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成绩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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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成绩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小学段(360分)

1、抽测安排:每学期从四五六3个年级中抽二个年级统一测试,下学期毕业年级必抽。若因学生数规模太大,无法组织抽测,可以每学期抽测一个年级,下学期毕业班必抽,下学期六年级抽测逐步实行网上阅卷。

2、抽测成绩分析,按及格率占35%,平均分占40%,优秀率占25%赋分,优秀分为优和优+两档,优档为百分制80分及以上,优+档百分制为90分及以上,优秀率占15%,优+率占10%。核算分数为相对分数,单项第一的学校赋分为满分。每学年两次抽测,上学期占120分,下学期占180分。成绩分析时,各校考试人数以学籍数为准,考虑残疾随班就读、病假等偶然因素,以学籍数的95%作为实际分析人数。

对抽考过的各学校学生,已按规定在县内办理转学手续的,属于优或优+档的,毕业前有效,按比例分成计入学校成绩。在原学校按转出时就读年级占学制比例计算,平均分计算按相应档次的控制线分数计。该生在现就读学校以实考成绩分析,若仍在优档及以上,则按转入至毕业剩余学年占学制比例计算。县内未按规定办理学籍转移的按学籍所在学校学生分析,不计入实际就读学校。学生已去县外就读,学校未及时办理转学手续造成人籍分离的,不予核减分析人数。

3、每学年对一、二、三年级(含)等非抽测年级实行学生素养检评,中心学校各年级抽一个班,村联小每乡镇抽一处测评,

该部分占30分。

4、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基础素养评价。评价内容含音体美劳、科学、传统文化、读写等内容。评估方法为过程检评、现场抽测、活动成绩积分、突出表现加分。该部分占30分。

5、第2和第3两项检评具体细则由小学教研室负责制定。

(二)初中段(360分)

1、检测安排和成绩分析:每学期检测三个年级,下学期九年级以中考计,成绩分析人数均以学籍建档人数为准,中考年级减去职业中专春招分流人数(以在我县建籍为准),按平均分占30%、及格率占20%、优良率占50%三项指标进行计算,优良率分良好和优秀两档,分别占20%和30%,良好档百分制为75分及以上,优秀为百分制85分及以上。在初中段抽测进入良好或优秀档的学生在县内转学后,成绩在原学校继续有效,按转出时就读年限占学制比例计算,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计算平均分按相应档次的控制线分数计。该生在现就读学校以实考成绩分析,若仍在良好档及以上,则按入校至毕业剩余年限占学制年数比例计,未按规定办理学籍的按学籍所在学校分析,不计入现就读学校。学生已去县外就读,学校未及时办理转学手续造成人籍分离的,不予核减分析人数。

成绩得分为相对分数,单项第一的学校赋分为满分。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占220分,七、八、九年级教育教学检测质量占60分。

2、基础素养评价,每学年评估一次,评估内容为音体美劳、科技、传统文化、读写等,评估方法为过程检评、现场抽测和活动成绩积分突出表现加分,该部分实行专项督导,占40分,由初中教研室负责实施细则制定。

3、优秀生、良好生培养评价(20分)。全县初中划定优秀生范围为全县前500名,良好生为全县前501-1500名(优良数量以我县高考进线数量级变化为参考确定)。本项按相对完成率赋分,各校基数以七年级入学学生对应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成绩确定,实行有毕业成绩人群封闭跟踪分析,对中途转学的学生以学籍变更为依据调整。按如下公式计算优秀生和良好生完成率,计算得分101 x x 。其中1x 为基数,x 进线数,求各段相对得分。

4、向本县高中段学校输送优质生源加分,最高20分。该项以本年度中考全县前200名本校学生为基数和本县高中就读并建籍数,求算优等生建籍率,以相对建籍率得分,没有本名次段学生的该项不得分。

(三)高中段(360分)

1、每学期三个年级由市、县统一组织检测,考试人数高一、高二以学籍建档人数为准,高三以实际人数为准(需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考试评价指标以市教科研中心评价指标为依据,高三一模200分,高一、高二年级考试评价占120分。以入学时文化课成绩全市排名为基数,制定相关任务数(评价基数),根据完成情况计分。若生源差距过大,有的学校无法确定任务基数的

情况,则计算各校入学和统考学生平均名次,用相对差值变化率高低评价学校绩效成绩。

2、艺体生升学以升学实际录取情况为依据,按学校规模比较相对得分评价,占40分。

三、表彰奖励

1、义务教育阶段集体奖

(1)教学先进学校奖:按照最后得分初中表彰前6名,县直2名,乡镇4名,小学表彰前6名,县直2名,乡镇4名。

(2)教学进步奖:小学段以抽测年级总成绩和为基础成绩,以此计算在后续教学过程中学校成绩变化情况,用纵向成绩变化量和名次变化反映工作效能,进步明显的1至3处学校获奖。

初中以上学年中考成绩为基数,计算初中学校每年成绩变化情况,根据成绩变化和名次变化评价工作效能,进步明显的1至3处学校获奖。

2、高中段集体奖

先进奖、进步奖:(1)在市里获得教学先进单位,同时在县里受表彰。(2)效能评价相对提高的获提升或进步奖。(3)艺体升学相对优胜且成绩突出的单独设奖。(4)培养卓越学生的学校,不论市里是否为先进单位,除单独奖外同时获得先进集体奖。(5)职业学校师生在市级获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春季高考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在市里获得集体奖同时在县里表彰为先进或以上指标纵向提升明显可获得进步奖。

个人奖项由学校考核成绩评价和学校规模综合分配至学校。

学科评价参考以上方法进行,无法延伸的,由各学段教研室负责调整确定。

四、组织保障

教育教学评价涉及到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既要符合政策方向和社会需要,还要易于理解。评价工作涉及面广人多环节多,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把评价工作作对做好做实,需要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适当投入,做好保障。

1、教体局成立数据中心,数据系统和学籍系统联通并实施身份识别技术,确保评价客观准确。

2、以教研员为骨干力量,组建专兼职人员队伍,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规程,部分内容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

3、切实发挥好评价的重要价值,不仅仅是把学校和学科成绩分出优良差,更重要的是测量准我县学生的学业情况。各学校根据学生学业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并进行归因分析,找到教学或管理上的问题,形成针对性指导意见,靠上推动整改,构成完整的管理闭环,真正发挥教研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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