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测验标准规范
流量测验规范2-2016
要点4
2.2.1 水文站按流量测验方法的需要,可 分别设立基本水尺断面和相应的流量测 验断面。
基本?浮标?流速仪?比降? 水位计、水尺在何处?
要点 5
1 浮标法测流的中断面宜与流速仪法测流断面、 基本水尺断面重合。当受地形限制有困难时, 可分别设置,但与流速仪法测流断面间不应有 水量加入或分出; 2 上、下浮标断面必须平行于浮标中断面并间距 相等,且其间河道地形的变化小;上、下浮标 断面的距离应大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值的50倍 ;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最 大断面平均流速值的20倍;
• 2 当断面控制和河槽控制发生在某河段的不同位置时, 应选择断面控制的河段作为测验河段;在几处具有相 同控制特性的河段上,应选择水深较大的窄深河段作 为测验河段;
要点2
2.1.3 采用流速仪法测流的测验河段,宜顺直、稳定、水流集中,无分流岔 流、斜流、回流、死水等现象;顺直河段长度宜大于洪水时主河槽宽度的5 倍;??宜避开有较大支流汇入或湖泊、水库等大水体产生变动回水及严 重漫滩、急剧冲淤等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平原区河流上,河段宜顺直匀整,全河段的河宽、水深和比降应无明显 变化,单式河槽河床上宜无水草丛生。当测验河段无法避开游荡性河段时 ,应避开变动沙洲; 2 在潮汐河流上,宜选择水面较窄、涨落潮流路顺直、通视条件较好、横断 面较单一、受风浪影响较小的河段; 3 水库、湖泊出口站或堰闸站的测验河段宜选在建筑物的下游,并避开水流 大的波动和异常紊动的影响。当在下游测验有困难,而建筑物上游又有较 长的顺直河段时,可将测验河段选在建筑物上游; 4 结冰河流的测验河段不宜有冰凌堆积、冰塞、冰坝。对有层冰层水的多冰 层结构的河段,应经调查或勘查,选取结冰情况较简单的河段;对特殊地 形地理条件,宜选择不冻河段作为测验河段; 5 受水工程或人类活动影响以及巡测断面的测验河段选择,可根据设站目的 或需要,适当放宽条件,以能够满足测验精度要求为原则。
《水文测验学》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与标准
该课程既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又是职业技能认证课程,具体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表:
课程整体成绩表
在考试方面改革传统单一的问卷式考试模式,使用项目化考试,不再安排期末集中考试,每个项目有三个方面(包括知识、技能和态度),考核可依据提交的成果、作业、平常表现及小组互评的结果进行,考核方式可采用卷面、计算机模拟和实操。
各项目按照内容、作用、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所占比例,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如下表:
课程考核成绩表
职业技能认证
该课程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在课程结束后直接参加证书的认证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和认证。
水文测验规范
水文测验规范水文测验是一种用于测量一个人对水的相关知识和水资源管理的测试方法。
它能够评估一个人对水的理解和重要性的认识,帮助人们更好地管理水资源。
以下是关于水文测验规范的一些要点。
1. 测验目的:水文测验的目的是评估被测试者对水资源管理的理解和知识水平。
这包括对水循环、水污染、水质量、水利用等方面的理解。
通过这个测验,可以帮助人们发现和解决水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提高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能力。
2. 测验内容:水文测验包括多个方面的问题,如水的循环过程、水资源的分类、水质量的评估和监测、水资源利用的规划和管理等。
这些问题既涉及到科学知识,又涉及到实际应用。
测试的内容应广泛而且切实,既要考察基本概念的掌握,又要关注实际问题的解决。
3. 测验形式:水文测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选择题、填空题、解释题、计算题等。
不同形式的题目可以评估被测试者不同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同时,可以采用图片、实例、问题解决等方式,使测验更加具有实际应用性。
4. 测验难度:水文测验的难度应根据被测试者的年龄和教育水平来确定。
对于小学生和初中生来说,难度应适中,注重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应用。
对于高中生和大学生来说,难度可以适当增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5. 测验评分:水文测验的评分应根据题目的不同要求来进行。
对于选择题,可以根据答案的准确性来评分;对于填空题,可以根据填写的内容是否准确和完整来评分;对于解释题和计算题,可以根据答案的正确性和解题的逻辑性来评分。
6. 测验结果分析:水文测验的结果应根据被测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可以根据得分情况来评估被测试者对水资源管理的理解和认识水平。
同时,还可以分析不同题目的得分情况,找出被测试者在不同方面的问题和差距,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提供指导。
7. 测验应用:水文测验可以应用于不同场景,如学校、社区、工作场所等。
通过在不同群体中进行测验,可以了解人们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和态度,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标准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 50179-93 (摘录)第五章浮标法测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5.1条本规范规定的浮标法测流,包括水面浮标法、深水浮标法、浮杆法和小浮标法,分别适用于流速仪测速困难或超出流速仪测速范围的高流速、低流速、小水深等情况的流量测验。
测站应根据所在河流的水情特点,按下列规定选用测流方法,制定测流方案。
一、当一次测流起讫时间内的水位涨落差,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第三款的规定时,应采用均匀浮标法测流。
均匀浮标法测流方案中有效浮标横向分布的控制部位,应按流速仪法测流方案的测速垂线数及其所在位置确定。
多浮标测流方案中有效浮标横向分布的控制部位,应包含少浮标测流方案中有效浮标的控制部位在内。
二、当洪水涨、落急剧,洪峰历时短暂,不能用均匀浮标法测流时,可用中泓浮标法测流。
三、当浮标投放设备冲毁或临时发生故障,或河中漂浮物过多,投放的浮标无法识别时,可用漂浮物作为浮标测流。
四、当测流断面内一部分断面不能用流速仪测速,另一部分断面能用流速仪测速时,可采用浮标法和流速仪法联合测流。
五、深水浮标法和浮杆法测流适用于低流速的流量测验。
测流河段应设在无水草生长、无乱石突出、河底较平整、纵向底坡较均匀的顺直河段。
六、小浮标法测流,宜用于水深小于0.16m时的流量测验。
当小水深仅发生在测流断面内的部分区域时,可采用小浮标法和流速仪法联合测流。
七、风速过大,对浮标运行有严重影响时,不宜采用浮标法测流。
第5.1.2条采用浮标法测流的测站,浮标的制作材料、型式、入水深度等规格本站必须统一。
浮标系数应经过试验分析,不同的测流方案应使用各自相应的试验浮标系数。
当因故改用其他类型的浮标测速时,其浮标系数应另行试验分析。
第5.1.3条数的确定和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试验资料确定的浮标系数,应按本章第六节的规定进行校测。
校测的试验次数应不少于10次.校测结果宜用学生氏(t)检验法进行检验。
当原采用的浮标系数与校测样本有显著性差异时,应重新进行浮标系数试验,并采用新的浮标系数。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精心整理《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摘录)第五章浮标法测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5.1条本规范规定的浮标法测流,包括水面浮标法、深水浮标法、浮杆法和五、深水浮标法和浮杆法测流适用于低流速的流量测验。
测流河段应设在无水草生长、无乱石突出、河底较平整、纵向底坡较均匀的顺直河段。
六、小浮标法测流,宜用于水深小于0.16m时的流量测验。
当小水深仅发生在测流断面内的部分区域时,可采用小浮标法和流速仪法联合测流。
七、风速过大,对浮标运行有严重影响时,不宜采用浮标法测流。
第5.1.2条采用浮标法测流的测站,浮标的制作材料、型式、入水深度等规格本站必须统一。
浮标系数应经过试验分析,不同的测流方案应使用各自相应的试验浮标系数。
当因故改用其他类型的浮标测速时,其浮标系数应另行试验分析。
第5.1.3条数的确定和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试验资料确定的浮标系数,应按本章第六节的规定进行校测。
校测的数。
1.0.85;2.3.大或水深较小者,宜取较小值。
四、当测验河段或测站控制发生重大改变时,应重新进行浮标系数试验,并采用新的浮标系数。
第5.1.4条对断面比较稳定和采用试验浮标系数的测站,均匀浮标法单次流量测验的允许误差,不应超过表5.1.4的规定。
均匀浮标法单次流量测验允许误差表5.1.4第六、检查和分析测流成果。
第二节水面浮标法第5.2.1条水面浮标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浮标入水部分,表面应较粗糙,不应成流线型。
浮标下面要加系重物,保持浮标在水中漂流稳定。
浮标的入水深度,不得大于水深的1/10。
浮标制作后宜放入水中试验。
二、浮标露出水面部分,应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第5.2.2条采用水面浮标测流的测站,宜设置浮标投放设备。
浮标投放设备应由运行缆道和投放器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投放浮标的运行缆道,其平面位置应设置在浮标上断面的上游一定距离处,第二、当采用浮标法和流速仪法联合测流时,浮标应投放至流速仪测流的边界以内,使两者测速区域相重叠。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条文说明
水位和其他高程数值 只能用一个固定不变的基面来表示 每个
测站的基面位置 是通过水准点高程值间接体现的 设置形成环
状的三个以上基本水准点 其中可包括相当于基本水准点设置要
求的校核水准点和高程参证点 构成本站高程控制自校系统 既
可保证基面的稳定性 同时还可以起到减少基本水准点校测工作
量的作用
水准测量
一般规定
是不相同的 当一次测量为 站时 则往 返为 站 在往测
为第一个仪器站测量的水尺 其计算不符值的 应为 只有均
由校核或基本水准点推算各水尺零点高程 才相当于往 返测量
仪器站序数 均 为 第
站 否则 返测则为
站 这样会增大高程测量误差传递影响 降低水尺零点高
程精度
地形测量
平面与高程控制
水文测站的地形测量大多数测区面积不大 采用以图根
度的一半 同时取用
桩间距离测量精度 对起点距 水面
宽等的测量精度是完全可以保证的
本规范中各精度指标的规定限差 是根据中误差分析
取二或三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这样在测绘中各项误差值均不得超
过限差 且接近限差的误差也应是少量的
水文测站一律使用水文冻结或测站基面 这是因为要使
水文测站的水位 高程资料的多年连续性不遭破坏 一个测站的
独立小区的地形图测绘 不需要与国家地形图接图 故将国家规
定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的
放宽为
等高线最大高程限差是用等高线插求地面点高程中误差来确
定 对于这项限差 根据不同地形国家规定了限差范围 本规范
取用了限差范围中的最大值
断面测量中的距离控制桩 是由平面控制或水文测验常
用基线测定的 根据误差传递原理 其最高精度仅能达到起始精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文普通测量规范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文普通测量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的通知水文号根据原水利电力部由水利部水文司主持黑龙江省水文总站主编的经审现正式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该规范编号为各单位在实施中发现问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目次总则水准测量断面测量附录水尺零点高程测量记载表与填制说明附录断面测量记载表附加说明总则为统地形测量和断面测量的技术特制定本本规范适用于水文站水文测水文调查五等水准测量水尺零点高程河道断面测量和限额以下水文普通测量的应符合下列长距离水准测量路线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允许值为内的各水准点联测比降观测的高程测量路线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允许值平面控制测量最低一级图根网最弱边的相对边长中误差不得超过地形图内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困难地区亦不得大于等高线插求点高程中误差的在平丘陵地不得大于山地不得大于个基断面测量的距离控制桩间相对距离中误差不得大水文测站应使用冻结基面或测站有条件的水文测站应与国家高程系统接每站应使用三个基本水准点构成的高程自校系各项测量的原始记录应现场记载不得各项测绘成果应及时进行基本水准点和高程自校系统的测量成果应长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建立位置构造图与说明表等档案对测量标志应按国务院志保护条进行采用先进测量仪器和新测绘技术精度不得低于本规范水准测量一般规定高程引地形测量中高程控制水准测量的等级应执行本规范的有三等水准路线的支应不大于在两个二等水准点之间布设三其长度应不大于环线周长应不大于测站水准点联测和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四等水准路线的支应不大于在两高级点间布设的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测站水准点联测和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五等水准路线的支应不大于在高级点间布设的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当用于基本等高距为的高程控支线长度应不大于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当水准路线长度大于应每隔左右分一测在测段的端点设置或选定基本上相当于校核水准点标准的固定等采用不低于国内水准仪系列的级水准仪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一般应使用级水准五等水准测量可使用水准水准标尺应采用双面水准如因条件限制可用单面水准尺按一镜双高法塔尺或折水准测量在每仪器站的允许视应符合表规定其视线高度要求三水准测量仪器站观测限差应符合表表表允许视线长度前后视距不等差表允许高差限差注采用单面尺时变换仪器高度前后所测两尺高差之差与同站黑红面所测高差之差限差相同往返测量环闭合差限差应符合表往返测量高差不符值及路线环闭合差限差注种路线单程长度均以于按环由不同等级路线构成时环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水准测量成果超限应重若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应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则应从水准点或符合限差要求的测段或间歇点开始重地形高程测量及长距离引测所用水准水准应在使用前进行相应等级的全面检验与校在使用中应经常进行水准仪圆水准气泡和角的检验与校正角不得大于水尺般高程测量等常用水准年应进行不少于次的水准仪圆水准气泡和角的检验与校水准尺的米间隔平均真长与名义长之式因瓦水准尺不得大于标尺不得大于地形高程控制及长距离引安置水准仪三角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右除路线每测点上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应接近于一条直同一仪器站上不得两次调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时相邻站应交替对准前后视调平每一测段的往测和返测其仪器站数应为偶数若为奇数时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必须互换位置而往测第一个测站上当作前视的水准尺在返测第一个测站上它应该当作后视水准并应重新安工作间歇时应选择两个坚实可靠的固定点做为间歇进行双在间歇点上做上标记间歇后应进行检水准点和标石设置水文测站的水准点分基本和校核两水文站应在不同位置设置三个基本水准点其中一个水准点设置明二个设置暗基本水准点相互间距离以为测站附近设有国家水准点设置一个基本水准基本水准点应设置在水文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或堤防背河侧高处能保证水准点稳定又便于引测的地在各水位观测断面附近可设置校核水准点其位置和数量应满足进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时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站的水准点设逐以后无论其高程是否变都不得改变其编号必要时可加辅助基本水准点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观校核水准点标石埋设可参照基本水准点要求适当放三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往返观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水准尺进行观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观测程序应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当两端点为已知高程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程序应后或五等水准测量采用中附合或环形闭合路线用单程观水准支线应进行往返观测在困难条件下也可进行单程双采用双面水准尺丝读数法要求仪器安平绕垂直轴旋转时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采用单面水准尺返测时变换仪器的高度应不小于光学测微法的仪器安平同第条要求但照准水准尺基本分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应不大丝读数应读至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水准测量时先将水准仪概略整平即可按一般水准仪观测顺序进四等水准测量应读记至计算平均高差取至均记至毫用测微法中丝读数计算高程平均均取至各等级水准测量的视距和视距差取至水准测量中应及时检查每一仪器站的观测结和表可迁至下仪器每测完一个测计算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路线测量的不符值应满足表规定当超按下列要求重测和计算高差结对可靠程度小的往测或返测向进行单程重如果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同一方向原测高差的且其平均数与反方向的原测则取其平均数作为该单程的高差结若重测的高差与同方向的原测高差不符值超出而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反方向原测高差没有超出限差则用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反方向原测单程高差计算闭若该单程重测后与原返测的单程高差计算结果均超出限差则重测另一单至符合限差要求为用单程双转点右路线的测法时可只重测一个单程单线并与原测结果中符合限差的一个左或右单线取平均数如果重测结果与原测的左右线结果比较均则取三次单线的结果平均当重测的结果与原测两个单线结果均超限差应分析原因再测一个单程单至符合限差要求为闭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附合闭合支线式中闭合差段高差的代数各测站的往返测的高差终了已知水准点的起始已知水准点的闭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的改正应按测段长度或仪器站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式式进行路线长度和仪器站数的闭合差改正数计式中一测段站数闭合差改正一测段中距离路线的总一测段中的仪器站路线中总的仪器站跨河水准测量河宽小于允许视线长度可直接跨河测量当河宽大于允许视线长度但有桥梁可以利用通过桥面进跨河两岸测点间的水平视线距水面的高度要大致当跨河视线长度在以内线高度至水面距离不得小于线长度大于线高度至水面距离不得小于跨河两岸安置仪器及标尺的位其能构成平行四边腰梯形或形布置为跨河视线长度力上视线长度不得短于两岸视使用一台仪器观测时宜采用字标尺点应牢需设置木桩木桩顶面直径宜大于土长度应满足标尺点牢固的要求桩顶高于地面钉上圆按条布设跨河测量场在距跨河点以立临时水准视线长度在河水准测量应观测两个测个测回的等水准应不超等水准应不超出出限差分析原因按第条要求重当视线长度在以内跨越水流平缓的河水湖等的四等用静水传递高程法进行二次观两结果为两岸水准点间的水平距离以冰层有足够厚度和表面高程日变化不大的时期可使用冰上测量要求在冰面上的仪器支尺点均设置木岸埋设临时水准与路线上的其他水准点或固定点连测量限差与等水准测量规定相当跨河水准测量的视线长度大于采用经纬仪倾角法进经纬仪倾角法测量的测回数及每个测回中组数应满足表表注当用一台仪器进行跨河水准测量时在一岸观测仅为半测回进行两岸观测后组成一测回经纬仪倾角法各测回互差应不大于下式计算的限值三等四等式中毫米计回河视应用经纬仪倾角法进等跨河采用两台垂直度盘指标差稳定的型经纬时在两岸观观测本岸近标尺的盘左和盘右同一边缘的两次照准读数差应不大于测对岸远标尺一标志的四次照准读数差应不大于一测回的水平视线夹角或互差应不大于跨河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宜在风力微弱和气温变化较小的阴天进风力在级以上或风向平行跨河视线时不宜观当晴天观应在日出后一小时开始至地方时上午下午自地方时后开始至日落前一小时观测时仪器须用白色伞遮蔽阳仪器调岸不得碰动调焦螺旋和目镜立水准尺应保持圆水准器的气泡居跨河水准测量前应进行临时水准点与水准尺的立尺点连在每日观测前用单程进行检当检测高差与连测高差比不超过表的限差即可进行跨河观若检测超则再检测另一个单在视线长度大于跨河水准测量的记录和计算应用专门的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采用双面水准如用单面水准测均应采用一镜双高一镜双高法变换仪器高度前后所测两尺高差之同面所测高差之差限差相测量允许高差不符值和视线长度应符合表表水尺零点高程测量视线长度高差不符值注要求视线高度三丝能读数程仪器站数需要校核的各支水尺在往测和返测过程要逐个测推算往返两次各测点高程均应由该校核或基本水准点开各支水尺往返算出的零点高程不符值若不超出表的限差即以往返两次高程的平均值作为新测的水当新测的高程与原用的水尺零点高程相差不超过该次测量的允许虽一般水尺小于或比降水尺小于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应采用新测洪水痕迹和大断面的水准测量重要的洪水痕迹的高程采用四等水准测量一般的可采用五等大断面的两岸固定用四等水边线上地形转折点的高程可用五等大断面的水准测量中除转点外的各地形转折点高程一律读记至厘复测大断面闭合于已知高程的固定只进行单程水准点的引测和校测水文站的基本水准点其高程应从国家等水准不低于三等水准引具备可从国家三等水准点引引测水准点一经选无特更校核水准点从基本水准点用三等水准引条件不具备用四等水准引对水位精度要求较高水准点年校测一其他测站年校测一水准点每年校测一校核后的基本水准点高程的采用应符合以下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小于或等于允许限差仍采用原测定的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超过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或重复测量的办法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发生变动可确定水准点新的校核后的校核水准点高程的采用与基本水准点相高程自校系统年校测一次若发现某一水准点发生变动应及时校当高程自校系统经过校发现基本水准点有变动则基本水准点可按第条要求延长校测时间一地形测量一般规定水文测站的地形测量应在建站初期进以后地形有显著变化时应重新测量或局部重地形变化不大时重测时间应不超过水文测站地形测量的范围应符合下列河道站在垂直水流方向的宽应测至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上漫滩大的河流应测至漫滩边有堤防的河段应测至堤防背河侧的地在顺水流方向的长度应包括对水位量关系起控制作用的全河其长度应大于宽漫滩大的可适当变水渠道站应包括各观测地当观测地段较分散时可用小比例尺图标明各观测地段位置各地段按需要测绘大比例尺地形水文测站地形除一般地形图测绘内容外应增加下列测绘内水准断面标基线桩和历年最高水位的淹没边站观测测验断面及水文观测设设施水文调查所需地形图测量范围和内按项目有关要求确水文测站地形图选用的测图比例尺应使测验河段在正常水位的水面宽不小于图上的宜选用例小测区也可选用或测图比例图幅尺寸应为或水文测站地形图采用平面直角坐用国家与其它部门控制网时采用相应坐标系没有条件利用的可在国家地形图上量概略坐标与方位角作为独立坐标系统的起算数地形图复测时应与原测采用同一坐标系简易地形测量可用磁方进行地形测量作业所用具进行全面检查校作业时间长作业过程中应进行主要项目的检查与校平面与高程控制水文测站地形图的平面控测区应采器站三级控小三角网或量距导线作首级控小测区可采用以图根网为首级控制的两级控水文测站地形图的高程控制大测区首级控制应采用四等其余控制可采用五等高出最高洪水位以上且用水准施测有困难的也可采用三角高程测布设控制网应将可利用的国家点和水文站固定点作为控制点控制网内应至少有三个设置永久性标志的控制点其中应包括起始数据经纬仪量距导线测量经纬仪量距导线作独立测区首级控应布设闭合导线或多闭合环导作加密控可布设附合导单结点导闭合导线或支导经纬仪量距导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当基本控制导线网下仅发展一次图根或不作二次图根网加密图根控制导线边长的相对误差与导线相对闭合差分别为和查勘选点前应先进行导线网设各导线边长应大致相导线点应选在地势较视野开地面坚实的地并将可利用的水文站已有测验标志点兼作导导线点应统一编导线网为闭合导线点序号应按反时针编表经纬仪量距导线的技术要求注表图比例尺分母折角数导线边长应进行丈能直接丈量的用双基线法量测不符值与边长之比应符合表规用钢尺丈量边长进行长度改改正应符合下列规地面坡度大于应在尺段端点设桩测进行倾斜改整尺尺长改正数与整尺名义长度之比大于应进行尺长改当丈量时气温与钢尺检定时温度差超应进行温度改用激测距仪测量导线边长所用仪器出厂精度应不低于作业前应对仪器的常数周期频率误差和测距中误差进行检测定测距改正测线离开地面或障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当测线不水平应测垂直角或两端所测导线边长不得小于边长用返返单向各观测两组每组测读两各组互差应不大于往返测误差应不大于在进行每组读数同测读与仪器同高处的气气压各一温度读至气压读至水平角观测应采用测回法观测导线前进方向观测时仪器水平盘水准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角限差与测回数应满足表非独立导在导线与连接网连接的端点上按表要求观测连当导线折角闭合差满足表的要求时应将折角闭合差按长边边大的要求分配闭合差进行角度改导线折角闭合差按下列公式计闭合导附合导式中线折角闭合导线为各内角之导线为各折角之和内角或方位当导线相对闭合差满足表的要求将坐标增量闭合差按边长比例分行坐标增量改导线相对闭坐标增量闭合差分别用下式计导线相对闭合差式中线相对闭导线全横坐标增量闭合差坐标增量闭合差闭合导线附合导线式中别为横坐标增量代数和线终点横坐标线起点横坐标单结点导线应先计算结边方位角与结点坐标的最或是然后按附合导线进行多闭合环导线可用逐次平差但逐次平差的次数不得多于三旁点交会导线在漫滩不大但测距困难的独立测宜采用旁点交会导旁点交会导线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旁点交会导线的水平角观应执行本规范第条与第条中图根三角网旁点交会导线基线可设置在导线的一当测区长度较大时应设置在导线中基线丈量的技术要求与长度改应执行本规范第条与第条中图根三角网表旁点交会导线技术要求各导线边长应从基线开始依次由两侧交会三角形分别计侧算出的边长相对误差不得大于表三角测量布设三角网应首先根据测区面积与测图比例尺确定平面控制的分分级应符合表表三角网布设平面控制分级测区内或其附近有国家三角网或其它单位高级控制网首级控制的小三角网可选用插锁法或插网法形式布独立测区的首级控制小三角网可选用三角点多边地四边形布加密图根三角网宜采用线形三角锁布三角网宜布设呈近似等边三角对于小三角三角形内角应不小于地形限制时的个别角应不小于根三角网求距角应不小于别图形的求距角应不小于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表三角测量主要技术要求注图允许最大视距长度当测图比例尺为分别为传递方位角的边长在图上的毫米数独立网的起始边宜用基线直接作为起始当需采用基线扩大网测定起始边布设为近似菱形其扩大比不宜超过基线精度应高于起始边边长精度的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应为同级网要求测回数的当用小三角网作首级控根控制仅需作一次加密其起始中误差分别取与当图根网为一次加密或小测区仅需用图根三角网一次布网起始中误差分别取与三角网布设应先进行图上设计然后进行实地选应三角点在测区内应均匀分并应选在地势较通视条件良好的地在一个点上的各边长不宜要利用三角网的加的地面坡度应不大应将可利用的水文站已设标志点和其它单位的控制点选作三角用钢尺丈量基线长度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表钢尺丈量基线技术要求注单尺往返与双尺同向丈量一次为两测回当所丈量的基线为基线扩大网的基线时测回数应增加一基线丈量的长度改正应符合下列整尺尺长改正数与整尺名义长度的在小三角网基线丈量中大于在图根三角网基线丈大于时应进行尺长改当地面坡度大于应在尺段端用五等水准测桩顶进行倾斜改当测量时气温与钢尺鉴定温度较差的绝对值或对于小三角网基线超出对于图根三角网基线超出应观测温度进行尺长温度改基线边长的相对中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条至第条的规定边长相对中误差用下式式中中误差中误差全回值与各测回均值的差值回为往返丈量总次用激红外线测距仪测定基线边长应执行本规范第条的规定但其中返各单向观测的组数应为三每组测读次数应为三三角网的水平角观测应采用全圆测回各项观测误差不得超过表规定数表全圆测回法限差表当水平角观测误差超过表规定数值应按下列规定重归应重测半测两倍照准应重测全测水平方向各测回差的超限方向数为测站点观测总方向数的以下时仅重测超限否则应重测全部三角网的连接角观测应执行同级三角网水平角观测技术要求独立测区首级控制需要测定起始边方位角大测区应采用恒星观测起始边方位小测区可采用罗盘仪测定起始边磁方位三角网起始边测量与水平角观测结束应用下列公式进行三角网精度计并满足表。
水文技术标准
水文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文的测验和测量、气象观测及水文、洪水预报的基本规定、方法及要求。
适用于大广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文技术管理。
2 引用标准根据《水文测验试行规范》等有关标准编制本技术标准。
3 总则3.1 水文是水电厂防汛的前哨,水文测验是水文工作的基础,水文预报是指导水库调度的重要依据,是水电厂合理利用水资源进行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的参谋。
3.2 水文工作人员要对工作极端负责,做到测报准确及时,资料完整可靠,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了解流域水文特性和水利设施情况。
4 水文测验4.1测站说明4.1.1友谊水文站是大广坝水库的入库站,控制流域面积48%,主要任务是率定水位—流量关系,并向中心站自动遥测报送水位和雨量。
4.1.2广坝水文站是大广坝水库的出库站,主要任务是遥测出库水位、流量及率定泄洪量和发电机组效率等。
4.2水位观测4.2.1定期观测坝上、坝下水位,与自动测报值比较,如果误差大于2cm,应加密观测并分析原因,从而决定是否需要修改遥测水位基面值。
4.2.2每年汛前清理出库站沉沙池及进水管,确保水位井水流进出畅通。
4.2.3每次泄洪过后,根据情况清理出库站水位井沉沙池及进水管。
4.3流量测验4.3.1测流一般采用流速仪测量,特殊情况采用浮标法。
4.3.2大洪水测流力争测出整个洪水过程,全年要测出不同水位级流量。
4.3.3流速仪测流时,根据情况,可采用精测法、常测法和简测法,要对每一测法进行精简分析。
4.3.4测流垂线数目及位置应根据分析决定。
4.3.5垂线流速测点根据情况可采用一点法、二点法、三点法和五点法。
4.3.6测点的测速历时一般不应小于100秒,洪水涨落比较快时可缩短至50秒。
4.3.7常用流速仪应经常进行检查,定期送有关技术部门检定。
4.3.8测流开始及结束时,都应观测水位,洪水时根据情况加密观测。
4.3. 9浮标测流时应投放均匀,也可用水面漂浮物代替,其起点距用经纬仪水平交会法测定。
第三章水文测验
1、驻测:在河流或流域内的固定点上对水文要素所进行的观测称驻 测。这是我国收集水文信息的最基本方式,但存在着用人多、站点不足、 效益低等缺点。
对于为了探索各种水文特征值在时间上的变化规律和防汛需要而设立 的基本水文站。特别是对于干、支流大河控制站,要求水文观测人员常驻 水文观测站点,对流量等水文要素进行较长时期的连续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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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测站与站网
内容提要 1、水文测站(hydrometric station)的内容和分类; 2、水文站网(hydrologic network)的定义和布设原则; 3、水文测站的设立(network layout); 4、收集水文信息的基本途径。 学习要求 握水文测站和站网的定义、布设原则和内容以及水文信息收集的基本途 径。
水文站网(Hydrologic network):在一定地区或流域内,按一定原则, 用一定数量的各类水文测站构成的水文资料收集系统。 站网布设(Network layout):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经统一规划,对 水文测站进行的查勘设站工作。 水文信息(Hydrologic information):广义指一切水文数据。狭义指 预先不知道的有关水文情况的报道。 水文资料(水文数据)(Hydrologic data):各种水文要素的测量、调 查、记录及其整理分析成果的总称。 水文资料整编(Hydrologic data processing):对原始水文资料按科 学方法和统一规格进行整理、分析、统计、审查、汇编、刊印和存贮的 全部技术工作。 水文资料插补(Hydrologic data interpolation):根据水文资料中断 前后的实测值或相邻测站的同期资料或用其它方法推算出中断部分数据 的工作。 水文年鉴(Hydrologic year-book):按照统一的要求和规格并按流域、 水系统一编排卷册,逐年刊印的水文资料。 站年(Station year):水文资料系列的统计单位,以单站观测一年的 资料为一站年。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 58-93水文普通测量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general geodesic survey in hydrology1993-12-10发布1994-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的通知水文[1993]587号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86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由水利部水文司主持,黑龙江省水文总站主编的《水文普通测量规范》,经审定,现正式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该规范编号为SL58-93,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该规范由水利部水文司负责解释.各单位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主编单位及部水文司.该规范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目次1总则2水准测量3地形测量4断面测量附录A水尺零点高程测量记载表与填制说明附录B断面测量记载表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统一水文普通测量中水准测量,地形测量和断面测量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测验,水文调查的三,四,五等水准测量,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河道断面测量和限额以下的地形测量.1.0.3水文普通测量的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长距离水准测量路线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允许值为±40mm;水文测站内的各水准点联测,比降观测的高程测量路线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允许值为±10mm.(2)平面控制测量最低一级图根网最弱边的相对边长中误差不得超过1/1000.(3)地形图内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8mm,困难地区亦不得大于1.0mm;等高线插求点高程中误差的绝对值,在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1/2基本等高距,山地不得大于1个基本等高距.(4)断面测量的距离控制桩间相对距离中误差不得大于1/500.1.0.4水文测站应使用冻结基面或测站基面.有条件的水文测站应与国家高程系统接测.每站应使用三个基本水准点构成的高程自校系统.1.0.5各项测量的原始记录应现场记载,不得涂改.各项测绘成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基本水准点和高程自校系统的测量成果应长期保存.1.0.6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建立位置图,构造图与说明表等档案资料.对测量标志应按国务院《测量标志保护条例》进行保护.1.0.7采用先进测量仪器和新测绘技术时,精度不得低于本规范要求.52水准测量2.1一般规定2.1.1高程引测,地形测量中高程控制水准测量的等级,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2.1.2三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5km.在两个二等水准点之间布设三等附合路线,其长度应不大于180km;环线周长应不大于300km;测站水准点联测和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2.8km.2.1.3四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15km,在两高级点间布设的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65km;测站水准点联测和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1km.2.1.4五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km.在高级点间布设的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16km;当用于基本等高距为0.2m的高程控制测量时,支线长度应不大于1km;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4km.2.1.5当水准路线长度大于20km时,应每隔10km左右分一测段,在测段的端点设置或选定基本上相当于校核水准点标准的固定点.2.1.6三,四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不低于国内水准仪系列的S3级水准仪,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一般应使用S3级水准仪.五等水准测量可使用S10级水准仪. 2.1.7水准标尺应采用双面水准尺.如因条件限制,可用单面水准尺按一镜双高法施测,不得使用塔尺或折尺.2.1.8水准测量在每仪器站的允许视线长度,前后视距不等差,应符合表2.1.8规定,其视线高度要求三丝能读数.2.1.9水准测量仪器站观测限差应符合表2.1.9的规定.表表表2.1.9测高差之差限差相同.2.1.10往返测量高差不符值,路线,环闭合差限差应符合表72.1.10规定.环由不同等级路线构成时,环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2.1.11水准测量成果超限时,应重测.若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应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发现,则应从水准点或符合限差要求的测段或间歇点开始重测.2.1.12地形高程测量及长距离引测所用水准仪,水准尺,应在使用前进行相应等级的全面检验与校正.在使用中应经常进行水准仪圆水准气泡和i角的检验与校正,i角不得大于20″.水尺零点,一般高程测量等常用水准仪,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水准仪圆水准气泡和i角的检验与校正.水准尺的米间隔平均真长与名义长之差,线条式因瓦水准尺不得大于0.15mm,木质标尺不得大于0.5mm. 2.1.13地形高程控制及长距离引测的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置水准仪三角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右侧.(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测点上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于一条直线.(3)同一仪器站上测量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时,相邻站应交替对准前后视调平仪器.(4)每一测段的往测和返测,其仪器站数应为偶数,若为奇数时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必须互换位置,而往测第一个测站上当作前视的水准尺,在返测第一个测站上它应该当作后视水准尺,并应重新安置仪器.(5)工作间歇时,应选择两个坚实可靠的固定点做为间歇点,进行双测.在间歇点上做上标记,间歇后应进行检测.2.2水准点和标石设置2.2.1水文测站的水准点分基本和校核两种.2.2.2水文站应在不同位置设置三个基本水准点,其中一个水准点设置明标,二个设置暗标.基本水准点相互间距离以300~500m为宜.测站附近设有国家水准点时,可设置一个基本水准点.2.2.3基本水准点应设置在水文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或堤防背河侧高处,能保证水准点稳定又便于引测的地方.2.2.4在各水位观测断面附近可设置校核水准点,其位置和数量应满足进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时,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6站,不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11站的要求.2.2.5水准点设置后,应逐一编号.以后无论其高程是否变动,都不得改变其编号,必要时可加辅助编号.2.2.6基本水准点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138-90)的规定.校核水准点标石埋设可参照基本水准点要求适当放宽.2.3三,四,五等水准测量2.3.1三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往返观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水准尺进行观测时,也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观测程序应为"后,前,前,后".2.3.2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已知高程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观测程序应为"后,前,前,后"或"后,后,前,前".2.3.3五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附合或环形闭合路线用单程观测.水准支线应进行往返观测,在困难条件下,也可进行单程双测.2.3.4采用双面水准尺时,中丝读数法要求仪器安平后,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时,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1cm.采用单面水准尺返测时,变换仪器的高度应不小于10cm.2.3.5光学测微法的仪器安平同第2.3.4条要求,但照准水准尺基本分划时,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应不大于2mm,中丝读数应读至0.1mm.2.3.6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水准测量时,先将水准仪概略整平,即可按一般水准仪观测顺序进行测量.2.3.7三,四等水准测量应读记至1mm,计算平均高差取至0.5mm,五等均记至毫米.用测微法时,中丝读数计算高程平均高差,均取至0.1mm.各等级水准测量的视距和视距差取至0.1m.2.3.8水准测量中应及时检查每一仪器站的观测结果,符合表2.1.8和表2.1.9的规定时,方可迁至下仪器站.2.3.9每测完一个测段,应计算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左,右路线测量的高差,其不符值应满足表2.1.10规定,当超出规定时,应按下列要求重测和计算高差结果.(1)对可靠程度小的往测或返测向进行单程重测.如果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同一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符合限差,且其平均数与反方向的原测高差亦符合限差,则取其平均数作为该单程的高差结果.(2)若重测的高差与同方向的原测高差不符值超出限差,而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反方向原测高差没有超出限差,则用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反方向原测单程高差计算闭合差.(3)若该单程重测后与原往,返测的单程高差计算结果均超出限差,则重测另一单程,至符合限差要求为止.(4)用单程双转点左,右路线的测法时,可只重测一个单程单线,并与原测结果中符合限差的一个左或右单线取平均数值.(5)如果重测结果与原测的左右线结果比较均符合限差,则取三次单线的结果平均值.(6)当重测的结果与原测两个单线结果均超限差,应分析原因再测一个单程单线,至符合限差要求为止.2.3.10 附合,闭合,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附合 ()∑--=∆u d H H h h (2.3.10-1) 闭合 ∑=∆h h (2.3.10-2) 支线 ∑∑-=∆cthh h (2.3.10-3)式中△h ---高差闭合差,m ;∑h ---各测段高差的代数和,m ;∑h t ,∑h c ---路线上各测站的往测,返测的高差总和,m ; H d ---路线上终了已知水准点的高程,m ; H u ---路线上起始已知水准点的高程,m.2.3.11 附合,闭合,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的改正,应按测段长度或仪器站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式(2.3.11-1),式(2.3.11-2)进行路线长度和仪器站数的闭合差改正数计算.h LL ii ∆-=δ (2.3.11-1) h nn ii ∆-=δ (2.3.11-2) 式中δi ---某一测段上路线长度,仪器站数闭合差改正数,m ; L i ---某一测段中前,后视距离的和,m ; L ---水准路线的总长度,m ; n i ---某一测段中的仪器站数; n ---路线中总的仪器站数. 2.4 跨河水准测量2.4.1 河宽小于允许视线长度可直接跨河测量;当河宽大于允许视线长度,但有桥梁可以利用时,可通过桥面进行水准测量.2.4.2 跨河两岸测点间的水平视线距水面的高度要大致相等.当跨河视线长度在300m 以内时,视线高度至水面距离不得小于2m ,视线长度大于300m 时,视线高度至水面距离不得小于3m.2.4.3 跨河两岸安置仪器及标尺的位置,使其能构成平行四边形,等腰梯形或Z 字形布置为宜.跨河视线长度力求相等,岸上视线长度不得短于10m ,且两岸视线长度应相等.使用一台仪器观测时,宜采用Z 字形式.2.4.4 标尺点应牢固.需设置木桩时,木桩顶面直径宜大于10cm ,入土长度应满足标尺点牢固的要求,桩顶高于地面10cm 以上,并钉上圆帽钉.2.4.5按2.4.3条布设跨河测量场地时,应在距跨河点300m以内,设立临时水准点.2.4.6视线长度在300m以内,跨河水准测量应观测两个测回,两个测回的高差不符值,三等水准应不超出8mm,四等水准应不超出16mm,超出限差时,应分析原因,按第2.3.9条要求重测.2.4.7当视线长度在300m以内,跨越水流平缓的河流,静水湖泊,池塘等的四等水准测量,可采用静水传递高程法进行二次观测.两结果不符值,应不超过±20L mm。
水文测验标准规范
3.降水量观测规范
•降水量规范适用范围:强调了本标准适用于基 本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严肃、严格、规范(相 对不符合条件的) •专用雨量站的观测场地环境、仪器及安装应执 行本标准,其他技术要求可参照执行。 •明确了基本雨量站应长期稳定;专用雨量站在 达到设站目的和完成任务后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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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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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标准内容的修订
• 完成新制订标准4项 1. 受工程影响水文测验方法导则 2.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技术规定 3.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 4. 水文缆道设计规范 • 正在编制或修订中3项 1. 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2. 感潮河段水文测验规范、 3. 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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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修编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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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文技术标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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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文测验标准基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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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测验方法类标准
• 水位观测标准 •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 •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降水量观测规范 •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 •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 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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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测验方法类标准
• 水文巡测规范 •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 • 河流推移质泥沙及床沙测验规程 •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技术规定 •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增加了巡测时机分析,水文站实行巡测与测站 特性、水位流量关系的形式、交通、通信、设 备等条件有关,要根据分析论证制定巡测方案 (大、中小水年份、高、中、低水位级等)根 据设站目的、测站洪水及泥沙特性等因素对测 验时机进行分析,合理布置测次,以保证巡测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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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文巡测规范
结合实际降低精度要求:非国家基本水文站精 度控制指标可降一类采用;降至三类精度的国 家基本水文站以下者,其允许误差指标可增大 2%~4%,或由其主管单位根据设站目的等要求 自定。(为中小河流水文站所开口子)
【实施】实施水文测验整编规范的补充规定
【关键字】实施实施水文测验整编规范的补充规定一、降水(一)降水量观测记载,只观测时段,不测记起止时间。
(二)降水量观测时,雾、露、霜、雪深及冰雹直径不观测。
(三)基本站每年必须对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进行一次器差检查;委托站宜每年对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进行一次器差检查。
(四)自记雨量计器差检查时,记录格式如下表:注:加水量每次加水。
(五)日记型自记雨量计,原安装的仪器,每年汛前调试正常运行后,应试运行4天;新仪器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应试运行7天,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降水量表(一),各项极值的挑选,采用5min滑动。
(七)降水量摘录:自记站,汛期按24段制摘录,但相邻时段的降水量等于或小于/h,可予合并摘录,合并不能跨过4段的分界时间。
非汛期,无配套任务的测站,一日雨量≥,3日雨量≥,亦需摘录该场降水的全过程。
当非汛期产生特征值时,应根据特征值的需要摘录。
非汛期有自记降水记录的站,应用自记资料整编。
二、水位(一)凡新设水准点或新设水尺,当年必须测量两次以上高程,如果所测高程相差较大,影响取值,应多测几次,选择接近数值,取其均值进行考证。
(二)水尺零点高程往返测量,前后视距累计差各累各;前后视距累计不等差不大于。
(三)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测量,测量方法采用往返测,精度要求按三等水准。
(四)在三、四、五等水准测量中,路线长度L以km为单位,在计算闭合差或高差不符值时,L按实测值进行计算。
(五)水准测量中,往返高差值不归零时,只要其他项满足规定要求,且往返距基本相等,可不作高差值改正。
(六)在一组水尺中,如果当年发生水尺被冲毁后恢复或增设水尺时,其水尺编号按规范要求编排,次年必须按序,从岸上向河心重新统一编号。
(七)使用水尺的水位观测(无自记),年初的零时和年尾的24时必须观测。
(八)自记水位记录,两相邻记录线间的间距宜控制在左右,尽量避免记录线交叉。
(九)各水文(位)站,不管是汛期或枯期,每日20时水位,必须在正点观测。
水位级划分与流量测验方式方法
水位级划分与流量测验方式方法4.1 一般规定4.1.1 水文站所选用的测验方法应是当前较为成熟且已应用于生产实践,满足一定精度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适合测站(断面)的水流特性和测验条件;2 测验精度应满足资料用途的要求。
4.1.2 各种方法所使用的仪器在测站正式投入使用前,应与流速仪进行比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比测宜在水流相对平稳时进行,并应在高、中、低不同水位(或流量)级下均匀分布测次;2 比测有效次数不应少于30次;3 比测随机不确定度不应超过6%,比测条件较差的不应超过7%;系统误差不应超过±1%,条件较差的不应超过±2%。
4.1.3 水文站应根据本站测验条件选择两种及以上测流方法,一种作为常用,其他作为备用。
4.1.4 流量测验次数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文站一年中的测流次数,应根据高、中、低各级水位的水流特性,测站控制条件、测验精度,定线推流要求,以及需求等综合确定,能够准确掌握各个时期的水情变化、合理控制各级水位和水情变化过程转折点;当发生的洪水、枯水超出历年实测流量的相应水位时,应对超出部分增加测次;2 潮流量测验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的各代表潮期合理布置测次。
每个潮流期内潮流量的测速次数,应根据流速变化的大小、缓急程度适当分布,能够准确掌握全潮过程中流速变化的转折点;3 结冰河流的测验次数及分布应能够控制流量变化过程或冰期改正系数变化过程。
流冰期小于5d者,应1d~2d施测一次,超过5d者,应2d~3d施测一次。
稳定封冻期测次可较流冰期适当减少。
封冻前和解冻后可酌情加测。
对流量日变化较大的测站,应通过加密测次,进行试验分析确定一日内的代表性测次时间;4 新设站初期的测流次数,应较本条第1款的规定测次适当增加。
4.2 测验方式选择4.2.1 流量测验可根据测站水沙特性变化、测验精度、资料整编要求和交通路线等情况,采用驻测(常年驻测或汛期驻测)、巡测、间测等方式。
水文测验规范
水文测验规范水文测验是一种测试个体水文能力的考试方式,它可以帮助评估个人对水文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水文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下是关于水文测验规范的一些建议:1. 测验对象:水文测验通常适用于水文学相关专业的学生、研究人员以及从事与水文相关工作的人员。
2. 考题设计:水文测验的考题应涵盖水文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水文数据分析和处理方法、水文模型和预测方法等方面。
考试题型可以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计算题、应用题等,以全面考察考生的水文能力。
3. 考试内容:水文测验的考查重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水文观测与数据分析:要求考生了解水文观测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掌握水文数据分析的基本原理和常用方法。
- 水文模型与预测:要求考生了解常用的水文模型的原理和应用,能够应用模型预测水文过程和水资源变化情况。
- 水文调查与评价:要求考生了解水文调查的方法和步骤,能够评价水文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 水文工程与管理:要求考生了解水文工程设计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能够应用水文知识解决实际工程和管理问题。
4. 题目设置:水文测验的题目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既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也要能够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题目的难度可以逐渐增加,从浅入深,使得考生能够较好地适应考试的要求。
5. 考试时间:水文测验的时间应根据考试的难度和题目数量来确定,一般不宜设置过长的时间,以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
6. 阅卷评分:水文测验的试卷应采用标准答案来进行阅卷评分。
对于客观题,可以采用自动评分或半自动评分方式;对于主观题,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评卷过程应由专业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7. 成绩评定:水文测验的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具体评定标准可以根据考试目的和考生人数来确定。
同时,要给学生提供详细的成绩反馈和评价,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并进行针对性的补充和改进。
总之,水文测验规范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考试的目的、要求和考生的特点,以公平、公正、科学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评估和选拔。
水文测验工程规范要求解读
水文测验工程规范要求解读水文测验工程规范是用于指导和规范水文测验工程的操作过程和要求,确保测验能够准确、可靠地获取水文数据。
本文将对水文测验工程规范进行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测验范围和目的水文测验工程规范主要适用于各类水文测验,包括但不限于河流水位、流速、水位流速关系和河床泥沙测验等。
其目的在于提供操作指导,确保测验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满足工程规划、设计和管理的需要。
二、测验设备与装置要求测验设备和装置是水文测验的基础,其选用和使用对数据质量至关重要。
根据规范要求,测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具备高精度、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在测验前应进行设备校准和检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测验操作流程1. 测验前准备在进行水文测验前,应充分了解测验目的、测验对象和测验区域的特性。
同时,需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测点位置和布设方案,保证测验数据能够覆盖所需范围。
2. 测验过程测验过程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仪器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
测验时,操作人员应按照要求采集数据,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仪器型号、时间、地点等。
3. 测验数据处理测验数据处理是保证测验结果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根据规范要求,操作人员应及时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校核,排除异常值和干扰因素。
在数据分析和计算过程中,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结果可靠。
四、测验结果报告水文测验结果应以报告形式呈现,便于管理和应用。
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 测验目的和背景:介绍测验的目的、背景和依据。
2. 测验过程和数据:详细描述测验过程和所采集到的数据,包括测点位置、测验时间、仪器型号等。
3. 数据处理和分析:说明数据处理和分析过程,包括校核、转换和计算方法等。
4. 结果与讨论:呈现测验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
同时,根据需要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5. 结论:对测验结果进行总结,并得出结论。
五、质量控制和验收要求为保证测验数据质量,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
水文测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001]
测站的设置应考虑水文要素的代表性 ,同时也要考虑地形、地貌、水深、 流速等因素。
测验设施设备验收
测验设施
包括测验平台、测船、缆道等,应满足水文测验的需求,同时应保证安全可靠。
测验设备
包括水位计、流速仪、温度计、水质分析仪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应保证精度和可靠性。
测验仪器与设备验收
仪器精度
和维护意识。
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计划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资源,确 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施工监控
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 问题,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记录
建立健全的施工记录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以便于质量追溯和工程验收。
03
水文测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测验断面与测站设置
测验断面设置
测验断面应选择在河道顺直、水流平稳、河床稳定、无急流、无浅滩和河岸无 障碍物的地方,同时应避开回水、湾道、流速变化剧烈或主流摆动较大的地方 。
测站设置
测站设置应满足水文测验的需要,根据测验目的和要求,合理布置水位、流量 、泥沙等测站,并保持测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测验设施设备安装
测验设施
验收过程
现场检查
对水文测验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施工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01
设备测试
对水文测验工程中的仪器设备进行测试 ,确保其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 说明书的规定。
02
03
资料审查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试验报告 、验收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 完整性和准确性。
验收资料管理
设备配置
根据水文测验的需要,配置相应 的辅助设备,如电源、电缆、支 架、浮标等,确保设备的完备性 和适用性。
水文测验标准规范
水文计量规程增加内容
水环境检测仪器及设备校验方法 直线明槽中的转子式流速仪检定/校准方 GB/T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 水文仪器校准方法 第1部分:水位试验台 压力式水位计计量检定规程 雷达水位计计量检定规程 超声波水位计计量检定规程 电子水尺计量检定规程 声学测深仪计量检定规程 翻斗式雨量计计量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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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增加一条强制性规定:测验河段必须避 开易发生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的地点 • 在“测验方法选择”中,推荐了国际国 内常用的11种方法,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参 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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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增加了“水位级划分与测验方式方法选 择”一章 • 在水位级划分中,针对长期处于低水位 或水位受工程影响严重的情况,增加了用 频率流量进行水位级划分的方法,同时为 放宽了仪器的选用要求: • 可选用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采样器、普通瓶式采
样器和瞬时式采样器。 • 测沙仪可选用同位素测沙仪、光学测沙仪、声学测沙
仪、振动式测沙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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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规定了新采沙可选用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
采样器、普通瓶式采样器和瞬时式采样器。 • 测沙仪可选用同位素测沙仪、光学测沙仪、
• 完成新制订标准4项 1. 受工程影响水文测验方法导则 2.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技术规定 3.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 4. 水文缆道设计规范 • 正在编制或修订中3项 1. 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2. 感潮河段水文测验规范、 3. 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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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修编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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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范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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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声学测沙仪、振动式测沙仪等先进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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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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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文巡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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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
• 测船定位 •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 悬移质泥沙测验方法 • 河流流量测验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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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定
水文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 中小河流建设指导意见 中小河流监测指导意见 等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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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修编工作进程 • 1.对体系表调整修订 • 2.对标准内容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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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水文测验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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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 明确雨量计安装高度要求和高度起算基准。考 虑立杆的稳固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以及便于安 装和维护等因素,规定杆式雨量器(计)的安 装高度为2.5m~3.0m(原为不超过4米)。
• 降雪地区,只要多年平均降雪量占年降水量达 20%以上的地区,也不得超过3米,不局限于 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青海、甘肃及新疆、 西藏等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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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测验标准增加调整内容
1.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 2. 受工程影响水文测验方法导则 3. 水文缆道设计规范 4. 感潮河段水文测验规范 5. 小河站水文测验规范 6. 电磁流速仪测验规范 7. 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定 8. 径流实验观测规范 9. 水文应急技术导则 10. 水文测桥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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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文巡测规范
• 对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 补充了流量巡测内容 • 补充了泥沙巡测内容 • 增加水位、降水量巡测 • 增加水文巡测方案编制 • 增加巡测资料整编内容 • 删减水文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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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文巡测规范
• 明确了巡测的分类: • 辐射式巡测,巡测区发生洪水时,以巡测基地为中心,
(数据库)标准调整内容
• 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 • 水文数据目录服务规范 • 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 • 水文数据编码规则及标识符标准 • 水文数据库测站编码标准 • 水文数据字典 • 水文元数据标准 • 国家水文数据库建设技术导则 • 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 水文监测原始数据表结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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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标准内容的修订
• 完成新制订标准4项 1. 受工程影响水文测验方法导则 2.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技术规定 3.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 4. 水文缆道设计规范 • 正在编制或修订中3项 1. 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2. 感潮河段水文测验规范、 3. 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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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修编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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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文字表达更加科学严谨: •如在条文叙述中,不使用符号代替文字说明, 故将mm改为毫米。原规范“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 400mm,小于800mm地区,如果汛期雨强特别大” 不好界定、观测员观测所用的钟表或手机的走时 误差每24h不应超过2 min,并应每日与北京时间 对时校正等,故予以删除;
水文测验技术标准工作 进程
朱晓原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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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水文技术标准背景 二 测验标准修编进程 三 标准修编技术要点 四 关于资料整编工作 五 存在问题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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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技术标准是水文的基础,是水文服 务社会、支撑经济建设和防汛抗旱决策 的重要依据,对水文事业发展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水文局主要是通过标准规 范进行全行业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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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降水量规范适用范围:强调了本标准适用于基 本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严肃、严格、规范(相 对不符合条件的) •专用雨量站的观测场地环境、仪器及安装应执 行本标准,其他技术要求可参照执行。 •明确了基本雨量站应长期稳定;专用雨量站在 达到设站目的和完成任务后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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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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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计量规程增加内容
水环境检测仪器及设备校验方法 直线明槽中的转子式流速仪检定/校准方 GB/T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 水文仪器校准方法 第1部分:水位试验台 压力式水位计计量检定规程 雷达水位计计量检定规程 超声波水位计计量检定规程 电子水尺计量检定规程 声学测深仪计量检定规程 翻斗式雨量计计量检定规程
增加了巡测时机分析,水文站实行巡测与测站 特性、水位流量关系的形式、交通、通信、设 备等条件有关,要根据分析论证制定巡测方案 (大、中小水年份、高、中、低水位级等)根 据设站目的、测站洪水及泥沙特性等因素对测 验时机进行分析,合理布置测次,以保证巡测 效率。
精品课件Βιβλιοθήκη 4.水文巡测规范结合实际降低精度要求:非国家基本水文站精 度控制指标可降一类采用;降至三类精度的国 家基本水文站以下者,其允许误差指标可增大 2%~4%,或由其主管单位根据设站目的等要求 自定。(为中小河流水文站所开口子)
• 观测场不仅仅受建筑影响时需重新选择 ,其他环境条件影响时也应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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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增加雷电、无线电通讯和干扰等情况查 勘内容。目前采用自动测报系统技术的 降水量观测设备,对雷电、无线电通讯 和干扰等情况非常重要。
增加了暴雨山洪与中小河流防洪预警雨 量站的布设,观测场地设置、降水量观 测、资料整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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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增加了“水位级划分与测验方式方法选 择”一章 • 在水位级划分中,针对长期处于低水位 或水位受工程影响严重的情况,增加了用 频率流量进行水位级划分的方法,同时为 特殊水文站留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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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放宽了仪器的选用要求: • 可选用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采样器、普通瓶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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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 增加了专用雨量站的观测记录精度要求 ,不同的专用雨量站因设站目的和需要 不同,其观测记录精度要求也不同,故 不作统一规定
• 简化了观测资料的保存方式。“考证簿 应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保存”。
• 对专用雨量站降水资料整理作出明确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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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 目前人工观测降水量多采用4段次,故删 除8段次、12段次、24段次。增加“自记 雨量计发生故障或需要与人工雨量器进 行对比观测”的观测段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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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数据库标准
• 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 • 水文数据目录服务规范 • 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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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仪器标准48项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 件
水文仪器及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 型号命名方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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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计量规程8项
• 水文仪器校准方法 第1部分:水位试验台 • 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 • 水环境检测仪器及设备校验方法 • 直线明槽中的转子式流速仪检定/校准方法 • 浮子式水位计(水位计检定规程) • 超声波测深仪(超声波测深仪计量检定规程) • 转子式流速仪(转子式流速仪计量检定规程) • 眀渠堰槽流量计计量检定规程
• 目前翻斗式自记雨量计无收集自然排水 量装置,无法求得记录降水量与自然排 水量的差值,且无人值守站也难以收集 自然排水量,改为对照邻站进行合理性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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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增加了降水量观测仪器基本技术要求 •要求降水量观测仪器应选用经计量检定合 格的产品。(原: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的产品) •以现行仪器标为依据,对自记雨量计的固 态存储装置做了规定 •增加了仪器检查与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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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文技术标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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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文测验标准基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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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测验方法类标准
• 水位观测标准 •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 •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降水量观测规范 •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 •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 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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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测验方法类标准
• 水文巡测规范 •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 • 河流推移质泥沙及床沙测验规程 •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技术规定 •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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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修编工作进程
• 仪器114项(新增66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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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标准内容的修订
•已完成修订的 18项: •国标4项:水位、流量、泥沙、术语 •行也标11个(简称):
水文巡测、水文建设、泥沙颗分、 资料整编、水文缆道、降水量、 水面蒸发、水文调查、水文测量、 自动测报、水工建筑物测流(3合1)
样器和瞬时式采样器。 • 测沙仪可选用同位素测沙仪、光学测沙仪、声学测沙
仪、振动式测沙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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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规定了新采沙可选用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
采样器、普通瓶式采样器和瞬时式采样器。 • 测沙仪可选用同位素测沙仪、光学测沙仪、
声学测沙仪、振动式测沙仪等先进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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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定义了降水、降水量、雨量、积雪深度 、降水日数、雨量站等有关术语。
• 采用国标编制的标准1.1结构,原规范有 条文说明,新无条文说明,在正文和附 录中增加了原规范条文说明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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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水量观测规范
• 适当放宽对降水量观测场地环境的要求 ,随着城镇建设不断发展,将城市雨量 站雨量器(计)的设置条件放宽至“可 设在与四周建筑物高度基本一致的平面 上”。
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修改推荐了几种常用的测流方法,(原规范中高 洪流量测验方法有3种:一是浮标法,二是流速 仪法,三是比降面积法。而流速仪法的高洪测验 方案是采用非线性规划法,比较复杂,在实际工 作中并不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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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增加一条强制性规定:测验河段必须避 开易发生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的地点 • 在“测验方法选择”中,推荐了国际国 内常用的11种方法,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参 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