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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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营养,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供应和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第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厨师和营养师,制定合理的餐饮菜单,保证提供营养均衡的饭菜。

第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制定周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材和原材料。

第六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第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完善的餐饮服务制度,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分餐制度、员工培训等,确保工作人员的饮食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有效的饮食留言箱和投诉渠道,接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

第九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夹带杂质、偷工减料等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政府机关食堂,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加强与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注重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机关食堂是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能。

为了确保政府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饮食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就餐体验,我们在制定本办法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食材采购、菜单制定、就餐服务等方面。

首先,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意见)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成员:组长负责机关食堂的全面协调、监督和管理。

**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为机关食堂管理员,负责机关食堂的采购,用餐安排、用餐记录、账目报销。

**负责机关食堂采购的清点监督。

**为食堂主厨,**为食堂副厨,主厨负责按时开膳,保障供应机关人员、来客的饭菜,提高烹调技术,保证食品卫生、可口、安全。

副厨协助主厨,保障开水、热水供应,(正常情况下早餐前烧开锅炉开水,如有大型会议及其它特殊情况需保证供应开水)。

休假时,主厨、副厨最少要有一人值班。

**协调食堂采购物品运输。

(二)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1、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管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2、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机关的宗旨。

3、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

4、及时做好机关干部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管理内容(一)就餐须知1、镇机关食堂只限于机关工作人员,本人一次一人打一份饭菜,每日早、中、晚就餐标准为普通工作餐。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4、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二)食堂卫生制度食堂环境卫生1、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食堂厨师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

2、食堂厨师负责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公司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一、公司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以经营持平,员工满意,确保饮食安全、卫生为经营原则。

二、日常管理1、食堂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2、后勤服务中心及食堂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经常性地对食堂饭菜质量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经常性地征求用餐人员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后勤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对食堂进行管理并建立专项账册,每月对收支情况进行公布。

4、采购人员,每日根据所需用料采购,尽量减少存放。

采购时,要做好记录,索要有关票据,与管理人员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5、所需粮、油、煤气费由公司补贴。

三、饭菜质量1、饭菜质量要做到经济实惠,味道可口,尽量满足大家要求。

2、主食以米饭、面条、馒头为主。

副食要荤素搭配,经常变换品种。

四、食堂从业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食品加工和销售。

2、负责购买食品、调味品及食堂用具等。

3、负责厨房及餐厅卫生。

4、负责食品、调味品、剩余食品及食堂用具等保管。

5、做好饮食卫生,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安全。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确保安全。

7、其它相关工作五、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

食堂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②、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食品贮存—2—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3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试行)。

一、就餐对象1、日常就餐原则上为局机关、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为局机关服务的临时人员、保安人员等,每人一卡,刷卡就餐。

2、相关单位来局检查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

二、就餐要求(一)日常就餐要求1、就餐人员须在当日早上上班签到时到保安处登记是否在食堂就餐。

2、登记的就餐人员在11:30-12:00按时就餐,不得超前,如有工作原因需推迟就餐的,需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食堂将不能确保其正常就餐。

3、就餐时按先后顺序排队,刷卡打菜,因故未带餐卡则当场签名,次日补刷;或实行集体就餐,每十人一桌,坐满就餐,不满十人、不得开席。

4、米饭、菜汤按需自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饭菜打包带出餐厅。

(二)来人接待、加班工作餐就餐要求1、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来客接待管理制度》,按程序填报《就餐通知单》。

2、食堂工作人员接《就餐通知单》后,根据接待标准,本着经济实惠的原则拟定菜谱,并报人秘科备存。

3、接待科室就餐时将《就餐通知单》财务联交食堂工作人员。

就餐结束后,接待科室人员应核对菜品与菜单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食堂结账单上签字确认。

4、中午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上午10:00前,晚上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下午16:00前。

5、加班工作餐遵照执行。

三、就餐标准1、日常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1元/人,局补贴9元/人。

每周一张榜公布本周菜谱。

就餐卡金额未用完的,年终视具体情况对余额以实物的形式进行处理。

2、来人接待:严格按《就餐通知单》规定的标准执行。

3、加班工作餐:原则上按20元/人的标准安排就餐。

四、物资采购1、严格按照预定菜谱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金额超过50元以上的必须有2个人员同时到场进行采购,物资到食堂后要有采购人、证明人、验收人共同验货、过秤并当场签名登记,发现质次价高的要当场退货,人秘科派员不定期督查。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1篇一、总则(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工作管理(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07.30•【文号】•【施行日期】1991.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1991年7月3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机关饭堂就餐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就餐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就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院机关饭堂管理,提高机关饭堂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给广大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结合近年来的执行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状况,借鉴有关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经院党组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院机关饭堂是非盈利性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必须坚持“服务优先、注重品质、安全第一”的方针,为广大干警提供营养、卫生、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在本院机关饭堂就餐人员的范围:院机关干警(含聘用人员);基层法庭的干警如需就餐应由个人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条收费标准:早餐1元,正餐(暂不开设)。

第四条本院机关饭堂就餐时间:早餐: 7:30-8:10。

第五条本院机关饭堂就餐方式:采用自助式形式。

二翻牌管理第六条凡在本院机关饭堂就餐的干警,一律实行翻牌用餐管理。

全院干警每人配对一个用餐牌,并钉挂于机关饭堂大门前;用餐牌设正面(蓝色字体的姓名)和背面(图案+姓名),正面(即蓝色字体的姓名)为暂停饭堂就餐标识,背面(图案+姓名)为饭堂就餐标识。

第七条为便于机关饭堂工作人员进行统计,要严格翻牌管理,如需在机关饭堂就餐或暂停饭堂就餐的干警,务必于前一天下午15:30前进行翻牌,否则按原用餐牌的正面或背面进行统计。

第八条机关饭堂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流水统计,并于下月三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上月干警用餐情况汇总公布于机关饭堂前,接受干警监督;干警对自己用餐情况有异议的请与办公室联系,无异议的务必于该月五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办公室缴清上月用餐费用。

三就餐秩序管理第九条机关饭堂就餐应依次排队取餐,提倡文明就餐。

第十条就餐干警要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时间规定、社会公德,讲究食堂卫生,爱护食堂设备。

第十一条就餐干警在就餐过程中不得喧哗吵闹,用餐后应按指定地点倾倒剩菜剩饭,并将餐具放回指定的餐具回收点,始终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禁止将公共餐具带出饭堂。

第十二条提倡厉行节约,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盛取饭菜,杜绝浪费,对于故意浪费的情况将在公告栏上通报批评。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食堂,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监督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进行运营,并保证有营养、健康、可口的饭菜提供给职工。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供应第八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批次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食材的合格率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储存和处理食材的场所应符合相关规范,储存条件应适宜,食材应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章餐饮加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根据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制定菜单,保证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变质食材以及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加工。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和监测,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采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减少油炸和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员工的合理用餐权益,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2. 食堂管理责任2.1 机关食堂的管理责任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管理员需具备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

2.2 食堂管理员应对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堂卫生等工作。

3. 食品安全3.1 食堂管理员应确保食品安全,选择符合卫生标准并具有相关资质的食材供应商。

3.2 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材进行检验和验收,以确保食材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3.3 食堂管理员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和器具进行食品加工,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3.4 食堂管理员应制定食品加工工艺和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操作人员正确执行。

3.5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设置适当的储存温度和湿度。

3.6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食堂设施和器具,保持食堂的卫生环境。

4. 就餐管理4.1 机关职工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就餐,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或非指定时间食用食品。

4.2 就餐人员应自觉排队就餐,按规定口粮成分摆放食品。

4.3 机关职工在就餐过程中应文明用餐,不得浪费食物。

4.4 机关职工应遵守食堂的秩序和规定,不得私自带食品入内就餐。

4.5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职工对食堂服务和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处理职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

5. 食堂卫生5.1 食堂管理员应设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任务分工。

5.2 食堂管理员应每日记录食堂的清洁和消毒情况,并及时处理卫生问题。

5.3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4 食堂管理员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6. 处罚与奖励6.1 食堂管理员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工资、停职或解雇等。

6.2 食堂管理员和员工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将受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建立“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3人。

第一届膳食小组组长由X同志担任,副组长为X、X,组员为X、X、X。

第二条职工食堂要为分行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早、中、晚餐,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承担分行一般性公务接待。

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

炊事员要真正用心做饭,要多多研究菜式和烹饪方法,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食堂管理的主要环节,食堂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小金库”、帐外物资、贪污挪用公款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坚持食物不定时验收制度,膳食小组要每周对食堂买菜、买米、买油等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对食堂管理的其他方面随时检查,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条职工食堂要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每月上旬公布上月的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的监督。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日清月结,每月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物美价廉的菜肴、米、油等。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到食堂时间分别不得晚于7∶30、10∶00、15∶30。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包括米、油、剩余饭菜等)拿回家。

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放在橱窗供员工选择食用,不计入餐费,不得与每餐的正常饭菜混合,防止变质剩菜剩饭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第九条员工实行挂牌就餐,早餐挂牌时间为前一天晚上以前,中餐和晚餐挂牌时间分别为10∶00以前和15∶30以前,超过规定时间挂牌的食堂可不予下餐。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doc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doc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

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管理,保障职工饮食安全和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下列规定:1. 食品安全法;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第二章机关单位食堂的设立和运营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食品加工和储存设施;2. 配备专业食品加工人员;3. 注意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的运营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 确保饭菜的营养均衡和健康;2. 优化菜品的味道和质量;3. 加强对食材和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管;4. 提供合理的饮食服务价格;5. 做好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章食堂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1. 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与运营;2. 指导并监督食堂员工的工作;3. 确保食材的采购渠道和质量;4.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5. 汇总和报送食堂的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员工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1. 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2.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3. 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4.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行业的基本法律,规范了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标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进行的细化和规范,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方法和程序。

3.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是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工作进行规范,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预测、预警和处理等具体措施。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附件二:机关单位食堂员工岗位职责。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内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由机关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设置第五条机关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应位于机关办公区域内,便捷且方便职工就餐。

2.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3. 食堂的用餐区域应设置合理,确保职工的用餐环境安全、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烹饪、卫生、消防等。

第七条食堂设施设备应适应职工用餐需求,包括餐具、饮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用餐便利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包括荤素搭配、精细面点、特色菜品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食材抽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由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温度控制、保存方式等,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辅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进、使用、留样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检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办法1、为加强食堂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全院干警就餐和接待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包括食堂管理、采购、卫生、安全及干警就餐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干警、食堂工作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

管理1、办公室明确一名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行管理。

2、食堂管理员每月5号前核算上月餐费,经采购干警、接待部门负责人、或指定采购人员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

3、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借食堂物品。

每月末全面盘点食堂物品一次。

4、食堂财务、采购、物品管理分工到人,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5、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管理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6、每月发放一次食堂就餐征求意见表,充分征询干警意见。

干警满意率低于80%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减食堂管理员和厨师工资的1%,高于90%的,每高于一个百分点,增发食堂管理员和厨师工资的1%。

年内,4次低于70%,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7、建立干警民主管理食堂制度,由干警代表组成食堂管理委员会,协助监督食堂搞好膳食工作,具体工作包括:第一,对食堂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地进行质量与卫生的测评;第二,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收集干警对食堂及工作人员的意见,研究改进伙食管理的总体方案和措施;第三,检查食堂财务核算,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第四,监督食堂的整体运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解决。

采购1、办公室每天安排一位干警和一位厨师,或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采购职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斤两足。

3、购进货物必须逐项登记,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采购职员签字后每天在食堂公示栏张贴,接受干警监视。

4、食堂需要大量进货时,事先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一、目的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提高饮食安全与服务质量,保障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营养需求,制定本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机关食堂,包括固定或流动机关食堂。

三、管理机制1. 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设立(1)机关内应组建一支以机关领导为核心的食堂管理委员会,统筹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2)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领导机关食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协调食堂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做好食品卫生和营养卫生等环境监测工作。

2. 食堂日常管理(1)必须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实施。

(2)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合理营养,要遵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等行业管理规定。

(3)享受机关餐饮服务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就餐,不可以将食品带离用餐地点。

(4)供应食品应按照国家营养标准进行科学搭配,菜品的制作方式应该多元化,促进健康饮食和减少浪费。

(5)建立食品采购安全监管机制,只有符合有关标准的店家、企业或农户可以进行食品供应,禁止购进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保证安全的食品。

3. 环境卫生(1)确保在用餐期间保持食堂内的环境卫生,每日清洁工作必须跟上。

(2)定时进行食堂清洁和空气消毒;厨房操作台、设备用具、餐桌等应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消毒。

(3)保持就餐区域通风,场地周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害虫无杂物。

4. 食品安全(1)对于购进的食品须要看采购商家提供的商品质量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2)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对于已购进的食品应当储藏、保存、加工制作、配餐、提供、销售等全部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4)遇有食品召回等情况应立即追查消费者信息,及时公告并妥善处理。

5. 特殊事件的处理(1)当出现食物污染、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所在机关领导,并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原因并切实采取措施处理。

(2)若出现因食用食品引起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对食品进行分析评估、病例分析及疫情调查,进行相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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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3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由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

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

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

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个人卫生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

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1、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

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

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

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

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

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奖励: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取消当月奖励:1、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者;2、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经教育仍不服从者。

3、多吃多占,公私不分者;不严格按照就餐方式执行,擅自更改就餐方式者;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5、上班时间干私活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使集体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

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衡炎高速公路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食堂负责人签字: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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