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讲义1讲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材:《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
考试说明
一. 造价员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安装专业)”,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
二. 考试题型2011年考卷:
现在“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和多项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仅有1个最符合题意)
2.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选项有A、B、C、D、E共五项。
考试大纲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
可证;
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
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2)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3.建筑工程承包
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
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
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③禁止行为。转包、肢解分包、不具备资质条件、分包商再分包。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二. 合同法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三. 招投标法(结合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4.联合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5.开标应当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四.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
效期为四年;
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④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
造价业务岗位的;
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
日止不满五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三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
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1.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1)单项工程: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
2)单位(子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
筑物及构筑物。
按单项工程的构成,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4)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
2.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