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监测方案
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
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
山东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出生缺陷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制定了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防控水平,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全民健康。
首先,山东省将加强孕期保健服务,提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通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咨询和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引导孕前夫妇科学生育,避免孕期高危因素的影响,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其次,加强新生儿筛查和早期干预工作。
建立健全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对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病等疾病的筛查,及时发现和干预,降低因疾病引起的出生缺陷风险。
此外,山东省将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健全的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对出生缺陷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另外,山东省还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防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广大孕产妇科学生育,提高出生缺陷防控意识。
最后,山东省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医务人员出生缺陷防治技术水平,培养出生缺陷防治专业人才队伍,为出生缺陷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是一项系统的、全面的工作方案,涵盖了孕期保健、新生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宣传教育和技术支持等各个方面。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山东省的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将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全民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
2023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____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摘要:出生缺陷是指在胎儿发育过程中,由于胚胎的基因异常、母体条件不良等原因,导致婴儿在出生时出现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的异常,给个体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身体、经济和心理负担。
为了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本方案从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保健服务、监测评估等方面出发,全面探讨了如何开展出生缺陷的防控工作。
一、相关政策法规1. 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出生缺陷防控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 完善现有的优生优育政策,为优生优育提供政策和财政支持。
3. 制定并完善出生缺陷防控的标准和指南,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4. 加强对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二、宣传教育1. 开展出生缺陷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妊娠期保健知识、遗传咨询、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内容。
2.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3. 加强学校和社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相关知识融入课程和活动中,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出生缺陷和优生优育的重要性。
三、保健服务1. 建立健全的孕前保健制度,加强对孕妇的保健指导和监测评估工作。
2. 提供遗传咨询服务,为有遗传病家族史的夫妇提供咨询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相关信息。
3. 强化新生儿筛查工作,及早发现和干预可能存在的缺陷病例。
4. 加强对出生缺陷患儿的康复服务,提供早期干预和综合康复治疗。
四、监测评估1. 建立完善的出生缺陷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加强对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分析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经验,互相借鉴优势,共同推进出生缺陷的防控工作。
五、组织实施1. 建立出生缺陷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2. 加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
• 诊断依据为多项选择
• 不得空项
详细询问
出生缺陷纳入标准(详见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疑 难和微小畸形报告指南(试用版2012)
产前超声检查诊断纳入: • 产前超声检查诊断的病例,原则上应在出生后予以确认。 • 在产前诊断中心或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院进行产前诊断的病例可视作
确诊病例纳入。
• 因缺陷进行治疗性引产的死胎,即使出生后未进行缺陷确认,也应该 上报。
• 出生缺陷监测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
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 及填报注意事项
(一)背景
我国出生缺陷监测历时近30年 成为全球最大的出生缺陷监测体系
• 1986年10月~1987年9月在原卫生部领导下,由原华西医 科大学牵头在全国29个省(区、市)945所医院对120多万 例围产儿进行了出生缺陷监测(该项目为国家“七五”攻关 课题之一),基本摸清了我国出生缺陷的种类、顺位和分 布,并编著出版了《中国出生缺陷地图集》。
• 联体双胎计围产儿2例,缺陷1例,如死亡计为围 产儿死亡2例
• 纸样儿计为围产儿1例,死胎1例、不计缺陷。
• 双胎无头无心,计为围产儿2例,如均死亡计死胎 2例,缺陷1例
• 避免空项、错项
出生缺陷监测中特殊情况下的数据报告
小于28周出生的胎婴儿统计要求
• 围产儿数:小于28周分娩的活产,存活至孕满28周的,要 算围产儿数;
• 围产儿死亡:小于28周分娩的活产,存活至孕满28周后, 于出生后7天内死亡的,要算围产儿死亡;
• 小于28周出生缺陷儿:存活至孕满28周,填写出生缺陷儿 登记卡时,在备注中写明“存活满28周”。
• 小于28周出生的胎婴儿,未满28周放弃治疗出院,则不计 入围产儿数。
治疗性引产存活者统计要求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一、监测背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立法宗旨。
而出生缺陷则是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出生缺陷是指出生时就存在的人类胚胎(胎儿)在结构和功能(代谢)方面的异常,往往是导致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和婴儿夭折的重要原因。
存活的畸形儿不仅本人痛苦,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负担,而且直接影响民族的兴旺和繁荣。
二、目的1、获得准确可靠能基本反映镇安水平的出生缺陷信息。
2、动态观察镇安县出生缺陷发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出生缺陷的可疑因素,为病因学研究提供线索。
3、为制定出生缺陷的干预措施、评价效果提供依据。
4、为政府制定妇幼卫生保健决策提供依据。
三、监测范围和对象1、监测范围:本方案采用以保健院、医院(以下称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的监测方法。
市级监测点包括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镇卫生院。
2、监测对象:监测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妊娠满28周至产后7天围产儿(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
四、监测内容和指标(一)内容1、监测医院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的有关资料。
2、主要出生缺陷的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以及临床资料。
3、出生缺陷的可疑危险因素。
(二)指标1、主要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2、主要出生缺陷性别、母龄和城乡发生率。
五、资料的收集及运转在每个监测单位,每一例活产或死胎、死产分娩,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助产士及当班医生)检查,如发现有出生缺陷,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填入《出生缺陷登记卡》,设“出生缺陷儿登记本”,做好记录。
监测单位按月份将所有围产儿有关数据填入《围产儿数季报表》。
表、卡填写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底以备查漏,一份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妇幼例会直接上报县妇纪保健院保健部信息科。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妇幼信息科收到各点的报表后及时进行登记,并进行出生缺陷年度分析,供临床参考及领导决策。
六、质量控制各监测单位由产科、新生儿科(儿科)、病理科、检验科、B超室组成出生缺陷监测小组,对每例疑难病例的出生缺陷,由监测小组集体讨论、确诊,以避免出现漏诊、误诊。
出生缺陷监测院内实施方案
出生缺陷监测院内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监测和早期干预水平,我院制定了出生缺陷监测院内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我院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方案将从人员培训、设备更新、信息管理和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和实施,以期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期发现和干预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首先,我们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出生缺陷监测和诊断能力。
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会等方式,不断更新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对出生缺陷监测的重视程度和诊断水平。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和学术交流平台,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学术支持和交流机会,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和知识更新。
其次,我们将更新监测设备,提高出生缺陷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我院出生缺陷监测的技术水平和监测能力,确保每一个新生儿都能够接受到全面的出生缺陷监测和筛查,及时发现和诊断出生缺陷,为早期干预提供可靠的依据。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系统。
通过建立全面的出生缺陷监测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的全面记录和管理,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加便捷和准确的信息查询和分析服务,提高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的利用率和价值,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期干预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最后,我们将加强政策支持,为出生缺陷监测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为出生缺陷监测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确保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能够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期干预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出生缺陷监测院内实施方案将全面提升我院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期发现和干预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为保障新生儿健康和幸福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将全力以赴,切实落实方案各项措施,确保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ppt课件
定义和分类
1. 先天性畸形:如先天性心 脏病、唇裂等。
定义:出生缺陷是指在胎儿 出生前,在母体子宫内发生
的结构或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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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染色体异常:如唐氏综合 征、威廉姆斯综合征等。
3. 遗传性疾病:如血友病、 白化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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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母源性因素导致的缺陷: 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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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监测的重要性
从而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监测数据可以反映不同地区和不 同人群的出生缺陷情况,为制定
差异化的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监测结果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提供 决策支持,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 和实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评估干预效果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对比, 可以评估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 为后续的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监测数据可以反映出生缺陷的 干预效果,为进一步优化干预 措施提供参考。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ppt课 件
• 引言 • 出生缺陷监测的重要性 • 监测方案介绍 • 监测方案实施 • 监测方案评估 • 案例分享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旨在预防和控 制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背景
随着环境污染、生活方式改变等 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 势,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培训与教育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 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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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成功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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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
某地区采用出生缺陷监测方案,对新生儿进行全 面筛查,及时发现并干预出生缺陷。
实施效果
经过几年的实施,该地区出生缺陷率明显下降, 同时提高了患儿的早期发现和治疗率。
2024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
2024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2024年缺陷防控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2024年,我国缺陷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缺陷防控能力的提升,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供给体系。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提升我国的缺陷防控水平,确保国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2024年新出现的缺陷问题,我们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制定更加严格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提高产品生产流程的监督管理要求。
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对缺陷问题的处置及时有效。
三、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在2024年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等环节的要求。
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对违反行业规范的企业进行惩罚和曝光,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四、加强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提升缺陷防控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在缺陷防控领域的应用。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重点研究项目,研发新的缺陷防控技术和方法,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加强质量监管质量监管是缺陷防控的重要环节。
在2024年,我们将加大质量监管部门的力度,加强对产品的抽检和监督抽查工作。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环境。
推动质量监管部门与企业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
六、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缺陷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加强对缺陷问题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及时发布相关缺陷信息,提醒消费者和企业注意产品质量和安全。
同时,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国际合作缺陷防控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推动缺陷防控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新生儿缺陷监测方案
新生儿缺陷监测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新生儿缺陷监测方案,以确保对新生儿缺陷的及时监测和管理。
该方案涵盖了监测的目标、方法和流程,以及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2. 监测目标- 准确记录新生儿的缺陷情况,包括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缺陷等。
- 提供监测数据支持,为相关疾病的防控和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 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新生儿缺陷监测的质量和效率。
3. 监测方法- 定义监测指标:明确监测范围,包括常见的新生儿缺陷类型和相关高风险因素。
- 建立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国各地的监测网络,包括医疗机构、儿科专家和相关人员。
- 确定监测周期:制定监测周期和频率,保证对新生儿缺陷进行定期监测。
- 收集监测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定期收集和整理相关监测数据。
4. 监测流程- 信息登记:新生儿出生后,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族史、胎儿情况等。
- 缺陷筛查:进行新生儿缺陷的筛查和评估,采用专业的医学工具和方法进行初步判断。
- 数据录入:将筛查得到的结果录入到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数据分析: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和趋势,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 结果反馈: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和专家,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5. 监测结果处理和反馈- 结果评估: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 结果通报:定期向相关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和公众通报监测结果,提高社会对新生儿缺陷的认知和关注度。
- 数据利用:将监测结果与其他相关健康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为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是新生儿缺陷监测方案的基本内容,通过执行该方案,可以加强对新生儿缺陷的监测和管理,为新生儿的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工程方案
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工程方案1. 问题背景出生缺陷指的是婴儿出生时存在的身体畸形、生理缺陷或发育异常等问题。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1000名新生儿中,就有2-3名患有出生缺陷。
在我国,每年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约为4.7%,其中约70%的缺陷是可以预防的。
对出生缺陷的监测和干预工作,已成为改善儿童健康,保障人口健康的重要工作。
2. 监测和干预方案2.1 出生缺陷监测出生缺陷监测是指在出生前、出生时和出生后对婴儿进行一系列的监测和检查,旨在及时发现婴儿的身体畸形、生理缺陷或发育异常等问题,为后续的干预工作提供科学和有效的依据。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1 出生缺陷信息收集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第一环节是信息收集。
包括采集孕产妇、胎儿、新生儿和母亲的个人信息、家族史和病史、孕育过程、分娩过程等详细信息。
2.1.2 出生缺陷筛查和检测出生缺陷检测是指对新生儿进行一系列的检测,如听力、视力、心脏、血糖、代谢等方面的检测,旨在及时发现新生儿的身体畸形、生理缺陷或发育异常等问题。
2.1.3 出生缺陷数据分析收集和筛查完毕后,需要对出生缺陷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可以及时发现出生缺陷的高风险人群,为后续的干预工作提供依据。
2.2 出生缺陷干预针对出生缺陷的干预工作,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干预,二是对出生缺陷患儿的干预。
2.2.1 对高风险人群的干预高风险人群的干预工作主要包括健康教育、生活方式干预、孕期保健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高风险人群婴儿出现缺陷的概率。
2.2.2 对出生缺陷患儿的干预对于出生缺陷患儿,需要进行个体化干预。
包括针对不同缺陷的治疗、干预计划的制定、康复治疗等。
个体化的干预计划,可以针对患儿的疾病特点和家庭情况,提供全面的医疗和康复支持。
3. 实施方案针对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工程,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制,包括出生缺陷监测基地、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高风险妊娠管理系统、个体化干预计划制定及实施系统等。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范文____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出生缺陷率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人口质量和国家发展。
为了推进出生缺陷整治工作,提高人口质量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过多方研究和讨论,计生委决定制订《____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到____年,降低我国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质量,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2. 原则:(1) 科学性:制定方案要科学、合理,根据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进行调整。
(2) 全面性:方案要全面考虑人口质量的多方面因素,综合施策。
(3) 公正性:照顾所有群体的需求,确保方案的公平性。
(4) 有效性:方案要能够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1. 完善出生缺陷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提高数据收集和分析的能力,及时掌握出生缺陷的情况。
2. 加强出生前筛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出生前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提供全面的孕产妇保健服务。
3. 推进婚前医学检查:鼓励婚前医学检查,及早发现和治疗潜在的遗传性疾病,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
4. 加强孕期营养指导和保健宣教:开展孕期营养指导和保健宣教活动,提高孕妇营养水平和保健意识。
5. 加强遗传咨询和遗传检测:建立遗传咨询和遗传检测机构,提供专业的遗传咨询和遗传检测服务。
6.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疗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出生缺陷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7. 推广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问题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8.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出生缺陷的预防和整治工作的法律保障。
9. 加强社会合作和宣传推广: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出生缺陷整治的合力。
四、实施方案1. 组织指导:成立专职工作组,负责方案的推进和实施工作。
2. 资金投入:加大对出生缺陷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医疗推荐】三甲医院-出生缺陷监测及三项报告监测方案(001)
出生缺陷监测及三项报告监测方案我院是“省级出生缺陷监测哨点”,承担出生缺陷及三项报告工作,特制定此监测方案一、“出生缺陷”的监测与报告监测对象:1.中期妊娠(>28周)引产畸形胎儿;2.死胎死产存在畸形的胎儿;3.“1周岁”以内的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
监测报告时限:出生缺陷诊断3日内报告监测报告流程:1.经超声诊断的畸形儿或存在缺陷的胎儿,诊断医生填写《辽宁省出生缺陷报告卡》报感染管理科。
2.妇产科中期妊娠引产畸形胎儿,及死产死胎存在畸形胎儿,及接生的新生儿存在出生缺陷,诊疗医生填写《辽宁省出生缺陷报告卡》,按时限上报感染管理科。
3.儿科、外科、五官科等临床科室接诊1周岁以下儿童出生缺陷病例,首诊医生填写《辽宁省出生缺陷报告卡》,并做好登记上报感染管理科。
4.感染管理科经核实,将出生缺陷病例报市妇幼保健院。
二、高危孕产妇重症抢救及孕产妇死亡监测监测对象:1.高危孕产妇重症抢救者;2.孕产妇死亡者。
监测报告时限:24小时内报告监测报告程序:1.妇产科出现高危孕产妇重症抢救者立即电话报告感染管理科。
2.临床科室发生孕产妇患者死亡(包括其它疾病死亡),主治医生24小时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并做好登记;并于3日内将患者《孕产妇保健手册》、产科病志的复印件(含各种辅助检查及死亡讨论)及“病例摘要”等相关资料上报感染管理科。
3.感染管理科经核实,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告市妇幼保健院。
三、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监测对象:1.终止中期妊娠(>28周)的“中引”分娩的胎儿;2.死胎死产;3.“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时限:3日内报告。
监测报告程序:1.妇产科发现的“中引”(>28周)胎儿、死胎死产儿、围产儿死亡,诊疗医生填写《辽宁省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做好登记3日内报感染管理科。
2.临床科室(包括门诊)发现的5周岁以下儿童死亡(包括院内及院前死亡),接诊医生填写《辽宁省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做好登记3日内报感染管理科。
中国出生缺陷人群监测专项方案
中国出生缺点人群监测方案一、背景出生缺点是指胚胎或胎儿发育过程中结构或功效发生异常。
中国是出生缺点高发国家,估量每十二个月有30~40万例体表先天畸形婴儿出生,加上生后数年才表现出来缺点或遗传病,先天残疾儿童超出90万,约占年出生人口5.6%。
出生缺点严重影响中国人口素质,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已引发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中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全部对出生缺点预防和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域出生缺点发生水平通常采取出生缺点监测。
中国出生缺点监测从1986年起,一直采取以医院为基础监测方法,监测对象为住院分娩围产儿。
出生缺点医院监测初步摸清了全国关键出生缺点发生情况及其改变趋势,但因为各地住院分娩率差异较大,所取得监测结果含有一定不足。
以人群为基础出生缺点监测,能够比较全方面地了解某地域出生缺点发生情况。
,天津市城区、辽宁省北宁市、福建省建瓯市、河南省巩义市、湖北省罗田县,实施了出生缺点人群监测试点项目。
中美合作预防神经管畸形国际项目亦在32个区县建立了人群出生缺点监测系统,积累了丰富经验。
,原卫生部妇幼保健和小区卫生司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在全国30个省(区、市)选择64个区县开展人群出生缺点监测。
,深入调整、优化了监测表卡和汇报步骤,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逐步取得正确、可靠并能反应监测地域实际情况关键出生缺点基础信息。
2. 动态观察关键出生缺点发生情况。
3. 为制订出生缺点预防方法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4. 为政府部门制订预防出生缺点卫生决议提供依据。
三、监测点确实定在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点中,按以下标准选择部分区县。
1. 城市以区为单位,农村以县为单位,标准上每省(区、市)城市和农村各选1个;监测区县总人口通常应在40~50万之间。
2. 监测区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重视和支持监测工作,有配套经费及组织和人员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和其它部门、机构主动性高,含有良好协作关系和协作机制。
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
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了山东出生缺陷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水平,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权益,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孕期保健。
提升孕期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对孕妇的健康管理和指导,推动孕期保健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孕妇科学合理饮食,规范用药,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减少发生出生缺陷的风险。
二、加强产前筛查。
建立健全的产前筛查体系,推广相关筛查技术,提高产前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及时发现胎儿异常情况,为高风险孕妇提供及时干预和治疗,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三、加强遗传咨询。
加强遗传咨询服务,为有家族遗传史的夫妇提供遗传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引导他们进行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避免因基因突变导致的出生缺陷。
四、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推广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提高筛查的准确率和及时性,及早发现并治疗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减少因疾病导致的出生缺陷。
五、加强出生缺陷监测。
建立健全的出生缺陷监测和报告制度,完善监测网络,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出生缺陷信息,开展出生缺陷的病因学研究,为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出生缺陷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普及出生缺陷防控知识,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防控的重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出生缺陷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基础和法律保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全面推进,山东省将进一步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水平,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为建设健康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
(六)医院出生缺陷资料收集上报要求
• 医院专人总负责制:产科专人总体负责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每季度分 月统计围产儿有关数据,填入围产儿数季报表;负责收集、质控、上 报出生缺陷卡; • 常规新生儿体检: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对每一例刚出生的新生儿进 行检查; • 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缺陷儿,由首诊医生按要求填写医疗机构出生 缺陷儿登记卡,交给总负责人。 • 床位医生随访负责制:转儿科(新生儿科)的新生儿,由产妇床位医 生负责随访新生儿结局、有无出生缺陷、死亡等信息。 • 相关科室上报制:儿科(新生儿科)等发现在监测医院出生的新生儿 发生7天内死亡、出生缺陷,立即上报产科,填写出生缺陷卡。 • 及时上报出生缺陷表卡: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报表上 报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经区县级、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核实,纸质 报表留底后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国家级点同时进行网报。 • 医院、县区、市级留存出生缺陷表卡复印件
• 11.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 排除异位肛门,轻度狭窄不需要手术矫正 者。
• 12.尿道下裂 排除尿道上裂、有正常尿道开口的阴茎弯曲和包茎过 长、假两性畸形。 • 13.膀胱外翻 无特殊。 • 14.马蹄内翻足 排除新生儿足内翻、多发性关节挛缩症、脊柱畸形 、脊柱裂、脑膨出所并发的麻痹性马蹄内翻、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马 蹄内翻(无骨骼及关节畸形) 。 • 15.多指(趾) 排除指甲裂开指端呈分叉状畸形。 • 16.并指(趾) 无特殊。
文字描述 • 缺陷部位、形状 • 缺陷大小:长×宽×高或直径和厚度 • 性质:肿块(囊性、实性、囊实性)、缺损或裂 口、缝隙等,或杂音等 • 颜色:正常肤色、充血、黄染、苍白、紫绀等 • 其他:缺陷的特征
体表照相
原则:遵循知情同意、保护隐私、如实记录 拍照前准备: • 拍摄背景:单色或浅色 • 拍摄部位:清净血迹等污物,充分暴露缺陷关键部位 • 标识:照片要有标尺或参照物以示大小,做好缺陷部位标 记;缺陷卡片(照片上有患儿编号、出生日期、性别、缺 陷名称、畸形部位)。 拍照要求:兼顾局部和整体:反映出关键信息,便于识别 • 全身照:尤其是多部位缺陷,1张正面、1张背面、必要时 在照1~2张侧面照,不能遗漏 • 局部照:照1~2张缺陷部位不同角度、不同部位的局部照 电子照片编号:医院-住院号-出生日期-缺陷类型
(完整版)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
(完整版)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XX 医院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一、目的获得我院出生缺陷的准确、可靠的资料,动态观察出生缺陷发生的消长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出生缺陷的可以因素,提高我院的产前诊断水平,为病因研究和干谒计划提供线索。
二、适用范围对院内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三、具体方案1、监测对象范围和时限(1)监测对象:在我院分娩的怀孕开始到产后7 天的所有出生缺陷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和计划生育引产)。
(2)监测时限:当年1 月-12月。
2、监测内容和指标(1)监测内容:我院分娩的围产儿的有关资料(包括围产儿死亡情况);24 类出生缺陷的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及临床畸胎学资料;出生缺陷的可以危险因素。
(2)监测指标:24 类出生缺陷的畸形率;24类出生缺陷的性别、母龄别和城乡畸形率;产前检出率等;诊断依据;缺陷儿的转归等。
3、畸形的诊断和早期矫治由医务科组织产科、新生儿科、妇科、儿科、病理科、功能科及围保室、质控科、统计室的相关人员组成院出生缺陷监测小组,按照《24 类出生缺陷的定义、临床特征及诊断标准》对每一例畸形儿进行确诊,以保证监测质量,避免误诊、漏诊。
并对可以矫治的畸形进行早期矫治。
4、资料的收集及运作程序(1)产房出生时发现T做好原始登记(注明院内外产检次数),死胎建议尸检T报告护士长(每日的交班中汇报),护士长核查T报告产科监测负责人登记填卡T特殊情况报告科主任,24小时内进行科内和科间会诊,以明确诊断。
(2)新生儿科发现-报告新生儿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填卡-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陷患儿登记卡(详细询问病史),在每月出生缺陷讨论会上,与各科沟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
(3)妇科发现-报告妇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陷患儿登记卡(详细询问病史),在每月出生缺陷讨论会上,与各科沟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最后将结果报给产科监测负责人。
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工作计划
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工作计划
1. 概述
出生缺陷是指在出生时或在出生后不久发现的各种异常状况,可能影响婴儿的健康和正常生活。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对于及时发现和干预这些异常情况至关重要。
2. 目标
监测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趋势,以及与出生缺陷相关的风险因素,为制定和改进预防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3. 方法
a. 收集医院内的所有新生儿的出生缺陷信息,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唇裂腭裂等。
b. 制定统一的数据收集表格,包括婴儿的基本信息、母亲的孕期健康情况、生活习惯等。
c. 指定专门的医务人员进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实施
a. 在每位新生儿出生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填写数据收集表格。
b. 定期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和趋势。
c. 针对数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孕妇和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5. 结论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对于保障婴儿健康和提高出生率健康质量非常重要。
通过及时收集和分析数据,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促进全民健康。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在出生时存在的结构或功能异常,这些异常可能影响婴儿的健康和生存。
出生缺陷是导致婴儿死亡和残疾的重要原因之一,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为了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影响,实施出生缺陷监测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监测和分析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了解出生缺陷的流行趋势和危险因素,并提供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改善婴儿的健康状况。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为在监测区域内所有出生的婴儿。
监测范围包括所有监测区域内的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三、监测方法和步骤1. 数据收集:通过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收集婴儿出生缺陷的数据,包括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缺陷类型和严重程度等信息。
2. 缺陷诊断:出生缺陷的诊断应由专业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进行。
3. 数据录入和整理: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和整理,建立出生缺陷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分析。
4. 监测指标:监测指标包括出生缺陷发生率、缺陷类型分布、缺陷严重程度分布、缺陷发生率的变化趋势等。
5.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核查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数据分析与利用1.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出生缺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出生缺陷发生率、缺陷类型分布、缺陷严重程度分布等指标。
2. 数据利用:利用监测数据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识别出生缺陷的危险因素,评估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效果,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培训与宣传1. 培训:对监测区域内的医生和医护人员进行出生缺陷监测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出生缺陷的识别和诊断能力。
2. 宣传:加强对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的认识和预防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六、监测结果报告与发布1.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包括出生缺陷发生率、缺陷类型分布、缺陷严重程度分布等指标。
2. 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向公众提供关于出生缺陷的流行情况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材料。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二篇)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____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出生缺陷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
在改善人口结构和提升生育健康水平的背景下,____年计生委制定了一系列综合措施,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
一、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与评估在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中,计生委将加强对出生缺陷的监测与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全国范围内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完善相关数据收集和分析机制,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出生缺陷的发生原因和主要特征。
同时,加强对出生缺陷的评估和分类,制定出生缺陷的诊断和治疗标准,为出生缺陷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孕前和孕期保健计生委将加强对孕妇的孕前和孕期保健工作,提高孕妇的健康水平和生育健康素养。
加强对常见孕期疾病的防控措施,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推广科学合理的膳食和生活方式,增加孕期检查的覆盖率和质量,及时发现和干预孕妇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
加强对孕妇的心理健康照护,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减少孕妇因精神压力和焦虑情绪对胎儿发育的不良影响。
三、优化遗传咨询和优生技术服务计生委将加强对遗传咨询和优生技术服务的推广和培训,提高遗传咨询师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建立遗传咨询服务网络,提供咨询指导和检测筛查,帮助患有遗传疾病的夫妻进行合理的生育决策。
加强对先天性疾病的筛查和诊断,推广新生儿疾病的早期救治和康复服务,促进健康儿童的出生和发育。
四、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计生委将加强对出生缺陷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防控的认识和意识。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知识,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的生育观念和行为。
加强对青少年的健康教育,普及优生优育的相关知识,培养正确的生育观念和行为习惯。
五、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计生委将加大对出生缺陷整治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相关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补助,减轻家庭因出生缺陷所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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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人群出生缺陷监测方案(试行)一、背景出生缺陷是指胚胎或胎儿发育过程中结构或功能发生的异常。
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估计每年有30 ~40万例体表先天畸形婴儿出生,加上生后数年才表现出来的缺陷或遗传病,先天残疾儿童约达80~120 万,占年出生人口的4%~ 6%。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 2010 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年)》都对出生缺陷的预防和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生缺陷发生水平通常采用出生缺陷监测。
我国出生缺陷监测从1986 年起,一直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方法,监测对象为住院分娩的围产儿,初步摸清了全国主要出生缺陷的发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但由于各地住院分娩率差异较大,所获得的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某地区出生缺陷的发生状况。
2003 年,天津市城区、辽宁省北宁市、福建省建瓯市、河南省巩义市、湖北省罗田县,实施了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试点项目。
中美合作预防神经管畸形国际项目亦在32 个区县建立了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积累了丰富经验。
2006 年,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在全国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区县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
、目的1.逐步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监测地区实际状况的主要出生缺陷基本信息。
2.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3.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4.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三、监测点的确定在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点中,按以下原则选取部分区县。
(1)城市以区为单位,农村以县为单位,原则上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和农村各选1个;监测区县总人口一般应在40〜50万之间。
(2)监测区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重视和支持监测工作,有配套经费及组织和人员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和其他部门、机构积极性高,具有良好的协作关系和协作机制。
(3)监测区县妇幼保健网络完善、运作正常,儿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达80%以上。
(4)监测区县已经或准备开展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孕期产前筛查、新生儿筛查、听力筛查等工作。
(5)监测区县各级数据报告单位应有数码照相机等器材。
在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区县(见附件1)。
四、监测范围和对象在全国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西藏除外),选取64 个区县的全部街道(乡镇)作为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地区。
监测对象为居住在监测地区的产妇所分娩的胎婴儿,包括本地户口以及非本地户口在监测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产妇。
监测期限为妊娠满28 周(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 克及其以上)至生后42 天,在此期间首次确诊的主要出生缺陷均需报告。
五、监测内容和指标1.监测内容(1)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的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及临床资料,具体内容见《出生缺陷儿登记表》(附件2)。
(2)出生人群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见《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附件3)。
2.统计分析指标:主要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及其特征别发生率。
3.年度指标统计时限:上一年度10 月1 日至本年度9 月30 日。
六、出生情况的报告和婴儿随访城市监测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街道卫生院的妇幼保健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孕满28 周分娩的胎婴儿相关信息的收集,填报《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利用产后访视对婴儿进行随访至生后42 天,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到《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农村监测点由村医或村保健员负责本村所有孕满28 周分娩的胎婴儿相关信息的收集,填报《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利用产后访视对婴儿进行随访至生后42 天,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到《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七、出生缺陷的诊断和报告1.出生缺陷范围监测的出生缺陷以体表先天畸形和先天性心脏病为主,具体见附件4,分类标准参考国际疾病分类(ICD-10 )。
2.出生缺陷诊断(1)国家、省、地市及监测区县各级应分别成立出生缺陷人群监测专家组,负责全国或辖区内出生缺陷病例的确认及技术支持。
(2)出生缺陷病例应由区县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经专家组确认。
部份体表畸形如多指、脐疝等可由街道(乡镇)卫生院诊断。
(3)产前诊断的出生缺陷必须在出生后进行确认,但由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在产前确诊的致死性、重大出生缺陷和染色体异常应计为确诊病例。
3.出生缺陷病例报告首次确诊的出生缺陷胎婴儿,无论在家中或在医院分娩,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表》,逐级上报。
(1)在家庭分娩的胎婴儿,应由接生人员和本辖区负责产后访视的保健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由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在24 小时内入户调查,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对不能诊断的病例,应报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或建议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并随访诊断结果,一旦确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要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2)在医院分娩的胎婴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村医或村保健员应入户询问出生时情况,对医院确诊的出生缺陷病例应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村医或村保健员在产后访视中若发现未报告的确诊出生缺陷病例,应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4.出生缺陷医院报告制度为了减少出生缺陷病例的漏报、错报、重报,各监测市(县)应建立医院出生缺陷病例首诊报告制度。
(1)监测区县的每一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出生缺陷病例的收集,并报告本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2)在监测地区住院分娩的新生儿由接生单位的医生进行系统身体检查,发现出生缺陷病例,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并报告本单位负责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医生。
(3)产前诊断的出生缺陷病例,应由检查医生(如超声科医生)向本单位负责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医生报告,并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4)各医疗保健机构的各个科室(包括新生儿筛查机构),发现的出生缺陷病例,应向本单位负责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医生报告,并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5)凡提供治疗性引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出生缺陷病例,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报告本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八、资料收集及转运1.资料收集程序(见图1)(1 )报告流程建立逐级报告制度,流程为:村级 > 街道(乡镇)级 >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 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 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2 )表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村医或村保健员填写《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完成42 天随访后,每月上报到本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负责核实本辖区内出生缺陷病例线索,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每月将《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上报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核实、整理各社区或街道(乡镇)卫生院上报的《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同时与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报告的《出生缺陷儿登记表》进行核实,解决重报、漏报、错报问题。
今后在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网上直报工作开始后,同时完成网上直报工作,经地市级、省级逐级审核之后,上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区县级及其以上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控制,提交《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和质量控制报告。
《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与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所采用的表格一致。
各级原始报表留底备查。
填报《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随访婴儿; 及时上报胎婴儿出生缺陷线索;每月例会上报本村《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每年2、5、8、11月20日之前上报上一季度《出生 >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填报确诊病例的《出生缺陷儿登记表》,上报出生缺陷疑似病例。
每年2、5、8月28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 《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收集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病例,确诊疑似 病例;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质量控制,填报《出生缺陷监 测质量调查表》。
每季度网上录入《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出 生缺陷儿登记表》;每年11月30日前录入《出生缺 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每年3、6、9月5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出 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每年12月10日完成质量控制,填报《出生缺陷监测 质量调查表》;网上审核监测数据。
每年3、6、9月10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上一季度 《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每年12月25日完成质量控制,填报《出生缺 陷监测质量调查表》;网上审核监测数据。
网上审核监测数据;进行国家级监督检查和质量控 制,填报《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
图1资料收集流程和时间社区或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村医或村保健员 1 r九、质量管理1.质量要求严重出生缺陷漏报率w 1 %,出生数漏报率W5%,报表完整率>99% , 错漏项率<1%,计算机录入错误W 1 %o。
2.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法重点防止出生数、出生缺陷数的漏报和错报,保证个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 )各级监测单位在数据上报前要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
(2)省、地市、区县各级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控制。
(3)区县级录入数据时要严格控制录入错误。
(4)各级建立配套制度,如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首次报告制度、漏报调查制度等。
(5)严格控制出生缺陷的重报和漏报,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核实辖区内重复报表,通过省、地市、区县各级质量控制减少漏报。
十、监测资料的分析、反馈、上报及发布全国监测资料的分析总结,由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承担,卫生部负责主要监测指标的对外发布。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监测数据的分析总结和反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主要监测指标的对外发布。
十一、组织管理1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组织实施全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工作。
2.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负责方案设计、人员培训、质量检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及技术支持工作。
十二、培训内容及要求1.培训内容包括监测工作程序及方法、出生缺陷的诊断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