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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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建立官方微博的,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建立。
第四条官方微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官方微博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官方微博审批程序
第五条建立官方微博须提交《官方微博申请书》。官方微博申请书主要涵盖的内容为:微博名称、微博宗旨、微博发布信息范围、微博的管理制度(办法)、微博管理队伍构成(主要负责人姓名、管理人员姓名)等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涉密或不宜公开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八条微博开设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汇报,并与微博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第九条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官方微博,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微博,并追究其主办单位及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法律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即以中国传媒大学(包括外文及其缩写)、中国传媒大学XX单位或部门及以中国传媒大学某项工作业务(如招生、就业等)形式在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上建立的微博。
第二条学校禁止任何个人在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上以中国传媒大学及所属单位名义开设官方微博。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以学校官方名义开办的手机报、手机电视台、网络电视台等新媒体的管理比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第六条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建立官方微博审批表》,同《官方微博申请书》一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并签署《中国传媒大学建立官方微博承诺书》。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公司营业部微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微博管理,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微博是指各营业部以公司名义在各网站开设的关于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

营业部微博发布的内容包括公司产品新闻、市场服务、日常公告、招聘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音像、图片宣传材料。

第三条各营业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微博管理规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微博信息发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经纪业务部负责营业部开设微博的审核与撤销。

总部其他部门均负有指导、审核、监督营业部微博的职责。

第五条营业部应由专人负责微博注册、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营业部负责人为营业部微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营业部开设微博和信息发布的检查、监督、审核、事件处理、报告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微博开设与信息管理第六条提交申请营业部如需开设微博,须向公司经纪业务部提交正式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的、注册网站、拟定微博名称、管理人员等。

第七条审核留档经纪业务部负责审核营业部关于开设微博的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有关营业部,并将有关申请材料留档备查。

第八条开设微博经公司同意后,营业部可根据网站有关流程开设微博。

在注册微博后,需将微博有关信息报送经纪业务部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已注册的微博名称、注册网站、联系人等,同时抄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九条信息管理(一)编写信息,遵循以下原则:1、坚决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推动市场营销,提升服务水平。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发布信息,可就信息内容与总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3、始终面向市场投资者提供及时、高效、准确的信息服务。

4、信息编写要实事求是,主题明确,语言规范,简洁通俗。

5、信息不得含有任何关于个人情感、倾向、见解的内容。

(二)审核与发布,信息发布前,须经过营业部合规风控岗审核,并经营业部负责人同意后发布。

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官方微博的管理,规范微博运营行为,提高微博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官方微博的开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官方微博是单位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维护单位形象,传播正能量;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4. 保障用户合法权益;5. 严格保密,防范信息泄露。

第二章微博账号管理第四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账号注册、密码保管、信息发布等。

第五条微博账号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第六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的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第七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单位官方微博发布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3. 传播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有益信息;4. 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确保信息来源可靠;5. 尊重用户权益,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九条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内容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第十条对用户评论,应积极回应,及时处理违规评论。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发布信息,保持活跃度。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应注重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

第十四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运营效果。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发布流程;2. 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舆情监控及应对措施;4. 法律法规咨询。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官方微博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微博运营规范、有序。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院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学院产品,树立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学院及各班级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评奖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由网络部负责日常管理。

各班级微博管理人员辅助学院微博的资料收集。

第六条学院官方微博信息主要由学院各管理员提供并发布,学院学生也可阐明理由后由官方微博发布其提供的信息,院微博管理人员也可自行搜集发布各类信息。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校、院、班各类考试、会议、假期的时间安排;2、学院形象宣传、学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3、学生学习工作经验交流的信息;4、管理员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5、学院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责任人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个微博的管理员提出发布。

2、各管理员应结合学习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最低限度每天发布一次,保持微博活跃。

第十四条各部门工作需要,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管理员,由管理员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第十五条任何人未经学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官方微博运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外宣传工作,促进学院新浪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方微博)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浪官方微博是校级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资讯中心负责其具体运营管理。

第三条官方微博的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其运营宗旨是:活跃校园文化、树立开放形象、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科研。

第四条本条例仅作为我院校级官方微博运营管理的依据,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不在此条例具体要求范围内,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资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官方微博管理。

第六条官方微博实行版块承包制,板块权责到人。

所有版块更新分布到全天。

第七条官方微博运营团队成员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不得对外泄露官方微博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

第八条官方微博管理团队成员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一)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二)影响学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特殊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第三章信息发布规范第九条信息发布范围(一)党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发布的重大方针、政策;(二)学院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方针、政策;(三)涉及学院形象宣传、文化建设、教学科研、公益文体活动等信息及服务师生的相关便民信息;(四)其他根据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十条内容来源(一)文字来源:学院主网站和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网站的新闻、通知公告,各学生社团活动信息,同时还可涵盖校外其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文字信息;(二)图片、声频、视频来源:主要来源于资讯中心,同时优选其他师生来稿,还可涵盖其他校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有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图片、声频、视频信息。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手册2013.03.28序言1.什么是微博?是我们想要告诉消费者的140个字,是微博客,是可以随时随地跟消费者分享我们企业的新鲜事,可以发布消息、图片、视频,关注我们的观众并与他们交流,寻找与我们相关的人、企业以及品牌,学习借鉴。

2.微博能为我们实现什么?1)企业自我宣传:直接通过发表微博对企业的品牌、产品和服务等进行直接图文视频宣传;2)实现互动:微博对于其他媒体的优势在于可以直接和企业的用户以及市场上的消费者进行直接互动,聆听消费者的声音,搜集消费者意见、线上活动推广等;3)口碑营销:在微博中可以搜索到对商户的评论和反馈,并进行转发,消费者直接发出的声音是最好的广告宣传,重视口碑的力量;4)辐射传播:微博的传播能力是次方辐射型传播,一个用户评论并转发了企业的某条微博,他所有的粉丝都可以看见;5)促进销售:微博为企业带来的最实用效益就是增加销售,尤其是对于生活服务类企业,微博不仅可以为企业带去直接消费者,还可以成为企业线上预订服务的平台,一个区域的内商家可以直接通过微博与服务辐射范围内的消费者进行互动;一、各微博概况“聚贤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珀菲文化”作为文化广告策划公司,已经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微博数量也相对丰富饱满,但是总体来看发图还不够专业以及与粉丝互动情况还不够理想,没有很好地抓住微博这个最平民最廉价的宣传平台,因此需要规范微博发布。

“珀菲婚庆馆”和“锦绣清城购物广场”均为新兴开展的企业,微博数量及粉丝数量都很少,也还没有完备的微博发布规则,内容比较散乱,需要考虑整体规划内容发布以及如何最快吸纳粉丝的关注。

二、微博组织管理1.各微博运营小组结构微博运营小组长:负责各微博内容的监管,使企业微博健康蓬勃发展。

下设四个微博维护专员分管四个微博:分别负责企业微博内容的编辑、配图设计、与粉丝的互动。

表1-1 微博运营小组成员分工表:成员分工运营组长1.微博管理制度制定。

2.定期总结并不断完善微博管理条例。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1. 引言市气象局官方微博作为宣传气象信息、提供天气服务的重要渠道,对于广大市民和气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的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官方微博账号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的名称为“市气象局”,账号ID为“@WeatherCity”。

官方微博账号通过市气象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由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内容管理3.1 发布内容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的内容应当以天气预报、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普为主要内容。

同时,还可以发布市气象局举办的活动、重要会议通知等相关信息。

发布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2 内容审核发布内容前,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审核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信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将及时予以删除。

3.3 转发和评论管理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可以转发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发布的与气象相关的内容,但在转发前应对内容进行审查,并注明原作者。

对于评论,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有权对违规评论进行删除和屏蔽。

4. 用户管理4.1 用户注册市民可以通过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进行关注和注册。

用户注册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接受相关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4.2 用户权益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有权利获取真实、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气象服务。

同时,用户也应遵守微博平台的规定,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淫秽信息、攻击性言论等言论。

4.3 用户互动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鼓励用户进行互动,可以对用户的提问进行回复和解答。

对于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将及时进行了解和反馈。

5. 违规处理5.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发布虚假信息; - 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 发布攻击性、歧视性言论; - 发布淫秽、恶俗的内容; - 其他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对公司官方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微博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公司形象,不断提高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官方微博的主管部门,负责微博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公司官方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公司官方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公司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办公室报送。

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2、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3、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4、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办公室核稿把关后,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及公司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布。

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微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微博使用行为,维护微博社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微博行为规范第一节注册与使用1.申请注册微博账号应当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更新及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2.微博用户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微博扩散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秩序的信息,不得利用微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微博用户应当文明使用微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道德的言论、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不得传播色情、暴力、恐怖、淫秽内容,不得人身攻击、诽谤、造谣、扩散谣言,不得恶意评价他人,不得发布广告信息。

4.微博用户应当按照微博官方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微博,不得利用微博进行赌博、色情、赌球、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

第二节内容审核1.微博用户发布内容应当接受微博企业的审核,微博企业有权拒绝审核不合法的内容。

微博用户应当配合微博企业对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如实提供与信息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相关的材料。

2.微博用户对微博企业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微博官方渠道提出申诉,并配合微博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微博用户发布的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应当有完整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节合作机制1.微博企业应当建立与公安、网络安全、文化、版权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2.微博企业与微博用户应当建立沟通机制,对微博使用中浮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维护正常的微博社区生态。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警告对微博用户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微博企业应当进行警告或者要求改正。

第二节屏蔽对微博用户多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微博企业应当对其账号进行屏蔽,暂时禁止发布内容。

第三节封禁对微博用户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微博企业应当对其账号进行封禁,住手使用微博账号。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微博、微信作为一种互联网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微博、微信。

第三条凡以校内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凡以学校、校内各级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院(系)、教研部、部门,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通。

校内各二级单位下设机构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校内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七条以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任何部门、学院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以仰恩大学的名义在微信、微博上发布新闻和信息。

官方微博管理制度范文

官方微博管理制度范文

官方微博管理制度范文官方微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官方微博的管理,确保微博运营的正常进行,提升公司声誉和形象,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官方微博的管理。

(三)公司官方微博的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好微博运营管理。

第二章管理岗位和职责(一)官方微博管理岗位设专职负责人,具体负责官方微博的日常运营管理。

(二)官方微博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官方微博的运营计划和策略,并及时更新。

2. 负责制定微博内容,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维护官方微博的品牌形象,加强品牌塑造和推广,做好危机公关。

4. 监测微博互动情况,及时回复粉丝的留言和评论。

5. 跟踪竞争对手的微博运营情况,提出改进和优化意见。

6.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微博的运营情况。

第三章微博运营规范(一)微博文案要求:1. 文案应简洁明了,用词规范得体。

2. 语言风格应符合公司形象和定位,不得发布低俗、不健康的内容。

3. 文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事实或发布虚假信息。

4. 文案应遵循法律法规,不得涉及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

5. 文案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活动性,吸引用户的注意。

(二)微博画面要求:1. 画面应美观大方,符合公司形象和定位。

2. 画面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通过美化手法误导用户。

3. 画面中的文字应与文案内容一致,字体、颜色等要注意搭配。

4. 画面应有一定的创造性和活动性,吸引用户的注意。

5. 画面中的人物形象应得到当事人的同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

(三)微博互动要求:1. 对粉丝的留言和评论要及时回复,回复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故意回避重要问题。

2. 对粉丝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关注,并根据情况进行回复或采纳。

3. 对恶意刷屏、侮辱和谩骂言论要及时屏蔽和删除,维护微博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四)微博活动要求:1. 微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规定。

2. 微博活动的奖品设置应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管理办法

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管理办法

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网络阵地的管理和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级各部门微信、微博、网站的运行与管理,满足广大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官方微信、微博、网站是包括浙江金华职业学院、浙江金华职业学院下属各部门、各学院开通并经过实名认证的各类微信、微博、学院主站及部门二级网站。

第三条学校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是服务师生、校友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

第二章官方微信、微博、二级网站的审批第四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及二级网站的部门、学院,必须填写《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二级网站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工作需要,微信、微博、网站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变更的,应重新填写审批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禁止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以学校及所属各部门、各学院的名义开通微信、微博及网站。

第六条禁止任何个人擅自与校外单位合作开办以学校为主题的微信、微博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二级网站。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开办以学校为主题的微信、微博、网站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校外单位提供校内资讯。

第三章官方微信、微博及网站的信息发布第七条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网站主要发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及与学校、部门及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其宗旨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各部门、各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和二级网站有义务转发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校园网等校内媒体信息和其它正能量信息,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九条学校及各部门、各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学院主站及二级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官方腾讯微博管理办法总则:腾讯微博(微博名:九江学院会计团委团信传)由“会计学院团委信息传递部”管理,主页内容的编辑、上传由部门微博管理人员完成。

腾讯微博主页是“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在腾讯微博发布消息的唯一媒介,作为对外交流与宣传的重要窗口。

主页一切消息的发布“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的管理人员要完全知情,且要保证消息的真实和可靠。

腾讯微博(名称:九江学院会计团委团信传)是免费的开放平台,禁止在任何区域发布任何有商业性质的告示。

细则:1、主页管理1.1 管理者要保证一天至少登陆主页一次,处理好友的关注和回复,以及消息的发布。

1.2 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询问部门管理人员,禁止擅自解决。

1.3 官方微博禁止发布任何人的私人信息,如需要私人信息的交接则必须在悄悄话中进行并及时删除。

1.4 主页权限设置为所有人可见,日志设置为所有人可分享,任何内容不得设置密码。

1.5 原则上关注者的问题将于24小时内给予回复,如涉及隐私则采取悄悄话形式。

1.6 主页坚决不得透露任何团委或者学生会负责人、成员的个人信息,如需此类信息请联系询问部门管理人员。

1.7 管理者要行使主页的管理职能,对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

1.8 原则上主页允许任何人添加关注。

2、内容发布2.1 相册:会计学院主办、承办的活动照片以及本院学生参与其他合法活动照片等一切与本学院学生有关的照片进行筛选上传。

要求:2.1.1 每个活动独立相册,并为该相册起一个有吸引力的名字。

2.1.2 活动后照片要及时上传。

2.2 分享:将一些有利于同学们生活,学习,娱乐的文章、视频、语段进行分享,使会计学院让更多的人了解。

要求:2.2.1分享内容要有一定的意义,不得分享不良信息。

2.2.2 追求质量不要只是数量。

2.3 状态(分六个板块)a.重要通告 #重要通告# 官方发布b.学生活动通告 #学生活动# 或转发官方发布或转发c.思想动态关注 #“新闻事件名”# 官方新闻发布d.学生互助信息转发转发e.学习分享 #“分享主题”#(例如:“早安九院”)原创f.生活小常识 #“发布主题”# 或转发转发或原创要求:上述内容要保证真实性,原则上要求每日更新至少3项及以上。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发布气象及相关信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33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省气象局官方微博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官方微博信息严格按照“贴近民生,准确及时,科学权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

管理和职责分工第三条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由市气象局业务科归口管理。

第四条职责分工市气象局微博信息发布分工:1/ 10(一)办公室:负责**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的宣传引导方向、舆情反馈的收集汇总,负责与媒体的协调与沟通,酌情提供气象新闻通稿并发送到指定位置.(二)业务科:负责微博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微博开通、关闭的批准及信息类别增减的审定.(三)气象台:负责提供日常天气预报、气象预警信息、重大活动保障气象服务信息等并发送到指定位置。

负责提供气候热点问题背景资料及有关问题的解读并发送到指定位置。

负责提供农业气象热点问题背景资料及相关农业气象基础知识、农用天气预报等服务产品并发送到指定位置。

(四)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市气象局官方微博气象信息及科普知识的更新与发布。

负责微博中需要回复问题的汇总整理并及时提交。

负责收集网民直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微博气象服务统计分析和效果评价.负责制作提供气象生活指数预报.负责组织气象专家对需要回复的问题进行解答。

负责与相关网络媒体如腾讯、新浪的沟通协调工作.技科市(五)气象学会:负责提供气象科普知识并发送到指定位置.---------------------------------------------------------------范文最新推荐------------------------------------------------------(六)法规科:法律与技术顾问,配合科技服务中心进行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对气象法律法规答疑解惑。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企业微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与用户沟通、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是面向社会,宣传公司政策信息,树立企业形象,与社会进行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微博管理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服务中心负责微博管理、信息收集、备案、信息发布工作,计算机中心负责微博的日常技术工作;第六条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分别负责所属工作职责内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分工提供的信息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向总公司服务中心报送。

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第三章信息发布第八条公司微博发布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各种企业政策、政务信息;2、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答复;3、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文体活动等;4、各种生产、管理信息;5、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每篇微博信息在80—140字之间。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公司微博发布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公司主管企业微博的领导批准后,由服务中心选择发布。

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服务中心信息员统一操作发布。

第四章微博管理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公司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微博资料。

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官方微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官方微博的管理,提高微博运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官方微博是单位官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设并运营的微博账号,旨在宣传单位形象、传播单位政策、推广单位产品和服务,增进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与交流。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官方微博账号的管理工作。

二、官方微博账号的设立与管理1. 官方微博账号的设立应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确保账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官方微博账号的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或团队负责,确定负责人和管理者,确保微博内容的质量和准确性。

3. 官方微博账号的信息应及时更新,保持活跃度,并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评论。

4. 官方微博账号的发文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违法违规内容。

5. 官方微博账号应遵守微博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如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等行为。

三、官方微博内容管理1. 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应符合单位宣传政策和宣传口径,不得与单位形象相悖,不得发布有损单位形象的内容。

2. 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不得发布色情、暴力、恶俗等不良信息。

3. 发布的内容应尊重他人的隐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发布的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如发布涉及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应提供真实的产品介绍和服务承诺。

5. 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应符合微博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四、官方微博运营的监督和评估1. 官方微博的运营工作应受到单位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监督和评估内容包括账号的粉丝数量、发文内容与规定的契合度、互动情况等。

2. 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将作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依据,表现良好者将得到相应的奖励,表现不佳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五、官方微博账号安全管理1. 官方微博账号的安全工作应高度重视,防止账号被恶意攻击或者盗用。

2. 官方微博账号的密码应定期更改,密码应包含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等,确保账号的安全性。

微博管理制度范文

微博管理制度范文

微博管理制度范文微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微博的使用,维护网络平台的健康环境,促进信息传播的正确性与及时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账号管理第二条微博用户须使用真实身份注册账号,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第三条微博用户禁止以任何形式冒充他人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冒充公众人物、企业职员、名人等。

第四条微博用户禁止盗用他人账号,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登录他人账号、篡改他人账号信息等。

第五条微博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不得将账号及密码转让、借用、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微博用户发现自己的账号被盗用或遭遇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客服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微博用户发布内容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虚假、淫秽、侵权等信息。

第八条微博用户发布内容时应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名誉、知识产权等。

第九条微博用户不得发布政治敏感、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等信息。

第十条微博用户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反动、暴力、恐怖主义等有害信息。

第十一条微博用户不得发布涉及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性言论。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微博用户使用微博平台时应尊重其他用户的权利,不得散播谣言、诽谤他人。

第十三条微博用户不得发布恶意灌水、垃圾广告等内容。

第十四条微博用户禁止使用脏话、粗语等不文明言辞。

第十五条微博用户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他人,如人身攻击、言语挑衅等。

第十六条微博用户不得滥用标签、关键词,误导其他用户获取信息。

第十七条微博用户禁止发布未经授权的商业广告。

第五章举报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微博用户,其他用户可通过微博平台进行举报。

第十九条微博平台将对举报内容进行审核,如属实,将对违规用户进行警告、限制发布、封禁账号等处理。

第二十条微博用户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微博平台提出申诉。

第二十一条微博平台将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信息,不予公开。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微博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微博管理制度

微博管理制度

微博管理制度微博管理制度一、微博开通宗旨1、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必须及时发布公司动态,展示公司发展成就,彰显公司发展特色,凝聚微博粉丝力量,努力让广大车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司。

2、管理员微博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避免因触犯法律法规出现被关闭微博的现象。

3、公司各人员的微博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微博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二、微博发布的相关规定1、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活动与车型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微博粉丝感兴趣的博文,对粉丝的提问与评论、转发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4、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不可以发布赤裸裸的促销信息。

5、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也需遵守此条例规定,在此基础上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集体力量。

6、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内容:必须保持原创,可以与公司车型、活动等动态信息有关。

转发时应转发有益的博文;也可以是同品牌其它公司的活动宣传;或是汽车官方微博、厂家官方微博乃至网络社会上的宣传性、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

7、微博运营时间、频率及人员激励机制:(更新最优)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一天更新两条(原创),转发三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

(效果最佳)尽量选择在上午10—12点,下午3点—6点,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

对于连续一个月能坚持其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发布微博的人员,予以100元奖励。

8、公司微博粉丝不得在微博上散布有害于公司、XX品牌的谣言,若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其相应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此文件条例规定也将适时予以一定修改。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针对独立官博)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应对网络舆情、开展政民互动以及网络问政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在促进政府与民众沟通、改善政府形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新浪政务微博的规范管理,促进政务微博健康发展,新浪微博现推出《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办法”分“针对独立官博”与“针对微博群”两个版本,此版本将详细解析独立的政务微博官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办法一、明确组织机构1. 明确政务微博主管领导。

2. 成立政务微博工作小组,明确组长、小组成员。

3. 各部门(单位)分别确定一位微博事务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微博工作。

4. 建立网评员队伍,网评员为各区县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

5. 建立专家队伍,专家队伍由行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6. 建立第三方服务团队。

二、明确各部门(单位)基本职责1. 政务微博主管领导:应当坚持每日阅读本单位政务微博博文,为微博工作总体规划把关,制定改进工作意见,审核涉及重大事件的微博。

2. 政务微博各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应负责策划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微博话题、内容审核、审查敏感话题回应等。

3. 政务微博小组:负责搜集内容、撰写编排、策划活动、实时审查、发现舆情、掌握动向、问题督办、记录日志、存档备案、参与学习等。

并应同时设置专人专岗,安排内容编辑、形象设计、数据评估、活动策划专职人员。

4. 下属各处室、分局、委属单位联络员:需围绕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微博,协助监测舆情,根据政务微博小组的督办需求开展工作,与相关专家沟通等。

5. 网评员:对本单位已发布的微博进行点评、转发,积极参与各类讨论,并协助监测本单位相关舆情,及时回复。

6. 专家:需经常配合单位的微博及相关工作,参与微访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7. 第三方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图片视频编辑、活动执行、后台技术维护等。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微博使用行为,维护微博平台的健康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用户注册与认证
1. 用户在微博平台上注册账号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明材料。

2. 用户注册后,应通过微博平台的认证机制完成账号认证,确保账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微博发布规范
1. 用户在微博平台发布内容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淫秽、暴力、歧视等不良信息。

2. 用户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商业广告和垃圾信息。

3. 用户在发布内容时,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用户在发布内容时,应注明信息来源,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第四章违规处理措施
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微博平台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
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发布、封禁账号等。

2. 对于发布违法信息的用户,微博平台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1. 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遵守微博平台的其他相关规定和
用户协议。

2. 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坚守社会道德标准,遵守公序良俗,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章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微博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解释,
并在微博平台上公布。

3. 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否
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微博管理办法》,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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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县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县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面相群众,宣传**县形象,加强政民互动,服务群众最大化,不断提高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县及各单位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县官方微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县电子政务办,负责日常督查管理。

并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新信息、负责“县长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 **县官方微博信息由**县各乡(镇)、各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的官方微博,定期更新微博信息内容。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及上传工作,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在**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
(2)部门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者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乡(镇)、各单位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明确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在**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乡(镇)、各单位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县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乡(镇)、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县领导批准后,本单位官方微博方可开展活动。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在本部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第十六条微博访问密码由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第十七条为了鼓励各单位重视该工作,使**县官方微
博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一)发布微博信息及时,主动性强,信息质量优,抓住工作重点,提高本单位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县经济发展的。

(二)对官方微博管理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的。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
(1)对信息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
(2)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九条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县政民互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
(2)影响**县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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