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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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

2023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

2023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一、师资队伍评估在2023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中,师资队伍的评估是重要的一环。

评估内容包括教师的学术背景、研究经历、教学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学科领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此外,对于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升机制也是评估的重要内容,旨在确保学位点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

二、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核心内容。

评估指标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等。

此外,学位点还应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国际化视野的拓展,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三、科学研究水平评估科学研究水平是衡量学位点实力的重要标准。

评估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科研转化等方面。

同时,学位点应关注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以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社会服务贡献评估学位点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评估内容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为社会提供的咨询服务等。

此外,学位点还应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学科声誉评估学科声誉是衡量学位点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

评估内容包括学科在全国乃至全球的排名、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等。

此外,学位点的学科声誉还与其毕业生在社会上的表现和影响力密切相关。

六、硬件设施评估硬件设施是保障学位点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

评估内容包括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资源、教学设施等。

学位点应确保硬件设施完备,并注重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求。

七、国际化程度评估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学位点的国际化程度日益成为评估的重要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国际学生的招生情况、教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外高校的合作项目等。

学位点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的国际化水平,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

八、学位点管理评估学位点管理评估是确保学位点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

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而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20年的这项工作方案,更是备受期待。

本文将对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观点。

二、简述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出来的,旨在提高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对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综合评估,促进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持续发展和提升。

该工作方案侧重于对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估,以期提高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三、对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深度评深度评估方面,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比较突出。

该工作方案在评估内容上以全面、系统的方式展开,不仅关注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课程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还对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评估。

这种全面性的评估,有助于全面了解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实际情况,为今后的改进和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在评估过程中,该工作方案还强调了对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优势的评估。

通过对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教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进行评估,有利于凸显每个学位授权点的特色,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也有利于促进学科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全面提升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整体水平。

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该工作方案还强调了评估结果的及时反馈和运用。

这种及时反馈和运用,有助于学校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还有助于将评估结果运用到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水平和影响力。

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学位授予权质量,确保学位授权点的合理设置和有效运行。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教学、科研、师资、管理等多个方面,需要全面、深入地评估学位授权点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在进行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时,评估机构需要充分了解学位授权点的
设置背景、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学位授权点的情况,准确评估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

评估机构还需要根据评估标准和指标,对学位授权点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学位授权点的改进和提高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支持。

在进行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时,评估机构需要注重科学性和客观性,
不偏不倚地评估学位授权点的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不受外部干扰和影响。

评估机构还需要保护学位授权点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和规定进行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评估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提高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位授权点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评估机构和学位授权点的相关人员需要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推动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位授权点的发展和提高作出积极的贡献。

希望评估机构和学位授权点的相关人员,能够高度重视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认真负责地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的科学性
和准确性,为学位授权点的提升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一、评估对象二、评估标准1.专业设置与发展: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专业设置是否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相符,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

2.教学团队和师资力量: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团队是否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包括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数量、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等。

3.教学条件与教学资源: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条件是否满足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包括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资源、实习基地等。

4.教学质量与效果: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科研成果等。

5.硕士学位论文管理与评阅: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学生的论文管理和评阅制度,包括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流程和标准。

6.质量保障体系: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保证机制等。

三、评估程序1.评估申请:学校根据需要提交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资料。

2.评估准备:评估组准备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评估组成员、确定评估时间等。

3.评估实施:评估组对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包括听取学校的汇报、查阅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实地访谈等。

4.评估报告:评估组根据评估结果编写评估报告,并向学校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5.整改和复评:学校根据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向评估组提交整改报告。

评估组对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复评。

6.结果公示:评估结果经评估组确认后,向学校公示,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评估周期总结起来,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是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的具体规定。

通过评估,可以促进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教育的质量,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为高等教育机构改进和提升硕士学位教育的质量提供有益的参考。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是指经过评估认定的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的一种指标,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是指对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首先是学科方向和专业设置的合理性。

评估要考察学校开设的专业是否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的需求,是否与所封授学位学科方向相一致。

要评估学校是否合理设置学科方向和专业,是否存在重复和缺失的问题。

其次是教师队伍的师资力量。

评估要考察学校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师的学历、学术经历和专业背景等。

要评估学校是否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能够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的能力。

再次是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的完善程度。

评估要考察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的现状和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设施和设备。

要评估学校是否具备现代化的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能够满足学生的教学需求。

最后是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

评估要考察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需要。

要评估学校是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能够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综上所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通过对学科方向和专业设置、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和实验设施、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考察,评估学位授权点是否合格。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确保学位授权点与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的要求相匹配,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23•【文号】国教督办函〔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决定全面启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重点对金融等30个专业学位类别开展评估。

现将《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1月23日附件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要求,加强过程监督诊断、发挥督导评估作用,引导培养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遵循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坚决克服“五唯”顽疾,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导向,引导培养单位进一步明确定位、发挥特色、内涵发展,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国家发展重大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是大学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主要用于评估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科研能力和学术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下面将详细回答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的相关问题。

一、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水平如何评估?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水平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

首先,可以从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进行评估,看是否与现实社会需求相匹配,教学内容是否具备前瞻性和实践性。

其次,还可以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估,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把握情况。

此外,还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优评先情况以及毕业生就业率等信息进行评估,这些都是衡量学位授权点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师资队伍如何评估?评估学位授权点的师资队伍主要从师资数量、师资结构和师资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需要评估师资的数量是否满足学院教学和科研需求,看是否具备足够的教学力量。

其次,需要评估师资结构是否合理,例如是否具有博士后、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

最后,还需要评估师资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包括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力等。

对于师资队伍的评估,可以采取教师师德情况、教学评估和科研成果等多个指标进行评估。

三、科研能力如何评估?科研能力是评估学位授权点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估科研能力主要从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需要评估学位授权点的科研平台是否完善,是否具备开展高水平科研的条件。

其次,需要评估学位授权点在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担情况。

最后,还需要评估学位授权点的学术成果,包括科研论文发表情况、获得的科研奖励和专利等。

科研能力的评估可以通过科研经费支出、科研项目数量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成果产出等多个指标进行评估。

四、学术资源如何评估?学术资源主要包括教学设施、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源等。

评估学术资源需要综合考察学位授权点的教学和科研环境是否适宜、设施是否齐全。

教学设施评估可以通过教室的大小、教学仪器及设备的完善性进行评估。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质量评估工作。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主要是针对学校的各个学位点进行的,目的是评估学位点的办学质量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学位点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位点的名称、办学历史、学科门类、专业设置等。

2. 师资队伍建设:评估学位点的师资力量,包括师资数量、学历、职称、科研水平等。

3. 教学管理:评估学位点的教学管理水平,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生评价等。

4. 学生培养:评估学位点的学生培养水平,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学生就业等。

5. 学术研究:评估学位点的学术研究水平,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

通过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学位点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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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2020年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适应教育学领域的发展变化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需要,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工作将对2020年的情况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各学校的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确保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达到国家要求。

二、评估内容1.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设置–学校是否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学位中心对于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设置要求?–授权点的数量和领域是否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是否存在重复冗余的授权点或者缺失重要的授权点的情况?2.师资力量–学校在教育学领域的师资力量是否充足?–师资队伍中是否有国内外知名教育学专家和学者?–师资队伍是否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3.教学条件和硬件设施–学校是否拥有符合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教学需求的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等教学设施?–学校是否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4.科研能力和成果–学校在教育学领域是否开展了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是否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学校是否积极组织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5.学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情况–学校是否对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进行了科学规划和提出了明确的教学方案?–学校是否有效开展了培养计划,确保学生能够达到培养目标?–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准确授予学位?三、评估程序1.相关材料准备–学校按照评估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授权点申请材料、师资力量概况、教学设施和科研成果等。

2.现场评估–审阅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了解学校授权点建设的实际情况。

–召开座谈会,与学校相关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和讨论。

–实地考察学校教学设施、图书馆、实验室等硬件设施。

3.评估报告撰写与审核–评估团队根据现场评估情况,撰写评估报告。

–报告需要经过评估团队内部审核,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客观。

四、评估结果和应对措施1.评估结果反馈–将评估报告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并指导学校做出改进。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为了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发展,加快构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以及《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 号)等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次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遵循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为重点。

通过评估其优势、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组长:王建刚副组长:谢阳群成员:文胜利王成王家云邓道贵韦法云石振保刘亚中刘结平刘超孙忠民孙登明朱先明朱昌杰张明新李勇—1—李留坤李素文杨广君邱瑰华周有斌胡振东蒋耀辉办公室主任:李勇(兼)(二)各培养学院成立教育硕士学位自评工作小组,撰写自评报告,准备支撑材料。

三、评估方式学校自评与国内同行专家评估相结合。

四、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1.4月10日之前,学校召开动员会议。

2.4月25日之前,各培养学院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3.5月15日之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见附件3)和其他材料(见附件4、5)。

4.5月30日之前,校外同行5位专家评议。

5. 6月30日之前,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6.7月1日至7月31日,“教指委”组织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网上通讯评议。

7. 9月底,“教指委”组织会议评审。

学校做好“教指委”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

—2—8. 11月30日之前,审议结束后,全部评估材料报送国务院学位办,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六)学位授予单位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抽评部门的要求撰写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在指定的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是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
(一)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抽评比例一般不低于20%,覆盖所有学位授予单位。
第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检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开展国际评估或专业资格认证。
第八条 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统筹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自主确定评估方式。基本程序是:
(一)制定自我评估实施方案,提出本单位自我评估的基本要求。
(五)抽评专家根据抽评材料和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对学位授权点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
第十条 评估结果的认定。
(一)随机抽评的学位授权点按专家评议意见认定。即:1/3(含1/3)至1/2(不含1/2)的参评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1/2(含1/2)以上的参评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其它学位授权点属于合格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位授权点是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可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第三条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国家对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要求

国家对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要求

国家对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要求学位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是国家对高等教育机构和学位授权点进行质量评估的重要手段。

学位点合格评估是指对学位授权点的设立、发展、改革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确保学位授权点的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的水平。

专项评估则是对学位点特定问题进行深入评估,以解决该学位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对学位点合格评估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管理体系。

学位授权点必须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包括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方案和教材建设等方面。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学位点的教学管理是否规范、教师是否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学生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教育教学条件。

学位点必须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包括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馆和信息技术支持等。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学位点的硬件条件是否达到一定水平,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教学评估机制。

学位授权点必须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机制,包括课程评估、教师评估和学生评估等方面。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学位点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是否有效,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

社会服务能力。

学位授权点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能力,包括科研水平、科研项目承担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学位点的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以推动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国家对学位点专项评估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导向。

专项评估主要是对学位点所面临的特定问题进行评估,评估的目标和方向需明确。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学位点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旨在找出问题的症结并提出解决方案。

专家评估。

专项评估一般由学科专家组成的评估团队进行,专家必须具备一定的学科知识和评估经验。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专家评估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以提高评估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评估结果。

专项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学位点进行反馈,并提出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

这一评估要求主要关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帮助学位点改进问题和提高质量。

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一、学位授权点名称和级别:
二、合格评估工作负责人:
三、合格评估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成自我评估报告撰写组,成员如下:
2.完成自我评估报告初稿撰写时间:
3.拟聘请外校同行通讯评议专家名单:
拟进行通讯评议时间:
(注:一般应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通讯评议)
4.拟聘请外校同行到校评议专家名单:
拟进行到校评议时间:
(注:一般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到校评议)
5.拟提交最终版自我评估材料时间:(须早于2018年11月9日)负责人签字:
(盖学院章)年月日。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第一部分评估指标说明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参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暂行)》,充分借鉴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多年的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培养院校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评估指标体系。

二、本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基本原则为:1.系统性原则:通过评估,全面考察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状况和各关键环节的实际状况。

2.实效性原则:通过评估,客观评价院校人才培养与规范办学的水平,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3.发展性原则:通过评估,有效促进院校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三、本评估指标体系适用于各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项评估。

四、本评估指标体系设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1个主要考评点(其中包括8个关键考评点),每个主要考评点均列出合格标准及合格标准的主要参考指标。

主要参考指标未达标,则相应的主要考评点为不合格。

五、本评估指标体系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评估指标体系一、评估指标体系简表二、评估指标体系详表注明:①●C系关键考评点;②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考评点的说明:C1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导师队伍指培养单位(校内)专职导师。

学科背景:学历或学位(含师范类本科),进修,主持基础教育科研课题,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等。

查阅培养单位统计表,校园网查学位论文信息。

C2任课教师。

指教育类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的任课教师状况,不包括公共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课教师。

查阅培养单位统计表,课表或任课单。

C3兼职教师。

指从基础教育战线中所聘的教师。

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行的图书,公开发行的杂志论文,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高等教育院校拟开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方向进行质量评估,目的在于确保学位授权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将对拟开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方向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科方向的目标和定位、教学资源和条件、师资队伍、科研能力、学科发展潜力等。

三、评估方法1.文献资料评估:评估组将根据高校提交的学科方向申请、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详细评估和分析。

2.标准化调查评估:评估组将通过问卷调查方法,向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收集评估数据,以了解学科方向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满意度等情况。

3.实地考察评估:评估组将实地考察学科方向所在的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资源和条件,并与学生、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访谈,以深入了解学科方向的实际运行情况。

四、评估指标1.学科方向目标和定位评估:评估目标和定位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2.教学资源和条件评估:评估学科方向教学资源和条件是否充足,是否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3.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学科方向师资队伍的师资结构、学历学位、教学经验等情况,是否具备指导学生获得高水平学位的能力。

4.科研能力评估:评估学科方向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数量、发表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5.学科发展潜力评估:评估学科方向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包括学科发展规划、研究方向调整能力等。

五、评估报告和反馈评估组将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并向高校提出合格评估意见和建议。

高校可以根据评估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向评估组提交整改计划和整改材料。

评估组将对高校提交的整改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本次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评估组将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学位授权点各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学位授权点各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学位授权点各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简要介绍学位授权点各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了解。

学位授权点各项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能力进行评估和监控的工作。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成为保证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评估,可以了解学位授权点的课程设置、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能力。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是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和变更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和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学科领域和专业需求也会不断调整和变化。

因此,学位授权点也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科发展动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和需求。

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是对学位授权点的审核和认证工作,旨在确保学位授权点的教学质量和运行管理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

学位授权审核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包括审核的目的和重要性的确定,审核的程序和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和监督。

通过学位授权审核,可以促进学位授权点的规范化运行,提高学位教育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总之,学位授权点各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提升中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不断提高学位授权点的能力和质量,适应社会需求和国家发展需求,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1.2 文章结构)的内容可以描述文章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下面是可能的内容: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动态调整和审核工作展开,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小节。

在概述中,指出学位授权点评估、动态调整和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然后,在文章结构小节中简要介绍了正文和结论的内容安排,为读者提供了整体的前瞻。

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报告

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报告

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报告1. 引言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我国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环节之一。

评估结果是高校发展和学位授权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学位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将就我国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的背景、目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2. 背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学位授权是衡量高校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旨在通过对高校及其学科专业的综合评价,评估学位授权条件和水平,推动高等教育的整体提升。

3. 目的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3.1 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评估结果作为高校改革与发展的参考依据,可以为高校提供发展方向和改进措施,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3.2 提升学位授权质量通过对学位授权条件和水平的评估,提升学位授权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学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3 促进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评估结果可以用于发现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学科建设提供指导和支持,推动学科的特色和优势建设。

4. 评估方法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自评报告、专家现场评估和背景调查等环节。

4.1 自评报告高校按照规定撰写学位授权自评报告,全面介绍学位授权条件和水平,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和提升的措施。

4.2 专家现场评估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评估,对高校学位授权条件和水平进行全面评估,听取高校自评报告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高校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3 背景调查教育部根据相关数据和材料对高校背景信息、师资队伍、科研成果等进行调查,为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信息。

5. 评估结果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会向高校进行反馈,包括评估得分、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等。

评估结果形成学位授权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学位授权的重要参考指标。

6. 结语教育部学位授权评估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可以促进高校改革与发展,提升学位授权质量,促进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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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17年教育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教育学学科参评点的专项评估工作由教育学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

专项评估的要素见附件2。

四、评估程序及要求
1.学科评议组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方式、评估指标与内容、异议处理程序及其他评估安排等),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相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评估工作方案组织提交参评点评估材料。

评估材料包括自我评估报告(见附件3)和其他有关材料(见附件4)。

评估材料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向社会公开。

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放弃的参评点,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教指委提交主动放弃申请。

未按时提交参评点评估材料且未申请主动放弃的,该参评点视为评估结果“不合格”。

3.学科评议组成员根据《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单位上传质量信息平台的有关材料,对参评点进行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4.学科评议组根据评议情况和表决意见,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认定参评点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意见,提出处理建议。

5.学科评议组向参评高校反馈专家评估意见,参评高校对评估意见如有任何异议,应于2017年8月1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将酌情做出是否调整评估意见的处理决定。

6.学科评议组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评估报告包括参评点评估结果(附原始表决结果)、评估意见和处理建议等。

五、结果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评估结果及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六、联系方式
学科评议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请将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其他评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学科评议组联系人电子信箱。

附件:1.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2.教育学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4.评估所需其他文件和档案资料
附件1
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代码名称学位授予单位
0401 教育学浙江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教育学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授权学科
授权级别
201 年月日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是学位授权点经过自我评估的全面总结,分为两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授权级别选“硕士”。

三、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

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

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据可查。

四、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五、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重复填写)。

六、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重复填写。

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七、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八、本报告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本部分由学位授权点根据《**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的主要内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

编写时应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使用图表表示,见附表。


二、持续改进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学位授权点的持续改进计划,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附表: 1.研究生指导教师统计表
2.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3.研究生指导教师近五年承担的代表性科研项目、课题
清单
4. 研究生招生和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
5.核心课程教学情况表
6.近五年举办的主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表
7.近五年教师(或研究生)在国外讲学或在国际会议上
做报告情况表
8.研究生奖助体系情况汇总表
附表1.研究生指导教师统计表
附表2.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附表3.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近五年承担的代表性科研项目、课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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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研究生招生和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
附表5.核心课程教学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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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XX公司方案--无规矩不成方圆附表6.近五年举办的主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表
附表7.近五年教师(或研究生)在国外讲学或在国际会议上做报告情况表
附表8.研究生奖助体系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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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XX公司方案--无规矩不成方圆附件4
评估所需其它文件和档案资料
一、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1.招生管理制度
2.培养方案
3.课程与教学环节管理制度
4.学位论文指导、评审与答辩等环节工作制度
5.学位授予标准
6.奖助贷体系制度
7.导师聘任及管理规定
8.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9.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管理条例
10.学校制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以上材料以材料汇编形式附总结报告后
二、有关的管理档案材料(培养单位留存以备查,不需要提交)
1.近三年每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表
2.近三年核心课程的考试卷和答卷或学业论文
3.近三年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评价材料
4.近三年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及答辩等环节档案材料
5.其他有关的档案材料
用心用情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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