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思想对我国的启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登斯社会福利思想对我国的启示
院系:文法学院班级:社会工作0602 姓名:刁媛学号:060108013
摘要:Our government can absorb, profit from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arrying out social welfare aspect policy the experi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s process. Since as has caused the 1980s various countries social welfare domain to have the tremendous change “the third way“to stress that” does not have the responsibility namely does not have the rights”, proposed the positive welfare policy, advocates constructing the social investment country. And paid great attention on the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the positive welfare policy and develops the civil society to construct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to our country to provide the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关键词:吉登斯思想、积极社会福利、启示
一、吉登斯积极社会福利思想
吉登斯通过对传统左派与右派的分歧、“福利国家”的界定核对福利国家危机实质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积极社会福利理念,确立“无责任无权利”原则,认为“政府对于其公民和其他人负有一系列责任,包括对弱者的保护,个人主义不断扩张的同时,个人义务也应当延伸。”公民个人和政府以外的其他机构也应当为积极福利做出贡献。在此基础上,他提出要变传统消极的通过提供物质或金钱帮助来维持人的生存的福利政策为积极的增强人的生存能力,促进人的发展的福利政策主张,最终实现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目标。社会投资型国家不仅关心人的经济福利,更注重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加大教育力度来促进人的发展,最终解决经济问题和福利问题。
(一)“无责任即无权利”思想
吉登斯认为现在福利国家面临的风险性质已发生改变,在传统工业社会,人们面临的是人口生育与养老之类的可以预见的、呈现一定时间规律的风险,或是诸如工伤、失业、疾病
等等的自然发生的概率性事件的风险,这两种风险都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自然的不确定性和固定性所带来的风险”,都能以社会保险的方法加以解决。而在后工业社会,人们面临的是不能用传统的方法加以解决的人为风险,是“我们在以一种反思的方式组织起来的行动框架中要积极面对的风险”,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在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如何区分这两种风险?吉登斯指出了人为风险的三个不同点:“一是人为风险是启蒙运动引发的发展所致的,是‘现代制度长期成熟的结果’,是人类对社会条件和自然干预的结果;二是其发生以及影响更加无法预测,‘无法用旧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它们也不符合启蒙运动开列的知识越多,控制越强的药方’;三是其中的‘后果严重的风险’是全球性的,可以影响到全球几乎每一个人,甚至人类整体的存在。”人们开始很少担心自然能对我们怎么样,而更多地担心我们对自然的所作所为。正是因为风险性质改变了,传统的福利制度出现了危机,吉登斯认为这种危机是风险管理的危机,并不是简单的财政危机。
此外,传统的福利国家强调的是公民所享有福利是一种政治权利,“政府保障每一公民的最低所得、营养、健康、住房、教育水平,对于国民来说,这是一种政治权利而非慈善”。这种制度忽视了福利的享有者即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出现了提前退休或志愿失业的不良行为,使得高福利国家的公民的效用水平比低福利国家的公民高,导致在相同的单位时间的劳动和相同工资的情况下,高福利国家的雇员会因其效用水平低于预期而不愿工作,相反,低福利国家雇员则愿意工作。这样,出现了大批依靠国家较高福利待遇的失业人口。
为改变这种状况,吉登斯提出了“无责任即无权利”原则,主张强调个人的责任与义务。他指出,“个人主义不断扩张的同时个人义务也应当延伸”,“作为一项伦理原则,‘无责任即无权利’必须不仅仅适用于福利的受益者,而且也适用于每一个人”。在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中,个人在失业后往往只是享受着国家的无偿福利待遇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与义务,
这就是使得国家的福利负担逐渐加重,造成社会生产能力的滞后。因此,他强调“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应当履行主动寻找工作的义务”,“那些从社会产品中受益的人应当负责任地利用两者,而且应当反过来回报给更广泛的社会群体。作为公民权利的一个方面,‘无责任即无权利’的原则必须对政治家和公民、富人和穷人、企业机构和个人同等适用。”可见,吉登斯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也强调集体的责任,主张个人、集体和国家一道为建设福利国家做出贡献。
(二)“积极福利”的主张
传统的福利政策主要是根据外部风险组织起来的,用来解决已经发生的事,具有被动性,本质上是一种风险的重新分配,其目标是维持人的生存状态,不至于因遭遇风险而陷入生存危机,因此被称为消极的福利政策,它的手段是外在的物质或现金给付。吉登斯提出了“积极福利”的主张,其目标是推动人的发展,手段是增强人自身的生存能力。这种目标源于对幸福的重新审视。吉登斯指出,我们应当倡导一种积极的福利,公民个人以及政府以外的其他机构也应当为这种福利做出贡献,它将有助于财富的创造。福利在本质上不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而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它关乎人们的幸福。因此,一个真正关心国民幸福的政府应为国民的自我实现创造条件。
传统的福利政策对外部风险采取事后风险分配制,而积极的福利政策对人为风险采取“事先预防”的方法,即在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采取防范措施。积极的福利政策的实施通常要求国家的干预,甚至是国际或全球范围的合作。
(三)社会投资型国家
“为了取代‘福利国家’这个概念,我们应当提出‘社会投资型国家’,这一概念适用于一个推行积极福利政策的社会。”吉登斯所提出的“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特点是:作为积极福利的福利开支不再完全由政府创造和支配,而是由政府和其他机构共同提供;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