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1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 (4)(二)综合定期报表 (17)四、附件(一)综合年定报表指标解释 (22)(二)综合年定报表逻辑审查关系 (27)— 2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无锡市统计局对各市(县)、区统计局和有关业务部门报送综合统计资料的要求。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组织和从业人员情况、耕地面积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业化学化、农田水利化情况、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公报指标(农业和农村部分)等 12 张年报表、3 张综合定期报表。
三、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市(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以及各非农行业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
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统计报表按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要求收集资料,即农业机械化情况、茶叶水果生产情况、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等报表,以及农业化学化、农田水利化情况表中带有☆号的指标,由业务部门收集、整理,主要数据与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后上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及公报指标的分工另见表下说明,其余报表指标由统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并及时提供给同级有关业务部门。
五、为了提高各市县农业生产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市县粮食产量、畜禽产量应按以市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畜牧业抽样调查结果填报。
六、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说明外,“万”和“千公顷”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亩”、“千克”、百分比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公报指标数据各地应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审核、分析评估等工作,其中属第一批上报的年报指标,要建立在农林牧渔业统计年报基础上,与年报数基本一致,其他指标预计数也应接近实际。
农业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统计指标解释(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概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
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观察农林牧渔业生产水平和发展速度,研究农林牧渔业内部比例关系、农林牧渔业与工业、农林牧渔业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比例关系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也就是本辖区内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的总和,执行日历年度。
对于收获期延长到次年年初的个别农产品(如甘蔗),仍然把延期收获的部分算在本年度内。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内容参见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农产品参考目录》。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方法(1)产值核算方法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业的产值,最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当年生产的各种农产品都要计算产值,并且每种产品都按全部产量计算,不扣除用于当年农产品生产消耗的那部分产品的产值。
(2)产品产量的取得方法农业总产值统计的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主产品产量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凡是有抽样调查数据的均使用抽样调查数;副产品产量,可以根据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各种作物的收获面积和通过典型调查了解的每亩地上各种作物副产品产量的资料来推算,也可根据了解的各种农作物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守则说明及指标解释1.doc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1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作者:————————————————————————————————日期: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9月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真实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和省以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情况。
(三)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及资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农村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队伍状况、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和频率本报表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的综合表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本制度分为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年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2月25日之前报送,半年报上报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上报时间为当年11月30日前。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采集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万”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本报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农市(经)年综1表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2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3表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类型家庭农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4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5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6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7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年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8表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9表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0表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1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半年报、年终预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半年报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为当年11月30日前,网络在线填报(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号:农市(经)年综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07号有效期至:2013年填报单位: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 1一、基层组织- -⒈汇总乡镇数 1 个⒉汇总村数 2 个(1)村集体经济组织数 3 个(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 4 个⒊汇总村民小组数 5 个其中:组集体经济组织数 6 个二、农户及人口情况 - -⒈汇总农户数7 万户(1)纯农户8 万户(2)农业兼业户9 万户(3)非农业兼业户10 万户(4)非农户11 万户⒉汇总人口数12 万人三、汇总劳动力数13 万人其中:⒈从事家庭经营14 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15 万人⒉外出务工劳动力16 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17 万人(1)乡外县内18 万人(2)县外省内19 万人(3)省外20 万人(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续)填报单位: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 1四、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21 万亩⒈耕地22 万亩其中:(1)归村所有的面积23 万亩(2)归组所有的面积24 万亩⒉园地25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6 万亩⒊林地27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8 万亩⒋草地29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0 万亩⒌养殖水面31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2 万亩⒍其他33 万亩五、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情况 - -⒈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数34 万户其中:未经营耕地的农户数35 万户2.经营耕地10-30亩的农户数36 万户3.经营耕地30-50亩的农户数37 万户4.经营耕地50-100亩的农户数38 万户5.经营耕地100-200亩的农户数39 万户6.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农户数40 万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2=3+4;7=8+9+10+11=34+36+37+38+39+40;17=18+19+20;21=22+25+27+29+31+33。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第一章前言1.1简介农业业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业部门的决策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对农业业务的有效监控和管理,需要建立科学且完善的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内容,并解释其中的各项指标。
1.2农业业务统计报表的重要性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衡量农业部门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对农业业务的统计分析,能够了解农业部门的运营状况、经济效益以及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这些分析结果可以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帮助农业部门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第二章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2.1报表的周期和生成2.2报表的递交与审核生成的农业业务统计报表需要递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工作主要包括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等。
只有通过了审核的报表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
2.3报表的发布与公开第三章指标解释3.1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农业部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
该指标可以反映农作物的种植规模和农业生产的潜力。
3.2农作物产量农作物产量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农业部门生产出的农作物数量。
该指标可以反映农业部门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供应情况。
3.3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农产品的交易价格。
该指标可以反映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和供求关系。
3.4农业投入成本农业投入成本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农业部门用于生产农产品的投入费用。
该指标可以反映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
3.5农业收入农业收入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农业部门通过销售农产品所获得的收入。
该指标可以反映农业部门的经济收益和盈利能力。
3.6农业综合效益农业综合效益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农业部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指标可以反映农业部门的综合发展水平和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程度。
第四章结论通过建立科学且完善的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可以为农业部门的决策和监管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农业部门的运营状况、经济效益和面临的问题,为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参考。
农村统计报表制度
农村统计报表制度(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上海市统计局制定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2009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农林牧渔业统计表式1.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户数、人口及从业人员情况(A301-1表) (4)2.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A302表) (5)3.水果生产情况(A303表) (7)4.林业生产情况(A304表) (8)5.畜牧业生产情况(A305表) (9)6.渔业生产情况(A306表) (10)7.耕地使用情况(NC308表) (12)8.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A301-2表) (13)9.农业机械使用情况(A301-3表) (15)10.农业生产资料使用情况(A301-4表) (16)11.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A404表) (17)12.秋冬播面积(A401-1表) (19)13.夏熟粮食作物和油菜籽预计产量(A402-1表) (20)14.西甜瓜面积和产量(NC112表) (21)15.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A401-2表) (22)16.全年农业生产预计(A402-2表) (23)17.农产品规模种植跟踪调查(NC115A表) (24)18.农产品规模养殖跟踪调查(NC115B表) (25)19.郊区自然村归并情况(NC119表) (26)(二)农业产值综合统计表式1.农业总产值和商品产值计算表(M304表) (28)2.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季报表(M404表) (34)3.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M302表) (36)4.农产品出口情况(NC117表) (37)5.种源农业生产、销售情况(NC120表) (38)(三)农村综合统计表式1.郊区私营、个体经济基本情况(NC121表) (39)2.郊区仓储业基本情况(NC122表) (40)3.郊区增加值(NC123表) (41)4.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U101表) (42)5.郊区工业园区基本情况(NC125A表) (45)6.九大市级工业园区调查(市属部分)(NC125B表) (47)7.市级农业园区调查(NC126表) (48)8.郊区集贸市场基本情况(NC128表) (50)9.行政村基本情况(U102-1表) (51)10.行政村收支情况(U102-2表) (53)11.郊区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NC130表) (54)四、附录(一)主要指标解释1.农林牧渔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56)2.农业产值综合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61)3.农村综合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65)(二)农产品参考目录 (71)(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A门类) (75)(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A门类) (77)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了解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满足各级党政部门制定农村政策与指导农村工作需要,以及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反映规划的执行情况,为社会公众和农村各种经济组织及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经济信息,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特有的服务功能和监督作用,准确、及时地提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
林业统计指标解释
一、总说明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掌握甘肃省林业行业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经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林业统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甘肃省林业统计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填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林业单位基本情况、林地与森林资源情况、林业生产情况、从业人员与报酬情况、林业产业产值、林业基础设施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甘肃省全部林业管理和生产单位。
(三)数据来源本报表制度数据来源于甘肃省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省林业厅直属单位。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数据来源于各县(市、区)林业局(农林局)。
省林业厅直属单位数据来源于所属的林业局、林业总场、林场等基层单位或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调查获取。
(四)具体要求1、根据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统计工作,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各单位应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送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
各单位可采取如下方式收集提供统计数据:(1)根据本单位的行政记录整理并上报;(2)根据本单位日常执行的自身业务统计报表整理并上报;(3)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向基层单位收集数据,审核整理后上报。
2、为满足国家、甘肃省的林业经济社会管理的需要,确保统计资料按时汇总、上报,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一律不顺延。
3、报表内容要填写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等。
4、执行本报表制度的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统计数据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介质报表。
同时,须按规定留存填报内容和填报依据。
手工填写的报表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保证字迹清晰。
农经报表指标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1.汇总乡镇数:指按本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其他乡镇级单位个数。
乡镇级单位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农村的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除县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工矿区以外的所有乡镇都应纳入统计范围,有农村经济的县城关镇、街道办事处也应纳入。
大中城市以农业为主的郊区也应按建制纳入统计范围。
2.汇总村数:指有关经济情况汇入到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中的行政村数,其统计口径与原来汇总村民委员会数相同。
所有成立村民委员会的村、或由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的村,只要还存在农业经济、存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的集体资产,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3.村集体经济组织数:指在行政村一级为管理、协调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并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而设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数。
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农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政策精神,行政村范围内应当设立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有些地方设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有些地方尚没有设立,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地方称为经济联合社,有的经过改制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也有的改制成立了名称不一的"公司";有的地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只要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就应纳入统计范围。
乡镇一级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以下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一级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内部分村民小组联合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4.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指在汇总村数中,没有明确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协调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及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等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职能的村数。
5. 汇总村民小组数:指汇总的行政村所属的村民小组个数。
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制度一、说明 (658)二、报表目录 (659)三、表式 (660)(一)综合年报表 (660)(二)综合定期报表 (672)四、附录 (675)(一)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675)(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 (679)(三)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681)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统计制度一、说明 (682)二、报表目录 (682)三、综合年报表 (683)四、附录 (685)(一)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核算 (685)(二)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指标解释 (686)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方案一、说明 (689)二、报表目录 (690)三、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表表式 (691)四、附录 (695)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实施方案 (695)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制度一、说明(一)为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和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客观反映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各地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等。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市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五)本调查制度报告期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数据采取条块结合及多种调查方法收集。
有关农业、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指标,根据农业、畜牧业统计资料填报;林业和渔业生产情况等指标取自于同级业务部门的统计资料;其他农林牧渔业产量指标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或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和住户调查资料加工推算。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1、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全年各季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总和。
现行农业统计制度规定,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应该在本日历年度内收获的农产品的作物的播种面积之和。
其计算公式为: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种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2、农作物产量:指本年度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农产品的产量,不论计划内外,数量多少,耕地上与非耕地上的农作物产量,都应统计在内。
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按国家的统一规定计算。
作为粮食的薯类产量按五斤折一斤计算。
3、谷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和其他谷物,不包括薯类和大豆。
早稻是指从播种到成熟约在120天以内,中稻为120—150天,晚稻为150—180天。
其他谷物指除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以外的一些子实主要用作粮食的作物,包括大麦、元麦(青稞)、莜麦、荞麦、糜子、黍子等。
硬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强筋小麦。
软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弱筋小麦4、园林水果:指在专业性果园、林地及零星种植果树上生产的水果(老口径水果)。
不包括瓜果类。
5、年末果园面积:指年末专业性果园面积,不包括果用瓜种植面积。
6、全年水果总产量:指包括园林水果(老统计口径水果)产量与瓜果类产量之和。
7、花卉种植面积:指在大田种植的花卉面积。
不包括设施及盆栽花卉。
8、蔬菜大棚:指由塑料膜覆盖,人能在内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大棚,按占地面积计算。
9、猪、牛、羊出栏数:指育肥出售和自食的头数。
包括淘汰的和因伤死亡的耕牛、肉牛、奶牛和羊。
猪出售数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或出口的“乳猪”。
10、禽、兔出栏数:指统计期内出栏供屠宰的家禽和家兔。
不包括出卖的雏禽和幼兔。
11、屠宰数:指在本辖区内实际屠宰的出栏畜禽数量,包括由辖区外购进在本辖区内屠宰的数量。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农业产值统计报表(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辽宁省统计局补充、印制2017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辽宁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农村基层组织、从业人员及基础设施情况(A301-1表) (4)2.农业主要能源及物耗情况(A301-2表) (7)3.乡镇粮食作物生产情况(LA302表) (8)4.经济作物生产情况(A303表) (10)5.设施农业生产情况(A304表) (12)6.水果及食用坚果生产情况(A306表) (14)7.非主要畜禽生产情况(A308表) (16)(二)综合定报表式1.乡镇夏粮作物生产情况(LA402-1表) (18)2.乡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情况(LA402-2表) (18)3.乡镇粮食作物第一次预计产量(LA402-3) (19)4.乡镇粮食作物第二次预计产量(LA402-4表) (19)5.经济作物播种面积(A403-1表) (20)6.经济作物第一次预计产量(A403-2) (20)7.经济作物第二次预计产量(A403-3表) (21)8.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A404表) (22)9.农作物成灾情况(LA401表) (23)10.蔬菜、瓜果生产情况(A412表) (24)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报表制度一、说明 (26)二、报表目录 (27)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301表) (28)2.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度计算表(M304) (30)(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33)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度计算表(M404表) (34)四、附录1.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35)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40)3.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43)农林牧渔中间消耗统计调查制度一、说明 (44)二、报表目录 (44)三、调查表式1.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M302表) (45)2.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计算表(M302表附表) (46)四、附录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指标解释 (47)一、总说明(一)为及时准确反映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制定本报表制度。
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农业部制定云南省农业厅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22 年2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 (4)四、主要指标解释 (23)一、总说明(一) 目的和意义:为了解我省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农业部统计调查制度和农业部门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 统计对象和调查范围:各种经营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业生产活动,但不包括农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三)主要指标内容: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农业新技术推广及农村经济情况等。
(四) 调查频率:农业统计年报数据一年一报。
年报数据需与统计部门核对后于2 月底之前上报;全面定期报表、基点调查农作物生产特点按季节报送。
(五) 调查方法:农业统计报表采用多种调查方法采集资料,农业基点调查报表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由各省通过基点调查县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后按制度要求上报,农业统计年报、农业定期报表采用全面调查方式。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均取整数。
(七)本制度由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农市(年) 1 表农市(年) 2 表农市(年) 3 表农市(年) 4 表农市(年) 5 表农市(年) 6 表农市(年) 7 表农市(年) 8 表表名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茶叶、水果生产情况蔬菜生产情况热带、亚热带作物生产情况主要农业技术推广面积利用大棚生产情况主要农作物优质(专用)品种推广面积其中:春播面积估计其中: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估计报告期别年报年报年报年报年报年报年报年报填报范围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同上同上同上有热区作物地区报送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同上同上农作物播种面积各县市(区)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报送日期及方式2 月15 日以前网上直报同上同上同上同上5 月15 日前网上直报8 月15 日前网上直报页码457891011农市(定) 1 表季节报其中:秋冬作物播种面积估计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11 月12 日前网上直报1212 月15 日前网上直报农作物产量农市(定) 2 表其中: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估计季节报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6 月15 日前13网上直报同上早稻产量估计季节报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7 月15 日前14网上直报报告表号表名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页码期别农市(定) 2 表农市(基) 1 表农市(基) 2 表农市(基) 3 表农市(基) 4 表其中:全年农作物产量估计全年农作物播种意向调查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估计秋冬作物播种意向调查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估计早稻产量估计季节报季节报季节报季节报季节报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农业统计基点调查村、调查县农业统计基点调查村、调查县农业统计基点调查村、调查县农业统计基点调查村各县市(区)农业局各基点调查县各基点调查县各基点调查县建水、宁洱、施甸、双江四个调查县10 月15 日前网上直报11 月12 日前网上直报1 月20 日前网上直报6 月20 日前网上直报9 月20 日前网上直报4 月30 日前6 月5 日前网上直报6 月20 日前网上直报151617181920(一)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表 号: 农 市 (年) 1 表 制定机关: 农 业 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 国统制[2022]160 号 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填报单位: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个 个 个个 个 个万户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万人 万人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个 万千瓦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万吨6 月 30 日前网上直报9 月 10 日前21网上直报农业统计基点调查村、调查县 农业统计 基点调查村季节报季节报秋收作物产量估计农市(基) 5 表 各基点调查县自来水受益村数 通汽车村数 通电话村数三、乡村人口与从业人员乡村户数 乡村人口数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其中:劳动年龄内 乡村从业人员数其中:劳动年龄内 (一)按性别分1.男2.女(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造业四、农业主要能源及物资消耗1.乡、村办水电站装机容量 发电量2.农村用电量3.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4.交运仓储业及邮政业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批发与零售业7.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8.其它行业从业人员1 2 34 5 67 8 9 10 11 1213 1415 16 17 18 19 20 21 2223 24 25 26 27 指标名称一、农村基层组织情况村委会个数二、农村基础设施其中:镇个数 乡镇个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二)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年月日表号:农市 (年) 2 表制定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160 号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填报单位:指标名称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一、粮食作物合计其中:夏收粮食秋收粮食(一)谷物1.稻谷其中:籼稻粳稻①早稻②中稻和一季晚稻③双季晚稻2.小麦按季:春小麦冬小麦3.玉米4.谷子5.高梁6.其他谷物其中:大麦荞麦燕麦(二) 豆类合计其中:大豆绿豆红小豆代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产量(吨)×播种面积(公顷)其中: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4.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其中:地膜使用量地膜覆盖面积5.农用柴油使用量6.农药使用量五、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排灌面积万吨万吨万吨万吨吨吨千公顷万吨万吨千公顷千公顷千公顷282930313233343536373839蚕豆26 (三) 薯类(折粮) 27其中:马铃薯28二、油料作物29其中:花生30油菜籽31芝麻32胡麻籽33向日葵籽34三、棉花35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 计量单位粮食用万吨,其他用吨。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二00七年八月总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报表表式四、指标解释五、填表要求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
根据我省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和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搜集和整理准确、详尽的农机化统计资料,为各级政府和农机化管理等部门制定政策及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统计范围。
该套报表统计范围包括全省所辖区域内的国有、集体和个体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包括农(牧、渔)场、农垦等。
不包括农(牧、渔)场工业、森工和远洋捕涝单位。
三、报表填报。
本制度中的“农机服务效益情况”(鲁农机年综12表)和“农机作业服务项目效益核算”由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填报;其它表中有关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农业机械统计资料,由乡(镇)统计站(员)组织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调查统计,经统计站审核盖章后,上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有关全民所有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省、地(市)、县农机管理部门直接调查统计(含各系统农、牧、渔场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的统计资料)。
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开始将上述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总后送同级统计部门会审,经双方同意盖章后,分别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
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表和农机化投入情况表中农机户及个体零散农机经营者的资料可依据抽样调查方法推算得到。
本制度农机化管季1表、农机化管月1表由农机监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送同级统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各市农机监理站(处、所)按要求汇总本辖区统计资料后,上报省农机监理站。
四、国有农(牧、渔)场(含农垦)的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资料,一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按本制度要求送同级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五、本制度包括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部门的统计资料。
六、要认真做好年报分析。
上报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年报,要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统计分析报告。
同时,要采取全面统计和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相结合,强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力求统计数据准确,统计分析符合实际。
2013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2013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农村管理统计报表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1xxxx 2009年9月为了解农村双层管理体制的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2)统计对象和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管辖)事业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省级以下各级农村管理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3)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和资源、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执行情况、农民负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团队、农村管理信息化发展等(4)调查的时间和频率本报告系统中的表格为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表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该系统分为年报、半年度报告和年终预测。
年度报告应于次年2月25日前提交。
半年度报告应于当年7月15日前提交。
年终预测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提交。
(5)调查方法本报告系统采用综合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6)本报告系统中的计量单位仅用于省级汇总。
以“万”为单位的指标应保持小数点后一位,其他指标应四舍五入(7)本声明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管理司和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负责解释。
22,报告目录提交日期和表号,表名,报告周期,报告范围,报告单位方法,次年2月25日,农业市(经济)农村经济基本年报,年度总结,表1,农村土地承包统计,农业市(经济)经营统计,年度总结,表2,农业市(经济)家庭农场统计,年度总结,表3,农业市农业厅(局)统计,委员会)在网上填写以下2月25日农业城(经济)农民专业合作年度报告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状况统计表农业城(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年度报告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城(经济)组织资产负债年度报告6农村集体资产状况统计表农业城(经济)财务管理年度报告7相关组织表,企业和市农业厅(局),在网上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集体经济之日前,网上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村集体经济之日前,于次年2月25日前,网上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村集体经济于次年2月25日前,合作组织市农业厅(局、委)网上报告下一个2月25日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家庭农业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网络年度报告前组织市农业厅(局、委)网上报告下一个2月25日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村集体经济小组。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作者:————————————————————————————————日期: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9月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真实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和省以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情况。
(三)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及资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农村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队伍状况、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和频率本报表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的综合表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本制度分为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年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2月25日之前报送,半年报上报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上报时间为当年11月30日前。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采集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万”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本报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农市(经)年综1表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2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3表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类型家庭农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4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5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6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7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年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8表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9表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0表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1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半年报、年终预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半年报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为当年11月30日前,网络在线填报(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号:农市(经)年综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07号有效期至:2013年填报单位: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 1一、基层组织- -⒈汇总乡镇数 1 个⒉汇总村数 2 个(1)村集体经济组织数 3 个(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 4 个⒊汇总村民小组数 5 个其中:组集体经济组织数 6 个二、农户及人口情况 - -⒈汇总农户数7 万户(1)纯农户8 万户(2)农业兼业户9 万户(3)非农业兼业户10 万户(4)非农户11 万户⒉汇总人口数12 万人三、汇总劳动力数13 万人其中:⒈从事家庭经营14 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15 万人⒉外出务工劳动力16 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17 万人(1)乡外县内18 万人(2)县外省内19 万人(3)省外20 万人(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续)填报单位: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 1四、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21 万亩⒈耕地22 万亩其中:(1)归村所有的面积23 万亩(2)归组所有的面积24 万亩⒉园地25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6 万亩⒊林地27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8 万亩⒋草地29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0 万亩⒌养殖水面31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2 万亩⒍其他33 万亩五、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情况 - -⒈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数34 万户其中:未经营耕地的农户数35 万户2.经营耕地10-30亩的农户数36 万户3.经营耕地30-50亩的农户数37 万户4.经营耕地50-100亩的农户数38 万户5.经营耕地100-200亩的农户数39 万户6.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农户数40 万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2=3+4;7=8+9+10+11=34+36+37+38+39+40;17=18+19+20;21=22+25+27+29+31+33。
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收益安排统计1、总收入:指统计范围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当年经营的收入中可以用于抵偿本年开支并可在国家、集体、农民及有关单位之间进展安排的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效劳业等各项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
不包括那些不能用来安排、属于借贷性质或暂收性质的收入,如贷款收入、预购定金、国家投资、农民投资、救灾救济等。
国家事业单位在农村兴办的属于集体性质的实体,如养鸡场、养猪场等,假设土地全部权仍归乡、村集体全部,当地农民参与生产劳动,其全部收入都应统计在内;假设土地已征用,全部权已转移,则只统计农民参与劳动应分得的那分收入。
总收入中,乡村集体企业收入按各行业的全部收入计算,包括经营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家庭经营中的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按当年收获到手的主副产品计算收入,包括已出售、自食自用和储存的主副产品在内。
总收入应按当年价格核算,也就是按当年经济活动发生时的现行价格进展核算。
具体核算方法是:各种主产品、副产品出售局部按实际出售价格计算;自食自用和储存的农副产品,按出售全部该产品(包括出售给国家和在市场上出售的)的综合平均价格计算。
由于全国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当地实际状况统一制定本地区的综合平均价。
2、出售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出售给国家和其他购置者的当年生产的农、林、牧、渔、工业和其他产品的收入。
不包括农民自食自用、赠送亲友局部。
该指标用于衡量统计范围内的商品生产状况。
3、乡镇集体企业收入:指乡镇集体举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及其它企业在本年度内所获得的各种收入。
4、村组集体经营收入:指村组集体组织和所属企业在本年度内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
5、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指农户家庭成员在当年各种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全部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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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4)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指在产业化组织内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等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
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5)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产业化组织按照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一个产业化组织的利益联结方式可能同时有几种,在调查表中只填占主导地位的一种联结方式。
(6)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以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带动基地和农民从事农业化生产的组织形式。
主要表现形式是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基地加农户。
(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
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
(8)中介组织带动型:是指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农民专业协会)、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技术服务组织等带动农户,实行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化组织形式。
规模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9)专业市场带动型:是指以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主导产业,联接千家万户,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
不包括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
(10)其它类型:是指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符合产业化经营条件的产业化形式。
产业类型中:(11)种植业:是指以种植业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在调查中可分为粮棉油、蔬菜、水果和其它等四类。
(12)畜牧业:是指以畜禽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在调查中分为肉类、奶类和其它。
(13)水产业:是指以淡水或海水中各种养殖或捕捞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14)林特产业:是指以林特产品如花卉、中草药材、山野菜、竹制品等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15)其它:是指除上述各产业以外的产业化经营组织。
(16)固定资产总值:是指产业化龙头组织截止年底内部各种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
(17)带动农户数:是指全年产业化龙头组织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和辐射作用,带动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其中通过订单形式带动农户数需在“订单带动农户数”中单列出来。
(18)生产基地数:是指直接为产业化龙头组织提供农副产品原料的种植业面积、畜禽饲养量或水产养殖面积等。
(19)销售收入:是指全年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
(20)净利润:是指产业化龙头组织年实现净利润总额。
(21)创汇:是指产业化组织年创汇总额。
(22)上缴税金:是指农业产业化组织全年交纳的各项税款总额。
(23)交易额:是指全年进场交易的各类农产品成交额之和。
(24)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是指在产业化龙头组织的带动下,农户从事产业化生产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
这个指标不计算平均数。
(25)银行贷款:是指全年各级银行或信用社对龙头企业的各种贷款总额。
(26)财政扶持金额:是指全年各级财政资金用于龙头企业的扶持总额。
包括无偿拨款资金(含贴息)、有偿使用资金(如周转金等)。
(27)税收减免额:是指按照国家的优惠政策,农业产业化组织享受的税收减免额,但不包括出口退税额。
其中减免的增值税、所得税分别填写。
(28)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是指产业化龙头组织的年从业人员数。
(29)利用外资龙头企业数: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总数中利用外资的个数。
(30)利用外资额度: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中外商投资的额度。
(31)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数:是指各省、区、市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之和。
按照本调查确定的产业化经营组织类型,包括有合同关系、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三大类。
由于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始阶段,且认识上也有不同,为了反映客观实际,各地认为不在这个范围之内而又可确定为产业化组织的,可以把这类组织的数量填在调查表最后,并简要说明理由。
(32)种植业专业大户:是指果树在40亩以上,主要粮食品种在20亩以上,蔬菜、瓜类10亩以上,特种经营如花卉、药材5亩以上,食用菌2万(袋、段、棒、平方尺)的农户。
(33)养殖业专业大户:是指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仔猪年出售1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或年出栏3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3000羽以上,免存栏100只以上,蜂50箱以上,水产养殖10亩以上的养殖户。
2、休闲观光农业基本情况统计表(1)休闲观光农业: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等,通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人们休闲,增进居民对农业和农村体验为目的的农业经营形态;是结合生产、生活与生态三位一体的农业,在经营上表现为产供销及休闲旅游服务等三级产业于一体的农业发展形式,是区域农业与休闲、旅游有机融合并互生互化的一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业态。
(2)休闲观光农业区(点)总产值:是指休闲观光农业区(点)内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总产值。
(3)旅游观光总收入:是指在休闲观光农业区(点)内在餐饮、住宿、交通、游玩、购物、娱乐等方面的总收入。
(4)农家乐:以家庭经营为单位,以特色餐饮与住宿为主要内容,不从事农业种养业生产的观光点。
3、农业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1)已达到吨粮的粮地面积:指按粮地面积计算,年亩产粮食1000公斤以上的粮地面积总和。
(2)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面积:乡及乡以上设立的从事某一类农产品种(养)业(不包括林业和水产)生产的示范基地,具有生产条件好,集约化程度高,生产规模大(粮、棉、油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果、茶、桑种植面积分别在100亩、100亩、50亩以上,蔬菜、花卉、种子种植(生产)面积100亩以上,肉猪年出栏在5万头以上,鸡、鹅、鸭、兔年饲养量在10万只以上),先进技术应用广,经济效益好,示范作用强,有学习、借鉴推广价值的示范基地。
(3)设施大棚面积:是指大棚覆盖的耕地面积。
(不计算复种面积)(4)设施栽培面积:设施栽培指通过采用现代化农业工程和机械技术,改变自然环境,为生产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气等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进行有效生产的农业。
设施栽培面积包括各类型玻璃温室,塑料大棚,连栋大棚,中、小型塑棚及地膜覆盖的种植面积(是复种面积),还包括进行农业生产的保护设施等。
(5)喷滴灌面积:包括设施内部的喷滴灌面积和大田的喷滴灌面积。
(6)中产田:是指农作物亩产处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下,但又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80%的水田面积。
(7)低产田:是指农作物亩产处于当地平均水平80%以下的水田面积。
现有低产田面积是指当年年末尚有的低产田面积。
当年改造的低产田面积是指去冬今春已经改造了的低产田面积。
4、农业耕作制度统计表(l)水田种植面积:是指筑有田埂,可以经常蓄水,种植水生作物,也可以改种旱粮作物,或实行水旱轮作的耕地面积。
水田种植面积应等于或小于总的水田面积。
(2)一年种植三熟的水田面积:有春粮~连作稻,油菜籽(草籽种)~连作稻,春粮(油菜籽、草籽种和其它经济作物)~豆类(春玉米)~晚稻,春粮~早稻~秋杂粮,春粮~水果用瓜~晚稻,蔬菜~连作稻,蔬菜~蔬菜~晚稻等。
(3)一年种植两熟的水田面积:绿肥~连作稻,冬闲田~连作稻,蔬菜~单季稻,春粮(油菜籽、草籽种、席草)~单季晚稻或迟中稻,春大豆~晚稻,春玉米~晚稻,早稻~秋玉米,早稻~秋大豆,西瓜~晚稻,玉米~晚稻等。
(4)一年种植一熟的水田面积:是指全年只种植一熟作物的水田面积,如部分山区只种一季中稻或单季晚稻。
(5)连作稻面积包括早稻~晚稻,连晚秧田~晚稻。
(6)一年种植三熟作物的旱地面积:是指一年种植三次作物的旱地,一般春粮以后二次均为套作,主要形式有春粮-春大豆-秋玉米、春粮-春玉米-番薯或春粮-春大豆-番薯等。
(7)一年种植二熟作物的旱地面积:是指一年种植二次作物的旱地,主要形式有春粮-番薯、春粮-夏玉米、春粮-夏大豆等。
(8)一年种植—熟作物的旱地面积:是指一年种植一次作物的旱地,如一季夏玉米、一季夏番薯等。
(9)粮食水旱轮作面积:即所谓两旱一水,如春粮-春大豆(春玉米)~晚稻。
5、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统计表(补充)(l)糯稻:包括早糯和晚糯。
(2)籼稻:包括早稻、单季稻和双晚稻。
(3)小杂粮面积合计:指种在耕地和非耕地上的荞麦、赤豆、乌豇豆、白扁豆、高粱等粮食作物面积合计;种在田边地头的面积可按用种量折算或估算其播种面积,有复种的按复种面积计算。
(4)鲜食玉米面积:是指采摘鲜棒食用或脱粒加工成速冻玉米的甜玉米和糯玉米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