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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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2017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及专业方向

综合成绩

(满分1500分)戏剧影视文学1118.5

数字媒体艺术1091.7

音乐学(钢琴方向)1106.7

音乐学(器乐方向)1005.6

音乐学(声乐方向)1007.2

书法学1090.3

舞蹈学936.3

美术学北京1138.9 湖北1119.9 河北1052.1 湖南1234.2 辽宁1074.4 黑龙江1077.9 山东1008.8

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东、辽宁、湖北和黑龙江省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招生计划数。其余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 4 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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