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加分细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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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综合能力竞赛获奖得分计算细则(新三分版)
注:
1.综合能力部分中分职务与获奖两类,每类若有多项兼有者取一项最高得分,竞赛获奖部分若有多项兼有者取一项最高得分;
2. 综合能力中职务类与获奖类可以累加,综合能力部分与竞赛获奖部分得分可以累加;
3.职务一项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部长、JOIN艺术团团长当满一年者可得满分,副部长、JOIN艺术团社长当满两年者可得满分,其它职务当满三年者得满分,
年限不满者职务一项得分=分值/年数*任职年期;年级长当满三年享受与院副主席同样的加分,学校社团社长(担任当年被评为5星级社团)享受和校学生会副主席相同加分;
4.省级先进集体、校国旗团支部、校级先进集体、特级团支部的负责人是指获得荣誉当时的在职班长或团支书;
5.学科竞赛获奖包括:高等数学、数模、物理、化学、力学、英语、电脑网络竞赛等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其他全国或省的竞赛;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等等院系认可的其他全国或省的竞赛,解释权在交通学院保研工作小组;
6.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排名是包括负责人在内,成员加分部分负责人不再进行加分。
7.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主要完成人指排名前三。
8.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在得期刊的必须在后面目录上才能加分;会议论文小组承认的国际会议加分。
在符合学校免研条件的基础上,对申请免研者按成绩平均分+综合能力及竞赛获奖得分(最高3分)进行排名,排名后取1:1.2~1.5的比例进行面试。综合能力及竞赛加分细则的解释权在交通学院保研工作小组。
要求:请各班每个同学仔细阅读后在相应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尤其是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一定要签字)。有不同意见的同学请把你的意见写在下边并签名。
同意以上加分细则:
我的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