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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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所有在职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允许重复参保。对已重复参保的,按什么办法处理?

1、对在职参保人员重复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接续到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上,对不同时间内建立的多个个人账户予以转移合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指数不变;

对同一时间内建立的多个个人账户,由参保人员选择其中一个予以保留,其它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退还本人,缴费年限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

2、不允许多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多重享受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给一份养老金,对重复领取的养老金予以追回。

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如何处理?

从2006年元月起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如本人自愿,可由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待缴费年限满

1 5年后,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时,如何确定?

职工出生时间实行职工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时,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四、什么是缴费指数和平均缴费指数?

(一)缴费指数:

1、2005年12月31日之前的实际缴费年指数按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与所在市州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

2、2006年1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指数按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3、按新办法计算时1996年1月1日之前的指数均为1.0(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为1.0)。

(二)平均缴费指数为本人历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例:某职工出生时间为1947年1月,工作时间1967年8月,1990年开始缴费,1996年建立个人帐户,退休时间2007年1月。资料如下:

以上缴费工资、社平工资和在岗工资均为假设数。

五、什么是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乘积。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主要文件依据: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

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6‟169号,以下简称“本通知”)

㈠本通知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㈡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退职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㈢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l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1、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2、调节金标准为:2006年度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l0元。退职人员减半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3、2006年至2010年期间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实行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按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予以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待遇高于原办法计发的待遇,在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2010年度退休、退职人员分别发给差额部分的30%、50%、70%、80%、90%。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计发不再实行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对比。

本通知所称的原计发办法,是指本省1996年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至2005年12月31日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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