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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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5年11月1日通过,规定: 要招投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通过, 规定:怎样招投标)其它: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4、《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5、《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建设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
5.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5.3.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3.2 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5.3.3 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5.3.4 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5.3.5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5.3.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3.3 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1、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工程建设活动都实行 执业资 格制度,我国现在也实行了这一制度。
2、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 必须是持有 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 的相关单 位。
3、建筑构配件和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生产单位,也 必须是具有 生产许可证或是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来自百度文库准生产的单位。
2)国际上还有由承包商先行垫资承包工程,建成后再转让给 业主的承包方式,我国目前对此还只处于研究试验阶段,尚 未正式实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也 将日益国际化,因此,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对工程承发包方 式没做强制性规定,而是采用“ 提倡总承包”、“可以……” 等鼓励性和选择性条款来加以规定
3、值得注意的是,以单位名义所行使的行贿受贿 ,表面上看 不是某一个人获得非法利益,没有犯罪主体,但其实质是集 体共同犯罪,已构成单位犯罪,我国 1995年修订颁布的新 《刑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并规定对单位犯罪采取 双罚制, 即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
2、工程发包方一般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3、工程承包方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
备供应或制造单位等。 4、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都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加以
规定。 5、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发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立法现状
5.3.4 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1、提倡总承包
1)我国当前的建设工程承包,一般有以下 几种方式:全过程 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 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 “交钥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 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的全过 程进行总承包。
第五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制度
5.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概念 5.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立法现状 5.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5.4 建设工程招标 5.5 建设工程投标 5.6 开标、评标与中标 5.7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与监督
5.1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概念
1、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 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
2、禁止肢解分包
1)国际上,将一个工程的各个部位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或 设计)单位,由各个单位分别完成工程的不同部位也是通行 做法,并称之为“平行发包”,也即我们所称的“肢解发 包”。 2)我国当前建设单位的行为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市场 竞争规则也不完善,肢解发包往往造成相互扯皮,严重影响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还给贪污犯罪提供了方便,因此, 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做出了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明确 规定。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可以,一幢建筑不可以。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合同既可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 也可采用口头合同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2、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一般都有涉及的金额大、合同的履行 期长、社会影响面广、合同的成果十分重要的特点,从促使 当事人慎重行事和避免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的主旨出发,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都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必 须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以口头约定方式所订立的建设 工程承发包合同,由于其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 该合同在法律上将是无效的。
5.3.2 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1、通过行贿受贿来承发包工程的非法行为,是任何公正的社 会都不能容忍的,必须予以禁止。
2、《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 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通过, 规定:怎样招投标)其它: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4、《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5、《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建设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
5.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5.3.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3.2 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5.3.3 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5.3.4 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5.3.5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5.3.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3.3 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1、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工程建设活动都实行 执业资 格制度,我国现在也实行了这一制度。
2、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 必须是持有 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 的相关单 位。
3、建筑构配件和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生产单位,也 必须是具有 生产许可证或是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来自百度文库准生产的单位。
2)国际上还有由承包商先行垫资承包工程,建成后再转让给 业主的承包方式,我国目前对此还只处于研究试验阶段,尚 未正式实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也 将日益国际化,因此,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对工程承发包方 式没做强制性规定,而是采用“ 提倡总承包”、“可以……” 等鼓励性和选择性条款来加以规定
3、值得注意的是,以单位名义所行使的行贿受贿 ,表面上看 不是某一个人获得非法利益,没有犯罪主体,但其实质是集 体共同犯罪,已构成单位犯罪,我国 1995年修订颁布的新 《刑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并规定对单位犯罪采取 双罚制, 即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
2、工程发包方一般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3、工程承包方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
备供应或制造单位等。 4、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都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加以
规定。 5、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发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立法现状
5.3.4 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1、提倡总承包
1)我国当前的建设工程承包,一般有以下 几种方式:全过程 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 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 “交钥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 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的全过 程进行总承包。
第五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制度
5.1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概念 5.2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立法现状 5.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5.4 建设工程招标 5.5 建设工程投标 5.6 开标、评标与中标 5.7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与监督
5.1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概念
1、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 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
2、禁止肢解分包
1)国际上,将一个工程的各个部位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或 设计)单位,由各个单位分别完成工程的不同部位也是通行 做法,并称之为“平行发包”,也即我们所称的“肢解发 包”。 2)我国当前建设单位的行为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市场 竞争规则也不完善,肢解发包往往造成相互扯皮,严重影响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还给贪污犯罪提供了方便,因此, 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做出了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明确 规定。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可以,一幢建筑不可以。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合同既可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 也可采用口头合同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2、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一般都有涉及的金额大、合同的履行 期长、社会影响面广、合同的成果十分重要的特点,从促使 当事人慎重行事和避免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的主旨出发,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都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必 须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以口头约定方式所订立的建设 工程承发包合同,由于其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 该合同在法律上将是无效的。
5.3.2 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1、通过行贿受贿来承发包工程的非法行为,是任何公正的社 会都不能容忍的,必须予以禁止。
2、《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 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