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实施方案(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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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xxx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实
施
方
案
目录
一、编制目的、原则和依据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原则 (1)
(三)编制依据 (2)
二、项目概况 (4)
(一)项目名称 (4)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4)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服务边界 (6)
(四)项目实施机构 (8)
(五)项目协调机制 (8)
(六)项目地理位置 (9)
(七)项目建设进度 (9)
(八)项目产出情况说明 (9)
(九)项目投资匡算与资金筹措 (10)
(十)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2)
三、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15)
(一)项目风险分析 (15)
(二)项目风险分担 (16)
(三)本项目风险预防及管理措施 (19)
四、项目运作方式与交易结构 (24)
(一)本项目运作方式 (24)
(二)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25)
(三)项目合作期限 (26)
(四)项目投融资结构 (26)
(五)项目回报机制和投资收益分配机制 (26)
五、项目效益分析 (28)
(一)相关参数 (28)
(二)运营费用测算 (29)
六、运营绩效评估 (39)
(一)考核指标 (39)
(二)付费进度 (40)
(三)绩效评价方法 (40)
(四)绩效评价处理机制 (41)
七、合同体系 (44)
(一)法律主体 (44)
(二)合同体系 (45)
(三)合同框架 (45)
八、监管架构 (52)
(一)项目监管总体 (52)
(二)项目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 (52)
(三)项目监管方式 (53)
(四)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监管内容 (55)
九、采购方式选择与实施计划 (59)
(一)采购方式选择 (59)
(二)项目特点及拟选择采购方式 (60)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62)
(四)资格后审评审方式 (63)
一、编制目的、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了完善XX市XXX县(区)XX污水处理系统,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XX市XXX县(区)XX人民政府、水务局、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结合XXX市污水厂的现状以及财政收支情况,拟对XX市XXX县(区)XX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PPP(BOT)模式(BOT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模式进行运作,以缓解当前财政资金紧张,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据此,本方案旨在通过对XX市XXX县(区)XX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的背景、项目的交易结构、项目的投资成本和收入测算、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以及项目合作、政府监管等内容的分析,论证本项目建设和运营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通过分析投资者经营期内的投资回报、政府的支出责任和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分配,为本项目成功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提供理论和现实支持,并为本项目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解决路径和推进时间表,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清晰准确的方案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为了确保XX市XXX县(区)XX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成功运作,在运作过程中贯彻执行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2、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通过法定竞争机制选定政府合作伙伴;
4、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服务质量效率;
5、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协商合作;
6、坚持广泛调研,借鉴国内外类似项目先进经验。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
4、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6、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8、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10、《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国务院令
第658号);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13、《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89号);
1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
1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
17、《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8、《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
19、《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2016〕91号);
2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
2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
23、《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2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