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 详细描述: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论其所持股份有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
2.股东大会的职权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还有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下列担保行为: 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股东大会的形式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
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东大会的召开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摘要股份的组织机构股份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股东大会1.大会的性质及其组成。
股东大会为股份必须设立的机关,是股份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两类:其一,审议批准事项。
如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其二,决定、决议事项。
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等。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的股东大会。
3.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
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通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则应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数的1/3时;(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通知各股票的股东。
通知中应写明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日期和地点等。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份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的30日前进行公告。
无记名股票的股东要出席股东大会的,必须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否则,不得出席会议。
4.大会的决议。
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责任有限公司等形式的公司。
组织机构是指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岗位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来协同合作实现公司的目标。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董事会是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决策和政策,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董事会通常由股东选举产生,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二、高级管理层(Senior Management)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位组成。
他们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公司的运营活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三、各部门(Departments)1. 财务部(Finance Department):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运营。
2. 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管理和员工关系维护。
3. 市场部(Marketing Department):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销售策划和品牌管理等。
4. 研发部(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负责新产品研发、技术改进和创新项目的管理。
5. 生产部(Production Department):负责生产工艺、生产计划、产品质量控制和物料管理等。
6. 采购部(Purchasing Department):负责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管理和成本控制。
7. 运营部(Operations Department):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公司的运营顺利进行。
8. 售后服务部(After-sales Service Department):负责处理顾客的投诉、维修服务和客户满意度管理。
9. IT部(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partment):负责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和技术支持等。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属于公司类型的企业,但是它们的组织机构有很大的区别。
本文将对这两种企业的组织机构进行详细的比较和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型公司,其组织机构包括: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力和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董事、审查董事会工作报告、审批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领导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机构。
它有一个或多个董事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位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计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决定重要业务和投资、管理公司财务等。
3.监事会监事会主要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法律合规和行为道德。
监事会通常由三至五名监事组成,执行监事会主席制,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管理层、发现并纠正违纪行为、提出改进公司工作的建议等。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五十名以上股东组成的公司,其组织机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五至十五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审议并通过财务预算、正式决议的股权置换、合并或分立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只要两个以上,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五十个以上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可以是公司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士。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则必须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3.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或股东协议中约定转让股份的方式,股东间的股份转让受到较大的限制。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转让。
4.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普遍设立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也设立,但一般并不常见,并且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职权较为局限。
总而言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类型的企业,其组织机构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公司法五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
公司法五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公司法是我国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规范的法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分为五类不同的组织机构。
这些组织机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
下面将对这五类公司组织机构进行比较。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实现利润分配为主要目的的法人企业。
其组织机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则对董事会进行监督。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并承担风险的法人企业。
其组织机构相对复杂,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在治理结构上更加严格,具备更高的透明度和监管要求。
三、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指一个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经济实体。
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相对复杂,主要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集团的核心,负责整体战略规划和资源配置;子公司则按照母公司的指导方针进行经营管理。
四、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或者国家授权设立并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
其组织机构相对庞大,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工会等。
董事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工会则代表职工利益,参与企业管理。
五、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企业。
其组织机构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类似,但在一些方面可能存在特殊规定,例如外方投资比例限制、外方董事要求等。
不同类型的公司在组织机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常见的两种形式,其区别主要在于治理结构上的严格程度。
集团公司以及国有企业具备更复杂庞大的组织机构,涉及多个子公司和股东的关系。
外资企业则在一些方面存在特殊规定。
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适当的组织机构设计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监管透明度和治理能力。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异同
位
职务获得来源于董事会, 董事会可以对其职权进行扩大或缩小旳调整。
可依企业章程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 不担任旳, 由董事长授权其代理权, 担任企业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可依企业章程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旳,由董事长授权其代理权,担任企业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任
职
资 格
事
执行董事
规模较小和人数较少旳企业可不设置董事会, 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 必要时可兼任总经理。
其职权: 1.具有相称于董事会旳职权;
2.具有相称于其他企业董事长旳职权( 《企业法》51条);
3.兼任企业经营旳执行董事, 还应拥有企业经理对应旳职权( 《企业法》52条)
3.兼任企业经营旳执行董事,还应拥有企业经理对应旳职权( 《企业法》52条)
责任: 负有忠实、勤勉旳责任(同董事)。
责任:负有忠实、勤勉旳责任(同董事)。
监
事
会
含义
依法产生旳, 对董事及经理旳经营管理行为及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旳常设机构。
地位
常设机构和监督机构
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监督机构
构成
有限责任企业设置监事会, 其组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组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1/3旳职工代表, 详细比例由企业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企业规模较小旳, 可以设1-2名监事, 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由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旳,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会议制度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会。
这些机构的成员负有在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或在他们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进行有效的业务活动及承担公司代理人和部分受托人的责任。
各组织上海宏途注册公司代办注册上海各类公司工商税务登记、自贸区公司注册、医疗器公司注册、企业年检、变更、代理记账咨询热线021.54191116 上海宏途0919的权限范围,相互配合协调,有效地管理公司,使公司顺利正常地运转。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结合而成的非常设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则是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并依其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出资人。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参加的,对公司所有事项作出决策和决议的机构,公司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由其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和决策机构。
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依照法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订各项重大方针措施的具体方案,统管公司内的主要事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决定公司内部行政机构的高级职员任聘及报酬,是公司发展扩大的重要领导力量。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董事和经理的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
监事可由股东大会选出一部分,还可由职工民主选举,这样可代表公司各阶层的利益,共同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保证高级管理人员廉洁、高效服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作用。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考试知识点及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考试知识点及答案解析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2016 年多选题;2018 年单选题;2019 年多选题;2020 年单选题)(一)股东大会1.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基本相同,本书不再赘述。
2.形式(1)年会(定期会议)。
每年召开 1 次。
【老侯提示】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无限制。
(2)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链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5 人-19 人。
【举例 1】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9 人,现有 4 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是否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正确答案』需要,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举例 2】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5 人,现有 1 人因病辞去董事职务,是否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正确答案』需要,董事会人数虽然大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但是,已不足法定人数。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老侯提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均无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记忆提示】“大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要求;董事太少、亏损太多”股份有限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1·单选题】(2020 年卷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 19 人,现实有董事 15 人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000 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 1000 万元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D.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 A,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企业组织结构
股份有限企业组织结构
1.介绍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以股份作为出资形式,实现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之一,其法人地位和资本金固定不变,使得这种企业形式成为了国内外大型企业的主要形式。
2.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但其日常经营则是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任务是管理一系列经营事务,包括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等。
董事会通常由若干位董事组成,其中一定要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职位,在实际经营中由CEO 负责。
3.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另一项重要的管理机构为监事会。
监事会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者和监督机构,其任务是监察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管理行为,保障股东利益。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5人至9人组成,任期通常为3年至5年,他们必须独立于董事、经理的职位上。
4.经理层
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由董事会选聘产生,占据行政管理的核心位置,每日具体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并各司其职,负责不同的公司业务。
5.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企业所有者,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财富由他们共同掌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随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决策提出建议或批评,同时还享有配股、转股、抽奖及分红等权益。
股份有限公司的弹性资本结构,使得其资本运作更加灵活,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通和融资。
6.总结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非常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典型的公司组织结构如上所示。
在具体运营中,各层管理层需要密切配合,共同达成公司目标。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Organization Chart股份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公司资本由多人出资认股组成。
):Limited Company(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上限是其出资额。
)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Shareholder Meeting(决定公司政策,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
)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由股东大会选举,执行股东大会决定的委员会。
)董事局主席:Chairman(董事会的召集人。
)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首席执行官(美): CEO – Chief Executive Officer董事总经理(英):Managing Director总经理(中): General Manager(执行董事会决定,全面管理公司。
)首席运营官(美): COO – Chief Operating Officer常务副总经理(中):Deputy General Manager总裁(美): President(如果与CEO不是同一个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研发部: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采购部:Procurement Department / Purchasing Department生产部: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 Production Department物流部:Logistics Department市场部:Marketing Department销售部:Sales Department售后服务部:After-sales Department生意发展部:Business Development Department行政部: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首席财务官:CFO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独立董事:Individual Director(没有公司股票,不参与公司事物,只为公司出谋划策。
北汽股份 企业组织结构
北汽股份企业组织结构
北汽股份公司的企业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管理层,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二是具体的业务执行层。
在管理层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方针,并任命经理层;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在业务执行层中,北汽股份公司共有二十个部门,包括战略规划部、新能源管理部、证券与金融管理部、品牌管理部、技术产品与质量管理部、军品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部、信息战略与系统运营部、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和工程管理部等。
这些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执行,包括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各个方面。
此外,北汽股份公司还有党务工作机构,如党务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等,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股份制公司组织机构
二、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的一点是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财产负责的公司。
设立方式主①。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②招募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组织机构主要包括:①。
即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
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
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确定公司盈余的分配和股息红利;缔结变更或解除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营业或财产以及受让他人营业或财产的契约;做出增减资本、公司章程、解散或合并公司的决策。
②。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
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股份有限企业组织结构
股份有限企业组织结构一、引言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是指依法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该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公司是我国企业法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其组织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股份有限企业的组织结构。
二、股份公司组织结构的基本概念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等多个部分。
以下将详细介绍每个组织部分的职责和功能。
2.1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行使权利、决策的场所。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章程、经营范围、经营计划等重要事项; - 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 - 审核和批准公司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 - 决定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等。
2.2 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落实股东大会的决策并进行具体实施; - 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 - 监管和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 决定公司的各项业务投资、合作和交易等。
2.3 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监督执行机构的运作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 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
2.4 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是股份公司日常经营的具体执行者,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 履行公司的经营职责和管理权限; - 管理公司的各个部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三、股份公司组织结构的特点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具有以下特点:3.1 三权分立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了”三权分立”的模式。
股东大会代表了股东的权益,董事会代表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监事会代表了监督权。
通过这种构架,实现了各方面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股份制公司组织构架
股份制公司组织构架股份制公司是一种由多个股东共同拥有和管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制公司的组织构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层级。
股东大会是股份制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战略等。
股东大会通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会议。
股东大会的决议通常采取多数表决原则,即占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见得以通过。
董事会是股份制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具体运营和管理,非执行董事则主要从事监督和决策事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合作项目、任命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董事会通常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决策和沟通,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监事会是股份制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
股东监事由股东推选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等。
监事会通常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议和监督。
除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制公司还可以设立其他机构和部门,如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
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机构,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事务,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是由公司职工自愿组成的组织,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促进员工的福利和关怀。
股份制公司的组织构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层级,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
这种组织形式能够实现股东的分散化投资和风险共担,同时充分发挥各层级和机构的职能,保障公司的良好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doc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监事会,即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
注意: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与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同。
对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例题」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D.法定代表人变更E.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一项特别决议表决,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可以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题只有C选项1300÷1800≈0.72>2/3,可以通过特别决议。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依法通过的有()。
A.5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B.7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C.5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D.9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E.9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答案」AE「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六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六讲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因是法人组织,故有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但其意思的决定及行为的实行,必须由自然人来从事。
这样一来,决定法人意思及实行行为的自然人就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但多数股东又不愿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故而它又不得不有赖于专才的管理,从而也就形成了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的分立现象。
一方面需要对企业所有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又必须有所作为。
于是就产生了三种分立的体制:股东大会处于公司的最高意思机关的地位,制定决策,以保护其权益;董事会处于公司的执行机关的地位,明确规定其职权,以利于企业的经营;监事会处于公司的监察机关的地位,代股东大会经常鞭策、监督执行机关的经营,以便权能划分,互为制衡,从而达到使公司营利的目的。
以上三会也称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之一。
一、现代各国公司组织制度的不同模式现代各国公司的组织制度,虽因其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模式,但基本上都是根据“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理论,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上体现了权力分工与相互制衡的特点。
各国公司的组织制度大体上被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英美模式,它以美国为代表,为英国、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所普遍采用;第二类是大陆模式,它以德国为代表,为德国、奥地利等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法国和欧洲其他一些国家也多采用这种模式;第三类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模式。
(一)美国模式美国的公司组织制度直接承袭了英国法的许多规定,但在其发展中却又形成自己的特色,故与英国法又有一定的区别。
美国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上的最大特点是,股东大会之下只设董事会而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兼具公司的监督职能。
公司经营管理的权限集中在董事会,董事兼有经营与监督双重职能。
经理司由董事兼任。
但是美国公司的这种经营与监督机构合一,且经营与监督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现象,很容易使公司的监督力量大为减弱。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至19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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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
括哪些?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
股东
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重大事项的职权。
中国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地位和性质。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董事会和经理
1、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设置和构成。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
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
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5、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的设置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