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检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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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测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计划

年度测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计划

20**年度测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计划1 目的确保计量方针、计量目标和测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内容本公司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内容及体系绩效。

3 方式采用会议的方式,对评审的内容进行讨论、分析、评价,最后确认结果并形成管理评审报告。

4 预计参加会议的人员管评主持:管代与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计量室负责人5 管理评审时间安排及会议地点时间:20**年*月*日(星期*)下午地点:公司会议室6 评审输入的准备各部门在20**年*月*日之前将测量管理体系总结材料(包括对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建议)上报公司品质部。

品质部汇总如下管理评审输入资料,在*月+日前提交给总经理审阅。

a)计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情况;b)顾客计量满意度测评结果;c)测量管理体系监视情况(包括职责和权限的设定和执行、人员培训、计量要求的管理、测量设备的管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状况、测量过程控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不合格控制等);d)内部审核报告;e)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f)可能影响测量管理体系的变更;g)各部门的建议。

品质部在20**年*月*日前向总经理汇报体系运行情况,确定管理评审会议的重点。

总经理于20**年*月*日举行管理评审会议,评审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定是否修订计量目标,确定20**年度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重点(包括测量过程改进重点)。

7预计评审输出a)测量管理体系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意见;b)20**年度计量目标评审意见;c)20**年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计划(包括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改进措施)。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规范各项工作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测量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严谨性和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二章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第三条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专业测量团队和测量管理部门。

专业测量团队负责具体的测量工作,包括测量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等。

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测量工作,包括制定测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测量工作的进行、组织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第四条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测量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第五条测量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测量需求和情况的具体情况进行,包括测量目标、方法和流程等。

第六条测量计划的实施应当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测量计划的实施应当根据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第八条测量仪器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九条测量仪器的维护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包括定期保养、校准和维修等。

第十条测量仪器的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并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五章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十一条测量数据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的方法和规范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测量数据的分析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包括趋势分析、关联分析和比较分析等。

第十三条测量数据的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地呈现测量结果,并包括相应的分析和解释。

第六章质量管理与技术支持第十四条测量工作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第十五条测量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六条测量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测量体系监控管理办法

测量体系监控管理办法

测量体系监控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AAA测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装置状态及其标识管理、检测证书计量确认、关键测量过程控制、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确认校准等工作相关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各环节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3 术语与定义3.1监视和测量装置附属于相关生产或监视和测量装置上的所有计量功能的一般指示用仪表,包括电流表、卡尺、数显扭力扳手、电压表和压力表等。

4 职责4.1生产准备部4.1.1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体系运行与维护。

4.1.2 负责校准/检测证书领取、发放登记和计量确认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4.1.3 负责测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4.1.4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非固定资产)年度预算、采购、封存、备用、报废审批管理工作。

4.1.5 负责组织策划AAA测量体系监督检查管理年度策划、实施。

4.1.6负责MSA测量系统分析策划和运行管理工作。

4.1.7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和台账管理。

4.2各使用单位4.2.1 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计量确认。

4.2.2 负责本单位测量要求的识别。

4.2.3 负责本单位测量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2.4 负责本单位MSA测量系统分析组织和实施工作。

4.2.5 负责本单位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封存、备用、报废管理。

4.2.6 负责本单位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器具周期检定管理工作。

4.3综合管理部4.3.1 负责组织计量管理人员必要的培训及资格鉴定工作。

5 工作程序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状态及对应标识管理5.1.1 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有表明当前状态的标识:a) 合格证——经检定合格并处在检定周期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装置;b) 准用证——使用性能正常仅用于显示不需进行量值传递的仪表/仪器;c) 封存——暂未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用于生产及检验过程;d) 停用——偏离校准状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用于生产及检验过程;e) 报废——经检定不合格,且经维修人员修理后,由检定人员确认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用于生产及检验过程。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一、前言测量管理体系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为了确保测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以提高测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1. 提高测量仪器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2. 提高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完善测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加强员工的测量技能和质量意识的培养。

5. 优化测量管理流程,提高测量效率。

三、年度工作计划1. 完善测量管理手册和流程文件(1)对现有的测量管理手册和流程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和修订,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2)推行测量管理手册和流程文件的使用,并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深刻理解并灵活运用。

2. 优化测量设备管理(1)建立健全的测量设备台账,对测量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检定,并建立维护保养计划。

(2)对现有的测量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校准,并逐步更新老化和过期的设备。

3. 提高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1)规范测量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可信。

(2)加强对测量数据的追溯管理,建立完整的测量数据档案,为追溯提供有力支持。

4. 培训员工的测量技能和质量意识(1)开展测量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测量技能和质量意识。

(2)建立员工技能评定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5. 优化测量管理流程(1)对测量管理流程进行系统分析,去除冗余环节和非必要程序,精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构建测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系统,实现流程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

6. 做好测量管理的内审和审核(1)每年进行一次测量管理的内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定期进行测量管理的审核,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持续运行。

7. 加强与外部测量管理机构的合作(1)加强与国家权威测量管理机构的合作,掌握最新的测量技术和质量管理信息。

测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规范

测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规范

测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规范0 前言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实施年度监督审核既是保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有效性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证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年度监督审核工作,确保年度监督审核的质量和有效性,合理简化审核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的监督审核,规定了实施监督审核的程序和检查的要素。

监督审核由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负责安排,承担监督审核任务的监督员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审核,并提交相应的年审报告;被审核的组织应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接受审核,并根据监督审核结果实施整改。

2引用文件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3监督审核频次3.1为确保证书持有人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构每年应实施不少于一次的监督审核。

两次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3.2当发生下述情况时,认证机构应考虑增加监督频次:a)证书持有人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事故;b)证书持有人发生重大变更时,包括法人、组织机构、相关职能、资源等;c)认证依据等发生变化时;d)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

4组织实施4.1监督审核的实施由认证中心总部直接组织监督员实施;或由认证中心总部委托分支机构组织实施。

4.2下达审核计划4.2.1认证中心总部根据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年度有效确认的时间,提前3个月,1个月制定监督审核计划。

14.2.2计划的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a) 认证标准、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审核准则;b) 监督审核的范围、目的和期限;c) 监督审核的要求;d) 受审核组织的遣留问题、事故或投诉等因素。

4.2.3计划包括下列内容:a)受审核组织名单;b)监督审核时间和日程;c)委托组织实施的分支机构;d)监督审查人日数。

认证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服务规模、等级、复杂程度、安全(风险)级别等因素确定监督审查人日数。

公司测量体系管理制度

公司测量体系管理制度

公司测量体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测量体系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岗位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测量体系管理制度由公司高层领导起草,由公司管理层审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推广。

第四条公司每年对测量体系管理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

第二章测量体系的建立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模式和发展需求,制定适合公司的测量体系。

第六条测量体系应包括公司整体和各个部门的测量指标,以确保全面、协调、一致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测量体系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机制,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报告机制,确保各部门及员工能够及时了解自身的测量情况。

第三章测量体系的执行第十条公司应根据测量体系,制定相应的执行计划,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应分析测量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挖掘潜力,推动公司的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测量体系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测量体系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测量体系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测量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测量体系的执行情况,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以便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

第四章测量体系的改进第十五条公司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测量体系,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及时修订和更新测量指标,以提高管理和运营的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应借鉴其他企业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优化测量体系,提高竞争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测量体系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测量体系方面的培训,以提升员工的测量意识和执行能力。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纪律监察机制,对违反测量体系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设立测量体系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评估和修订公司的测量体系管理制度。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文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文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工作的质量监督管理,推动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测绘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并适用于测绘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第三条测绘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旨在确保测绘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保护测绘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提高测绘行业的专业水平和社会信誉。

第四条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法律法规为依据,科学、公正、有效,注重预防和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和执法,加强规划和标准,推动信息化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五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对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面向全社会,依法保护申请测绘服务的权益,加强对测绘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测绘行业组织和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测绘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第八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一条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监督执法程序,保证执法公正、文明。

第三章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第十二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标准,确保测绘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重要基础设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的测绘成果,应当实施专项质量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应当采取抽查、核查、鉴定等方式进行,依法对问题成果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问题测绘成果的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测绘单位、测绘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追究责任。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本(2篇)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本(2篇)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及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测绘生产、经营活动的测绘单位,测制、提供各类测绘产品,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测绘产品,是指以不同形式的信息载体,测制、提供的模拟或数字化测绘成果。

其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测制、提供测绘产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质量第一、服务用户的原则,保证提供合格的测绘产品。

禁止伪造和粗制滥造测绘产品;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鼓励测绘单位采用先进的测绘科学技术,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按照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具有测绘工作特点的质量体系。

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对测绘质量管理先进、测绘产品质量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测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测绘单位应当对其所提供的测绘产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八条测制测绘产品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用户有特定需求的,必须在测绘合同中补充规定,并按约定的标准执行。

所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必须按照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和购置的测绘计量器具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测绘单位应当按照测绘生产技术规律办事,有权拒绝用户提出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提出保证测绘质量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及合理工期、合理价格。

第十条测绘产品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方能提供使用。

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执行《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第十一条测绘单位必须接受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监督检查的需要,向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无偿提供检验样品。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准备工作要点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准备工作要点

AAA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准备工作要点二、项目部(一)项目部管理层及工程管理部1.计量标准装置,应准备标准器的检定证书、标准技术档案与管理制度、实验室温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如果有标准装置时)。

2.项目部测量管理质量目标。

3.满足顾客计量要求(顾客包括外部顾客和内部顾客,内部顾客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要求)的计量器具确认记录和测量过程质量记录。

4.外部供方评价资料(对计量检定机构、2014年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的生产单位进行评价)。

5.计量用软件确认记录。

6.计量器具确认记录与确认标签粘贴。

7.测量记录(技术技术记录),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符合要求。

8.关键测量过程的测量不确定度分析评定报告、测量设备计量要求导出报告;关键测量过程控制项目检查表编制。

(已经编制)9.项目部测量设备台账10.对不合格测量结果进行标识,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资料。

11.不合格测量设备进行标识,使用不合格测量设备进行的测量过程进行重新检查的资料。

12.测量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中提出问题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资料。

13.各类资料中的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注意单位符号的大小写)。

14.顾客满意度调查表(顾客包括外部顾客和内部顾客,内部顾客:下工序是上工序的顾客,接受服务和管理的部门与人员是提供服务和管理的部门与人员的顾客)。

15.项目部概况与计量管理情况介绍、审核会务安排。

(二)项目部物资部1.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强检计量器具必须按时送检。

2.部门测量管理质量目标。

3.计量器具确认记录及确认标识黏贴。

4.对新采购的测量设备的生产单位进行评价,并保存评价记录。

5.对不合格的测量结果进行标识,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资料。

6.不合格测量设备进行标识,使用不合格测量设备进行的测量过程进行重新检查的资料。

7.测量设备封存(停用)/启用审批表、测量设备降级(报废)审批表。

8.部门测量设备台账。

9.测量设备调拨单。

年度测量管理体系监视计划

年度测量管理体系监视计划
3.监视组检查后,监视组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4.测量过程控制程序
监视小组
组长(员):*** ***
监视时间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监视内容
1.各部门的测量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2.关键测量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3.检测方法有无受控。
4.检测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5.测量环境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6.记录是否规范,对检测过程是否定期监视。
7.内审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8.管理评审是否符合要求。
说明
1.监视组应保持证明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控制符合要求的记录(如测量设备台账、检定校准记录、检定/校准证书、不确定度评定记录,计量确认记录、检测记录/证书等)。
2.监视组检查后应指出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及其原因。
20**年度测量管理体系监视计划
目的
确保公司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符合ISO10012:2003标准、测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范围
测量设备的管理、测量过程的控制。
依据
1. GB/T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2.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3.计量确认控制程序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6月28日国质检量联[2005]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推动我国企业计量工作的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推动我国企业计量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是指由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证明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满足顾客、组织、法律法规等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管理要求》的认证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第三条国家对测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的认证制度。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推广测量管理体系在企业中的应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由国家认监委按照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征求国家质检总局意见。

获得批准的认证机构,方可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七条申请设立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具备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条件,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有30名以上具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的专职审核人员。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一、引言测量管理体系是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基础。

在当前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构建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明确测量管理目标和标准,对于企业实现质量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测量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对于推动企业测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目标和任务(一)目标1.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现产品过程稳定性和一致性;2. 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降低不合格品率,满足客户需求;3. 加强测量设备管理,保证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明确测量管理目标和标准,推动全员参与测量管理工作。

(二)任务1. 建立测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职责;2. 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制定适合企业的测量管理指标;3. 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流程,包括测量准备、测量执行、数据分析和控制活动四个环节;4. 建立和完善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测量技能和意识;6. 定期进行测量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7. 进行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测量管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一)建立测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测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2. 划定测量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3. 通过培训和交流,提高员工测量管理的专业水平。

(二)制定测量管理指标1. 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明确测量管理指标;2. 制定测量管理的目标和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3. 定期评估和修改测量管理指标,保证其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流程1. 制定测量准备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包括测量前的设备校准和试验方案的编制;2. 实施测量执行流程,包括测量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记录;3. 进行数据分析,分析测量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4. 实施控制活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和纠正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和完善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制定设备校准和维护的管理制度,保证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使用记录、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3.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检查规范+-+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检查规范+-+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检查规范 - 山东质量认证中心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CMS-006第四版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规范批准单位: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管委会批准日期:2006年元月1日修订日期:2007年9月1日10.1批准页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规范0 前言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实施年度监督审核既是保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有效性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证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年度监督审核工作,确保年度监督审核的质量和有效性,合理简化审核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的监督审核,规定了实施监督审核的程序和检查的要素。

监督审核由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负责安排,承担监督审核任务的审核员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审核,并提交相应的年审报告;被审核的组织应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接受审核,并根据监督审核结果实施整改。

2引用文件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3年度监督审核频次3.1为确保证书持有人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构每年应实施不少于一次的监督审核。

两次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3.2当发生下述情况时,认证机构应考虑增加监督频次:a)证书持有人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事故;b)证书持有人发生重大变更时,包括法人、组织机构、相关职能、资源等;c)认证依据等发生变化时;d)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

4组织实施4.1年度监督审核的实施由认证中心总部委托分支机构组织实施。

4.2下达审核计划4.2.1认证分支机构根据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年度有效确认的时间,提前3个月,1个月制定监督审核计划,并报认证中心总部备案。

如有需要,认证中心总部可派1,2名审核员或观察员参加。

4.2.2计划的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2a) 认证标准、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审核准则;b) 监督审核的范围、目的和期限;c) 监督审核的要求;d) 受审核组织的遣留问题、事故或投诉等因素。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测绘活动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制度。

该规定旨在确保测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测绘活动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测绘质量管理体制:规定了测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各级测绘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测绘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程序。

2. 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了测绘工作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测量精度、数据处理和成果输出的标准,以及测绘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护要求。

3. 质量监督和检查:规定了对测绘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和方法。

包括定期抽查测绘成果和项目,评估测绘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能力。

4. 质量责任和追究:规定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对测绘机构和个人的追究和处理措施。

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测绘成果或服务进行处罚,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等。

总之,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测绘活动的质量和信誉,保障国家测绘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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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行业行为,保障测绘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测绘工作。

第三条测绘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经营许可证,并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才能从事测绘工作。

第四条测绘单位对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保证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测绘单位要定期对测绘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测绘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测绘设备和仪器,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测绘单位应当对测绘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测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委托测绘的当事人应当与测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测绘的内容、质量要求、工作进度和费用等事项。

第九条委托测绘的当事人有权对测绘工作进行监督,提出质量要求,并要求测绘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测绘工作。

第十条测绘工作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测绘成果报告,并接受委托测绘的当事人的验收。

第十一条委托测绘的当事人对测绘成果有质量或者程序上的异议,有权向测绘单位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重新测绘或者解决质量或程序问题。

第十二条测绘单位应当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处理反馈结果。

第十三条测绘单位应当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测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委托测绘的当事人应当对测绘单位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价,并向测绘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测绘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重影响测绘工作质量和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可能吊销其测绘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对于测绘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处理,维护测绘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测量管理体系中需做的工作

各单位在测量管理体系中需做的工作

各单位在测量管理体系中需做的工作1、各单位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目标,具体格式:各单位编制、批准,自动化部部审核。

(参照标准模式)2、各受控单位制定本单位测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按文件管理要求执行,发放至相关人员。

3、各受控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计量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参见《岗位说明书》,有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

形成本单位计量人员台帐,台帐要有编制、审核、批准,其中编制、批准有各单位相应人员签字,审核有自动化部相应人员签字,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人员变动报自动化部及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要对各单位计量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价,形成记录,计量管理员作为特殊人员,其调动要提出书面申请报自动化部审批。

5、设备管理处职责:负责集团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和精密点检。

具体的:利用测量设备对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并形成精密点检记录;监督检查各单位利用测量设备对设备进行的检查(包括各单位专业点检)及所形成的记录,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利用测量设备对设备大修情况进行的验收,并形成相应的记录;对以上内容要在设备管理制度中有所规定。

6、安全环保处职责:负责集团安全环保测量设备的配备、控制以及安全环保检测计量数据的管理。

具体的:利用测量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测,并形成检测记录;监督检查各单位利用测量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测情况,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各单位安全环保设备的管理,并提出安全环保设备的配备要求。

对以上内容要在安全管理制度中有所规定。

7、技术处:根据产品合同、技术协议、产品质量、工艺过程以及有关管理和法规的要求,识别和确定顾客对测量的要求,并转换为计量要求,将计量要求落实到技术规程、检验规程中。

8、供销公司:搜集测量设备外部供方资料形成《外部供方能力调查表》,对外部供方进行评价,采购测量设备要从合格供方处购买;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外部供方进行评价,。

9、国贸公司:通过用户访问、用户来函来电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外部顾客满意度信息,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和分类,将有关测量要求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传递到自动化部;对顾客提出的计量异议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反馈给自动化部。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推动我国企业计量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是指由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证明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满足顾客、组织、法律法规行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管理要求》的认证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第三条国家对测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的认证制度。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推广测量管理体系在企业中的应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由国家认监委按照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征求国家质检总局意见。

获得批准的认证机构,方可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七条申请设立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用其认证人员应当具备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条例,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应当有30名以上具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的专职审核人员。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确定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程序。

认证机构可以制定内部相关规范、规则、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从事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按规定要求开展认证工作。

(二)按照规定对获得认证的企业,颁发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决定允许或者停止使用认证标志;(三)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四)对认证企业的持续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五)受理有关的认证投诉、申诉和争议工作。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本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本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条为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测绘活动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单位的注册和认证工作,建立测绘人员的资质认证制度。

第六条测绘单位或者测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高水平的测绘技术能力;(二)拥有完善的测绘设备和仪器设备;(三)具备丰富的测绘实践经验;(四)参加国家或者行业颁发的测绘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

第七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和测绘工程质量检测等方式对测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对于存在测绘质量问题的单位,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改正,并限期整改;(二)罚款或者吊销其测绘资质证书;(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测绘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测绘活动的质量问题,并建立健全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测绘单位应当加强对测绘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测绘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意识。

第十一条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测绘设计、测量数据处理、测绘成果审核等环节。

第十二条测绘单位在测绘活动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确保测绘成果的及时交付;(三)确保测绘成果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测绘单位应当对测绘设备和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精度。

第十四条测绘单位应当对测绘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职业发展途径。

第十五条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测绘活动的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十六条测绘单位应当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测绘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七条测绘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测绘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企业管理体系监视测量要求

企业管理体系监视测量要求
企业管理体系监视测量要求
编号:JCR056
涉及领域
监视测量内容
监视测量方法
监视测量时机
分析评价方法
分析评价时机
备注
质量管理
目标实现情况
检查、监测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统计
每月初统计上一个月的实现情况
对照目标要求
监测完成时
现场管理情况
现场检查
每天上班时
对照现场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结束时
设备管理情况
现场检查
每周一次
监测完成时
合规义务履行情况
合规性评价
每年内审前
根据监测结果及日常环境行为,对照合规义务要求
合规性评价时
相关方要求符合情况
统计相关方要求
结合内审进行
相关方要求与公司承诺比对
内审时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
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每月检查
对照控制措施要求
体系运行检查结束时
环境管理体系与标准的符合性
内审
根据年度内审计划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对照设备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结束时
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的符合性
内审
根据年度内审计划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内审报告
内审结束时
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管理评审
每年年度总结时
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
环境管理
环境目标实现情况
检查、监测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每月初统计上一个月的实现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统计对照合规义务要求
合规义务履行情况
合规性评价
每年内审前
根据监测结果及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对照合规义务要求
合规性评价时
相关方要求符合情况
统计相关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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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规范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年月日
测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手册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规范
0 前言
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系实施年度监督审核既是保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有效性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证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在《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程序》“第8章审核后的监督”中明确规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组织由认证中心总部颁发测量管理体系证书。

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在证书有效期内,由认证中心总部负责安排年度的监督检查。

年度的监督检查以与审核类似的方式简化进行,一般只派一名审核员即可。

在有效期内的监督检查应覆盖审核规范的全部要素和测量管理体系涉及的全部范围。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受审核方限期整改。

整改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组织,收回测量管理体系证书。


为了规范年度监督审核工作,既要确保年度监督审核的质量和有效性,又要合理简化审核的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已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组织实施年度监督审核的程序和检查的要素,适用于由认证中心负责安排的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的年度监督审核。

承担监督审核任务的审核员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督审核,并提交相应的审核报告;被审核的组织应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接受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实施相应的整改。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3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均采用国家标准GB/T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要求》、GB/T19011-2003/ISO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以及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术语和定义。

4检查程序
4.1 监督审核的管理
4..1.1认证中心总部根据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情况,制定监督审核方案。

方案的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 监督审核的范围、目的和期限;
b) 受审核活动的重要性、复杂性、相似性和位置;
c) 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审核准则;
d) 监督审核的要求。

4.1.2认证中心分支机构或总部,根据监督审核方案制定监督审核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监督审核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及其时间:
a) 指定审核员(一般为一人);
c) 策划和安排监督审核日程(一般为一天);
d) 实施现场监督审核;
e) 实施监督审核的后续活动(被审核组织必要的整改和整改后的验证);
f) 保持监督审核的记录;
g) 向认证中心总部递交监督审核报告。

4.1.3监督审核记录
应保持记录以证实监督审核的实施,记录应包括:
――监督审核报告;
――不符合项报告;
――审核的后续活动的记录。

记录应当以适宜的方式予以保存。

4.1.4 监督审核报告的审定
认证中心总部成立审定委员会对监督检查报告进行审定,以评定其是否已满足目标,并识别改进的机会。

4.2 监督审核的实施
4.2.1对测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实质上是一个方式简化、重点突出的审核过程。

因此监督审核的实施过程原则上应按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第六章“审核活动”的要求进行。

4.2.2 在监督审核中“审核的启动”和“现场审核准备”等过程应采取简化的方式;“文件评审”可以与“实施现场审核”一并进行。

4.2.3在“实施现场审核”过程中,如果该组织的“计量要求”没有新的重大变化,可以不作现场试验;如果有新的重大变化,则应对新增加的项目进行必要的现场试验。

4.2.4现场监督审核结束后,审核员负责编制监督审核报告,并且对被审核组织的纠正措施进行必要的验证。

监督审核报告格式见附件1。

5审核要求
5.1总则
5.1.1年度监督审核的重点是: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是否能持续满足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的计量要求;
――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是否能持续地符合审核准则的要求,并保持持续的改进。

5.1.2在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监督审核的项目应覆盖审核规范的全部要素和测量管理体系涉及的全部范围;
5.2重点要素
在表1《测量管理体系审核规则要素分类表》中列出了重点要素和一般要素。

在年度监督审核中,重点要素是每年必须检查的内容,一般要素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全部覆盖。

表1 测量管理体系审核规则要素分类表
5.3 审核方法
对重点要素的监督审核应按表1中提供的方法进行。

在实施抽样检查时,抽样应针对关键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6上报资料
现场监督审核后应该形成以下报告和记录,并上报组织监督审核的机构。

――监督检查报告;
――不符合项报告;
――检查的后续活动的记录。

附件1
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报告
接受监督审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证书分类及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证书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审核实施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监督审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概况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2 单位的主要产品或经营服务范围:
3 监督审核依据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接受监督审核单位的体系文件:
4 认证证书的范围:
5 监督审核涉及的区域或部门:
6 监督审核过程简述:
7 验证试验情况:(包括对检定、校准项目和测量过程控制项目的现场试验情况)
8监督审核过程形成的材料:
不符合项报告共份
检定、校准项目检查表共份(必要时)
测量过程控制项目检查表共份(必要时)
9监督审核结论意见
审核组组长(签字)日期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审核组组长(签字)日期
11 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日期:单位盖章12 认证中心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日期:单位盖章
监督审核结果汇总表
填表说明:
1、标注★的要素为重点检查要素,每次年度监督审核应覆盖。

2、在合格栏目或不适用栏目中打钩,在次要不符合栏目或主要不符合栏目中填写不符合的确切数量。

组织内审员名单
外审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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