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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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规定
1、目的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调整的前提是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2、职责
2.1出厂质检员负责生产骨料含水率的测定,在授权范围内对混凝土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
2.2技术值班人员负责对混凝土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决定处理方案。
2.3原材料质量发生重大变化,超出规定的调整范围时,配合比应该进行重新设计,不能调整后使用。
3、作业要点
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1)、调整依据:
1.骨料含水率、颗粒级配或粒径发生明显变化时。
2.胶凝材料需水量比出现较大波动。
3.减水剂减水率发生变化。
4.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发生明显变化。
5.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生产混凝土的状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2)、调整原则
1.调整要有足够的理由和依据,防止随意调整。
2.调整时水胶比不能发生变化、不得影响混凝土质量。
3.要做好调整记录。
4.调整方法:
按下图进行
五.配合比调整的权限
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以试配记录为基准,值班人员有以下调整权限:
1.砂率:允许调整士2%
2.外加剂:允许调整胶凝材料总量的士0.2%。
3.用水量:只允许根据骨料含水率进行调整。
在以上允许调整范围内如仍不能满足要求,值班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