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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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19

银河电子: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19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11-01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建明2011年4月18日。

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5-07

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5-07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1-03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

2011年5月6日,本次会议在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现场召开。

会议由张广慧先生主持,12名董事全部出席(四位董事未亲自出席,其中,侯巍董事书面授权张广慧董事行使表决权、周宜洲董事书面授权乔俊峰董事行使表决权、常小刚董事书面授权任宏伟董事行使表决权、李兆会董事书面授权孙璐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广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聘任侯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王怡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351-8686 668传真:0351-8686 667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29层邮编:030002邮箱:sxzq@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樊廷让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聘任赵树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孟有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合规总监,聘任邹连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乔俊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汤建雄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公告编号:2011—015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群先生委员: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林毅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女士委员:刘晓庆女士、韩海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海鸥先生委员:刘德群先生、林毅先生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毅先生委员:宋晓辉先生、张丽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聘任: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玉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宋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春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殿敏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康力电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15

康力电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15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112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04月08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1 年04 月13 日上午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9名。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1、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2011 年4月15 日巨潮资讯网。

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2011 年4月15 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照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照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04月15日。

山西证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4月) XXXX-04-16

山西证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4月) XXXX-04-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2、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4、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第五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二)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三)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四)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长期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11、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中,第1项、第2项或第4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万;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万。

山西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瑞琪) 2011-04-16

山西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瑞琪)
 2011-04-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王瑞琪,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分立重组最新进展的公告

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分立重组最新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代码:中煤能源公告编号: 2011—019 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分立重组最新进展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z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一、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分立重组概述本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批准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公司”)的分立方案;同意华晋公司采取派生分立方式依法分立为两家由本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各持股50%的有限责任公司。

该次董事会会议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分立协议》(草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作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上述分立的全部相关事宜并签署《分立协议》。

根据分立方案,本次分立将采取派生分立的方式,华晋公司将继续存续,从华晋公司中分立出的资产将注册成立为一家新公司(新公司名称暂定为“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公司(筹)”,最终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

分立完成后,本公司拟单方对中煤华晋公司(筹)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煤华晋公司(筹)51%的股权,山西焦煤集团持有中煤华晋公司(筹)49%的股权;山西焦煤集团拟单方对分立后的华晋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华晋公司49%的股权,山西焦煤集团持有华晋公司51%的股权。

前述增资事宜本公司将依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适时签署增资协议。

二、 华晋公司分立重组的最新进展2011年8月5日,本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华晋公司及中煤华晋公司(筹)签订《分立协议》,就分立涉及的主要事项进行约定:(一)分立方式本次分立采取派生分立方式。

山西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XXXX年4月) XXXX-04-16

山西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XXXX年4月) XXXX-04-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关联交易、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第三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债务重组;(九)签订许可协议;(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一)销售产品、商品;(十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十三)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十四)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四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下事项免于做关联交易处理:(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四)购买或卖出统一发行的(发行对象十家以上,且其中公司关联人不超过两家)有价证券或产品;(五)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公司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

山西证券:山西金控股权划转即将圆满完成 强烈推荐评级

山西证券:山西金控股权划转即将圆满完成 强烈推荐评级
1615
983 13541 13541 47887
单位:百万元 2017E 2018E
19215 7686 4743 7049 2306 6976
0 375 97 477 45
18361 7344 5692 9868 2203 8022
393 97 477 51
208 56045 5190 15372
0.57
2016E
2281 1649 673 882
88 560 281
0 11 50 1255 148 1027 80 1027 7 3 1031 268 763 763 4.79
0.27
单位:百万元 2017E 2018E
3294 2073 692 1228 147 840
3775 2496 588 1681 220 834
敬 请参阅 报告结 尾处的 免责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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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证 券 ( 002500): 投行 资管收 入占比 大幅提 升,山 西金控 股权划 转即将 圆满完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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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盈 利预测表
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 存出保产证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 长期股产权投资


事件: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9.33 亿元,同比下降 61.6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1 亿元,同

证 券
比下降 84.93%。截至 2016 年 6 月底,公司总资产 474.4 亿元,较今年年初下降 1.54%,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119.56 亿元,较今年年初下降 5.01%。公司业绩符合预期。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10月18日修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维护网下发行秩序,净化网下发行生态,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网下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所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证券公司开展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推荐工作,担任首发证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开展网下投资者选定和管理工作等,适用本规则。

上述主体开展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相关业务时,参照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网下投资者进行自律管理。

协会建立网下投资者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二章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第一节注册条件第四条投资者及其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者直接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应当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在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和证券配售对象(以下简称配售对象)注册。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统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参与主板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协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的注册条件进行调整。

第五条机构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应为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设立、完成登记手续且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的一般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

山西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山西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公告编号:定2014-一季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侯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注: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0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期限为366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部分股票质押期限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4-006)。

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适用√不适用五、证券投资情况1、证券投资情况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备注:1、本表填列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附有限售条件股票的情况;2、期末帐面价值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巍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1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1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1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18次会议于2011年6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条件通过
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1年第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日期
2011.06.15
施行日期
2011.06.15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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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1年4月) 2011-04-16

山西证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1年4月)
 2011-04-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宗旨为进一步规范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九)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日常事务处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第四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6.29•【文号】•【施行日期】2013.06.29•【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证券发行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证券上市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第五章证券交易所第六章证券公司第七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第九章证券业协会第十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守法原则】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蓝帆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11

蓝帆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11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0年9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振平先生、李彪先生、刘文静女士、刘延华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唐亚林先生、宫本高先生、张成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由以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表决结果如下:(1)董事候选人:李振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候选人:李彪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董事候选人:刘文静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董事候选人:刘延华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董事候选人:孙传志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董事候选人:韩邦友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独立董事候选人:唐亚林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独立董事候选人:宫本高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成涛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张化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6

张化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6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1年4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匡建东、邵吕威、陈和平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为139,900,218.18元。

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990,021.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4,094,233.63元,减已分配利润14,191,0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5,813,429.99元。

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4,917,388.29元,全部为资本溢价。

公司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89,9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00元(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8,991,000.00元。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00六年年度报告目录一、审计报告书 (2)二、经审计财务报表 (4)三、财务报表附注 (10)一、审计报告书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和正信审字(2007)第3-018号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山西证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山西证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山西证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玉才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肖晓燕2007年4月23日二、经审计财务报表 表一: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注年初数年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注年初数年末数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现金 90,433.1481,461.74 短期借款 银行存款1 1,349,847,282.611,304,333,352.86 其中:质押借款 其中:自有资金存款1 524,379,095.2829,732,902.27 拆入资金经纪业务客户人民币存款 1 819,099,620.041,266,401,458.86 应付利息经纪业务客户外币存款16,368,567.298,198,991.73 应付工资60,019.7628,689.90结算备付金 2 805,953,296.722,729,973,509.20 应付福利费 55,035.52 其中:公司自有备付金2 47,752,680.96704,416,599.20 应付利润经纪业务客户人民币备付金 2 753,417,106.332,018,913,410.53 应交税金及附加 17 -7,761,736.70516,618.70 经纪业务客户外币备付金2 4,783,509.436,643,499.47 预提费用 18 2,447,257.75282,200.00交易保证金 8 20,479,667.6224,630,620.19 预计负债自营证券 4 278,003,109.15160,847,707.40 代买卖证券款 19 1,599,344,969.233,315,288,534.27 拆出资金 其中:人民币 19 1,586,578,712.513,298,884,303.07 买入返售证券外币1912,766,256.7216,404,231.20 应收款项 3 339,245,139.2541,628,554.96 应付款项 16 90,416,094.8715,474,321.10应收股利卖出回购证券款 134,100,000.00应收利息 9,410,203.42承销证券承销证券款 21代兑付债券 7 3,146,019.1081,973.28 代兑付债券款 20 4,744,942.68327,655.52待转承销费用待摊费用 9 2,785,672.611,840,266.2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其他流动资产52,230.9062,395.00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合计2,809,013,054.524,263,479,840.83流动负债合计 1,823,351,547.593,331,973,055.01长期投资:长期负债:长期股权投资 10 394,760,844.50389,893,716.01 长期借款 长期债券投资 10 281,443.00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长期投资合计395,042,287.50389,893,716.01 其他长期负债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 12 418,682,859.42441,974,237.63长期负债合计减:累计折旧 12 159,373,628.86182,833,030.52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值 12 259,309,230.56259,141,207.11 递延税款贷项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 12 259,309,230.56259,141,207.11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124,380.01固定资产合计259,433,610.57259,141,207.11负债合计1,823,351,547.593,331,973,055.01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 13 49,933,839.9346,120,386.20 实收资本(股本) 22 1,525,000,000.001,303,800,000.00 交易席位费 14 12,675,246.8510,022,337.57 资本公积 23 328,720,986.13334,496,856.35 长期待摊费用 15 59,423,971.0345,847,934.75 一般风险准备 24 3,086,619.927,054,517.55 抵债资产 盈余公积 25 1,469,914.855,437,812.48其他长期资产其中:法定公益金25489,971.620.00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122,033,057.81101,990,658.52 未分配利润 26 -96,107,058.0931,743,181.08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所有者权益合计1,762,170,462.811,682,532,367.46资产总计3,585,522,010.405,014,505,422.4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585,522,010.405,014,505,422.47董事长:吴晋安 公司总裁:张广慧 财务总经理: 汤建雄 制表:张立德补充资料:代保管证券(面值) 元; 受托投资 元; 受托资金 元;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收到的存入银行的客户资金存款 元;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转到结算备付金的客户备付金 元。

山西证券:关于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获批的公告 2011-06-14

山西证券:关于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获批的公告
 2011-06-14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1-04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获批的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详见2011年5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修改后的章程重要条款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96号),核准本公司变更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关于对外投资的重要条款,变更后条款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经监管部门批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一次性投资总额(或处置资产总额)或在四个月内累计投资总额(或处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超过该比例时,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将根据批复要求,积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4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8.16•【文号】证监发[2001]102号•【施行日期】2001.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02号)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我会制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就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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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1-02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于2011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

2011年4月13日,本次会议在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现场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广慧先生主持,12名董事全部出席(杨小勇、侯巍、李兆会和吴晓球四位董事未亲自出席,其中,杨小勇董事书面委托乔俊峰董事代行表决权,侯巍董事书面委托张广慧董事代行表决权,李兆会董事书面委托周宜洲董事代行表决权,吴晓球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孔祥毅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439,030,400元,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8,868,535元,本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37,205,444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2,39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9,970,000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77,235,444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为125万元,聘期1年,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公司与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广慧先生、杨小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宜洲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常小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开展业务的需求和监管部门的建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全文于2011年4月15日在巨潮网披露。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广慧、侯巍、任宏伟、周宜洲、常小刚、李兆会、孙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瑞琪、容和平、王卫国、蒋岳祥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为:(1)同意公司在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2)同意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此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或调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融资融券业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改;(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同意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修改《独立董事制度》,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修改《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同意修改《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同意修改《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同意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同意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同意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同意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同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同意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同意制定《信息隔离墙制度(试行)》。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同意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试行)》。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审计情况及201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对新设营业部进行授权的议案》。

(1)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审批决定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地点;(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新设证券营业部具体事宜;(3)本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授权截止日2014年4月14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向大华期货增资的议案》。

同意在大华期货完成重庆美校所持有7.69%股权的全部变更工作后,公司向大华期货增资1.7亿元,使大华期货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自营业务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自营证券投资额度及风险限额为:(1)二级市场差价操作(含大宗交易)投资额度上限为3亿元,风险限额15%;非公开发行投资额度上限为4亿元,风险限额(解禁后)15%;一级市场投资额度上限为5亿元,风险限额(解禁后)5%;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额度上限为7亿元,风险限额1.3%;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额度上限为4.5亿元(其中:债券基金投资额度上限为1亿元,风险限额7%;现货(ETF、基金及股票)投资额度2.9亿元,股指期货投资额度上限为0.6亿元,风险限额为7%);(2)上述投资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上述投资额度及风险限额有效时间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下次董事会作出调整决定前;(3)上述投资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

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完全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门设置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信用交易管理部(一级部门),负责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和运作,确定对具体客户的授信额度,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操作进行审批、复核和监督;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内设的新业务拓展部职责调整为拟定并组织实施IB业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IB业务的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负责与期货公司进行业务与管理对接,负责公司IB业务营销管理和策划并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李凡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6日上午在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召开(相关会议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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