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设备定期轮换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定期轮换管理制度

(WHNYLM/ZD-081-2015)

第一条总则

为了保证主要机电设备连续稳定运转,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能够及时修复保养,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煤矿、焦化厂、发电厂主要机电设备定期开展轮换的周期及对其他设备开展轮换工作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焦化厂、发电厂对设备定期轮换的管理。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

公司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定期监督检查各厂对本制度执行情况。

煤矿、焦化厂、发电厂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定期轮换操作,操作过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轮换操作完成后填写设备定期轮换记录。

第三条设备定期换轮内容

(一)煤矿主通风机采用一用一备工作制,每月固定日期开展一次轮换操作。

(二)煤矿压风机共四台,正常使用条件下一用三备,当负荷大温度较高时改为二用二备。机电队每隔二个月进行一次倒换操作。

(三)煤矿主排水泵每隔二个月进行一次倒换操作。

(四)发电厂给水泵共三台,采用二用一备工作制;凝结水泵共两台,采用一用一备工作制;水环真空泵共两台,采用一用一备工作制;上述三种设备每月开展一次轮换操作。

(五)焦化厂煤气鼓风机、循环氨水泵一用一备工作制,每六个月轮换一次。化产车间循环水泵二用一备工作制,每六个月轮换一次。

(六)焦化厂破碎机根据锤头磨损情况自行安排倒换操作。

(七)上述规定中提到的轮换周期指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倒换周期,若发生异常情况,生产单位自行安排倒换操作,并做好设备轮换记录。

(八)除了主要设备以外的其他需要定期轮换运行的设备,各生产单位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自行规定轮换周期,及时填写设备定期轮换记录,并按时轮换。

第四条监督与检查

机电动力部负责对各厂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按时以正确的方式对设备进行定期轮换,对设备所属厂、矿进行500元罚款,缺少书面记录进行100元的罚款。

第五条附则

本制度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二〇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1.WHNYLM/ZD-081-JL01设备定期切换记录

2.WHNYLM/ZD-081-JL02设备倒机工作票

设备定期切换记录

单位:编号:WHNYLM/ZD-081-JL01

设备倒机工作票

编号:WHNYLM/ZD-081-JL02车间: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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