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类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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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45项一览表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

1、建立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尤其是为儿童、孕产妇、

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由接诊医生及时更新保管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视听传播资料。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内容。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居民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9次。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儿童保健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8.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同时进行产妇产后访视,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9.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对其进行随访,开展体格检查、健康评估与指导。

10.婴幼儿健康管理: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共8次。

11.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四、孕产妇保健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2.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健康服务管理。

13.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14.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15.产后访视:产妇分娩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开展健康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6.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老年人保健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7.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18.体格检查。每年1次。

19.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每年1次。

20.健康指导: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每年1次。

六、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

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1.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的0~6岁儿童开展预防接种,实行计算机管理

22.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性进行预防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

2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2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上级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

应急预案制(修)订。

2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方式,在报告时限内报告有关信息。

2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包括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等。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28.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29.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开展针对性分类指导和干预。30.健康体检: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31.筛查:发现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指导,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3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

33.健康体检:每年为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全面评估与管理。

35.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和干预。

36.健康体检: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十、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

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报告。

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居民家庭末梢水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业务培训。

40.学校卫生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校医业务培训。

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10一36个月儿童

42.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43.儿童中医调养。

十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

44、可疑者推介转诊。

45、患者随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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