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实验室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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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作者:来源:时间:2018-10-26 浏览:244人次
实验室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实验室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检测用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的技术指标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本中心主要或重要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3.2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期间核查,检测室负责人负责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3.3质量监督员负责督促完成期间核查计划。
4、期间核查时机
仪器的期间核查时间间隔一般在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进行1~2次核查为宜,当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实施期间核查。
4.1因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仪器的准确性;
4.2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可疑数据,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
4.3遇到重要的检测,如发生重大水质污染事故或委托用户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
5、期间核查方法
5.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标准物质包括各种标准样品,如pH计、电导率仪等采用定值溶液进行核查。
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有效。
5.2使用仪器附带设备核查,仪器带有的自动校准系统可以用来核查。
如电子天平自带的标准工作砝码能够自动校准。
5.3仪器设备之间的比对,实验室中有多台相同或类似的仪器设备,可以同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5.4使用不同检测方法进行比对,如溶解氧仪采用碘量法进行比对。
5.5对保留样品量值重新测量,只要保留的样品性能稳定,可以用来作为期间核查的核查标准。
如对无校准源的放射性检测仪器使用特定的样品。
5.6检测标准方法、技术规定中有关要求和方法,可以直接作为期间核查的方法。
5.7期间核查可以参照仪器设备检定规程操作,采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常用仪器设备检定规程见表1)。
如果没有该类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还可以参照类似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