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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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宿政发[2012]76号
【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09
【实施日期】2012.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政发〔2012〕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开发区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现就加快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境内资金与境外资金并重、扩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全市开发区由相对单纯的工业集中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的建设发展要求,坚持以项目
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集聚为保障,全面推进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为推进宿迁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开发区基本建成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多功能综合性现代产业区。
力争经济总量翻两番,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00亿元,年均递增3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75亿元,年均递增38%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
3.5%;实际到账外资突破1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在调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快速增长,达到50亿美元,使开发区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增长极、新兴产业集聚区、外商投资密集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迅速崛起的新城区。
具体目标为:
1.固定资产投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
2.实际到账外资:在2011年的基数上,2012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3-2015年,在2012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年均增长30%以上。
3.进出口总额:在2011年的基数上,2012-2013年每年递增50%以上;2014-2015年每年递增45%以上。
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2011年的基数上,2012年增长35%;2013-2015年,每年递增40%以上,力争达到45%以上。
5.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在2011年的基数上,2012-2015年每年递增45%以上。
6.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占工业产品销售总收入的比重:2012年达到10%,2013-2015年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
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在2011年的基数上,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
8.工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
9.主导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2012年达到40%,2013-2015年年递增5个百分点。
10.2012-2015年,每个开发区每年新增1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个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三、推进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引领
1.发挥规划先导作用。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各开发区要积极开展“二次规划”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协调性、开放性,结合发展实际,科学修订开发区的有关规划。
把开发区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相统一的规划体系。
组织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类、高新技术产业类和现代服务业类不同类型的特色产业园区。
严格落实各项规划管理措施,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强化集聚集约发展理念。
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门槛,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