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共12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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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5.29•【文号】国统办字〔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统办字〔2018〕45号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国家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18年,国家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出台前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继续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

继续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办公室、执法监督局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二)围绕统计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公务员申论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公务员申论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公务员申论练习题(一)及答案大题(共10题)一、给定材料材料1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声春雷在深圳蛇口炸响。

此后的四十年,深圳以奇迹般的速度迅猛发展,由一个“小渔村”迅速发展为一个实际人口超过2000万的现代化大都市。

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是深圳的基因和使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深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明确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近年来,深圳在社会治理上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

从统一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APP,到早晚高峰期间只允许载有2人以上车辆驶入的“多乘员车道”,再到“人脸识别”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一个个深圳“网红”的背后,都是深圳社会治理的智慧与创新。

不依靠信息技术,不在创新上下功夫,很难想象仅靠有限的人力、物力而能高效地治理越来越庞大的城市。

2019年,深圳正式出台《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逐步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目前,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每天数据交换量超过2000万条,峰值达到近8000万条。

“这些数据每交换一次,可能就有1个市民少跑一次办事窗口,少盖一个章。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说。

在社会信用管理领域,深圳同样是先行先试的典范。

作为全国最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城市之一,深圳于2003年率先建成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上线信用网站“深圳信用网”,从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深圳信用网”的总查询量近12亿次,总访问量近19亿次。

此外,深圳率先成立信用机构,构建信用信息应用体系。

目前,在全市首批83项重点事项中试点应用,在人才引进“秒批”等加快审批举措中,自动拦截失信主体,累计对“老赖”限制任职登记1.3万次,对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限制登记或备案25.5万次,对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登记或备案29万次,信用信息应用体系提高了失信成本,推动各类主体遵纪守法、守信崇德,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进一步规范四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方案(最新)

进一步规范四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方案(最新)

进一步规范四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x、市安排部署,我县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

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一些部门重视不足、落实不到位,未能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融入日常行政运转流程,导致部分重点工作未能规范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四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相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公文公开属性审批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x﹝x﹞122号)相关要求,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批按以下流程办理:(一)起草部门提出建议。

县政府各部门报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在发文呈批单上注明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对提出“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公室具体承办人员,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县政府办公室公室承办人员予以退文。

部门联合发文的,公文公开属性由主办部门提出。

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文件,公文公开属性由承办科室提出建议。

(二)初步审核。

县政府办公室文书室具体承办人员对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人员复核保密属性。

县政务公开办认为承办部门确定的公开属性不符合规定的,可商承办部门重新确定公开属性;协商不一致的可提出复核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

(三)逐级报批。

经初步审核后,公文公开属性按发文报批程序,随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承办人员、分管副主任、主任逐级进行报批。

(四)公文签发。

公文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时,签发人有权最终确定该公文的公开属性。

(五)公文印发。

县政府办公室文书室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标注进行监督把关,并对拟发公文属性进行备案登记。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辽政办发〔2017〕129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由各级政府开设的称为政府门户网站,由各级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府部门)开设的称为部门网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

第四条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要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以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为原则,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成为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做好统筹规划、开办整合、考核评价、督查问责、集约化建设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透明度,省政府办公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政务公开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39家省直部门、单位,16市政府和137家县(市、区)政府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一、评估概况(一)评估工作1.评估依据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办发〔201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8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以下简称《要点》)(鲁政办字〔201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43号)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2.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39家省直部门、单位(包括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部分中央驻鲁单位)、16家市政府和137家县(市、区)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Regulations 法规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税总发 [2017]8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 以 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网站建设管理,深入 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 + 政务服务”,提高税务机关网上履职 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 推动互动交流。要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实现 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加强与公众 的互动交流,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搭建税务 机关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局长信箱、税收违法 检举、干部违纪举报的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认真研判网民意 见建议。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和征集活动开展情况的公开 工作。定期整理咨询及答复内容,在网民提出类似咨询时,推送 可供参考的答复口径。
理工作。 2. 落实办站职责。税务总局办公厅和省税务机关办公室是本
级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网站建设规划、组织保障、信息内容和 安全管理等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网站纳税服务频道和栏目建 设与管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网站平台技术规划、运维和安全防 护;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做好有关 业务系统与网站的对接和前端整合。
( 二 ) 推进集约建设 1. 实行两级平台建设。全国税务系统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 机关两级集中模式建设网站集约化平台,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 内设机构及市、县税务机关不得单独建设网站平台,不符合要求 的网站要整合到集约化平台。集约化平台要持续优化完善功能, 加强安全防护。 2. 统筹三级网站开设。税务总局开设门户网站,省、市税务 机关在省税务机关集约化平台上开设部门网站,县税务机关不开 设网站,通过市税务机关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各 级税务机关按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维护,并自行安排有关经费。 网站开设、整合和变更备案要按照《指引》规定的流程办理。 3. 统一规范名称标识。网站要以机构名称命名,网站域名要 使用“。”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税 务网站统一使用新式税服帽徽和“中国税务”组合图案作为徽 标,一般不设置宣传语。 ( 三 ) 规范网站功能 税务网站的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纳税服务和 互动交流。要规范网页设计,实现展现布局、地址链接和网页标 签的规范化、标准化。 1. 规范信息发布。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 制,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及时准确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信息。落实政务公 开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各类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 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健全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机制,对信息和数据科学分类、及时更 新,对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 2. 加强解读回应。研究制定重要税收政策时,要同步做好 网络宣传解读方案。政策公开发布时,应在税务网站上同步发布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指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本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1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本次检查中,政府网站合格数为8个,合格率为72.73%。

大部分责任单位能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运维管理工作,符合网站管理要求。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

其中,市统计局能在1个工作日答复网民简单常见咨询留言,给予表扬。

对全市已报送的112个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中,政务新媒体合格数为109个,合格率达97.32%。

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发XXX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

其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积极采用图文结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文件解读;市住建局及时主动对功能重复或相近、用户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按照规范流程完成关停整合,值得肯定。

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目录前言...................................................................................... - 5 -一、建设意义......................................................................... - 6 -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8 -三、总体要求....................................................................... - 10 -(一)指导思想 ............................................................. - 10 -(二)建设原则 ............................................................. - 10 -(三)建设目标 ............................................................. - 11 -四、平台定位....................................................................... - 15 -(一)与各级政府网站的关系 .................................... - 15 -(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关系............................ - 16 -(三)与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关系............................ - 17 -(四)与省统一信息共享平台的关系........................ - 18 -(五)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关系 ........... - 18 -(六)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关系............................ - 18 -(七)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关系.................... - 19 -(八)与市(州)、部门政务服务系统的关系 ......... - 20 -(九)与重要社会信息系统的关系............................ - 21 -(十)与实体政务大厅的关系 .................................... - 21 -五、总体架构....................................................................... - 22 -六、建设内容....................................................................... - 25 -(一)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 25 -(二)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 28 -(三)全省政务服务办理平台 .................................... - 33 -(四)全省政务服务公共支撑平台............................ - 37 -(五)全省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 - 40 -(六)安全保障体系..................................................... - 45 -(七)运维保障体系..................................................... - 48 -(八)制度和标准体系................................................. - 49 -附录:各子系统建设部署模式............................................. - 52 -前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结合四川省政务服务实际,依托全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全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梳理总结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需求,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聚焦当前网上政务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部门、企业和群众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力争早日实现“规范、高效、透明、可究”的政务服务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国办发[2017]47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17.05.15【实施日期】2017.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15日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引领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指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加强监管考核,推进资源集约,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到2020年,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以中国政府网为龙头、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为支撑,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5•【字号】铜政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开设整合第四章功能建设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六章安全防护第七章集约化建设第八章考核培训第九章附则铜川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融合、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18号)等法规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政府门户网站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设的网站;部门网站包括市级政府部门开设的网站。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抖音、头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APP)等。

第三条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主要任务是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深化政民互动等,其建设应用管理水平是全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体系研究

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体系研究

学术研讨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体系研究■ 陈其胜 朱 彬(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摘 要:本文结合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发展现状,以网页电子文件元数据为对象,对现有相关标准进行了系统分析,基于符合我国政府网站特点、满足实际管理需求且便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从文件描述、过程管理和资源利用三个方面初步构建了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体系,以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元数据标准和元数据应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体系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22.003Research on the Metadata Standards System of Webpage ElectronicDocument of Government WebsiteCHEN Qi-sheng ZHU Bin(Guangdong Huizhou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Standard and Coding Institute)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and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of government websit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this paper takes the metadata of webpage electronic document as the object, and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the existing relevant standards.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conform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government websites and meeting practical management needs, and facilitating the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it establishes a preliminary metadata standards system for webpage electronic document of government website in three aspects such as information description, operational management and business relations. It will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government to develop relevant metadata standards and apply metadata.Keyword: government websites, webpage electronic document, metadata, standards system0 引 言政府网站是政府部门履行政府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真实记录了政府机构在网络上的活动行为,能生动反映社会民生,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广安府办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7]4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指引》各项工作要求《指引》是国家层面首个对政府网站工作提出系统、全面、规范要求的文件,是新时期国家对政府网站工作的总体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指引》的各项新要求、新规范、新标准,准确把握新时期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政府网站职责分工、开设整合、功能定位、集约共享、创新发展、安全防护和机制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要严格对照《指引》中关于网站名称、域名、网页设计等规范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找出不符合《指引》要求的事项,逐项整改落实。

市政府部门网站修改域名请与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修改后要在网站进行公告,网站原域名在新域名启用后一个月方可申请注销。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检查对标和整改工作,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送有关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指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监管机制、运维机制,落实年报制度,网站主办单位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表。

表1《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共120处)

表1《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共120处)
4
政府网站内容编辑要有专门人员负责。
5
政府网站技术运维要有专门人员负责。
6
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开设与整合
7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
8
已有的乡镇、街道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
80
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来自确定管理用户身份。81
要对管理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
82
发生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83
对监测发现或网民举报的假冒政府网站,经核实后,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及时商请网信部门处理。
41
政府网站要公开已在网站开放的数据目录,并注明各数据集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
42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43
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安全防护
73
政府网站要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对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74
网站安全与网站开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75
使用的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要通过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
57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判,起草的舆情信息要客观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和关切重点,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要按程序转送业务部门研究办理,提出答复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黔府办函〔2017〕144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4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引领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指引》各项工作要求。

《指引》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作出顶层设计、提出规范性要求,内容涵盖了职责分工、机制保障以及网站开设整合、功能发挥、集约共享、安全防范、创新发展等多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将《指引》中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要按照《指引》关于政府网站发展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属于政府网站但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的应于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新开设的政府网站原则上上线后立即填报。

要按照《指引》关于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网页设计等规范要求,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优化调整。

要对照《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重点任务表》(见附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7•【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指引》,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性《指引》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严格开办流程,推进资源集约,打通信息壁垒,加强监管考核,实现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学习贯彻执行好《指引》,对解决政府网站开办关停随意无序、数据资源形成“孤岛”、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内容不准确等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学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结合实际贯彻《指引》,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一)强化网站管理单位职责落实。

根据《指引》相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

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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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对于重要信息,有条件的要配发相关图片视频。
38
信息公开目录要与网站文件资料库、有关栏目内容关联融合,可通过目录检索到具体信息,方便公众查找。
39
要按照主题、地区、部门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并通过图表图解、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
40
数据开放前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过期失效的数据应及时清理更新或标注过期失效标识。
26
网页归档是对政府网站历史网页进行整理、存储和利用的过程。政府网站遇整合迁移、改版等情况,要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要能正常访问,并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
27
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要在原网站发布公告。
网站功能
28
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要提供办事服务功能。
32
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
33
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
34
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
网站功能
35
政府网站使用地图时,要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36
在同一网站发布多个机构职能信息时,要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
24
政府网站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长时间断电、断网等情况,或因无法落实有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备,不计入当年下线次数。
25
未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自行下线政府网站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对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人严肃问责。
22
拟迁移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网站变更状态。
开设与整合
23
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44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
45
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46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47
中国政府网是全国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对接。
14
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基层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上级部门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批准。
15
新开通政府门户网站要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
16
新开通部门网站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
17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已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调整,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政府网站要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
4
政府网站内容编辑要有专门人员负责。
5
政府网站技术运维要有专门人员负责。
6
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开设与整合
7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
8
已有的乡镇、街道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
开设与整合
12
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拟开设政府门户网站,要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向上级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
13
省级、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
网站功能
48
政府网站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
29
中国政府网要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作用,构建开放式政府网站系统架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网站要主动与中国政府网做好对接。
30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
31
国务院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转载,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国务院文件的贯彻落实。
9
省级、市级政府部门,以及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县处级以上机构可根据需要开设本单位网站。
10
已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注:我区涉及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原则上不得永久下线。
11
已开设的专项网站,只涉及单个政府部门职责的,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相关政府网站;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责的,要将内容整合至政府门户网站或牵头部门网站。
表1《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共120处)
分类
序号指引要求对标情况 Nhomakorabea备注
办站
职责
1
要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
2
主动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对接。政府网站要对接入的业务系统进行前端整合,统一展现。
3
要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共同策划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专项活动,主动服务政府工作。
18
政府网站要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
19
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其结构应为“○○○。□□□。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
20
政府网站不宜注册多个域名,已有域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注销。
21
新开设的政府网站及栏目、内容页域名要按照本指引要求设置,原有域名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要逐步调整规范。
41
政府网站要公开已在网站开放的数据目录,并注明各数据集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
42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43
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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