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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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沥青路面

采购文件编号:JLZC2006 -372

二OO六年七月四日

第一章? 报价邀请书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沥青砼路面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询价文件发售: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2.报价截止期: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0 6年 7 月 11 日 9 : 00 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 号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620? 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询价时间及地点:定于200 6年 7 月 11 日 9 : 00 时在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 48 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 620? 会议室举行公开报价会,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户

施工现场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采购组织者和采购人:本项目由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人为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3.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一般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合格供应商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施工要求》。

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5.询价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价文件)的构成

5.1询价文件包括下列部分:报价邀请书;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施工要求;报价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6.报价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6.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6.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6.3证明报价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 6.4逐条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的报价和服务是否对询价文件的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6.5《供应商须知》第8条要求提交的报价保证金。

7.报价方式

7.1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单价和总价,并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全部价格。

7.2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

8.报价保证金

8.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2000? 元的报价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

8.2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8.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商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8.4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2)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7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9.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六十(60)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0.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全部报价文件应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0.2报价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报价文件的递交

11.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报价地点和报价截止期前递交给采购中心。

11.2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 3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3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报价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12.公开报价

12.1采购中心将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询价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

12.2公开报价时未宣读的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12.3在提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公开报价会的;

13.询价采购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公开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询价采购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4.报价文件的评审

14.1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简称成交商)。

14.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出现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时采购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决定拒绝所有报价文件。

14.3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询价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非法的、无效的,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4.4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响应性只根据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作为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超出国家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2)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的;

(3)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

(4)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

(5)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6)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样机(样品)但供应商未提供的;

(7)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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