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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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原理

本科考的是城乡规划理论知识

——包括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对城乡规划制定、编制、实施等有关的专业理论的了解、熟悉、掌握程度。

主要内容可大体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城市与城市发展以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

第二部分:城市规划体系

第三部分: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第一部分

城市与城市发展以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

1、城市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城市是非农人口集中,以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居民点,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

城市的本质特点是集聚。

城市与乡村的一大本质区别就是,城市的集聚效益是城市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

城市是以要素集聚为基本特征的,是生产、消费和交换的集中地。

2、城市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动因

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技术进步、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

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城市与人类劳动大分工

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即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在原始社会产生了固定居民点

第二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即商业和手工业与农牧业的分工,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出现了城市

最早的城市大约出现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加上公元后的2000多年,城市的产生至今已经有5000多年的历史了。

3、城市发展的阶段及其差异

城市的发展阶段分为:农业社会城市

工业社会城市

后工业社会城市

4、欧洲古代城市的典型格局

古希腊时期—城市布局上出现了以方格网的道路系统为骨架,以城市广场为核心的模式。

古罗马时期—广场、铜像、凯旋门和纪功柱为城市空间的核心。古罗马的营寨城

文艺复兴时期—广场和街道以及一些公共建筑

绝对君权时期—轴线放射的街道,宏伟壮观的宫殿花园和公共广场

5、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形成的基础

历史背景:18世纪在英国起步的工业革命尔后带来的城市的问题,以及城市规划管理19世纪中叶开始出现的一系列有关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探讨,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形成和发展在理论上、思想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思想基础—空想社会主义

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法律实践—英国关于城市卫生和工人住房的立法

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行政实践—法国巴黎的改建

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技术基础—城市美化

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实践基础—公司城的建设

6、熟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1)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分散主义

(2)勒·柯布西耶的现代城市设想—集中主义

(3)早期的其他理论:

索里亚·玛塔的线形城市理论,1882

戈涅的工业城市,20世纪初

西谛的城市形态研究,1889

格迪斯的区域学说,1915

7、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

雅典宪章—提出了功能分区的思想和具体做法

马丘比丘宪章—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8、了解中国古代城市的典型格局

唐长安城—中轴线对称的格局,布局严整,分区明确规整的方格路网,居住分布采用坊里制

元大都城—三套方城、宫城居中、轴线对称

15、熟悉现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发展

第二部分

城市规划体系

(主要是掌握和熟悉的内容)

1、城市规划的概念

从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对城市规划所作的定义: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2、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

综合性、政策性、民主性、实践性

3、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成和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现代城市规划既是一项社会实践,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同时又是一项专门技术。因此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必然是由这三个子系统组成,即:

法规体系、行政体系、运行(工作)体系

法规体系是核心,为其他两个子系统提供法定依据和基本程序

行政体系和运行体系是对法规体系的执行

4、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

法规体系的构成可以有两种划分方式: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

一种是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城市规划的相关性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

另一种是根据国家的法律体系的组成方式进行划分,分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等。

我国的城市规划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配套法规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由国家规划主管部门建设部制定。

5、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的构成

行政体系是指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权限的分配、行政组织的架构以及行政过程的整体。

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纵向”行政关系及其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横向”行政关系共同组成城市规划的行政体系。

城市规划的行政体系不仅仅局限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涉及与各级政府及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包括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两个方面。我国实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分级管理体制。县以上各级城市人民政府是负责组织城市规划编制的行政管理部门。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大、中城市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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