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公证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放弃遗产公证书
篇一: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书,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
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公证机关本文系华律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篇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办理程序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办理程序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
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以下是放弃继承权声时书范本:
明声人:XXX,男(女), X年X月X日生,现住址……
本人生父(生母)X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名)去世,在……(地名)留有遗产。
根据XX 公证处X年X月X日签发的X字X号继承权公证书,我是……遗产(遗产名称)的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或我自愿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我的妹妹(母亲或其他人)XXX (姓名)。
声明人(签名)X年X月X日
篇三: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许县证民字第102号
申请人:杨保霞,女,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河
南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公民身份号码:。
被继承人:吴建坤,男,一九六一年七月九日出生,生前住河
南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于二0 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死亡。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吴建坤的遗产,于二0 一二年五月二日
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死亡证明、
6、股
份所有权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
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吴建坤于二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吴建坤死亡时遗留有在许昌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入的股份一笔,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三、据被继承人吴建坤的继承人杨保霞称,被继承人吴建坤生
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
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
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吴建坤的亲属有以下五人:
父亲:吴荣华,于二0 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死亡。
母亲:李美荣,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死亡。
配偶:杨保霞,女,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河南
省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
长子:吴占磊,男,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出生,现住河南省许
昌县小召乡小召街政府院。
次子:吴志磊,男,一九八五年十月十日出生,现住河南省许
昌县小召乡小召街政府院。
五、现吴占磊、吴志磊均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吴建坤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吴建坤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父亲吴荣华、母亲李美荣、配偶杨保霞、长子吴占磊、次子吴志磊共同继承。
因被继承人吴建坤的父亲吴荣华、母亲李美荣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现被继承人的长子吴占磊、次子吴志磊均表示放弃对该遗产的继承权。
因此,被继承人吴建坤的遗产应由其配偶杨保霞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许昌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0 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