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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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管理,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员工、客户利益,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定义

(一)人员:是指公司员工(含:实习生、试用生、含外包公司派遣到我司工作的驻点员工)、参观人员、培训中心讲师、学员、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含:业务来往人员、购(看)车客户、车主等)。

(二)车辆:是指公务车、商品车、已销售车、售后业务车、进店购(看)车的客户车、员工私家车、其它外来车辆。

(三)物品:一般物品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可移动的物品(含可回收的废品);外来物品是指外来人员自行携带进入我司的物品。

四、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员工(含:实习生、试用生及外包公司派遣到我司工作的驻点员工)

1、员工进出公司时,一律凭工牌进出公司,或以有效证件给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入公司,否则门卫有权拒绝进入。

2、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以及衣冠不整者进入公司。

3、公司20:00之后实行只出不进的原则,员工因加班等原因需进出公司应取得部门主管领导的同意,并知会当值保安,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离开时,有义务接受门岗保安检查。

(二)外来人员(含:业务来往人员、购(看)车客户)

1、购(看)车客户:由销售部安排专人接待,并跟踪服务;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公司维修车间及办公区域。

2、维修车辆及驾乘人员:由售后服务部或销售部接待人员引导停车后带领至接待厅办理相关业务,禁止在无接待员带领下进入维修车间。

3、办理车辆保险、上牌业务的客户:经门岗确认按规定停放车辆后,进入办理相关业务区域,禁止在其他非办理相关业务区域逗留。

4、其它业务来往人员:由对应该业务的部门负责接待,管理责任由接待部门承担。

5、外来人员离开我司时,有带手提袋、背包物件的都

要主动打开给门卫检查。

6、禁止各类推销人员进入公司,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因私接待。

7、严禁本公司员工或外来工作人员携带小孩进入维修区域,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违规者本人承担。

(三)外来施工单位

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承包商统计人数,书面向工程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工程主办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两方核准后办理《临时工作证》,凭有效的《临时工作证》出入公司,免出入登记,但随时配合接受检查。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变动来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的,每次进入均需要门卫向工程主办部门确认,并填写对应的《出入登记表》。

(四)参观人员、讲师和学员

1、所有参观接待需提前到综合部书面备案,待参观人员需要进入公司时,门卫凭提前收到的通知电话与综合部联系,待确认许可进入后,由综合部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由经办人按允许参观的路线带领参观。

2、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但事先有特别申请并核准者不在此限。

3、各部门人员发现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进入本部门,有权谢绝进入,并电话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追查外来人员的接待部门或接待人。

4、培训中心授课讲师由培训中心登记备案,门岗根据备案名单予以放行,车辆进出按车辆出入管理执行。

5、学员须在入学第一天由培训中心配发《学员证》,学员需要参观公司必须征得综合部的同意,并在参观时佩戴《学员证》。

五、车辆出入管理

(一)车辆进入

1、公务车辆:进入公司时需出示停车卡,由门岗值班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

2、员工车辆(含外包员工和保险驻店员)

(1)员工私家车辆禁止进入公司;

(2)员工因私需进入公司时(例如:维修保养、洗车),在门岗保安处领取《来访车辆出入单》方可进入,洗车时间为每天17时后。

3、商品车:由销售部接车人员引导到指定位置卸车,并负责做好入库统计。

4、售后业务车辆

(1)进入公司时,从门岗保安处领取《来访车辆出入单》方可进入;

(2)车辆进入公司后由售后服务部接待人员跟进各事项。

5、进店购(看)车的客户车:进入公司时,从门岗保

安处领取《来访车辆出入单》方可进入。

6、其它外来车辆(含有牌或无牌)

(1)一般来访车辆,门卫还需要与接待部门电话确认,在征得同意后,从门岗保安处领取《来访车辆出入单》方可进入;

(2)送货车辆凭《送货单》领取《来访车辆出入单》后才能进入;

(3)培训讲师车辆出示停车卡经保安核对后准予进入,学员车辆禁止进入公司内。

(二)车辆放行

1、公司公务车:需出示指定停车卡,经门岗保安核对无误并配合例行检查后给予放行。

2、商品车:凭销售部开出的《商品车放行单》并经门岗保安核对车架号并例行检查后给予放行。

3、已售商品车:凭销售部开出的《车辆确认书》并经门岗保安核对并例行检查后给予放行。

4、试乘试驾车:由公司门岗保安核对《试乘试驾协议书》后给予放行。

5、维修试车及外加工车辆(包括:喷底、美容、配匙开牙、年审等):须由公司门岗保安核对《维修保养单》并在《售后维修车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后给予放行;试车完毕后由试车人员在门岗保安处注销登记后进入。

6、业务车辆

(1)售后服务部业务车辆:产生费用的在财务部收银室结算完毕后盖章确认,不产生费用的由接待经办人在售后盖章确认,经门岗保安核对后放行。

(2)特种车辆如查勘车、拖吊车(空车)、邮政车、运钞车等由接待部门指定人员收《来访车辆出入单》售后综合服务台盖章确认。

(3)销售部业务车辆:进店购(看)车的客户车,由销售部盖章确认,并经门岗保安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4)其它外来车辆(含有牌或无牌):凭《来访车辆出入单》由接待部门相关人员盖章确认,经门岗保安核对无误并例行检查后给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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