程影响分区的划分界线取表中0.7H或H·tg(45°-φ/2)的较大值。
图1 基坑工程影响分区3.2.3土质隧道工程影响分区宜按表3.2.3的规定进行划分。
隧道穿越基岩时,应根据覆盖土层特征、岩石坚硬程度、风化程度及岩体结构与构造等地质条件,综合确定工程影响分区界线。
表3.2.3 土质隧道工程影响分区注:i—隧道地表沉降曲线Peck计算公式中的沉降槽宽度系数(m)。
图2 浅埋隧道工程影响分区3.3工程监测等级划分3.3.1工程监测宜根据基坑、隧道工程自身风险等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工程监测等级的划分。
3.3.2工程自身风险等级宜根据基坑、隧道工程支护结构发生变形或破坏、岩土体失稳等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用工程风险评估的方法确定,也可根据基坑设计深度、隧道埋深和断面尺寸等按表3.3.2划分。
表3.3.2 基坑、隧道工程自身风险等级1超大断面隧道是指断面尺寸大于100 m2的隧道;大断面隧道是指断面尺寸在50m2至100m2的隧道;一般断面隧道是指断面尺寸在10m2至50m2的隧道;2隧道深埋、浅埋和超浅埋的划分根据施工工法、围岩等级、隧道覆土厚度与开挖宽度(或直径),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综合确定。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中基坑类别的划分是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以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7m 至10m之间、大于10m为基坑等级划分标准)3.3.3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宜根据周边环境发生变形或破坏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用工程风险评估的方法确定,也可根据周边环境的类型、重要性、与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和对工程的危害性按表3.3.3划分。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表3.3.3 周边环境风险等级3.3.4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可根据场地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按表3.3.4划分。
(参照了《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表3.3.4 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注:符合条件之一即为对应的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从复杂开始,向中等、简单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3.3.5工程监测等级可按表3.3.5划分。
表3.3.5 工程监测等级4 监测项目及要求4.1一般规定4.1.1工程监测对象的选择应在满足工程支护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的条件下,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根据支护结构设计方案、周围岩土体及周边环境条件综合确定。
监测对象宜包括下列内容:1基坑工程中的支护桩(墙)、立柱、支撑、锚杆、土钉等结构,矿ft法隧道工程中的初期支护、临时支护、二次衬砌及盾构法隧道工程中的管片等支护结构;2工程周围岩体、土体、地下水及地表;3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桥梁、既有轨道交通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等环境。
4.1.3 各监测对象和项目应相互配套,满足设计、施工方案的要求,形成有效、完整的监测体系。
4.2仪器监测项目4.2.1明(盖)挖法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选择。
4.2.2盾构法隧道管片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2选择。
4.2.3矿ft法隧道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3选择。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表4.2.1 明(盖)挖法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表4.2.2 盾构法隧道管片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表4.2.3 矿ft法隧道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4.2.4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对工程周围岩土体进行监测:1基坑深度较大、基底土质软弱或基底下存在承压水且对工程影响较大时,应进行坑底隆起(回弹)监测;2基坑侧壁、隧道围岩的地质条件复杂,岩土体易产生较大变形、空洞、坍塌的部位或区域,应进行土体分层竖向位移或深层水平位移监测;3在软土地区,基坑或隧道邻近对沉降敏感的建(构)筑物等环境时,应进行孔隙水压力、土体分层竖向位移或深层水平位移监测;4工程邻近或穿越岩溶、断裂带等不良地质条件,或施工扰动引起周围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发生较大变化,并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或施工可能造成危害时,应结合工程实际选择岩土体监测项目。
4.2.5周边环境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5选择。
表4.2.5 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目,○——选测项目;线可能造成危害时, 表4.2.5 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续)注:1 √——应测项 2 对主要影响区内的高层、高耸建(构)筑物应进行倾斜监测; 3 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或土体出现坍塌、地面出现裂缝迹象,并对地下管 应对地下管线进行水平位移监测;4 桥梁自身安全状态差、墩台差异沉降大或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梁板结构应力监测;5 既有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线和地面线的监测项目可按照桥梁和既有铁路的监测项目选择。
4.2.6当工程周边存在既有轨道交通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现场巡查4.3.1明(盖)挖法基坑施工现场巡查宜包括下列内容:1 施工工况1)开挖面岩土体的类型、特征、自稳性,渗漏水量大小及发展情况;2)开挖长度、分层高度及坡度,开挖面暴露时间;3)降水或回灌等地下水控制效果及设施运转情况;4)基坑侧壁及周边地表截、排水措施及效果,坑边或基底有无积水;5)支护桩(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明显沉陷,基坑侧壁或基底有无涌土、流砂、管涌;6)基坑周边有无超载;7)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有无位移、坡面有无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