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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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规定

1、目的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调整的前提是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2、职责

2.1出厂质检员负责生产骨料含水率的测定,在授权范围内对混凝土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

2.2技术值班人员负责对混凝土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决定处理方案。

2.3原材料质量发生重大变化,超出规定的调整范围时,配合比应该进行重新设计,不能调整后使用。

3、作业要点

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1)、调整依据:

1.骨料含水率、颗粒级配或粒径发生明显变化时。

2.胶凝材料需水量比出现较大波动。

3.减水剂减水率发生变化。

4.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发生明显变化。

5.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生产混凝土的状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2)、调整原则

1.调整要有足够的理由和依据,防止随意调整。

2.调整时水胶比不能发生变化、不得影响混凝土质量。

3.要做好调整记录。

4.调整方法:

按下图进行

五.配合比调整的权限

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以试配记录为基准,值班人员有以下调整权限:

1.砂率:允许调整士2%

2.外加剂:允许调整胶凝材料总量的士0.2%。

3.用水量:只允许根据骨料含水率进行调整。

在以上允许调整范围内如仍不能满足要求,值班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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