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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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培养指征
患者出现寒战,体温超过 38°C 或低体温,怀疑血流感染时,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
1.医院内肺炎
2.留臵中心静脉导管大于 72 小时
3.感染性心内膜炎
4.骨髓炎
5.有严重基础疾病、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
6.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
二、采血时机
一旦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应立即采血做血培养,最好在抗菌治疗前或停用抗菌药物 24 小时后,以寒战、发热时采集为宜。
三、采血标准流程
1.采集容器:根据检验申请单到检验科标本接受室领取血培养瓶。
2 .采集时间及频率
(1)急性脑膜炎、骨髓炎、关节炎细菌性肺炎和肾盂肾炎发热患者,应在抗生素治疗或更换前,从不同部位采集血液标本,做2次血液培养(应在抗生素治疗前完成)。
(2)疑似心内膜炎患者:急性病例,在抗生素治疗或改变前1~2小时,从各个不同部位采血3次做血培养培养;亚急性病例,第一天24小时内,相隔1小时连续采集3次血标本培养,若24~48小时全部阴性,再采集2~3次血标本培养;若已经抗生素治疗患者,连续3天,每天取2次血液标本。
3.采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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