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值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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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
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三是要围绕民生需求,调整馆藏建设思路,接收涉及群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困难救助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接收城市拆迁、公民出生、学籍、婚姻、
公证、劳模、知青等专门档案。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资结算于每月30日—31日,发工资于第二个月30日,且每月扣押工资300元整,押金于年底(春节前)一起发放,若工作中发现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员工者,将被开除,同时
将上月工资、本月工资以及每月所扣押金作为对公司赔偿。若中途申请辞职,或被公司辞退,按60元/天结算工资,未满5天,辞退与辞职将不发工资。
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
责人批准可提前自行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
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
室或办公室。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
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
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
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过程中值班室不得少于2人。
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九、对值班脱岗的直接责任人和值班负责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考核奖;
对无故不到岗人员,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考核奖和当日值班费,一个季度内累
计达到两次,取消值班资格。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品牌栏目建设、特色服务
推广、线上线下交流、邮件推送等形式,不断扩大网站的用户覆盖面和使用效率。
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
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