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排污权交易和环境税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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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与环境税博弈下的抉择——以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为视角

排污权交易与环境税博弈下的抉择——以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为视角
e n n o r cl n o p re tt u e vso u c in o o e n n . r me tc re ty a d t e fc he s p r ii n f n t fg v r me t o Ke y wor : miso r d n ds e s in ta i g;e vr n n a a n io me t ltx;v l me c n r l ou o t o
李 爱年 , 詹 芳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 0 8 ) 10 1

要: 环境 问题 外部性的解决是借助 于产权界定还是政府 管制 , 引发 了排 污权 交 易和环境税 两种不 同
的经济管理手段 。两者虽有共 同的理论基础 , 但是作为不 同的环境经 济手段 存在 着参 与主体、 实践方式和现
基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环境税法作为税法的一个新的切人点以法律生态化的理念重新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传统的以当代人为本位的法律思想法律观念法律价值取向法律重心法律救济立法倾向等进行深刻的反思以崭新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思想生态主义法律观念生态本位法律价值取向当代人与后代人及人与自然法律重心保障环境权法律救济利益衡量立法倾向预防优先等予以取代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8

t se e e si n ta i g ma k t ,t e e o h r e c a i ,t e n h oe o o — o f trt mi o r d n r es o d v lp t e ma k tme h n s o h s m o d f e t e r l fg v i
中图 分 类 号 : 9 26 D 2.8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7 9 2 l ) 206 - 17 - X( 02 0 -000 6 7

谁污染谁付费与谁污染谁纳税

谁污染谁付费与谁污染谁纳税

谁污染谁付费与谁污染谁纳税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经济也需要持续发展。

因此,在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时,需要合理地分配社会成员的权利与责任,使之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和谐的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污染排放权交易的实践意义和应用前景,以及谁应该承担污染代价,谁应该纳税的问题。

污染排放交易是什么?污染排放权交易,又称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是指政府向企业发放一定数量的针对污染物排放的许可证,企业可以在许可证范围内排放大气污染物,或通过购买其他企业未使用的排放额度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限制。

污染排放权市场的设立是为了限制各个企业的排放量,达到环保的目的。

污染排放交易的实践意义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企业之间的污染排放权,从而引导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中国环保政策的逐渐落实和加强,污染排放权交易正在迅速发展。

那么,谁应该承担污染代价?污染代价实际上就是因企业生产活动所造成的对环境和公共利益的损害所产生的代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污染,谁付费是一个很好的原则。

那么,企业应该为其污染行为承担污染代价吗?根据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先自行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防治污染物的排放,如自来水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水质净化设施,工厂应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量,以保证污染不影响公众利益。

当然,对于不能完全避免和减少的排放环节,企业还需要按照排污许可证和环境保护法进行规范性排污,这样就需要向国家或相关政府机关缴纳排放的污染费用。

对于而言,污染费用缴纳的标准其实并没有一个普遍的标准,因为在不同的地区,污染减少的成本是不同的,有的地区由于本身污染比较严重,所以在排污减少的成本会比较高。

因此,我们很难建立一个制度来规范所有产业的污染的状况,但是确定的一点是,企业不能一味地减少社会成本的承担,生产企业的污染费用应该由其自身的成本来承担。

排污费与环境保护税的比较与启示

排污费与环境保护税的比较与启示

排污费与环境保护税的比较与启示作者:贾路路来源:《财讯》2018年第08期进入2l世纪,发展绿色经济成为人们的共识,“绿水青山就是金由银山”,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

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财政领域的税制改革,而“绿色税制”也成为了税制改革的一个重点。

2016字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标志着环境领域的“费改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

本文通过深入比较排污费与环境保护税的异同,力图更加深刻地理解环境保护税的作用,同时为环境保护税下一步的更好发展提出相关的建议。

绿色经济环境保护税绿色税制费改税外部性理论是征收环境税的理论渊源,庇^‘认为外部性就是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对他人或企业产生了影响,而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成本收益由于无法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使得产生经济活动的主体没有承担应有的成本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从而使私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的不一致,并提出了解决外部性的方法,也就是使外部成本内部化。

环境问题的产生正是如此,环境污染的企业由于在企业市场规律下进行生产,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尤其足高污染企业在生产时产生了极大的环境成本,但是产生的成本却足由整个社会承担的,企业并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市场调节下的环境问题会愈演愈烈,而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法就是使外部成本内部化。

就外部性理论而言,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的设立原则都是基于此,其作用机制也都是通过收入与替代效应来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从而改变人们的行为,最终实现对环境的保护。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广泛为人所诟病的排污费迎来了改革的契机,应该说在具体的制度没计上,排污费与环境保护税是存在较大的差别的,针对排污费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为更好的发挥环境保护税对环境的保护作用,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和研究。

双重失灵视角下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的比较探究

双重失灵视角下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的比较探究

双重失灵视角下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的比较探究作者:范源源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7年第14期摘要:环境外部性的解决是依靠政府介入还是创建交易市场,引出了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两种解决手段。

本文将借鉴国际经验,指出两者在理论基础、原则,收入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并进行优劣势对比分析,认为两者不存在重复征收,也没有绝对孰优孰劣。

在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视角下,两者综合利用更能有效地治理环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因时制宜,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国际比较双重失灵一、引言2017年是我国推动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了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的转型升级,就应该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把绿色发展作为新的突破口。

雾霾、酸雨,土地荒漠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用于治理环境的投资成本也不断增加(图1所示),阻碍了我国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图12000—2015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增长趋势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6年国家统计年鉴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纯公共物品,这决定了如果只靠市场来提供,提供的量远远不足的,就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承担政府的环境责任。

从理论来说,国际上通用的治理环境污染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排污权交易、环境税、行政管制手段等,但由于只实施行政管制手段会导致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因被动接受管制而缺乏内生动力,执法成本过高等弊端,逐渐被大多数国家放弃[1]。

目前来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征收环境税与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成为两种治理环境污染的主流手段。

二、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萨缪尔森认为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也就是一个市场主体增加或者损害了另一市场主体的福利,并没有为此得到收益或者付出代价[2]。

由于外部效应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解决,无论是外部收益还是外部成本,都会扭曲资源配置,导致市场失灵。

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果评估

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果评估

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果评估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和降低碳排放,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举措。

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作为重要的环境治理手段,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和国内环境保护政策中。

那么,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具有怎样的经济效果?本文将对此进行评估分析。

一、环境税的经济效果环境税是指对企业和个人在使用自然资源和排放污染物时征收的税费。

环境税的征收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采取更为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环境税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有以下几个经济效果:1.环境税的征收可以刺激对污染物的减排投资环境税的征收能够带来经济成本,企业为了避免高昂的税费,会增加对减排技术的投入,提高环境治理的技术水平。

同时,企业在环保方面被处罚后的负担也会增加,企业愿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或减轻环保罚款。

2.环境税的征收对企业生产和消费进行调节环境税的征收使企业生产和经营成本增加,会通过价格机制获得与污染物相关的财务影响。

对企业而言,仅仅通过确定影响企业的污染物的税费,实施采取有力的措施来防止污染,从而使得企业的经济成本被减轻。

对消费者而言,环境税是促进节约环境资源和减少废弃物的重要手段。

3.环境税征收的资金可以用于环境治理环境税的征收可以形成额外的财政收入,这些收入可以引导技术创新和污染物减排的投资。

同时,这些收入也可以用于提高环境管理的力度,推进环境保护的进程。

二、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果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针对每种污染物设立相应的排放权,并允许企业之间在政府许可范围内进行排污权的买卖交易,确保环保目标实现的同时,提高企业利润。

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果有:1. 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减排方式排污权交易允许企业进行交易,以适应企业之间的生产差异和环境管理成本的差异,从而使得减排更为灵活。

2. 提高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排污权交易使企业能够将更多的投资用于环保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和创新,促进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缴纳义务成立条件的比较研究

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缴纳义务成立条件的比较研究

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缴纳义务成立条件的比较研究一、引言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该法将自2018年1月1日施行。

《环境保护税法》制定过程中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制度平移”。

不过,这个提法在相当程度上其实稀释了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的意义。

通过比较就会发现,这部法律在很多方面都进行真诚了的思考,给理论和实践也带来了很多新鲜课题。

环境保护税从排污收费制度中“平移”过来的制度内容主要体现在实体方面;而这种“平移”在征管上却并未实现。

事实上,在环境保护税的征管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未出局,它和税务机关之间的部门协作被明确写进《环境保护税法》第四章并被多次提及。

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本文无意对此一一展开。

但通过比较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缴纳义务的成立条件来考察两种不同性质公共课征之间“平移”的制度基础,却是一个值得尝试的视角。

二、关于税收债务发生的理论争议:税收构成要件说还是税收核定说?税收债务发生的条件曾经是税收核定说和税收构成要件说两种理论立场交锋最为激烈的地方。

税收核定说主张税收债务必须经由行政行为才能发生,税收构成要件的满足并不成就税收债务,只能成为行政机关行使课税权的根据。

在行政行为的分类上,行政机关核定税收属于科予义务的命令行为,因此,税收债务仍然体现行政权力的支配作用。

如果没有行政机关核定税收的行为,即便税收构成要件已经全部满足,税收债务也不会发生。

构成要件说则主张税收债务的发生以构成要件的满足为条件,而构成要件的内容又是由法律直接设定。

因此,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对税收债务的发生没有任何意义,它最多只能从程序上起到确认作用。

也就是说,税收债务和民法上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侵权行为之债一样,其发生都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或行政机关的权力措施。

税收核定说将税收构成要件的满足和税收行政核定相结合,增加了税收债务发生的限制性条件。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的制度红利思考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的制度红利思考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卫税的制度红利沉思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大环境保卫力度,通过建立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等制度来调控企业的污染行为。

这些制度的实施不仅对环境起到了乐观作用,也为政府带来了一定的经济红利。

本文将从制度效果和经济红利两个方面来沉思从排污费到环境保卫税的制度红利。

二、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的制度效果排污费是在我国早期实行的一种环境保卫措施,企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排放废水或废气。

而环境保卫税则是从2018年开始推行的新制度,以排污量为基础征收税金,降低了企业排污的成本。

1. 缩减企业排污行为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的实施,使得企业需要经济成本才能进行排放,从而引导企业缩减废水和废气的排放,促使企业转型升级。

尤其是环境保卫税的征收方式更加精确,使企业能够依据自身实际状况进行排污调控,因此更加有效地缩减了企业的排污行为。

2. 提升环境质量通过对排污行为征收费用,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推动企业实行缩减污染的技术和措施,提升了环境质量。

一方面,企业务必进行环保投资,引入环保设备和技术,缩减排放,改善环境。

另一方面,企业还被迫重新思量生产方式,转向更环保、可持续的进步模式。

三、从排污费到环境保卫税的制度红利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不仅起到了环境保卫的作用,还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1. 政府税收增加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的征收为政府带来了新的税收来源,增加了财政收入。

依据数据统计,2019年,我国环境保卫税收入达到5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5.8%。

这些税收大大增加了财政预算,为国家的环境治理提供了更多资源。

2. 刺激绿色经济进步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被迫实行环保措施,以缩减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的成本,一批新的市场和产业开始兴起,推动了绿色经济的进步。

例如,环保设备制造、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都因此得到了迅猛进步,创设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点。

3. 增进企业转型升级排污费和环境保卫税的征收迫使企业转向绿色进步,加大了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力度。

排污权交易与其他环境政策的比较

排污权交易与其他环境政策的比较

使 许 可人获 得从 事 排污 活动 资格 的制 度 。排 污权 交易 这一 污 染控 制措 施要
( )排 污权 交易的实质 二
排 在排 污权 交 易政 策 条件 下 ,环 境 求不拥 有许 可证 者 ( 污 权者 )不得
获 得 充 分 的 信 息 ,这 些 信 息 也 可 制 定 管理部 门根据 环境 质量 目标 ,通 过建 排 污 ,拥 有 许可 证者 不得 违 反规定 排
则 花 费 相 同 的 环 境 治 理 费 用 也 可 以 达 务所 的研 究 ,自 1 9 9 0年排 污权交易被 度 的市 场 化形 式。排 污许 可 制度 是 国 到 更 好 的 环 境 治 理 效 果 ; 者 , 花 费 用 于 二氧 化硫 排放 总量 控 制 以来 ,已 家环境 管理 部 门依 照法 律、 法规 的有 或 更 低 的 治 理 费 用 也 可 达 到 相 同 的 治 理 经 取得 空 前成 功 ,获得 了 巨大 的经济 关规定 向当事 人颁 发排 污 许可 证 ,而 效 果 。 政 策 制 定 者 们 也 认 为 ,制 定 有 效 益和社会效益 。 效 庇 古 税 的 信 息 负 担 相 当 大 , 以 至 于 无 法 计 算 出 有 效 的 庇 古 税 , 即 使 能 够
科斯 认 为 ,既然 日常 商 品交 换可 取 得 与其 排放 量相 当的排 污权 ,促使 制的一 种措 施。 排污 权 的发 放量 有一 看 作 是一 种权 利 ( 产权 )交换 ,那 么 企 业把 被 动 治 理 变 为 主动 治 理 。
污 染 权 也 可 进 行 交 换 ,从 而 可 以 通 过 个 限额 ,政 府 根 据 不 同 的 环 境 状 况 制


排 污
权 交 易 的 起 源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比较研究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比较研究

(二)整合信息难度提升,财务成本上升在国地税合并之后,企业之前的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系统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对信息统合的需求。

因此,企业目前十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系统,这样的系统可以全面记录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比如可以根据税号统一发票信息,根据税率自动生成财务报表,从而减少企业的纳税工作量。

但这无疑对企业财务部门、电子技术信息部门等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给企业的运营增加了不少负担。

四、国地税合并背景下,企业该如何应对(一)建立并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国地税合并后,税务的对比指标增多了不少,加强税务风险管理迫在眉睫。

企业应熟悉税务流程,并在各个业务处理流程中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点。

例如,对企业的会计资料依法依规进行建立、记录、保存、清理和销毁,并定期进行检查。

另外由于现行的税收政策变化快,导致企业的财务人员可能无法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可能对企业经济业务作出错误处理,因此,企业的会计人员应及时了解当下的税收规定,找出需要企业作出改变的地方,针对性的改变会计处理方法。

(二)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国地税合并后,尽管税务机关检查的更全面更仔细,但也不能保证税务系统每次都能正确披露,出现税务异常的情况会增多。

另外,由于税务机关获取税务数据的来源要比企业多,很多时候税务机关掌握了大部分数据,但企业只掌握小部分,这样一来造成了双方信息的不对等,如果企业这时候税务发生异常,又无法明确作出解释说明,就很容易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及时将公司税务风险情况告知税务部门,合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做出合理的税收筹划有效的税收筹划,可以给企业减轻税务负担,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降低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企业要时刻关注着税收政策的变化,,在企业内部设置相应的税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充分的利用当下税收优惠政策,作出更科学更合理的税务筹划。

排污权交易问题研究

排污权交易问题研究

排污权交易问题研究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排污权交易问题逐渐成为人们的焦点。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市场化的环境保护机制,其基本思想是在一定的区域内,通过市场手段来配置环境资源,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本文将就排污权交易问题的现状、原因、影响及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目前,排污权交易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和实践。

据统计,全球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涵盖了大气、水体、土壤等多个领域。

例如,美国的酸雨计划、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等,都是排污权交易的成功案例。

然而,尽管排污权交易具有显著的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排污权交易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

技术方面,排污权交易的顺利实施需要精确的污染物排放量测量技术,以及成熟的污染物排放权分配和交易机制。

经济方面,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设计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市场运作的效率也受限于市场规模和流动性。

环境方面,虽然排污权交易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但也可能导致企业通过非法手段降低排放量以获取更多的排放权。

针对排污权交易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污染物排放量的测量精度,推动排放权分配和交易机制的完善。

其次,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增加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资金投入,提高市场规模和流动性。

最后,加强环境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降低排放量的行为。

在实施排污权交易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例如,排放权的分配可以采取拍卖、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此外,排放权的交易应充分利用电子平台和金融工具,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流动性。

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稳定运行。

总之,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有效的环境保护和市场机制,对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加强技术研发、政策支持和环境监管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效果。

浅析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

浅析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

浅析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不仅需要依靠技术创新和法律监管,还需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

这些经济政策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加环保的行为,从而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弥补传统环境管理手段的不足。

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污染,但往往存在执行成本高、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而经济政策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更有效地激励企业自主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通过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施加经济压力,鼓励发展环保产业和绿色技术,能够推动经济向更加清洁、高效的方向转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经济政策还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当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决策中考虑到环境成本和收益时,会更加自觉地采取环保行动,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常见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手段1、环境税环境税是一种针对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征收的税费。

通过对污染行为征税,增加了企业的污染成本,促使其减少污染物排放。

例如,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征收税费,能够激励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备,降低排放量。

2、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制度允许企业在一定的总量控制下,买卖排污权。

那些能够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排放的企业,可以将多余的排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获得经济收益。

这种机制既能够保证总体污染排放的控制,又能够激励企业主动减排。

3、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对生态保护者给予经济补偿,以激励他们保护生态环境。

例如,对于上游地区为保护水源而限制发展工业的行为,下游受益地区可以通过资金转移等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环境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与环境污染治理模型研究

环境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与环境污染治理模型研究

环境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与环境污染治理模型研究环境经济学是研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环境污染治理的学科,通过建立不同的模型来探讨资源配置和环境治理策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环境经济学中的一些重要模型,并讨论其在资源配置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应用。

一、资源配置模型1. 产出最大化模型产出最大化模型是环境经济学中常用的一种模型,它通过考虑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来达到最大化社会经济产出的目标。

在该模型中,经济主体通过计算边际产出和边际成本,来决定最优的资源配置方案。

2. 市场均衡模型市场均衡模型考虑了市场供需的关系,通过建立供给和需求曲线,可以分析资源市场的均衡价格和数量。

在这个模型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取决于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并且资源的价格会反映其稀缺程度,从而引导资源向具有更高效率的使用方向配置。

二、环境污染治理模型1. 边际污染治理成本模型边际污染治理成本模型是环境经济学中常用的一种模型,它通过考虑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本和效果,来确定最优的污染治理政策。

在该模型中,通过比较不同治理策略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效果,来找到最经济高效的治理方案。

2. 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模型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常用的环境污染治理手段,它通过向污染者征收环境税或者引入排污权交易市场,来实现环境污染的内部化。

在该模型中,通过建立污染者对环境税和排污权成本的反应函数,来确定最优的环境税和排污权价格,从而引导污染者减少排放行为。

三、资源配置与环境污染治理模型的应用资源配置和环境污染治理模型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

例如,在能源领域,通过建立资源配置模型,可以分析不同能源来源的成本和效益,进而指导能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在环境治理方面,通过边际污染治理成本模型和环境税与排污权交易模型,可以评估不同的治理策略对环境的影响,并找到最优的治理方案。

此外,资源配置与环境污染治理模型还可以用于评估环境政策的效果。

环境经济学13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

环境经济学13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

排污费与污染治理成本

一、最优排污费率的确定
图13-1有一个隐含的前提,这就是当政府征收排污费时
,厂商只能有两种选择:缴纳排污费和缩小生产规模。 但是事实上,除了上述两种选择外,厂商还有第三种选 择,即购买和安装处理污染物的设备,在生产规模扩大 的同时使污染物排放量保持在最优水平;而政府征收排 污费的目的之一就是刺激污染者这样做。这样,当政府 征收排污费时,厂商就面临3种选择:缴纳排污费、减产 或者是追加投资购买和安装处理污染物的设备。厂商在 面对上述3种可能性时的最优选择,可以用图13-2来表示 。
费用比较
排污标准加罚款情况如下: 总治理成本=OAQ2+OBQ2+OCQ2 收费情况如下: 总治理成本=ODQ1+OBQ2+OEQ3 两者之差: (OAQ2+OBQ2+OCQ2)-(ODQ1+OBQ2+OEQ3) =Q1DAQ2-Q2CEQ3 因为Q1DAQ2>Q2CEQ3,所以,达到同样的排污控制量, 排污收费比单纯执行标准的成本要低。

由于第三种选择(厂商购买和安装环保设备)的出现,在图 11-2中,厂商的污染物排放量随生产规模的变动而同比例变 动的情况,仅仅适用于从W2点到原点这一区间,即仅仅在 厂商的边际治理成本高于其边际私人纯收益的条件下适用。 在W2点右边,由于在特定污染水平条件下厂商的边际治理 成本低于其边际私人纯收益,厂商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 可以用购买并安装环保设施的办法,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既然在W2点的右边,厂商的生产规模与污染物排放量之间 ,已经没有确定的对应关系,故根据MNPB线与MEC线的交 点来确定最优污染水平,以及根据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最优污 染水平时厂商的边际私人纯收益来征收排污费,就失去了依 据。

建立我国环境税制度的探讨

建立我国环境税制度的探讨

建立我国环境税制度的探讨摘要:经济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当前,治污方面的排污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本文在环境保护背景下认为征收环境税非常必要,通过对美国、荷兰和波兰3个国家的环境税制度分析,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借鉴其成功经验,提出我国的环境税要素设计的初步构想和具体实施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税;排污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税制设计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我国也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环境污染不仅影响我国国民的生活质量,也给我国带来了很大的国际舆论压力。

不少发达国家把税收看做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政策措施,税收在环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切实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有必要探索国外环境税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税后制度。

环境税是20世纪末在国际税收界兴起的概念,至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我国国内把环境税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

广义的环境税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而征收的具有调节与环境污染、资源利用行为相关的各个税种及相关税收特别特别措施的总称。

如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以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规定。

狭义的环境税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针对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行为课税的特别或独立税种。

如硫税、碳税、能源税等。

本文将从狭义的环境税层面探讨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建立。

一、开征环境税有助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一)我国环境污染现状1.大气污染。

2010年,我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185.1万吨,比上年减少1.3%。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64.4万吨,基本与上年持平,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5.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20.7万吨,比上年减少7.9%,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4.7%。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二氧化硫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

因此,大气污染是我国重要的环境问题。

综合运用环境税与污染权交易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

综合运用环境税与污染权交易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

综合运用环境税与污染权交易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提要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收费都是基于经济学理论的环境管理手段。

但它们的区别也很明显,排污收费制度先确定一个价格,然后让市场确定总排放水平;而排污权交易正好相反,即首先确定总排放量,然后再让市场确定价格。

市场确定价格的过程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也是优化污染治理责任配置的过程。

本文通过分析两种不同的方法对解决环境外部性的效果,试图找出一种合理的措施来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并且保障经济上的有效性。

一、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我国近几十年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农业方面:以粮为纲促使毁林垦荒、毁牧开垦、围湖造田、填海种植,导致森林和草原等植被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湿地减少,土壤退化和沙化、荒漠化、盐碱化;滥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地功能衰退,植物无法生存。

在工业方面:废水、废气、废渣不经有效达标治理地大量排放,破坏了整体环境的自然形态。

在城市建设方面:布局混乱,工业区与居民区、商业区混杂,人为破坏了区划功能。

在资源产业方面:矿业盲目开采、森林乱采滥伐,加之灭绝性地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破坏了生物链,导致生物多样性无法得到保护。

这些行为使我国生态环境问题达到了危机的程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一个健康的社会极其重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自然环境正在急剧恶化的国家来说,更应该采取行动保护环境。

现阶段环境税是许多国家采取的手段之一,那么我国要不要实施环境税呢?如果需要,又应该实施什么类型的环境税呢?除了税收的方式,我们还有什么更有效的方法吗?本文就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二、外部效应和庇古税(一)外部效应和庇古税的概念。

如果某人或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时给其他个体或社会带来危害或利益,而它们并未因此支付相应的成本或得到相应的报酬,则称为存在外部性。

个人或企业不必承担其行为带来的成本是负的外部性;个人或企业不能得到其行为带来的额外收益则是正的外部性。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分析我国环境保护举措的演变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分析我国环境保护举措的演变

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环保意识的提高、推动产业升
03
级和转型具有重要作用。
政策建议
01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制度,提高征收标准和范围,实现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 有效控制。
02
加大环境保护税的监管力度,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企业偷逃税 款。
绿色经济发展
积极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 境的污染和破坏。
强化政策引导
政府应通过制定环保政策和提供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与国际接轨的意义和作用
促进经济发展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通过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 先进经验和技术,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 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04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的改革历程
改革背景和原因
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 注的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缺陷
原有排污收费制度在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强制力等方面存在局 限性,难以有效约束企业行为。
积极响应国际环保行动
我国积极响应国际环保行动,以环境保护税的改革为契机,推动 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02
排污费制度及其影响
排污费制度概述
1 2
排污费制度起源
排污费制度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旨在通过经 济手段减少污染排放。
排污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种类和浓度进行 计算,不同地区和行业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3
排污费征收对象
排污费主要征收对象为工业、农业、生活等产 生污染的单位和个人。

环境法律与政策中的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研究

环境法律与政策中的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研究

环境法律与政策中的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研究在现代社会,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而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在环境法律和政策中,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是两种非常重要的方式,通过对企业的“罚款和奖励”,来激励企业减少环境污染。

本文将通过对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和发展方向。

一、环保税的定义与特点环保税是指政府针对污染物外部性,以税收的方式对排放单位征收的税款。

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中都有环保税的相关规定。

环保税的特点是,可以通过“罚款和奖励”的方式,来鼓励企业更加注意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此外,环保税还可以借助税率的不同来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从而推动企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排污权交易的定义与特点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将一定污染排放量中的权利进行拍卖,企业通过购买这些排污权可以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如果企业的排污量超过购买的排污权规定的上限,就需要购买其他企业的多余排污权或者缴纳污染费用。

排污权交易的特点是,可以在政府的监管下,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双赢。

三、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的作用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在环保政策方面的作用是巨大的。

一方面,它们可以通过对企业的“罚款和奖励”激励,来使得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实现环保政策的落实。

另一方面,它们可以在政府的监管下,促进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以实现灰色环境转型。

由于排污权交易是有着可信度的,两者起到的作用可以相互协同,以实现更好的企业和环境之间的平衡。

四、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在环境保护中的发展趋势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

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出台了大量的环保法律和政策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也逐渐调整了税收和权利交易的具体措施,以期让企业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此外,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生态环境方面加大了投入,鼓励企业创新,以实现更好的灰度环保转型。

环境税可交易排污权及其交易成本的比较

环境税可交易排污权及其交易成本的比较

会计中国乡镇企业环境税可交易排污权及其交易成本的比较陈鹰环境税和可交易排污权都是以市场方式运作的政策工具,因为它们都是依靠价格信号引导污染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减少转嫁给社会的外部成本。

我国政府首次明确开征环境税是在2007年6月,在国务院颁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有一项具体政策措施即为“研究开征环境税”,开征环境税将成为2008年政府重点推进的税收政策之一。

近年来,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西、河南、广西等省区市先后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交易对象主要是二氧化硫排污权。

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经济手段都已经或将在我国发挥重要的作用。

今后我国应该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环境税实践中,税收手段常常没有对污染起到完全的抑制作用,还给社会带来其他额外的负担。

虽然环境税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很多国家依然开征了各种类型的环境税。

主要类型有:一是纯粹对排放的污染物征收的污染排放税,因为高额的监控和管理成本,污染排放税通常仅仅适用于一些固定的污染源;二是对资源和使用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征收的间接税,这种手段寻求减少诸如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有潜在污染产品的使用;三是在其他税收类型如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中增加环境性条款,如有些国家在增值税中给环境友好产品和减少污染的设备制定更低的税率。

2007年11月财政部科研所孙钢研究员和许文博士完成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三种可选方案也主要是以上所述的类型。

到底哪一种类型最适合我国呢,我认为税基的选择是很重要的,它会直接影响环境税的征收管理和交易成本的大小。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税税基的选择方面应考虑到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技术水平,环境税还很难一下子在我国推开,应与其他手段协调应用。

高斯认为,在某些状况下,对于成本或收益的外溢的校正可以通过私人之间的谈判实现,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治理环境较好的一种手段。

二、可交易排污权可交易的许可权是相对较新的手段。

高斯表明如果交易成本很低及财产权可以很好确立,通过对外部性的谈判可以达到理想的结果,这一观点很快就运用在排污权的交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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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污权交易和环境税的比较研究摘要:依赖资源而腾飞的时代必然会因为资源的开采利用而产生许多环境问题,但是发展本身不可能抛开自然资源与客观环境,那么环境问题就需要人为的手段进行调整和解决;经济调节效果最为直观且手段多样,如排污费、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结合我国的市场发展程度、法制环境、人文理念等,将环境税和排污权加以同时适用,可以在不同的领域发挥各自的作用。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环境税环境问题是全世界最关心的话题,环境问题解决手段是各个国家之间最容易达成共识、相互交流、借鉴的领域。

排污费、排污权交易、环境税等环境经济调节手段在其他国家都有适用,尤其是美国的排污权交易规定完善,实施效果良好。

反观我国,排污收费是主要管理和调节手段,也进行了排污权交易试水,并展开对开征环境税的讨论。

一、我国排污权及排污权交易的概况排污权是指权利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据其所获得的排污许可,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的权利,是权利人依法对环境容量资源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排污权产生的前提是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排污权旨在通过将作为“公共物品”的环境资源私法化,通过明晰权利归属,促使企业对环境资源进行自发保护。

排污权交易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企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程度,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买入或卖出排污权的市场主体间的民事行为。

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起步较晚,排污权交易制度将排污权利益化,披上“类似于私有权利的外衣”,以准物权形式进入市场,通过政府的引导,有效地完善了排污费的不足,具有显著的优势。

1、排污权交易有效实现了市场调节,相对准确的把握排污权真实价值排污权交易依靠市场的完善,在市场主导的前提下,各企业间作为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自由的行使其权利。

排污权交易各主体是从自身利益与市场实际出发,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活动,排污权交易的数量、价格、区域等,都是民事主体自己依据实际需求而确定的,这就比主管部门定价更合理,也能真实反映所需要的排污量。

2、排污权交易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经济利益,刺激了企业自发治理由于排污权经过初始分配,留存在各排污主体手中,若不能实现市场交易,企业则会随意使用,甚至恶意耗尽;一旦排污权可进行交易,企业对排污权的经济效益和治理成本进行衡量,排污权的经济效益更大,企业必然会自发治理环境。

3、排污权交易制度有效提高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排污权交易制度有效提高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实现对环境的改善和有效监控,利用市场机制本身,减轻行政管理部门的负担。

行政部门的监控因为有了企业自发的改善和有效控制,很大程度上减低行政管理成本,也降低了社会的治理环境总成本。

此外,排污权交易还有促进各个地区进行工业布局规划,从宏观上进行工业整体布局才可能实现对排污权的合理分配。

同时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建立还能扩大公众参与,全民投入环保事业。

当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在上海、江苏南通、南京、长沙等地已逐步展开。

实践中已显现不足之处:排污权交易的法律规范不健全;排污权总量的确定方法不科学;排污权的分配机制不明确,尤其是初始分配的确定;排污权交易的市场需要规制;排污权交易亟待加强监督等等。

二、环境税的调节手段的概况环境税广义上是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而征收的具有调节与环境污染、利用行为相关的各种税即相关税收特别措施的总称;狭义的环境税是指同污染控制相关的税收手段,包括排污税、产品税、税收差别和税款减免等,是与污染密切联系的税收。

我国学者对征收环境税的可行性研究投入了极大的热情,研究表明征收环境税有其优越性。

1、征收环境税可以解决环保资金不足的问题征收环境税是以环保为目的,征税用于环境保护事业,能够有效缓解当前环保资金不足的问题,进而解决环保产业的规模小、技术落后、工作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

税收的性质使得环境税具有稳定性,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环保产业就能不断地及时地改进技术,并且能有效治理污染。

2、征收环境税可以影响企业和其他主体转变观念,引导生产、消费行为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面发展,促进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税收具有普遍性,一旦开征环境税,不仅能够用税收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调节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与环保成本;还能在社会上引起对环境问题的广泛关注,引导消费者进行合理的消费,避免消费行为对环境产生间接破坏的影响。

3、环境税具有法定性,有利于纳税主体间的公平地位,避免行政管理中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现象产生环境税必须依法征收,那么对于地方政府或者税务管理部门而言,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能随意征收。

如果是为了实现对排污企业的管制,也不得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为。

环境税的法定性不仅实现了税收经济上的公平,也实现了税收的社会公平。

环顾实施环境税收的国家,环境税的征收都建立在比较完备的税收体系之上,而我国的环境税的开展,面临着现实的问题,应当在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理顺环境税与现有税种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政策扶持的一些产业与环境污染之间还存在着矛盾,比如农业中农药的研制与农药带来的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适当的采取一些税收中性措施,使纳税人获得与其所支付环境税等值的利益,保证不增加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总体水平,这样也是在减少环境税的实施阻力。

三、排污权交易与环境税的比较排污权交易和环境税的实施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已经在我国逐步开展,但在很多城市排污权较市场显得很冷清,主要还是区域限制性较大,各个企业目光还在其行政区域以内,而且排污权交易的信息并不是随处可得的。

另外对于排污权的价格也因为市场交易量的屈指可数而变得有些“悬乎”。

当前已经成交的很多交易都是有政府穿针引线才实现的,还有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下促成企业间的磋商,违背了排污权交易实现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以市场主导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初衷。

还有排污权交易的法制环境尤其是初始分配机制、交易制度的建立都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地方。

开征环境税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依靠行政管理,但是执法成本也是不小的一笔开支,还不能有效地利用市场经济的条件,因此二者的优劣,有必要进行方方面面的比较。

1、理论基础比较排污权交易和环境税的设置都主要是基于外部性理论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只是侧重不同。

排污权交易侧重于利用杠杆原理,借助市场经济来激发企业的自发管理;环境税的征收侧重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和税收本身的法律属性,对市场利用较少。

2、成本比较就立法成本而言,环境税是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产生的,因此需要花费立法成本,立法需要时间、调研,人力、物力、财力都是很大的开支,而且一时半会儿还不能理清头绪,成本较大。

而排污权交易还只是依赖于《管理条例》,依靠主管部门的监控,在立法层面显得优越。

在执行力上,由于税收的性质,环境税比排污权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环境税的执行更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在行政管理上环境税的政府主导性较强,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收、管理、监控都需要全程跟随,但是排污权交易所依仗的市场机制,行政成本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之后会相应的减少,环境主管部门主要是服务型管理,做好“守夜人”。

3、法律性质比较环境税体现的是合法和公平,对于环境税的征收对象而言环境税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明确了税种税率征收对象等等,具体详尽,避免了行政部门的随意征收,因此不仅具有合法性还体现了公平平等。

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性质主要体现的是法律的效率价值导向,通过市场主导与行政干预,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经济效益的比较国外环境税征收的先进经验表明环境税收可以有效地取得国家的环保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排污权交易则是企业主体之间民事行为,是简单的交易行为,企业的逐利性间接地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但是没有能成为国家的环保资金的有效来源渠道,所以对整体的环保而言,环境税更有吸引力。

5、适用范围的比较环境税的征收需要纳入的范围是有限的,并且与当前的税收体制还存在磨合的过程,也存在着阶段性和过渡性的问题,征哪些怎么征,还有如何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都需要实践中不断完善;而排污权交易虽然在逐步展开,但是排污权交易的限制性条件,例如条例的位阶地导致的权威性不强,实施范围往往局限于区域内部等,都需要完善的问题。

四、结语我国当前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简单嫁接外国的先进经验是行不通的,必须分析我国国情。

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之间建设方面也有实际困难,在法律制度的设立、市场机制的完善、管理机制的设置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的要求。

尤其是环境税的课税对象、税率等的确定,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的建立等。

对全国具有普适性的征收环境税的经济调节手段体现着公平的理念,还有合法性的前提,稳定了环保资金的来源;而排污权交易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刺激企业自我完善与环境治理。

两者从不同的方面出发,都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但是由于侧重点的不同,都不能单独实现其追求,需要共同适用以达到市场调节和政府管制相结合的效益。

从另一层面而言,环境税在全国的适用弥补了排污权交易的局限性,排污权交易又体现了环境税所没有的灵活性和流通性。

因此,两者之间既各有侧重,又存在互补空间,建议当前适用济手段进行环境保护时将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相结合,在市场机制、法制等健全之后再对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的适用价值进行语境分析,适时而变。

参考文献:[1]曹光辉.环境容量下经济增长最大化的政策与手段研究[D].重庆大学,2006.[2]张艳.环境税实施理论与实践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6.[3]骆月亮.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立法思考[D].湖南师范大学,2004.[4]马中,吴健.中国实施环境税的思索[J].环境保护,2010,(17).[5]王克稳.论我国环境管制制度的革新[J].政治与法律,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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