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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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4)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4)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4) 案例4:诉时效中断
刘某某,男,32岁,工人。

刘某某于1997年3月12日,以欺骗手段强奸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

于1999年7月4日被捕后,刘又交待了其于1993年3月3日盗伐集体林木200株。

[问题]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还要追究?为什么?
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应当追究。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所应适用的法定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刘某某于1993年3月3日犯盗伐林木罪,依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

刘某某犯该罪的追诉时效本应为5年,即到1998年3月3日届满。

但是在其所犯的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前,刘某于1997年3月12日又实施了强奸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前罪的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

这样,刘某某盗伐林木罪的5年追诉时效应从1997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1997年7月4日仍在追诉期限内,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 - 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B. 非法占用公私财物- C. 捡到钱包后主动归还- 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2. 以下行为中,哪一项属于故意犯罪?- A. 过失致人重伤- B. 故意杀人- C. 意外致人死亡- D. 因紧急避险而致人伤害答案:B3.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 A. 盗窃他人财物- B. 贪污公款- C. 帮助他人完成学业- D. 伪造货币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 A. 盗窃- B. 贪污- C. 诈骗- D. 故意毁坏财物答案:A、C、D2.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 A. 故意伤害- B. 非法拘禁- C. 强奸- D. 故意杀人答案:A、B、C、D三、判断题1. 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过失行为不构成犯罪。

- 答案:错误(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2. 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否则不构成犯罪。

- 答案:正确3. 犯罪预备行为不构成犯罪。

- 答案:错误(犯罪预备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犯罪)四、简答题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的定义。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 简述《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答案:《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日,甲在街头与乙发生争执,甲一怒之下将乙推倒在地,导致乙头部撞击地面,造成重伤。

事后,甲主动向警方自首,并积极赔偿乙的医疗费用。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9)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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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9) 案例9: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
马某某,男,17岁。

马某某在山上干活,见本乡林水村女孩段某某(13岁,身高
1.62米)在挖野菜,便问段是哪个村的、姓名、年龄等。

段谎称自己17岁。

段问马的年龄及姓名,马说19岁,并谎称在县糕点厂工作。

两人在闲谈时,马某某说要在本村给段介绍个对象,段同意,并且要给马某某介绍个对象,说:“像我这个样的行不行?”马说:“行。

”几天后两人赶集相遇,彼此情趣相投,遂建立了恋爱关系。

晚上两个人回马家住宿,并发生了两性关系。

数日后,段得知父母寻找她,要马某某带她到外地躲藏。

马某某即带段到其姨母家同居两夜,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后马又带段到其舅父家中同居。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奸淫幼女罪,请说明理由。

马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

理由是:奸淫幼女罪是指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段某某虽然不满14周岁,但身高 1.62米,又对马某某谎称自己17岁,根据双方当时的情况,马某某不能够知道段某的真实年龄,而缺乏奸淫幼女罪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明知”,因而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6)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6)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6) 案例16:投毒杀人案
曹某(男)与罗某(女)勾搭成奸,并预谋杀死罗的丈夫刘某之后,两人结婚。

某日,曹买来毒药交给罗,罗将毒药投入刘的酒中,并为刘炒了菜,让刘喝酒。

刘将酒喝光,但并未发生死亡结果。

曹某、罗某后来得知毒药因存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

[问题]对曹某、罗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曹某、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曹某、罗某主观上具有毒死刘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毒杀刘某的行为,但是由于二人对犯罪工具——毒药的效力有错误的认识,最终未能发生他们所希望的结果。

而这种结果没有发生,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的。

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对行为人均应按犯罪未遂处理。

法律_刑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法律_刑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1. 案例一:故意伤害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

事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应当如何量刑?2. 案例二:盗窃罪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元。

王某作案后,将赃款挥霍一空。

问题:(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3. 案例三:强奸罪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小芳(化名)年仅16岁。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2)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4. 案例四:故意杀人罪案情简介:被告人赵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遂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

一天深夜,赵某趁妻子熟睡之际,用刀将其杀害。

问题:(1)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根据赵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5. 案例五:诈骗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孙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

被害人张某(化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将钱款汇给孙某。

问题:(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2)根据孙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6. 案例六:交通肇事罪案情简介:被告人陈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超速行驶,与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死亡。

经鉴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问题:(1)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7. 案例七:职务侵占罪案情简介:被告人周某系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问题:(1)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根据周某的犯罪情节,对其应当如何量刑?8. 案例八: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情简介:被告人魏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遂故意将邻居的房屋门窗损坏,造成损失人民币1万元。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行为B. 犯罪动机C. 犯罪结果D. 犯罪主体答案:B2. 下列哪个选项不是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A. 管制B. 拘役C. 罚金D. 赔偿答案:D3.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A. 犯罪后自首B. 犯罪后立功C. 犯罪后逃逸D. 犯罪后隐瞒答案:A4. 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是指什么?A.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B. 明知自己的行为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实施C. 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实施D. 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且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答案:A5. 以下哪种情形不构成犯罪?A. 过失犯罪B. 未遂犯罪C. 意外事件D. 正当防卫答案:C6. 刑法中规定的“过失”是指什么?A.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B.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实施C. 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实施D. 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且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答案:A7.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故意伤害C. 盗窃D. 捡到他人遗失物后归还答案:D8.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A.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B.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C. 为了保护个人利益D. 为了报复他人答案:D9.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 犯罪后自首B. 犯罪后立功C. 犯罪后逃逸D. 犯罪后隐瞒答案:A10. 以下哪种情形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A. 贪污B. 受贿C. 行贿D. 接受合法赠与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犯罪?A. 故意杀人B. 故意伤害C. 盗窃D. 捡到他人遗失物后归还答案:ABC2.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A. 贪污B. 受贿C. 行贿D. 接受合法赠与答案:ABC3.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A. 犯罪后自首B. 犯罪后立功C. 犯罪后逃逸D. 犯罪后隐瞒答案:AB4. 以下哪些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A.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B.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C. 为了保护个人利益D. 为了报复他人答案:D5. 以下哪些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A. 过失杀人B. 过失伤害C. 意外事件D. 正当防卫答案: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民法学模拟预测真题(一)答案及解析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民法学模拟预测真题(一)答案及解析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民法学模拟预测真题(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本题中,乙为了躲避滚落的货物猛打方向盘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丙的损失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甲承担。

2. C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该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班主任甲、乙是高中同学,见面后热聊,可以推断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故A、B两项让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说法错误。

对于佳佳的损害,由于不是学校内部人之间的侵权,而是校外的人侵权,故根据该法第4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由侵权人依依的父母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故承担补充责任。

对于小芳的损失,由于是校园内部人侵权,而且是发生在限制行为能力人之间,故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学校不承担举证责任,D项说法错误。

3. C[解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在于毁坏名誉往往是虚构某些事件,而侵犯隐私往往揭露真实的事项。

本案中。

甲女的姓名、年龄等情况,属于真实事项,故侵犯的是隐私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权。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5)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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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5) 案例15:毒蛇伤人案
杨某某与本村的庄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5人,给吕某某家砍木料。

归途中,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条毒蛇。

杨某某在明知是毒蛇的情况下,将其捉到手中。

5人成纵队向前行走,杨某某走在最后,距他前边的庄某某仅l 米。

当庄某某弯腰拿起放在路边的衣服时,杨某某手中的毒蛇将其右腿咬伤,当即中毒肿大,不能行走,被人抬回家。

庄某某经手术右腿截肢。

[问题]杨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上是何种心理态度?
杨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对于毒蛇会咬人致人伤亡的事实,杨某某具有认识能力。

在玩蛇时,他应当预见到自己玩蛇,若有不慎可能会发生蛇咬伤、咬死人的结果,但由于专心于玩耍,没有注意到这种危险性并未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以致于在庄某某弯腰时,毒蛇将其咬伤,导致右腿截肢的严重后果,杨某某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3)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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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3)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
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

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

[问题]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对吴某某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处罚。

因为:吴某某与其叔父发生纠纷,意图报复,手持木棒去打其叔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打击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

至于他本意是打击其叔父而错误地击中其父亲,属于打击错误。

这种打击错误,不能改变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行测最具代表性10道法律题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行测最具代表性10道法律题

近些年来,选调生考试行测中或多或少会固定出现一些法律题目。

虽然这些题目相对比较简单的,但是,考生要想取得比较理想的分数,就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做题技巧。

通过盘点10道行测题来帮助考生洞悉其中规律。

下面我们来看真题:1、下列做法符合我国国法律规定的是: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解析】很明显,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由第(一)项的规定可知,B做法错误;由第(三)项的规定可知,A做法错误;由第(二)项的规定可知,C做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D。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社区矫正不适用于犯罪分子B、给予外国政府官员财物可能构成犯罪C、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应当减免处罚D、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应判处死刑【解析】此题考点非常清晰,只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内容,就能准确无误的选出答案。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2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故A项说法错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通说采“条件说”,即当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条件说认为,作为条件的行为必须是有导致结果发生可能性的行为,否则不能承认有条件关系。

条件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与行为人预想的发展过程是否符合,并不影响条件关系的成立与否。

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由于介入第三者的行为或者特殊自然事实导致了结果发生,那么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中断。

A项,甲跳楼自杀的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没有甲先前跳楼自杀的行为,行人乙就不会被砸中,死亡结果也不会发生,二者之间形成了“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存在因果关系。

B项,集资诈骗案中,要求行为人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的行为,该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其成立与否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出资人主观上是否有贪利的动机,并不会影响这种因果关系的成立。

C项,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由于介入第三者的行为或者特殊自然事实导致了结果发生,那么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中断。

因此,在认定因果关系时介入第三者的行为,需要考虑介入的行为同先前行为之间的关系,考察介入行为本身的出现是否正常,是否独立于先前行为。

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选出并填在答题框)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指出就是犯罪b.也应以犯罪论处c.可以判定就是犯罪也可以不指出就是犯罪d.可以判定就是犯罪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事法规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刑法。

a.中国b.某外国c.甲国d.中国或者甲国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a.我国刑法予以追责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责c.特定情况才追责d.通常情况不追责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犯罪行为b.应急买盘c.正当防卫d.打火犯罪行为6、精神病人在()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b.能够辨识或者无法掌控c.无法辨识或者能够掌控d.无法辨识或者无法掌控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八十16周岁,反感18周岁b.已八十14周岁,反感16周岁c.反感16周岁d.反感18周岁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

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

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a.间接故意b.轻易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错d.过于自信的过错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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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投毒杀妻后积极救助案
男,39岁,某村村民。

某甲因有了第三者,即觉得其妻某乙已成累赘,便想毒死某乙。

一日,在吨饭过程中,某甲乘某乙去厨房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砒霜倒入某乙吃饭的碗中,某乙吃过含有砒霜的饭食后,腹痛难忍,全身抽搐,痛苦万分。

某甲见状后心中不忍,赶忙将妻子送进医院抢救。

经医院抢救,其妻转危为安。

[问题]如何认定某甲的犯罪停止形态?
某甲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中止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实施的中止,另一种是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

在本案中,行为人某甲的投毒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是,在其妻死亡的结果发生之前,观其妻服毒后痛苦万分,心中不忍,积极主动地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使其妻转危为安,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我国刑法中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特征。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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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男,31岁,某县公安局干部。

某日晚11时40分左右,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手枪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

朱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

朱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

一面追,一面喊“站住”。

当追到邻居丁家房屋后门附近,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问题]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应否负刑事责任?
朱某对王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朱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开枪向人射击,意图伤害他人。

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朱某对是否击中王某并无确切的把握,但击中与击不中都在其意志范围之内,即对击中王某,朱某主观上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对击中后王某是死是伤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朱某在开枪时,一无不法侵害的存在,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二是仅凭别人形迹可疑就开枪射击,没有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

因此,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2.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

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

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纠纷一般发生在( )A.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B.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C.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D.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4.甲是某厅外事处处长,在对外交往中得到许多贵重礼品。

甲把其中一部分礼品据为己有,分给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甲的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B.受贿罪C.贪污罪D.盗窃罪5.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

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

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2015河南选调生热点 少年犯罪问题

2015河南选调生热点 少年犯罪问题

2015河南选调生热点:少年犯罪问题海淀法院从2013年审理的涉及155名未成年犯犯罪案件中随机抽取100件分析发现,一半以上的未成年犯来自于离异或夫妻关系不和谐的家庭。

“李某某等强奸案”、“电梯摔婴案”中,都有家庭教育缺位的现象。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问题日渐严峻。

法官因此呼吁,在我国司法引入亲职教育,“强制”家长学习如何教育孩子。

数据分析一半少年犯来自不和谐家庭海淀法院抽取调查了100名少年犯,同时随机选取2所中学的100名普通初中生作为对照组抽样调查,从家庭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以考察未成年人犯罪与监护人教养责任的相关性。

调查结果显示,51%的少年犯来自单亲、继亲或婚姻动荡家庭,而这一比例在普通学生中仅为8%。

双亲健在的未成年犯中,父母关系较差或一般者达近三分之二,远高于普通学生的比例。

此外,半数以上的未成年犯曾脱离家庭监护,除独居者外,其共同生活对象包括同性朋友、男女朋友等;而脱离父母监护在普通学生中所占比例极低。

未成年犯家庭溺爱超三成在对未成年犯家庭教育调查中,溺爱型占34%,另有23%的家庭以打骂体罚为主。

而普通学生家庭中,近七成以说服教育为主。

近四成未成年犯恨过父母家庭关系方面,41%的未成年犯与父亲关系不好或一般,32%的未成年犯与母亲关系不好或一般,甚至有37%的未成年犯表示恨过父母,而普通学生中与父母关系不好或一般的仅占14%。

可见,未成年犯家庭监护缺失、教育不当比例均远高于普通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与家长教养失职密切相关。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延伸调查近千未成年犯七成受溺爱在2014年第3期《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发表的《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中,对10省市990名未成年犯调研显示,未成年犯受溺爱达三分之二以上,主要表现在“很疼爱我”、“大部分顺着我”。

但也有极端情况,16.1%未成年犯表示,父母事事都管。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常识须知:职务类犯罪罪名梳理(3)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常识须知:职务类犯罪罪名梳理(3)

2015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常识须知:职务类犯罪罪名梳理(3)八、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l)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禁止性命令的行为,即实施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而故意加以泄露。

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九、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l)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国家的司法公正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行为。

具体而言,徇私枉法表现为如下行为:①使无罪之人受刑事追诉;②包庇明知有罪之人而使其不受追诉;③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本罪的主体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所谓司法机关,这里是指依法行使刑事执法权的特定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只有前述四种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其主管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十、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l)本罪的客体与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基本相同,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司法公正。

但严格意义上讲,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与审判公正。

2015年河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2015年河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2015年河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归属于(B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全国人大主席团D.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的工资。

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3.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举证责任的内容是( )A.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B.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C.原告的违法行为D.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4.下列不是《律师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所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的是()A.警告B.罚款C.停止执业D.行政拘留5. 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

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C.体现了比例原则D.符合法治原则6. 下列不属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是(D )A.李家的公鸡啄伤儿童的眼睛B.张家的狗咬伤路人C.王家的马踢伤儿童。

D.野猪吃掉田里的麦苗7.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8. 我国《监狱法》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与其他公民()。

A一样B相同C.同等D.平等501.我国现行监狱法是由哪个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大;B、司法部;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9.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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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2015年河南选调生《专业综合Ⅰ》:刑法经典案例题(18) 案例18
李某,男.岁,某机电修配厂工人。

某日晚8时许,李某乘邻居陈×云(女,29岁)一人在家之机,闯进陈家,锁上房门,提出和陈发生性关系。

陈不同意,李即把陈从里间门口推到里间床上,按住陈的双手,骑在陈的身上。

陈在反抗中抓破李的脖子,李卡住陈的脖子,使陈无法反抗,然后把陈的裤子扯到臀部以下,欲行强奸。

陈急中生智,说:“俺小姑子一会儿要来。

”并看了一下手表。

李闻听,恐陈告发,就罢手起身,向陈赔礼后走掉。

[问题]请分析李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李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犯罪的中止形态。

考查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首先要把握住行为人之所以没有完成犯罪的原因。

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人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而基于各种动机主动放弃犯罪的,均属犯罪中止;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发生了犯罪人意志以外的、足以阻止其犯罪继续实施的情况而使犯罪人不得不放弃犯罪的,则根据行为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而分别构成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

在本案中,李某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之所以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并非出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犯罪,而是因为怕告发而起身作罢,主动停止了犯罪,属于犯罪的中止形态。

至于被害人谎称有人要来,并不能 成为足以阻止行为人继续犯罪的原因,因而对本案不能以犯罪未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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