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台诗案看北宋新旧党争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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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乌台诗案看北宋新旧党争之始
摘要:北宋中后期政治的主要表现形态为新旧两党之间的党争。新旧两党党争始于神宗熙宁二年(1069),终于钦宗靖康元年(1126),历史五十余年。党争由熙宁、元丰时单纯因政见不同而起,到元祐时逐渐演变为两党之间的意气倾扎,以至于在绍圣以后党争至衍为党锢之祸。党争中一件重要事件就是乌台诗案,它揭开了北宋新旧党争以文字为手段的序幕。此后,在愈演愈烈的心就党争之中,文字之祸始终与之相伴。
关键词:乌台诗案;熙丰变法;北宋党争
一、乌台诗案的背景——熙丰变法
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统治集团感到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入为三司度支判官,感于北宋积弱积贫的现状,遂向宋仁宗呈送了长达万言的《言事书》:要求变法以图强。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即神宗即位的第二年,王安石被从小喜读韩非子,热衷于变法理财的赵顼拜为参知政事(副宰相),翌年升任宰相,开始推行变法的主张。由于变法发生在熙宁、元丰年间,所以称之为“熙丰变法”,亦称之为王安石变法。
变法措施遭到朝中一些守旧大臣的反对,使北宋朝廷大臣明显分裂为新旧两党,支持变法的一党被史称新党,反对变法的一党史
称旧党。北宋朝廷大臣众有很多当世的文人雅士,新党中的王安石,旧党中的司马光、程颢、苏轼就是典型代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新旧两党的斗争很多时候采用的是文字的形式,这也就导致了北宋文祸的出现。
熙丰变法开始以后,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积极推行新法,苏轼因不赞同新法而自请外任,其间他写过一些诗,在某些诗句中有讽刺新法之语。元丰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监察御史何正臣上书弹劾苏轼《谢上表》。其后监察御史舒亶和御史中丞李定也上书弹劾苏轼,他们从苏轼近年来所写的诗作中摘出与新法有关的诗名,说是讽刺新法,鼓惑民心,弹劾他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对他大加讨伐,定下多条可废之罪。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乌台诗案的始末
二、乌台诗案
王安石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审理。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浙江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其中有云:“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萧庆伟:《北宋新旧党争与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45页]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
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总是习惯于在遣词造句上表现得十分微妙,而读者也养成一种习惯,本能地寻求字里行间的含义。比如御史台里的新进们。六月,监察御史里行舒亶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萧庆伟:《北宋新旧党争与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46页]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却说苏轼愚弄朝廷。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偏偏凑巧,当时出版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给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经过四个月潜心钻研,找了几首苏轼的诗,就上奏弹劾说:“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漫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九元丰二年七月己巳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很快,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亦上奏折,他们历数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虽然众新近们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辑集苏轼数万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苏轼讥讽文字的人物名单,计有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圭等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但神宗一时举棋不定,太祖
早有誓约,除叛逆谋反罪外,一概不杀大臣。同时,正直人士也仗义相救。宰相吴充直言:“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任崇岳:《中国社会通史》,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75页]连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预,苏轼未判重罪,这些幕前幕后相救的人功不可没。十一月二十九日,圣谕下发,苏轼贬往黄州,充团练副使,这相当于军分区副司令员的闲职。但不准擅离该地区,并无权签署公文。
中国文学尤其是诗歌创作素来有美刺的传统,即不仅要歌颂,而且要揭露,其中刺的传统显得尤为可贵。苏轼不满新法,以诗揭露嘲讽新法的一些不足之处,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却招来牢狱之灾,实乃政治冲突干预文学怨刺传统的突出表现。其发生的大背景乃是当时正在进行的熙丰变法和由变法引起的新旧党争。
由此可见,熙丰变法引发了新旧两党的党争,而党争又引发了文祸,乌台诗案就是北宋文祸的开端。在乌台诗案之后,在北宋新旧两党党争过程中,文祸始终与之相伴。北宋新旧党争的发生,是有着与之不可脱离的文化背景的。
三、乌台诗案与北宋新旧党争的特点
(一)新旧党争的文化背景
北宋党争虽然是由熙丰变法所引发,但其实它有着深刻的文化
背景。
其一是北宋儒学的复兴。儒学源于先秦孔孟,至汉武帝时成为一尊。魏晋时期,社会动荡,儒学开始逐渐受到质疑。至唐,儒学与佛、道呈鼎足之势。至北宋,晚唐五代纷乱的局面结束,儒学也开始复兴。庆历之际,儒学已然全面复兴。新旧两党的代表人物也都是儒学复兴的主力,王安石的新学、苏轼的蜀学、司马光的朔学和二程的洛学,都是当世影响很大的儒学学派。王安石的新学以经世致用为主。苏轼的蜀学以儒学为本,并参之以纵横,虽庞杂多端,但仍以经世致用为首要。司马光的朔学也以经世致用为主。二程的洛学亦以经术治世务。四家学术虽然都以经世致用为主,但是在实现经世致用的途径和措施方面,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主张,正是这些不同的主张,导致了两党之间的斗争。
其二是南北文化的冲突。中国古代经济和文化都源于北方的黄河流域,南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一个为开发的原始地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北方的频频战乱,北人南迁,南方才逐渐开始得到开发。至中唐的安史之乱后,中国经济文化的中心开始逐渐南移。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称:“唐中叶以前,中国经济文化之支撑点,偏倚在北方,唐中叶以后,中国经济文化的支撑点,偏倚在南方。”随着这些变化,南方士人也逐渐跻身于政坛。从北方士人独占朝廷到南北方士人同朝为政,其冲突自然难以避免。北宋新旧两党的斗争不仅是当政集团不同政见的反映,同时在一定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