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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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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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差旅费是指在公务出差或其他工作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的支出。
为了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团体等在公务出差中产生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1)飞机:按照公务舱价格核算。
(2)火车:按照二等座价格核算。
(3)汽车:按照实际路程计算,每公里0.5元。
(4)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1)酒店: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2)宾馆: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3. 餐费:(1)国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天400元。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前:(1)申请出差:向上级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并附上预估的差旅费用。
(2)审批出差:上级审批人核准出差申请,并确认预估的费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预付款申请:如有需要,申请预付差旅费用,并在预付款申请表上详细列明预付款的金额和用途,并附上出差审批表。
2. 出差期间:(1)费用发生:按照预算安排,在出差期间按照标准使用差旅费。
(2)费用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交通、住宿、餐费等消费,并保存相关发票和票据。
3. 出差后:(1)差旅费报销:出差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费用明细表、发票等相关材料。
(2)审批报销:上级审批人核准差旅费报销申请,并确认费用是否合规。
(3)支付报销:财务部门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工作,及时将费用划入员工的工资账户。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1. 监督机构:建立差旅费监督机构,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内部控制:建立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补贴、降低评优级别等。
完整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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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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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整体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2. 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进行分类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审批应遵循责任分工、程序规范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申请人在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时,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差旅费的报销1. 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应包括报销申请表、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差旅费的报销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应的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
4. 差旅费的报销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实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章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1. 差旅费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经济,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
2. 差旅费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发现差旅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差旅费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是《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为差旅费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加强差旅费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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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福建省内各单位在出差过程中相关费用的申报、审核和报销等工作,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保障各单位在差旅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费用申报1. 工作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差旅费用申报表》,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交通方式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估算相应的差旅费用。
2. 差旅费用申报表需在出差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给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工作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费用超支,需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费用审核1. 财务部门收到差旅费用申报表后,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差旅费用是否合理、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
2. 财务部门审核完成后,将出具《差旅费用审核意见书》,并与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 如果差旅费用审核意见为不通过,财务部门需向申请人说明具体原因,并提出修改建议。
四、费用报销1. 工作人员在出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
2. 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票据、差旅费用申报表、差旅费用审核意见书等材料作为报销依据。
3.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核对,确保报销金额与申请金额一致,并核实相关票据的真实性。
4. 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费用返还给申请人。
五、违规处理1. 如发现在差旅费用申报、审核或报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差旅费用、提交伪造的费用票据等行为。
3.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将取消其差旅费用报销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1.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由福建省财政厅负责。
2.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福建省财政厅所有。
以上为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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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像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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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有关规定,同时参考电建股份有关规定及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标准内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四条交通费及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公司国(境)外出差人员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一)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公务舱(或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首席专家: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给予同等待遇。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三)其他人员:可乘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应从严控制,遵循以下原则:出差路途较远(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乘飞机者,须事先经过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乘坐单程或往返,否则超支费用自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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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责任制定: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发放、审核及报销,各部门主管负责差旅费的预算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差旅费申请
第六条出差人员需提前申请出差,并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差旅费申请应得到所在部门主管的批准,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差旅费申请审批流程:一级主管审批后,报送二级主管审批,财务部门在二级主管审批通过后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申请的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根据差旅费申请表中填写的费用进行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交差旅费报销表和相关发票,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等。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支付。
附件:差旅费申请表、差旅费报销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差旅费:指因出差需要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⒉报销:指出差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向公司申请费用的支付。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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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的差旅费管理。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2.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
2.2 差旅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报销管理总要求3.1 员工出差前,应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预借差旅费。
3.2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提交完整的报销材料。
3.3 报销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四、城市间交通费规定4.1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
4.2 员工出差时应优先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
4.3 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住宿费及补贴标准5.1 住宿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不同地区和级别的标准执行。
5.2 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3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用,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出差审批管理制度6.1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过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出差。
6.2 出差申请表应注明出差目的地、时间、人数、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信息。
6.3 出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计划,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经过审批。
七、财经纪律与廉政建设7.1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将差旅费用于个人消费或变相谋取私利。
7.2 公司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与解释权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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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提倡节约型办公,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定义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申请第三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需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四条差旅费申请表须包括出差人员的姓名、出差目的、出差时间、预计行程、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审核差旅费申请表时,需核实差旅目的地、出差时间、预计费用是否合理,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第六条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表,并附上相关费用的发票和凭证。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表须包括差旅目的地、出差时间、实际行程、实际费用等详细信息。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在审核差旅费报销表时,需核实实际行程和实际费用是否与差旅费申请表相符,并在报销表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收到完整的差旅费报销表后,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差旅费返还给出差人员。
第五章差旅费的限制和监督第十条差旅费需按照公司的出差规定执行,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差旅费在使用期间需进行实时监督,如发现违规使用差旅费现象,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需定期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差旅费申请表附件二:差旅费报销表注释:1. 差旅目的地:差旅出行的具体目的地。
2. 出差时间:指出差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时间。
3. 预计行程:指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地、目的地、途径地及行程顺序等。
4. 预计费用:根据预计行程和差旅政策确定的费用估计。
5. 实际行程:填写实际出差时的行程安排,与预计行程进行对比。
6. 实际费用:根据实际行程和差旅政策确定的费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https://img.taocdn.com/s3/m/90bddce4f121dd36a32d82f1.png)
精心整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 住宿费、 无明确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局)由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确告。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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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1. 背景
公司为了规范员工的差旅费用管理,提高差旅费用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公务差旅中产生的费用报销。
3.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3.1 费用范围
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因公出差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个人额外支出的费用不予报销。
3.2 报销方式
员工出差后需准确填写差旅报销单,并附上相关费用发票、票
据等材料。
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差旅报销单,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报销。
3.3 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应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超出标准的费用
不予报销。
不同出差地区的报销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公务差旅津贴标准执行。
4. 差旅费用支出管理
4.1 预算管理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预算情况,合理规划员工差旅费用的支出。
超出预算的差旅费用应当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批后
方可支出。
4.2 控制措施
财务部门应定期审核差旅费用支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
行处理。
对于频繁超支或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5. 其他
5.1 变更与解释
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及修改权。
如有关于差旅费用管理的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结语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差旅费用管理行为,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使用及报销,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行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
希望全体员工能严格遵守该办法,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利益和形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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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如下: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轮船一等舱。
2、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特殊情况需乘坐更高等级交通工具的,需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应按照规定购买相应的票证。
因个人原因导致超标准购票的,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订票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办理,以享受协议优惠价格。
第三章住宿费第七条员工出差住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职级进行划分:1、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普通员工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
2、二线城市及其他地区:相应标准适当降低。
第八条员工应选择公司协议酒店入住,如无协议酒店,应选择符合住宿标准的正规酒店。
第九条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1、出差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特区的,每人每天补助_____元。
2、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助_____元。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宴请客户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宴请费用单独报销,相应餐次的伙食补助费不再发放。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每人每天_____元。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等。
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注明事由。
第六章报销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按照公司财务审批流程进行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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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差旅行为的效率和合理性,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差旅费的范围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其他费用等。
具体涉及差旅费的具体项目和使用范围,详见附件一。
2.差旅费的标准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差旅目的地和差旅时长进行区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的差旅费标准详见附件二。
三、差旅费的申请和报销流程1.差旅费的申请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的差旅目的、出发时间、差旅地点、预计费用等。
申请需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2.差旅费的报销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报销申请,包括差旅活动的具体费用明细、费用发票、出行证明等。
报销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销。
四、差旅费的管理责任与监督1.差旅费的管理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差旅费的管理,并对本单位差旅费的预算、审批和使用进行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的报销审核和核算工作。
2.差旅费的监督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财务部门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附件一:差旅费项目明细1.交通费:包括机票费用、火车票费用、公交车费用、的士费用等。
2.住宿费:包括宾馆房费、旅馆房费等。
3.餐费:包括早、中、晚餐费用。
4.通讯费:包括国内长途电.化费用、国际长途电.化费用、上网费用等。
5.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用、礼品费用等。
附件二:差旅费标准差旅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差旅目的地和差旅时长进行区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差旅目的地----差旅时长----差旅费标准--------------------------------------------------国内城市A ----1-3天 ----标准A --------国内城市B ----1-3天 ----标准B --------国内城市C ----1-3天 ----标准C --------国际城市D ----1-3天 ----标准D ----附件三: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请至附件表格中查看。
贵州省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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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差旅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内各单位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差旅费的支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二)节约性原则:鼓励节约使用差旅费,反对浪费;(三)透明性原则:差旅费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规范性原则: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有明确的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差旅费的构成第四条差旅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二)住宿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三)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四)市内交通费: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用;(五)其他费用:如通讯费、资料费等因公出差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标准第五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交通费标准:(一)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应有明确的等级和标准;(二)出差人员应优先选择经济舱或硬座,特殊情况下需乘坐更高等级舱位的,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七条住宿费标准:(一)出差人员应选择经济型酒店或招待所,住宿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二)住宿费用应根据出差地点和当地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第八条伙食补助费标准:(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计算,每天补助标准应符合规定;(二)出差人员应节约用餐,不得奢侈浪费。
第九条市内交通费标准:(一)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费用,应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二)出差人员应合理选择交通方式,节约使用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其他费用标准:(一)通讯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支出;(二)其他费用的支出应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报销规定。
第四章差旅费的审批与报销第十一条出差前,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时间、路线、费用预算等,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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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管理国内差旅费支出,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内差旅费支出,包括公务差旅费和企事业单位差旅费。
第三条定义1. 差旅费:指因公出差期间,职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2. 公务差旅费: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务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3. 企事业单位差旅费: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第二章差旅标准第四条差旅补助标准1. 公务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企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第五条交通费补助1. 公务差旅费的交通费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 企事业单位差旅费的交通费补助由单位按照真实发生的交通费用给予补助,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第六条食宿费补助1. 公务差旅费的食宿费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 企事业单位差旅费的食宿费补助由单位按照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给予补助,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第七条报销程序1. 职工因公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2. 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应经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3.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进行差旅费报销。
第八条报销要求1. 职工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2. 职工报销的差旅费应符合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报销期限差旅费发生后,职工应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报销,逾期未报销的差旅费不予退还。
第四章监督和追责第十条监督机制1. 差旅费管理实施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差旅费支出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2. 公众可以通过信访、举报等渠道对差旅费支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十一条追责制度1. 对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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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用管理,确保差旅活动高效、节约,根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1.3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
第二章差旅申请与审批2.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并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
2.2 出差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2.3 紧急出差未能及时申请的,应在出差后24小时内补交申请,并说明紧急情况。
第三章差旅费用标准3.1 交通费: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经济舱或二等座,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3.2 住宿费:根据公司职级规定,员工出差应选择相应标准的酒店,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3.3 伙食补助:按照出差地区的生活成本,公司将提供每日伙食补助。
3.4 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但需提供相应票据。
3.5 通讯费: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但需提供通讯费用明细。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4.1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将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附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4.2 财务部门应在收到报销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公司规定支付报销款项。
4.3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并通知员工进行补充或说明。
第五章差旅纪律与责任5.1 员工出差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出差目的无关的活动。
5.2 员工应妥善保管差旅期间的所有票据,以备报销时使用。
5.3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或损坏,由员工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6.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财务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执行。
6.3 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管理办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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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要求,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院(部、系)、各党群部门、各行政大部(院)、各直附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等。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含市辖区,下同)以外地区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差旅费预算及出差审批管理。
出差前(除科研项目的出差)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出差审批单”,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差审批管理按照《合肥工业大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
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
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应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符合第一类人员差旅标准的人员出差,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国际行程除外)。
(二)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差旅费标准。
(三)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因发生城市间交通费而产生的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相关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因公出国购买机票,原则上采取政府采购方式。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
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住宿费执行标准:现行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执行(今后遇财政部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学校随之进行调整)。
详见附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称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
地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十四条对于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由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住宿费。
第十五条住宿费发票应注明住宿天数、人数、单价等基本信息。
如因宾馆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发票上体现住宿天数、人数、单价,出差人应实事求是在发票票面予以注明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
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包干使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发放标准除西藏、青海、新疆为120元/人/天外,其余地区均为100元/人/天。
第十八条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等,由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用的,只发放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举办方不承担伙食费用的,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机场到市区的往返出租车、机场大巴等费用凭据报销。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可选择包干或凭据报销。
包干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
第二十一条已由校外单位负担市内交通费用的,不得在学校重复领取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在两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须提供“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连同差旅费同时报销,事后不得补报。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
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因客观原因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需附情况说明并经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
无特殊情况,不再预借差旅费。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凭住宿费发票和城市间交通
费票据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对于实际发生住宿、乘坐交通工具,而无法取得相关票据的,按下列规定报销:(一)与其他单位开展科研合作,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凭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出差人员据实写出情况说明,并经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按级别标准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开展野外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环境监测、气象观测、地质调查、工地勘察、海洋科学考察等工作,住在帐篷、农户、船舶、厂矿、科研基地、考察站、监测站、农场、林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出差人员据实写出情况说明,并经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按级别标准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五条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凭会议、培训通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举办方承担伙
食费用的,不发放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交纳的会务费、培训费须随差旅费同时报销。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确因开展公务发生的打印、复印、传真、寄送、打包等费用,由出差人员据实写出情况说明并经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凭合法票据报销,列差旅费科目。
第二十七条出差当天往返,根据需要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凭据报销。
第七章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邀请校外人员从事相关教学、科研等活动,按其职务(职称)的标准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咨询费或劳务费,据实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也可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使用。
第二十九条? 开展考察、调研和测试监测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需要租车的,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票据须合规。
在目的地租车的,视同市内交通费,按实报销;从常驻地到目的地往返租车的,视同城市间交通费报销,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费。
租车费用达到一万(含)以上,还需签订租车合同。
出差人员因公出差应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对于自驾车出差的,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因自驾车所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出差人员承担。
汽油费据实报销,凭住宿费和过桥过路费发票发放伙食补助。
汽油费应连同住宿费和过路过桥费一起报销不得分拆。
第三十条出差人员在途期间,连续乘坐交通工具超过12小时的,可凭交通票据每满12小时,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第三十一条科研活动中确因特殊情况超标准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报销时做书面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监督问责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出差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须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完整。
财务人员应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于不按规定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二)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四)转嫁差旅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涉及违规资金的,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学校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生参与教学科研活动、竞赛、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报销标准不得超过第三类人员差旅费标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原《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4〕15号)同时废止。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租车(自驾车)出差审批表
年月日
注:因自驾车或者租车所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出差人员承担。
合肥工业大学出差审批单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