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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作为高校录取的前置(或必备)性条件。选修课程未达到所报学校 专业要求的,不能填报志愿和投档。每个招生专业对选修课程的要求一 般不超过2门课程。。
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将选修课程纳入评价体系的 方法由学校在以下三种方式中自主选定: 1.作为前置条件:由试点高校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将相关高中选修课程 等第或学分作为前置条件,未达要求者不能报考; 2.计入综合成绩:将相关高中选修课程等第或学分按一定权重计入综合 成绩; 3.两种方式并用:既作为前置条件,又计入综合成绩。
省内试点院校原则上都要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提出对高中选修课程的要求;部委属高校的 自主招生和保送生招生,由高校自主提出对选修课程的要求。
试点方案与现行高考的异同比较
四.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一、调整原则
1.连续性和稳定性 :原则上不增加全体学生必修内容;数学、物理和化学 学科教学不再分侧文、侧理,切实控制教学难度和学业负担。 2.层次性和选择性。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清晰确定不同层次的学业水平 标准,以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学术能力的差异化发展,提升学生综合学 习能力。 3.发展性和导向性。
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 方案
1.考试性质与功能
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和选修 课程的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发展潜能,监 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
2.考试对象与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 得普通高中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考试分为水平Ⅰ考试、水平Ⅱ考试、 考查三类。
2.复旦、中科院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加入三位一体 招生 备注.doc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的重要内 容。2015年,共有52所院校参与试点(比去年增加15所),其 中,部委和省外高校除浙大、上海交大、中科大3所985高校 继续参加外,还新增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和香港中文大 学(深圳)3所。
欢迎各位家长和同学~~~~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文二西路校区数学TR 徐凯
一.
2015高考总体概括
1.高考报名人数下降,招生计划与去年持平
据统计,2015年浙江省共有31.79万考生报考高校招生, 比去年约减9%。其中,普通高考报名28.00万人(文科10.28万, 理科17.72万),比去年减少2.86万人(文科减少0.97万、理科减 少1.89万)。
3.高职改革
首试提前招生及本科教育Fra bibliotek2015年起,浙江省高职自主招生逐步向高职提前招生过渡,实行一 档多投、考生高校双向选择。
4.自主招生有调整
填报,不再进行书面确认。
高考加分再瘦身
浙江省自主招生等有关入围考生的志愿填报,也将从原先的5月15日 调整至6月26-2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首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实行网上 另外,2015年浙江高考加分继续大幅瘦身。 备注.doc
二、调整方案
注意:
1.《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各学科必修课程教 学指导意见列为“基本要求”的教学内容,属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考 题的考试范围。 2.语文、数学学科必修模块和限定性选修模块列入高考的内容。英语学 科根据国家英语考试要求另行确定。
3.其他学科限定性选修模块和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列为“发展要求” 的教学内容,属于高考选考科目加试题考试范围。
1.水平Ⅰ考试
水平Ⅰ考试为必考科目,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科目为语文、英语 (含听力测试)、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必修课程。
2.水平Ⅱ考试
水平Ⅱ考试为选考科目,科目为上述11门对应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 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学术性向、兴趣特长、修习状况自主选择考试科目, 每个学生最多选考3门科目。
2.考试日程安排
注:4月考试不设外语科目
3.成绩报告
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学业水平考成绩报告采用如下等第划分
:
应届毕业生参加并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Ⅰ考试,由省教育厅 发给《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书》。 每个学生参加同门科目水平Ⅰ、水平Ⅱ考试次数不超过2次,水 平Ⅱ(选考)成绩是否要学校记录立档,由学生个人确定。
三、浙江省高中选修课程纳入普通高校 招生评价体系方案
• 一、统考统招
(一)必修课继续采用统考方式 2015年起分两类设置考试科目。 一类为“3[语、数(文/理)、外]+X[综合(文/理)]”,二类为3[语、 数(文/理)、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一类科目对应于本科 院校,二类科目对应高职高专。各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高中必修课程的 范围内。 (二)选修课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分两步到位 第一步: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分专业提出选 修科目的要求,通过招生章程公布。在投档考生中,具备相关选修课程 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师大附中家长和学生的选考意向的调查
对于浙大附中选考组合科目意向的调查
五.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
1.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 用技术)。 2.考试内容。 各科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 为高中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内容。 3.考试对象。 参加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社会人员。
3.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 验、信息技术操作、通用技术操作等,由各地按照相关学科教学指导意 见组织实施。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试形式
水平Ⅰ、水平Ⅱ均采用纸笔考试形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 统一评卷,统一报告成绩。 水平Ⅰ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90分 钟),满分100分,试题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考试范围是每个学 科的必修内容。 水平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均为主观题,考 试范围在《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之内。
4.报考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每生限选考3门,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该科目时确定。 每科最多报考2次。成绩2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